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網友來信詢問家庭暴力問題,比如老公吵架時動手了,應該怎麽辦?網友常常還會問:真妮要是換作你的話你怎麽辦?
設身處地地想象了一下,很難把自己帶進那種境況中,遂虛心請教老公:“你說你要是打了我,我會怎麽反應?”老公回答:“這不是瞎尋思嗎?你不打我就不錯了,我哪裏敢打你!”
想了想又問:“那假如說我打了你,你會怎麽反應?”
“立即跪地求饒!跪地求饒!!”
嘿嘿,等哪天我去找個豹子膽吃了然後回來試試。
我們家的家法是“老公永遠都是正確的”(見博文《老公永遠是正確的》),吵架都吵不起來。你都對,還有什麽好吵的?他吃錯了藥了才會對我行凶。
但是萬一哪天他真吃錯藥了,動手打了我,我想首先要做的是:趕緊打911,拉他上醫院灌腸搶救,人命關天。
這個玩笑開得有點站著說話腰不疼了,會有朋友說你沒有遇到那種有暴力傾向的男人,遇到了哭都哭不出來。
所以,從根本上講,不要嫁那種男人。除非你練過跆拳道柔道空手道少林功夫,你有金剛鑽,不怕。
未婚的MM一定要在婚前睜大眼,性格比較暴戾的人平時可能看不大出來,但是談戀愛時天天在一起,留心觀察,還是會有些蛛絲馬跡露出來的。人品性格是婚前最重要的考慮、考察因素。
已婚的MM如果不幸嫁給了婚前隱藏很深的暴力男,我思索(換句話就是YY)了一番對付的辦法,給大家一點參考。
我覺得動手打人的男人分三種類型,對待的策略各有不同。
第一種:施虐型。
這種人的精神上或者心理上有缺陷,發作起來控製不住自己,麵目猙獰、下手狠辣,他們需要專業幫助。一般的女人和他們沒法過的,不要猶豫和心存幻想,下決心早早離開。
這種男人不發作的時候真是好老公,對老婆體貼關心,而發作完後,往往痛哭流涕跪地求饒,所以許多女人心一軟就原諒了對方,然後施虐受虐周而複始地進行著。
有一位中國姑娘,嫁給了一個高大壯碩的美國人。沒想到平時彬彬有禮的男人,一發起火來就像一條暴龍一樣。婚後經常動手打她,她都忍下來了。後來有了小孩,孩子不到兩歲時,有一次吵吵鬧鬧個沒完,男人抑製不住怒火,上前拎起孩子的小腿,把孩子大頭朝下,吼著叫孩子安靜。結果孩子不僅沒有安靜,反而放聲大哭,聲嘶力竭。坐在地上站不起來了,有一條腿動也不能動。這個父親,他竟然把孩子的腿骨捏碎了!
急診室醫生檢查完後立即就報了案。警察馬上發出限製令,不許男的再接近孩子,然後委托社工聯係寄養家庭,孩子出院直接就給送走了。這個女人到了這一步才不得不與老公離婚,然後自己領回了孩子,否則,她就再也看不到孩子了。
她後來再找的老公對她特別好,對孩子也極有耐心,真是苦盡甘來。如果早早離開第一個老公,她不知少受多少痛苦。
我建議在老公第一次施暴以後,女人立即去市政府拿來離婚申請表,自己填好各項內容,等到他冷靜下來向你認錯、發誓說以後再也不會了的時候,告訴他:“好,我原諒你這一次,為了體現你下次不再犯的決心,請你在這份離婚表上簽個字吧。如果下一次你再動手,這份離婚書立即生效。”
跟他講既然他都發誓了不再犯了,那麽這個東西就隻是個形式而已,相當於保證書,隻是用它表達一下你自己不容忍他家暴的決心,他好好待你,你怎麽舍得離婚。言辭懇切、軟硬兼施地讓他簽字。
做一件事的後果不同,人對於自己的約束程度是不同的。施虐型人格的人,對自己並不是一點約束能力都沒有。毫不約束、見誰打誰的那是精神病。所以以離婚協議書約束他,他並不想失去家庭,相信他自己會因此收斂很多。
如果這個約束還是不夠,他又動手了,那麽你不能再姑息下去,已經給過他機會,再對他心軟就是對自己的殘忍了。
無論怎麽樣都要先搬出去,讓他明白你是來真格的。他若知道你所作所為都是花架子,他怎麽打你你都不會離開,自是有恃無恐了。
