老帖再讀: 美國核鑽地彈計劃的來龍去脈 zt
(2008-05-04 14: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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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核鑽地彈計劃的來龍去脈
作者:劉華秋 來源:互聯網 發布時間:2007-10-13
[編者按] 本刊上期《美國核武器走向“先發製人”》一文涉及到美國發展堅實型核鑽地彈(Robust Nuclear Earth Penetrator,RNEPs)的問題,有讀者希望了解更多的情況。編輯部特約稿進一步深入談談——
2005年10月25日,美參議院能源與水利撥款小組委員會主席多梅尼希宣布,參議院負責能源撥款的議員們同意眾議院的立場,否決2006財年對研究堅實型核鑽地彈的撥款,轉而支持發展使用常規炸藥的鑽地彈。但核鑽地彈計劃並未因此而壽終正寢,圍繞堅實型核鑽地彈研究的爭執仍在繼續。
研究堅實型核鑽地彈的背景
堅實型核鑽地彈也稱為“地堡炸彈”(Bunker Busters),或被翻譯為“掩體終結者”。促使美國研究堅實型核鑽地彈計劃的始作俑者是2001年的《核態勢審議報告》。該報告稱,“目前有70多個國家將地下設施用於軍事目的。全世界共有10000多個地下設施,其中將近1400個被確認或懷疑為戰略目標(大規模毀傷性武器、彈道導彈基地、領導或高層指揮控製中心)所在地。”美國政府官員認為,用常規武器很難摧毀加固的地堡,因此美國必須發展能摧毀深埋地下目標的核彈頭。具體地說,核彈頭在地下爆炸產生的衝擊波比核武器在地麵或空中爆炸時能更有效地破壞地下軍事目標。例如,核彈頭鑽入地下1米深之後爆炸,對地下軍事目標的破壞力相當於地麵爆炸時的20倍。因此,發展鑽地彈是打擊地下軍事目標的有效手段。
該報告還指出,“美國現在僅有的鑽地核武器B61-11重力航彈的穿地能力非常有限。這種非精確製導武器本身在穿越加固的地下設施的各類岩層時難以保持不被破壞。”“如果有一種更有效的核鑽地彈,許多深埋目標用當量小得多的武器就可以摧毀,而不必動用較大當量的地麵爆炸武器。這種較低當量的核武器能達到同樣的毀傷效果,而產生的放射性沉降僅為當量大得多的核武器在地麵爆炸時所產生沉降的1/10~1/20。為了摧毀很深或更大的地下設施,可能需要大當量的核鑽地武器才能使其坍塌。”
為此,布什政府於2004財年申請1500萬美元用於研究堅實型核鑽地彈。最初,美國國會支持這項研究,眾議院和參議院同意撥款1500萬美元給3個核武器研究所,用於研究發展堅實型核鑽地彈的可行性。據稱,這種彈將在現有B-61和B-83核彈的基礎上改進,主要是加強其外殼。布什政府為2005財年申請2700萬美元用於研究堅實型核鑽地彈,並提出4.847億美元的5年預算用於在2009年完成彈頭設計和初始生產,但被國會否決。在鷹派勢力的鼓動下,布什政府又為該項目在2006財年申請850萬美元,其中400萬美元由能源部用於堅實型核鑽地彈的加固外殼研究,450萬美元由空軍用於核鑽地彈與B-2轟炸機的一體化研究。國會批準了對空軍的撥款,但拒絕對能源部的撥款,而將其轉撥給國防部的常規鑽地彈研究。
國會拒絕為核鑽地彈撥款的緣由
近幾年來,許多非政府組織、前國防部官員和武器專家極力反對堅實型核鑽地彈,國會中反對發展這種武器的呼聲也日益高漲。美國國家科學院應國會的要求,就使用這種鑽地彈對居民健康的短期和長期效應、以及打擊地下生化武器庫時是否會發生生化物質泄漏進行了評估,於2005年4月27日發布了一份權威性的研究報告;此外,憂思科學家聯盟、關心社會責任醫生聯合會等組織也發表了一些有說服力的報告,對國會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他們的結論概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根據目前的經驗和基於實踐的預測,核鑽地彈不可能鑽到不泄露核爆炸放射性物質的深度。目前,核鑽地彈攻打地堡可能的最大鑽地深度為10米。在此深度,10萬噸當量的核爆炸會向大氣層釋放上億英尺3的放射性物質。
如果摧毀埋深200米的加固目標,需要使用30萬噸當量的核鑽地彈鑽地3米;而摧毀埋深300米的加固目標,則需要使用100萬噸當量的核鑽地彈(目前研究中的堅實型核鑽地彈擬使用B-83的核裝置,當量為120萬噸)。
一枚核鑽地彈在幾米深處爆炸,在相同的氣候條件下,實際造成的傷亡人數相當於同一當量核武器的地麵爆炸。在人口稠密地區或其附近使用核鑽地彈打擊深埋的加固目標(美國防部估計,潛在對手領土上的地下加固戰略目標約有50%位於市區或靠近市區),造成的傷亡人數從數千到百萬以上,視武器當量而定。
利用美國防部的軟件模擬堅實型核鑽地彈攻打伊朗的埃思法汗核設施,結果表明,核輻射將在兩星期內造成300萬人死亡,而且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將有3500萬人受到致癌的輻射。
