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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首度評估中國核戰略戰術(圖) zt

(2007-12-29 14:18:56) 下一個
國外首度評估中國核戰略戰術(圖)
2007年12月28日 07:48東方網


DF-31首次公開亮相是在1999年於北京舉行的國慶閱兵上

原著:伊萬S.麥德羅斯

中國在1964年第一次核試驗之後的兩年內組建了核作戰部隊,這支部隊現隸屬二炮。從此,核作戰部隊開始裝備核導彈,擔負起核打擊任務。但是,由於中國陸軍在過去數十年裏一直占據主導地位,核打擊部隊未得到應有的足夠的關注。直到在過去十年中,這支部隊才得到其它軍種同樣的關注和經費支持,因而核打擊部隊開始著手實施核作戰條令和作戰能力的現代化。

核作戰條令的發展曆程

1964年首次核試驗之後的至少二十年裏,中國對核作戰條令的研究基本上未形成理論,至少與美蘇在冷戰期間的核作戰條令相比如此。無論是在中國軍隊內部還是外部,都沒有一家研究機構對核作戰部隊的職能和任務進行實質性的研究。軍隊高層對核作戰部隊也不重視,據稱,軍事學院直到1985年才開始研究核戰略問題。

導致上述現象出現至少有三個原因:

第一,核作戰部隊的條令製定基於毛澤東和鄧小平關於擁有一支必要的核報複力量、阻止敵人針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的總體思想。中國軍隊及研究機構除了強調提升核打擊力量的生存力和瞄準敵對目標之外,很少研究一支能進行第二次打擊的強大核作戰部隊的需求。雖然中國核導彈及彈頭數量不斷增加對核作戰條令產生一定的影響,但這都是在毛澤東和鄧小平總體思想框架裏發生的。


第二、中國部隊教育和研究機構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至少中斷研究工作10年時間,導致軍隊缺少製定核作戰條令的專門技術和經驗。中國軍隊直到80年代才開始此項工作。



第三、數十年裏,中國討論核作戰條令的政治空間受限,因為核問題都是國家高度機密。中國政治環境不允許在更大範圍內的討論。

到90年代中期,中國擁有豐富的製定核作戰條令的技術和經驗,並且緊張的政治氣氛在中國特別是軍隊內部開始緩和,可以在一定程度內討論中國的核戰略和作戰條令。中國軍隊戰略人士開始更係統思考中國核威懾環境、強大威懾力量需求和實現威懾所需要的能力。中國加入國際軍控談判,特別是90年代開始進行全麵禁核試驗條約的談判推動中國討論核作戰條令和部隊結構問題。中國在90年代中期開始重組軍事教育和研究機構。軍事科學院和國防大學也開始編寫軍隊新軍事條令。

盡管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這一段時間中國軍隊內部出版了一些關於核作戰條令的文章,但是大部分文章都是探索性的,對核作戰條令或核打擊能力的形成未產生影響。中國專家也借鑒了西方國家的相關觀點,並在內部展開討論如何製定中國的核作戰條令,討論主要集中在最小威脅和有限威脅等問題上。

中國軍隊出版的關於核作戰方麵的文章為製定核作戰條令的戰略人士開闊了視野。這表明中國核問題的專門技術不隻是掌握在中國核科學研究機構手裏,而且也為軍事理論家和戰略人士所掌握。這種狀況推動中國軍隊90年代創新作戰條令的工作,其中包括核作戰部隊的《核反擊》的出版。



從90年代中期開始,核作戰部隊在研究和發展核力量作戰行動的指導、原則、需求和任務方麵取得進展。據稱,核作戰部隊已經完成核作戰行動的基本軍事理論體係。到2004年,核作戰部隊已經出版了以下有關核戰役的文件:戰略學、戰役學、戰術學、指揮學、後勤學、裝備技術學、管理學。目前,還未完成出版的文件有:核軍事思想、核軍事學術和情報學。

在未來,核作戰部隊在核軍事條令上研究將要更加深入,主要根據以下三條基本原則指導未來核作戰部隊結構和核打擊行動:一是核常兼備、以常為主。二是突出重點,質量為主。三是積極探索,大膽創新。