第二種:仗勢欺人型
男人依仗男女在力量上的差異,一有爭執就動粗,欺負老婆。
對於這種人要給予他適當的教訓,讓他知道打人的後果他難以承受。
舉個相反的例子,有個女人和老公一爭吵就動手,推推搡搡不說,還撓人,經常把老公的臉撓出一道一道的傷痕來。她老公在國內是搞鐵人三項的,又高又壯,有一次忍無可忍突然發力一下子將她甩出去十多米,跌得她七零八碎。從此女的再也不對老公動手了,她知道惹急了對方自己沒有好果子吃。
所以要讓動手的一方知道,他要為此付出代價的。具體怎麽操作,還要看個人的性格,要找到對方的軟肋。
有個小巧玲瓏的溫柔女人,婚後老公幾次動手她都忍了,但是心中知道不能再這樣下去。老公再一次動手時,她突然撲上前死死咬住老公胳膊上的一塊肉,都快咬掉下來了,後來留下老大的一塊猙獰疤痕,她老公夏天都不大穿短袖衣服。她自己那次也傷亡慘重,被老公在疼得咬牙切齒之際揪下來一撮頭發。老公端著鮮血淋漓的胳膊氣得大叫:“你這個女人怎麽這麽狠毒?”
老婆盯著他流著淚說:“你不狠嗎?你不狠怎麽下得去手打自己老婆?”
越想越傷心,第二天就跟老公提出離婚,這日子到這份上就別過了。
老公沒想到自己以前把一母老虎當病貓了,又不想當喪家犬,隻有灰溜溜地夾起尾巴,收起爪子,再也不敢動老婆一個手指頭。
如此慘烈地以暴製暴、橫的怕不要命的,並不見得對所有人都好使,但是女人表明的是一種不接受家暴的態度。
當你確定自己的力量無法對付他的時候,報警求助確是一個有力的手段。我曾寫過一個真實的故事《在美國老公打了老婆以後》,那個老公曾經打老婆像家常便飯一樣,從國內打到國外,在美國被警察抓過一次以後,再也沒有跟老婆動過手。
第三種:一時失手型。
比如,男的在爭吵不斷升級控製不住怒氣時給了老婆一個耳光,或者將老婆推倒了,摔了出去……。這種人和前兩種類型的本質區別是:他並沒有後續動作,自己都很吃驚盛怒之下自己到底幹了什麽。
這種類型的,冠以“家暴”一詞其實不是很合適。每個人在特定的條件下都會有失控的時候,我見過平時脾氣極好的男人把手裏的東西摔在女人的臉上,也看到過溫柔的女人發出獅子吼,我們都是凡人。
對於這類衝突,要做的是盡力避免爭吵到失控的地步。兩個人當中,一個火了,另一個就先忍忍,惹不起躲得起,可以先走開,避其鋒芒。
夫妻都要知道對方的底線在哪裏,吵架時就事論事,不能無限上綱,什麽話狠就甩什麽。平時不是原則性的問題盡量做到好說好商量,家裏的事情讓雙方的意誌能得到一些實現。
有一位朋友講她老公為了一點小事打了她一記耳光後“揚長而去”,讓她很氣惱。我發現女的在這之前罵的話非常難聽,老公的祖宗三代都問候到了,完全可以算作使用了“語言暴力”,他老公一直都不吭聲,卻冷不丁就跳起來來了那麽一下。這個例子實際上女的先過了男的底線,然後男的又進一步過了女人的底線。
發生了這類動手事件,我不傾向於報警。老公一時衝動,又不是想謀殺你,沒有必要立即報警將事件升級。我甚至覺得都沒有必要向親朋好友傾訴,人民內部矛盾應該先嚐試在人民內部解決。你向外求救,本身就是個示弱的信號:你自己解決不了問題了。何況外人一參合,會參合的還好,碰到瞎參合的,比如娘家人領人來暴打老公一頓,那就真的是越幫越忙了。
曾有一對,在國內,就這樣被參合的離了婚。後來兩個人都後悔了,卻隔著兩個家族而無法複婚。
另外,人和人之間互相影響很大,當你自己快樂平和、正麵的情緒占主導地位時,會帶動周圍的人的正麵的情緒,而如果自己顯現出來的都是急躁易怒等負麵情緒,那麽周圍人心底的負麵東西也會被帶出來。所以,我們自己平時要修煉心性,遇事做到心平氣和,隨遇而安,減少負麵情緒。夫妻能做到和平相處不起衝突,會從根本上杜絕第三類打人事件。
不管怎麽樣,一個人對待暴力的態度是最重要的,你自己不接受,你就會遠離它!
