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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妮您好!
看到你博客裏的<一張支票>的故事,我最近也碰到了類似的事情。
前段時間我母親因為一個小病住院開刀,很意外地被查出患了癌症,雖然病情非常嚴重,但是目前生活上仍可以自理,與常人無異。
由於母親的患病,對我產生了相當大的打擊,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我的情緒一直不穩定,和老婆之間有了一些爭吵,起因有下麵幾個方麵:
第一,我們家中的收入全部由老婆管理,我每個月提取幾百元錢作為零用錢。我想在醫藥費方麵貼補一些錢給我媽,我考慮了下決定用我的零用錢貼補,可這引起老婆的不滿,她說:“無論是零用錢還是家裏的錢都不能貼補你媽的病,如果要補貼必須要等到你父母把錢用光了才行”。為此我與老婆發生了一次爭吵。
第二,我兒子一直是由我父母帶著的,母親被查出癌症後,由於母親自己覺得體力與之前無異,我考慮到常常看著孫子可以使母親心情開朗,便要求還是由我母親帶孩子。丈母娘也通情達理的說:“洗衣洗澡的重活就不要做了,由我來做,周六周日的話你也休息一下,我來帶。”但是一段時間以後,老婆以小孩很髒為理由要求由她父母帶,我當時要求我父母周末帶,但是老婆認為很麻煩不肯同意,為此我們又發生了一次爭吵。這次爭吵,以我勸說我父母不要帶小孩的讓步而結束。
第三,上個月,我查詢我工資卡的餘額發現,老婆已經將原先存在我卡內的幾萬塊錢以現金方式提走了,在這之前和之後都沒有告訴我。我因此注銷了放在老婆處的銀行卡,並打電話給老婆,老婆說:“因為怕你把這些錢貼補你媽,所以我拿走了錢。”之後老婆跟我說,需要錢為孩子買一些奶粉,我說錢你都已經取走了,你怎麽還跟我要?為此,又一次發生了爭吵。
第四,我母親考慮到她的病以後的花費可能很高,怕這件事情影響我們的夫妻感情,所以想把她自己的一套房子出售用來治病。那套房子當初我們結婚的時候,老婆的戶口也遷入其中。此事被老婆得知後,她說:“隻要我的戶口在裏麵,你們就不可以賣房子。”為此,又一次發生了爭吵。
現在我和老婆都在各自住在自己家中,我們之間幾乎沒有交流。
她上訴法院想離婚,請您幫我看一下,這樣的情況我該怎麽辦,我是不想離婚,但是已經演變到現在這種情況,說實話,如果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就算在一起,也會有很大的隔閡。
最近很煩的人
很煩的先生:
你好!看你的信,我猜測雖然你老婆不同意你給母親錢,你還是給了,雖然孩子的事情你讓步了,但是你的工資現在不給你老婆管了,這件事可能是她跟你生氣的最大原因。和你分居也不見你上門服軟,所以她采取進一步的行動,用離婚的手段來要挾你。
我建議你找她心平氣和地談談。
首先你要告訴她你對她的感情,告訴她,她和孩子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最近一段時間因為母親生病的打擊,自己情緒不穩定,沒能和她好好溝通,不斷爭吵,希望她能原諒你的壞脾氣。
其次把她對你對家庭做的奉獻、她的優點都好好回憶一下,誠摯地表達出你的感激之意。
然後告訴她,你一直想和她白頭偕老,你極其不願意離婚,那會在你心中留下永遠的傷痕,而傷害最大的將是孩子,離婚是三敗俱傷的事情。這個世界上你最不想傷害的人就是他們娘倆。
不過,你也不怕離婚,你珍惜她,珍惜孩子,但是也不想勉強她。離婚雖然會讓你很痛苦,但是你總會走出來,開始新生活。
她看重錢,你可以委婉地告訴她,不離婚的話你的錢絕大多數都是她的,你還可以掙好幾十年錢呢!離婚了,以後你的收入就不歸她管了。而家產,不離婚全是她的,離了隻有一小部分是她的。
在談話中你還要申明,母親你是一定管的,不在於母親自己是否有錢,而是你當兒子的一份孝心,要知道母親來日無多,你沒有多少時間能夠盡孝於母親的身前了!讓老婆設身處地地想想,將來她有病的話,你兒子一定要她把錢花光了再管她,她會是什麽滋味?
