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Pinkskin ? have u done the following ? :-) zt.

(2008-11-22 20:53:37) 下一個
我在這裏,追憶往昔,決定要寫完這個故事,心下不是沒有一種要完成作業的感覺,今天看到有人說,愛是因為不可能而深刻,我的故事未嚐不是如此。


雲南之行是我們關係當中的最難忘的一筆,我珍惜,留戀那種含蓄的感情,如果可以重新選擇,我情願我們永遠都停留在那一步,發於情,止於禮。


然而對熱戀中的兩個人,那又是多麽的難。從雲南歸來,以關心他的名義,我邀請他到我家裏來。前麵提到過,相對於他在國子監的家,我家新買的公寓反而要更接近於他在中關村的辦公室。那天晚上9點多,他第一次來到了我的家中。


家裏的裝修風格是低調的奢華,以鐵灰色為主調。當時覺得,反正樓層已經很高,更要營造出一種冷冷的氣氛。就連我的閨房,也都是白色漆麵的家具,銀灰線條隱約其中,沒有任何粉紅的鶯鶯燕燕之感。老爸老媽根本懶得理會北京房子的裝修,任由我把房子折騰得沒有人間煙火之氣。


還好他也還喜歡這種風格,或是隻是有涵養,還稱讚了幾句。他在外麵吃了東西(我當時也不會做任何東西,煮方便麵已經是我掌握的最高級的烹飪技巧了)他略微洗漱,我們就窩在沙發上麵看電視。好像兩隻接吻魚,卿卿我我,難舍難分。11點鍾,互道晚安,他去爸爸媽媽的主人房休息。我回我的小暖床。在矜持和欲望的交戰中,前者,總是占上風。


拿了一本《瓦爾登湖》,我在床上輾轉反側,我知道,隔壁的他,也在開著床燈閱讀。拿書蓋住臉,我想,人的一生,究竟能夠有幾次,會想要不顧一切的去愛一個人呢?我知道我要出國了,我知道我們前途未卜,我知道女孩子要矜持,可是我也知道,就在今天,就在此刻,我渴望被他擁抱著,親吻著,我渴望全部身心的被他占領。誰要管明天,明天也許永遠也不會來呢。


隻穿著一件白色絲綢短睡裙,我輕輕推開了他房間的門。他臉上有驚喜,鑽進涼被,我順手關了床燈。雙手摸上他的臉,我主動的吻住了他。舌尖去試探,卻被他的唇深深擒住,我的雙手一刻也不老實,移到他的胸膛,輕輕撫摸,手下好像絨布包著鐵塊,感覺好好。他忽然睜大了雙眼,滿眼不可置信,好像在問我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我當然知道,紅著臉閉上眼睛,我鼓起勇氣,雙手繼續下移。他的嘴唇離開了我的,深吸一口氣,忽然好像變了一個人一般一樣充滿了侵略性,他的手覆上我的胸部,灼熱的吻也雨點一樣落在我的脖頸上,胸口上。他呼吸沉重,我意識模糊。他進入的那一霎那,那水乳交融的感覺,美妙不可言喻。


有一種醉,不需要酒。那是醞釀過的愛戀,那種滋味,勝過無數人間美酒,可以迷醉最擅豪飲的力士。


不記得是夜裏幾點了,也不記得是多少回合之後了,兩個筋疲力盡的人終於沉沉睡去。臨睡前我還迷迷糊糊的想,原來妖精打架也是很耗費體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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