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朋友聊天,關心了一把祖國統一的大事。
陳水扁真的廢掉了國統會。這個主兒幹事兒曆來不按牌理出牌,搞的米國和大清國比較頭痛。其實,對付這種主兒也有一個辦法,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跑步中偶然想起了一個辦法,可以治一下老陳。他廢統了,大清國為何不開始統一子民,發個護照給每個台灣的中國人,其不是美事。又不要打仗,祖國有統一了。於是乎,我便草擬一個意見,假如那天共軍真的用了的話,我是要找他們要我的谘詢費的。詳文如下:
關於給台灣民眾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的決定(草案)
中共中央,國務院:
鑒於台灣領導人陳水扁最近單方麵改變台海關係的行為,兩岸關係的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加。為了保障台灣民眾的旅行方便和人身安全,中央人民政府特此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的決定(草案),如下:
(一) 台灣居民可同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和《中華民國公民護照》。
(二) 現居住在台灣的台灣居民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申請表》可寄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三) 現居海外的台灣居民可以到當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駐當地使領館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
(四) 台灣居民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的申請程序,按現行的《中國公民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的暫行條例》為準。
(五)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護照》台灣居民可以自由選者居駐地,並享有與大陸公民一樣的所有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一胎化的政策對台灣居民無效。
當否,請批示。
北美兩岸事務辦公室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