你是男人,得頂起家裏的天,要有原則,小事上由著老婆,原則問題上要能領導得了她才行,不能無原則地退步。別和她吵,你自己可以很堅定地去做正確的事情,這不僅是對你好,也是對她好,像現在這個情形,她自己作孽都不覺得。
比如周末你想讓奶奶帶孩子,老婆嫌麻煩,你可以自己親自接送。她把錢轉走了,依然是你們家的錢,你別一下子銷了她的卡,這屬於報複行為,讓爭執升級,不是好的溝通方式。她把事情做絕了,你不能做絕。可以在每一次發工資的時候,馬上轉一部分錢給你媽,她鬧,你就告訴她你現在就這麽定了。你達到目的了,她鬧你就忍了,有情緒時就哄哄她,沒情緒時就別出聲了。
你不動聲色,而心裏有一定之規,對老婆依然知冷知熱,關心體貼,老婆奈何不了你的。女人有時候會鑽牛角尖,男人要把住大方向。
總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軟硬兼施地去做自己該做的事情,是我給你的建議。
衷心祝福!
真妮
家庭的財產不管由誰保管都是共同財產,理應共同協商管理。房子既然有太太的名字,買賣時就要征求太太的意見。賣完的收益理應按比例分配。屬於太太的一份,應該由太太自行處理。
孩子由父母帶,也不應該隻指責太太。丈夫自己有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如果太太和嶽父母也想帶,是否可以雙方父母輪流帶?或者太太、丈母、先生、自己父母四方輪流帶。太太作為母親,在孩子問題上有發言權,太太這時候不容許公婆看孩子不妥,但她的權利應該受到尊重。
太太拿走的錢既然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按理分配。但是作為父親撫養孩子的義務不能因為對共同財產的分配爭執而終止。先生應該繼續支付撫養費。
除了房子和過去的財產,先生是否還有股票和其他財產?現在的工資也可以用來補貼父母,沒必要為過去的零用錢爭執。股票和債權也可以賣掉。
文中先生既然要賣房子治病,看來也不象有錢人;太太如果真為錢,又怎麽會想不清不離更有錢的道理呢?母子連心。但是處理問題時還請理智, 就事論事。避免偏見。
I knew a Shanghai lady did this.
所謂的真妮,以上你所給出的建議實在不太合適,現代庭是夫妻分擔責任,分享幸福,相互關照,鼓勵攜手走在共同的人生路上。沒有哪個人是家中的領導,夫妻在家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你這樣的說法是在推崇男尊女卑,大男子主義,其與現代觀念相差甚遠。另外你所用詞說妻子在作孽是在不妥。恕我直言,問一個問起並希望你能坦率地回答,你是位男性嗎?
絕對同意,我身邊朋友就有一個,一模一樣,一對上海夫妻。
停下來再瞧瞧,真是麽?是真的麽?
如果是真的,那怎麽能成真的了呢?
別人的心,我不猜,猜也猜不準的.
趕緊溜........
嘻嘻......
孝順不孝順是另一會事兒。誰養的誰孝順,公婆有事就該找他們兒子,輪不到媳婦孝順公婆。
但是這個媳婦如果不讓公婆賣屬於他們自己的房子,也不讓老公給錢,哪怕婆婆帶大孫子也不知道回饋,就不是不孝順的問題,是不懂得道理
您說得不對,我親戚中就多得是這種女人,雖然我也是女人,但真的覺得這樣的女人太可氣,主要其實就是老公給慣得,真妮說得對,男人對女人不能一味退讓,大事還得是家裏的頂梁柱,如果我要是那男人我都得離,什麽呀,不孝順的女人怎麽能要。
如果不肯賣房子,就應該要出錢。更何況她婆婆還幫她把孩子帶到那麽大呢。這種不知感恩的女人,早該離婚了。
不過樓主也不是什麽好鳥,老娘生癌了還讓老娘持續帶孩子。
過日子還是心情舒暢最重要,經常和家人有摩擦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想辦法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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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忍,孰不可忍?
想起一個故事,一個惡媳婦用一個破碗給婆婆吃剩飯,她自己的兒子有一天偷偷藏起來一個破碗,她發現了就問她兒子這是幹嘛,她兒子說等你老了,我也用這個碗給你盛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