除非核鑽地彈在生化武器地下貯存庫中爆炸,否則就不可能摧毀生化武器。特別是由於美國很難準確知道地下貯存庫的位置、大小和形狀,因而用核鑽地彈打擊生化武器地下貯存庫反而會使這些戰劑散布到大氣中,造成更大的傷亡。
可用精確製導的常規武器來替代核鑽地彈,用它切斷敵方生化武器地下貯存庫的通信、電力和通風,使其無法使用。波音公司正在研發一種新型的常規鑽地彈,鑽地深度大於核鑽地彈(在不同介質中達到8~60米)。它裝有6000磅(2724千克)高能炸藥,可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堅實型核鑽地彈。
在社會輿論的推動下,美國國會不少議員認識到:發展堅實型核鑽地彈將破壞現行的國際防擴散機製,它給全世界發出一個信號,即低當量核武器是可以使用的,從而有可能促使一些常規武器力量弱的國家發展戰術核武器,引發新的核軍備競賽,不利於美國的安全。也就是說,試圖發展可實用的核武器隻能獲得虛幻的利益,而會帶來擴散的代價,使用或威脅使用這種新式核武器並不比使用現有核武器更有理。參眾兩院在權衡利弊後最終協調了立場,否決了能源部為堅實型核鑽地彈申請的400萬美元。
堅實型核鑽地彈的前景
在國會否決為研究堅實型核鑽地彈而撥款的消息傳出後,許多新聞媒體報道稱,堅實型核鑽地彈已被取消。但實際上,美國國內對現有和可能的“新型”核武器的作用和任務的爭論遠沒有結束。
目前,布什政府的核戰略力量規劃從以往的“基於威脅”模式轉向“基於能力”模式。後一種模式更注重對手可能如何作戰,而不是對手可能是誰或者戰爭可能在哪裏發生。美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說:“這種基於能力的防務規劃模式,要求美國既要在關鍵領域保持軍事優勢,又要開發軍事優勢新領域,並使對手無法擁有非對稱優勢。”軍事分析家認為,當前世界上有上萬個地下加固設施,為適應未來戰爭的需要,它們將隻能會更深、更堅固,“基於能力”的模式不會放棄對付地下加固設施的手段:因此,“鑽地彈”與“深埋加固地堡”的“矛”、“盾”之爭將是長期的。雖然國家核安全局在大局已定的情況下“主動”放棄核鑽地彈研究經費,但這也隻是說明他們同意目前將研究重點轉向常規鑽地彈,並不意味著他們最終將放棄核鑽地彈。
對核鑽地彈情有獨鍾的拉姆斯菲爾德揚言,他打算於2007年再次將核鑽地彈列入預算。而且,國防部仍然在推行修改後的《聯合核作戰條令》,將敵人放置生化武器的深埋加固地堡以及地下指揮控製基礎設施列為核打擊目標。核鑽地彈遭到否決的一個重要理由,是因為它不可能鑽到不泄露核爆炸放射性物質的足夠深度。其實,《核態勢審議報告》中並沒有要求做到完全封閉,而隻是要求“產生的放射性沉降僅為當量大得多的核武器在地麵爆炸時所產生沉降的1/10~1/20”即可。可見,隻要今後核鑽地彈的鑽地深度取得進展,一定程度的放射性物質泄露對於美國國防部來說是可以接受的。
值得注意的是,能源部負責堅實型核鑽地彈項目的國家核安全局曾於10月份表示,該局希望如計劃的那樣在新墨西哥州的聖地亞國家研究所進行一項“撞擊試驗”,即用一個假彈頭以高速撞擊鑽入一個巨大的水泥塊中,要求國防部提供經費並給該計劃重新命名。為了進行這項撞擊試驗,國防部在聖地亞研究所“每年花費超過2億美元”。試驗將“提供鑽地彈(不管攜帶什麽彈藥)摧毀加固深埋目標的可行性以及經濟可承受性的重要信息”,使政府能夠決定是發展常規鑽地武器,還是繼續研究核鑽地武器。
根據政府和國會近幾個月發表的報告和言論,專家們指出,鑽地彈計劃有可能從能源部轉交國防部掌管,並重新命名;重點是研究常規鑽地武器,但繼續核鑽地彈的研究。未來的前景究竟如何,將取決於國會內外讚成與反對核鑽地彈兩派力量的進一步較量。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動向是,美國國家核安全局為維持現有的核武庫而提出的“可靠的替代彈頭”(Reliable Re-placement Warhead)計劃已贏得國會的初步支持。據說,該計劃將利用一個較小的核武器基礎設施,在原有的經過試驗驗證而且比較保守的設計的基礎上生產新核彈頭;該計劃的費用較低且不要求進行新的核試驗。國家核安全局局長布魯克斯在國會上說,這項工作的目標是在2012~2015年前發展和生產“小批量”的新彈頭。但分析家指出,該計劃的合理性值得懷疑,其範圍模糊不清——如果僅僅是為了保持美國的核武器能力,現有彈頭的可靠性是可以繼續維持下去的;而給予這種計劃全部授權,在研製更“皮實”的核武器方麵向武器科學家開了綠燈,那麽,這些武器研究所在發展“可靠的替代彈頭”的同時,就有可能繼續有爭議的堅實型核鑽地彈的研究工作。
由此看來,新型核鑽地彈的研究並未中止,它有可能以新的名義或以暗藏的方式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