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藍
藍藍:
人的眼睛會傾向於盯在自己沒有得到的東西上,但是誰也不知道走上另外一條路會不會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你在信中說,當時你一意孤行要去上中專,而你父親提到上重點如果分數不夠,他們可以出錢買,從這些信息中,我分析你當時的狀況要麽是對於高壓下的緊張學習生活心生厭倦,再也不想繼續那種日子了,要麽你認為自己在學習上的優勢很有限,覺得即使上了高中也不見得可以考上好大學。如果你父母在這種情況下逼你去讀高中,因為你自己很抗拒,學習壓力又特別大,很可能的結果是你的高考成績不理想,最後上了個很差的大學,畢業後找不到工作,這其實是很多孩子的遭遇。就像另一個網友講的,她想去上烹飪中專,結果父母逼她讀高中,最後她沒能考上計劃內的大學。如果是這個結果,你會不會埋怨父母沒有尊重你的意誌逼著你走了你不想走的路,毀了你的一生?
說到彈琴,虎媽的小女兒拉小提琴,虎媽給她請了最好的老師,為逼孩子練琴虎媽花了多少心力在上麵,那真是常人所不能及。小女兒已經拉到青少年樂團的首席了,但是在她十二歲的時候,對彈琴的反感已到了瘋狂的地步,虎媽不得不同意她放棄了。如果你父母小時候逼你彈琴,你會不會最後也對彈琴厭惡不已?
我覺得你是在用你想象中的另一種選擇的理想結果與你的現狀作比較。你父母的“度”並沒有多大問題,他們在你練琴的過程中,也曾罵過你、嘟囔過你,而你希望他們進一步打你凶你,可你自己的承受度有多大呢?不要用你現在的心智水平去衡量,設想一下你是個十多歲的孩子。一旦你承受不了,會發生什麽事情?
父母通過“逼”孩子的確能給很多孩子逼出成績來,如果全都是“惡果”,那麽誰都不會去逼了。但是也有很多逼也逼不上去的孩子,還有的孩子父母不逼他,他反倒能出成績,一逼給逼得興趣全無,破罐子破摔了。還有的一些人雖然被逼出來了,表麵很風光,但是卻在心理上留下了創傷。
昨天有一個朋友和我通信,說她媽就是虎媽,她一直很努力地達到母親的要求,從小就被人稱之為“神童”,後來考上了頂尖大學,媽媽很為她自豪。畢業後找到的工作也特別好。但是她說她自己知道內心裏並不快樂,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別人隻看到她的風光,卻不知她心裏的苦澀,她一直在看各種心理書籍,可是兒時留下的印跡是很難通過成年後的努力來矯正過來的,她自己深受虎媽之苦,所以現在選擇當“羊媽”。
很多人認為當“羊媽”尊重孩子就是放任自流,不管孩子,那是完全錯誤的。尊重孩子的父母花在孩子身上的精力並不比逼孩子學習彈琴的父母少,隻是側重點不同而已。
在孩子成熟之前,他的人生重大選擇父母一定要參與,這是職責所在,要把利弊都幫孩子分析清楚,但絕不能逼孩子走他不願意走的路。除此之外,我覺得父母還要教會孩子從小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要承擔自己的選擇後果。因為所有的選擇都是個取舍的過程,讓孩子認識到,不可能經由一種選擇而得到所有想要的東西。
下麵是一個在北美做兒童谘詢工作的網友在我另一篇博文後的評論,講的是尊重的含義:
尊重的意思可不是什麽都順著孩子。尊重的意思是,讓孩子的自我得到保護。比如:吃飯。孩子不情願來吃飯,要玩。家長可以說:你可以選,現在吃飯或者不吃,但如果現在不吃,等一下就不可以吃了,因為大家的午飯時間過了,要做別的事情。如果孩子堅持不吃,家長表示尊重,包括等一下沒飯吃時也不要給予任何東西吃,這是尊重孩子的選擇。等孩子覺得餓了,還是要支持孩子的選擇:不吃。一直到下一頓飯開飯。最不好的做法是強迫孩子吃飯。另一種做法看上去差不多,但也很不尊重孩子——孩子選擇了不吃飯,等他餓了,馬上就給他飯吃,然後開始數落他:你看,不吃飯,餓了吧,下次要好好吃!結果是:下頓飯他仍然不肯吃—一是因為他半當中吃了東西不餓,二是他覺得他已經失敗於自己的選擇而家長總是會來幫他收拾殘局。所以尊重孩子,是尊重他的選擇的同時也尊重他的承受能力與認知能力。
要做到尊重孩子,父母要有很多的堅持、耐心還有方法在裏麵,在保護孩子的自尊和興趣的前提下去引導去影響,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兒。
你在來信中提到的關於自己對兒子練琴的要求,我覺得除了“嚴厲的手段”之外,其它的都很好,適當的加壓或者適當的減壓有時候都是必需的。孩子不一樣,教養孩子沒有一個統一標準,我家三個孩子我都得用不同的方法去對待。你可以多多參與到孩子的練琴中,卻不一定要使用“嚴厲的手段”,孩子不是東西,哪個地方一旦沒弄好,可以修理補補,傷害造成就無法抹彌補了。你盡管對自己父母的培養方式不滿意,至少你身心正常,也有自己的獨立思考能力,這在中國實在難得。你父母是好父母,希望你兒子也能有你的幸運。
衷心祝福!
真妮
——其實15歲可以懂很多,也可以什麽都不懂。如果之前什麽小決定都沒做過的孩子,一下子做大決定,難免有錯。因為不懂得自己是誰、要做什麽。
-我認識有一個10歲的男孩子決定以後要娶某一個女孩子,他的這個決定一生都沒有後悔過,因為他真的娶了那位女孩,並且恩愛一生。
-有一個男孩在讀小學的時候決定“為中華崛起而讀書”,他是周恩來。
-鄧小平在法國時也就十五、六歲。
-毛澤東在念三字經的時候就決定要把“紅眉毛綠眼睛的妖怪”趕出中國去。
-我的媽媽15歲時決定離開上海去貴州學習、工作,到現在也沒有覺得她自己的決定錯了。
我覺得你的這封讀者來信問了一個非常有質量的問題,就是如何“尊重”孩子,如何把握這個“度”的問題。你回答得很到點子上,但大多數的人心永遠是想著自己得不到的東西。
周末還要出門,就不在你這兒囉嗦了。不過,隻是覺得這是一個可以好好展開討論的問題。周末快樂!
yihua:已經給她發了郵件。
Haihong:謝謝鼓勵。
真妮,上次學耶穌打自己的那位媽媽,有一個好的網站,想介紹給她,請你轉告她一下。謝謝!http://www.goodtv.tv/default.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