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微風

明月清涼地,佳茗在握時。   淡淡微風起,停杯欲語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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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破襪子

(2005-05-01 09:24:27) 下一個

 

  我有一雙破襪子,至今舍不得丟掉,常常拿出來穿。  
  那雙襪子是灰色的,再仔細些的說法,是白色和很淺的褐色細線混在一起,乍看起來,就是灰色了。
  那襪子談不上多好看,也談不上多好,讓我說說為什麽一直舍不得丟,似乎也說不出,就是沒丟罷了。
  說襪子破,是因為左腳的頂端有個洞。那洞不大不小,剛剛漏出一個半腳指頭,洞的位置又好,恰恰能讓人睹其芳容而不露齒,所以還將就能穿。如果腳指頭能出來,自然就不舒服,也就穿不得了。
  襪子是別人送的還是自己買的,已經不記得,或許因此,才一直沒敢順手一扔,不然的話,豈不是辜負了別人的一番心意,哪怕那心意隻有一星半點或者虛而無實,畢竟也還是心意不是別的。
  有時候人是這樣,有了缺憾才會注意,對這襪子,也是如此。本來,絕不會沒事兒注意什麽襪子,但因為它有了洞,坐在那裏,那倆腳指頭就常常比其他的更為自由和清涼,也就是說,對這個世界的感受,它們與其他腳指頭和部位是不同的。一般來說,有不同的感受就要表達,自覺或者不自覺。於是它們就經常自己動來動去,似乎隻是條件反射的無意反應,又好象是有意識的提醒我它的存在,所以就常常主動的到外麵探頭探腦。但是一動之下,就有微涼之感,畢竟,直接和空氣接觸,和受了一層纖維的阻礙,還是大有不同的。每次它們一動,我就會多關注它們一下,自然也就增加了他們的曝光程度。看來,他們是得其所哉了。

  其實最麻煩的,還不是在家,而是出門。
  因為習慣了穿,所以出門的時候也常常不留神就穿著了,一般倒沒什麽,隻是上火車才會出問題。這裏的火車寬鬆的很,一個人霸占一個小空間不是難事,倒是大家一起坐反而新鮮。既然有了空間,也就有了活動的欲望,這一點上,我和腳指頭沒什麽兩樣。我喜歡盤腿坐,自己的時候,不必擔心有人嫌腳有味道,就自然脫了鞋子,盤起腿來。雖然有些不雅觀,幸好離別人遠了,也就無所謂,至少比起他們的年輕人直接把鞋子往椅子上放要好的多了。
  那麽既然盤坐,襪子的洞往哪裏藏呢?
  於是往往就遮遮掩掩,把那隻腳藏在下麵,但是這樣也不合適,因為從側麵看來,還是可以看的到,雖然別人不說,自己卻是瞎子吃餛飩心裏有數,還是有些不自在,但又舍不得盤腿的舒服,隻好強裝不知道別人的反應了。還好,一般我都帶本書出門,坐好了以後就拿出書來看,看著看著,也就忘了旁邊的情況,自然也不顧不得別人的反應了。另外,別人看我在看書,自然也不便打擾,於是我樂得躲進書中成一統,管他旁人皺眉頭了。
  不過這樣的方法,換了場合就不合適了。
  比如出門作客的時候,如果一時間疏漏忘了換好襪子,就比較麻煩。到了別人家,總要換鞋的,那麽那個平素張牙舞爪自以為是的洞,就無所遁形了。那時侯隻好希望別人的拖鞋是帶頭的,還可以擋一擋,不然,就比較尷尬了。一點尷尬,會引發很多心理生理上的不快,也許會令作客的效果很不舒服,那就是沒辦法的事情了。誰叫自己糊塗,忘了要換雙好點兒的襪子呢。
  說白了,還是盡量不穿那雙襪子比較好,又不是沒別的襪子,何必非要穿雙破的?自己想想,好象也說不清楚,也許是生性憊懶的緣故吧,想著也許應該扔了,可還是這麽多年一直過來,感覺穿著也不錯,蠻舒服,總之結果就是一直沒扔,雖然心裏早已經存了那麽一些扔掉的意思。

  多少的倥傯歲月,多少的喜怒哀樂,就這麽過來過去。說起來,這雙襪子,也算是見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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