核作戰條令

中國領導人及軍隊戰略人士繼續將核武器作為一種主要的政治工具,保證中國在國際政治舞台上活動自如,同時降低核武國家的威脅的程度。毛澤東、鄧小平和江澤民等中國領導人關於核武器是阻止敵手核侵略和核訛詐的手段的論斷持續影響中國核戰略、作戰條令和政治。中國軍隊內、外部出版的一些刊物中經常會引用這些論斷。

1、戰略意圖

中國核作戰部隊有三大任務:阻止敵人核攻擊,防止敵人核訛詐和保持中國的大國地位/具備威懾能力,重點強調擁有核武器是阻止其它核國家在危機時利用核威脅脅迫或訛詐中國。

中國核作戰部隊軍事條令的幾個主要主題是:第一,中國擁有為數不多的核武器,這些武器足以抗擊針對中國的核侵略,中國不尋求相互確保摧毀的能力,而是尋求確保報複的能力。中國尋求使敵人眾多的重大目標處於危險狀態,一旦發動反擊,將對其造成不可接受的損壞。這樣,敵人就不能針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

第二、中國應避免陷入核裝備競賽的陷阱,中國的大多數戰略人士認為核裝備競賽將浪費國家數量不多的資源,最後會損害中國的安全。中國不應步蘇聯後塵。

第三、中國重點提高核作戰部隊的生存力、可靠性和突防能力,支持中國軍隊阻止核威脅和訛詐的能力。

2006年中國國防白皮書首次公開說明了中國核戰略和作戰條令的指導原則:即堅持自衛防禦核戰略,中國堅持自衛反擊和有限打擊的原則,著眼於建設一支滿足國家安全需要的精幹有效的核力量。中央軍隊2004年發布的一份報告也提出類似的觀點,即中國的核戰略是具備有限的自衛反擊能力。這項戰略主要特征是:防禦性、抗威懾性、有限性和有效性。中國不尋求打贏一場核戰爭,而尋求是還擊和遏製核戰爭。


作戰原則

中國軍隊的文件也說明了幾條指導計劃和真正使用核武器的作戰原則:
重點反擊——這項原則強調核作戰部隊的核反擊,在反擊過程中,部隊尋求對敵手的心理產生震憾,阻止對手進一步升級,並終止核攻擊。在這一原則中,中國注重瞄準民用和軍用目標,給敵人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傷,並降低對手的軍事能力。

有效核威懾——有效的核威脅是指核武器的可靠性、生存力高,能夠突防敵導彈防禦係統。隻要能夠報複,在核打擊後對敵手造成不可接受的毀壞,那麽這種核威懾是有效的。另外,與有效緊密聯係的一個方麵是足夠。足夠的核力量是一支規模適當,能夠在敵人最初的核打擊中幸存,然後能夠發動反擊和再次攻擊行動,突破敵手的防禦。2001年中國軍事科學院出版的《軍事戰略學》中也提到了核作戰力量的有效性和足夠性。

反擊威懾——這一概念反應了中國應對敵人核訛詐和威懾的能力和決心。這是中國避免遭敵人核威脅勒索的一種努力,它也反應了中國傳統的威脅觀點。

冷戰結束後,中國軍隊對核威懾環境的認識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70-80年代,中國核作戰部隊主要任務是威懾和應對蘇聯的攻擊,包括使用戰術核武器擊敗蘇聯的大規模對地攻擊。蘇聯解體後和中美因台灣問題關係日趨緊張,中國開始注重提高作戰部隊對抗美國在亞太地區戰略進攻和防禦的能力。中國軍隊戰略人士認為中國的核安全環境是高度複雜並且很不確定。中國戰略人士認為美國2001年出版的核態勢評估降低了核門檻並且批準發展新型小型核炸彈,便於在地區衝突中發揮壓製目的。

特別是美國導彈防禦係統、非核攻擊方案和空中打擊、特種部隊等力量產生的綜合威脅可能會極大影響中國第二次打擊能力。另外,中國戰略人士對日本研製核武器和印度核力量現代化表示關注。

中國長期堅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則,近年來,中國國內一直討論是否取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諾,以加大中國的威懾能力。但是這場爭論的結果是中國不改變現有的政策,主要是中國不希望由此改變中國的國際形象和名譽。

中國軍隊表明在作戰計劃和作戰行動中繼續遵循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中國軍隊一直認為中國的承諾是對核作戰行動的一種限製。例如,中國軍隊一名高級軍官闡述的“先抗後突”原則指核作戰部隊應在敵人第一波打擊下得到生存,然後才能報複和打擊敵人的導彈防禦係統。

另外,麵對美國導彈防禦係統和非核打擊武器(如常規戰斧巡航導彈)的雙重威脅,中國軍隊戰略人士正在探索利用各種手段提高中國核威脅力量的可靠性。不少中國戰略人士擔心美國綜合使用戰略防禦和進攻能力會抵銷中國的核作戰能力,使中國在危機中易受攻擊和威脅。

核導彈作戰能力

從8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逐漸擴大核作戰部隊的規模和提高核彈的可靠性、生存性,減少反應時間,以及提升導彈的突防能力。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不是一個速成的計劃。一旦核作戰部隊現代化計劃在2010年前完成,中國的核作戰能力將會出現革命性的飛躍,中國將首次具備強大的核威脅能力。

中國核作戰部隊的現代化計劃的重點是多樣化。中國核作戰部隊不再依賴已經服役數十年的采用陸基發射井發射和使用液體燃料的東風-3A(2790公裏)、東風-4(5470公裏)和東風-5A(12900公裏)導彈,開始裝備更加複雜的機動導彈係統如東風-31(7250公裏)、增程型東風-31A(11270公裏)導彈。在過去的10裏,中國部署了東風-21(1770公裏)車載機動型固體燃料中程核導彈,以及巨浪1海基核導彈(1770公裏)。在2010年左右,射程更遠的(8000公裏以上)的巨浪2導彈將會部署在新型“晉”級彈道導彈核潛艇上以替換巨浪1導彈。

此外,中國軍隊一直在全軍範圍內努力提高指揮、控製、通信、計算機、情報、監視和偵察(C4ISR)能力,其中包括提升核打擊部隊的指揮和控製能力和導彈預警能力。雖然關於核打擊部隊的這兩種能力公開報道不多,但是這種現代化行動對擁有強大的第二次打擊能力至關重要。了解中國在提升這兩種能力方麵的進步在準確評估中國核作戰部隊的整體結構時是必要的。

在數量方麵,中國目前部署了約20枚東風-5A洲際彈道導彈、16枚東風-4中程彈道導彈、14-18枚東風-3A和40-50枚東風-21導彈。隨著新係統裝備部隊,這些數量預計將擴大十倍。大量老式的陸基導彈係統(如東風-3A和東風-4)很可能會隨著固體燃料導彈服役而退役。中國將可能保留東風-5A導彈,新型東風-31導彈雖開始裝備部隊,但準確的數量不得而知。

美國防部2006年的中國軍力報告指出中國核作戰部隊現代化具有高度動態性和不確定性。報告指出,中國將部署幾種新型常規彈道導彈和中程彈道核導彈以應對地區突發事件和擴大遠程導彈部隊的規模。中國也在研究空射和地麵發射巡航核導彈。核作戰部隊的其它發展領域是采購應對導彈防禦係統的拖曳式誘餌、突防輔助設備和多彈頭等設備。中國很可能同時尋求幾種方案,但是重點在於發展多彈頭。














1964年首次核試驗之後的至少二十年裏,中國對核作戰條令的研究基本上未形成理論,至少與美蘇在冷戰期間的核作戰條令相比如此。無論是在中國軍隊內部還是外部,都沒有一家研究機構對核作戰部隊的職能和任務進行實質性的研究。軍隊高層對核作戰部隊也不重視,據稱,軍事學院直到1985年才開始研究核戰略問題。

導致上述現象出現至少有三個原因:

第一,核作戰部隊的條令製定基於毛澤東和鄧小平關於擁有一支必要的核報複力量、阻止敵人針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的總體思想。中國軍隊及研究機構除了強調提升核打擊力量的生存力和瞄準敵對目標之外,很少研究一支能進行第二次打擊的強大核作戰部隊的需求。雖然中國核導彈及彈頭數量不斷增加對核作戰條令產生一定的影響,但這都是在毛澤東和鄧小平總體思想框架裏發生的。


第二、中國部隊教育和研究機構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至少中斷研究工作10年時間,導致軍隊缺少製定核作戰條令的專門技術和經驗。中國軍隊直到80年代才開始此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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