今天文學城剛發的, 關於家暴
因為很多暴力都是在衝動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果衝動可以作為暴力的借口,那暴力就會越演越烈而且越演越廣,沒有仲裁是非的界限了。
如果說,很生氣地衝出房子,不小心碰到了人,這個可以原諒,因為他不是故意的。
但文中所說“控製不住怒氣時給了老婆一個耳光”,這個完全是主動的、有意識的、不是不小心碰到的!這個絕對不可原諒!打人當然是“控製不住怒氣”啦!這個理由可以接受的話,就任何暴力都可以接受了。
有些丈夫非常容易生氣,像這種用離婚證作威脅的方法根本行不通,任何時候提都會引來下一輪的怒吼。
我周圍的女孩都挺溫柔的,真沒有打丈夫的。
的確如此,過去是矯枉過正了。
這樣下去,女性永遠不可能得到平等的地位。
嗬嗬,本人有過一樣的經曆。
還好,回來以後老實了!
一直以來,絕大數男人挨打了一般不會聲張, 就算有男人說出來也不受重視, 更有甚者, 還冷嘲熱諷,輿論更沒聲音。女人挨打的聲音卻排山倒海而來, 在輿論上造成一麵倒的聲勢。
在加拿大20年, 看著社會的變化, 最近10年, 男性也開始說話,很多過去深埋的事也陸續出來,我是10年前從女朋友口中知道這些調查報告, 4年前第一次聽到女性因家暴被拘捕.
還有一點,男性挨打,就算很嚴重,警察會先問男性要不要提出起訴, 絕大部分男性都不會, 而女性隻要說一句,”他打我“, 連醫生報告也不需要, 不管真假,男性全無解釋權, 一律先收監再說。 有些女性一看警察來真時,不少想阻止,對警察說她不想她的男人進班房, 然而,都會被警察拒絕。
現在不少男人已學懂,已明白過去的自我放棄權力並不會使關係轉好,隻會鼓勵對方變本加厲。 所以在沒有到嚴重地步前都會要求警察起訴,或以受到攻擊就立刻報警,報護自己做人的權利。 至於是不是男人,很多已明白,先做人才能說是不是男人,而且,自己怎做不是由別人來厘定。
正因為男性也開始維權,使這10年來的家暴數據改變,女性嚴重暴力不亞於男性越來越多。
北美洲女性主義10前已有分岐,現在已有不同女性主義聲音反對過去的男性妖魔化的做法,她們已發現問題所在 - 把女性放在受害者位置的一麵倒做法,不會使女性的自卑感消除,隻會加深。
機器貓和小叮當 :非常同意你說的常人衝動之下會打人或者殺人,所以我說關鍵就在於夫妻之間不要讓衝突到達那種難以控製的地步。
任何情況下都不動手其實是個挺高的要求,能做到的人令人敬佩。就像不挑剔對方是個好品德,能做到的令人敬佩。
youli :是,女性對男人實行冷暴力熱暴力的比例不亞於男性,隻是男人挨打了一般不會聲張,另外從力量上的對比看,絕大多數嚴重的暴力都是男的對女的實施的,所以輿論都聲討男人。
wxc1reader :人是多麵體,女人都需要有母老虎的潛質。
零不是數 :唉,離婚豈是說句話的事兒。
anahiyiyi :是,能夠超越自己成長環境的人是真正的勇士。
米德1 :對,不能姑息。製止不了,就要脫離。
"那麽請教:如果老公問候了老婆的祖宗八代,加上父母,該怎麽辦?"
同樣處理, 立即出走,分居,辦離婚,但不要動手. 明知打不過,還要先動手,不是聰明人幹的.
以前看過Joseph M Carver的一些文章,是對人格障礙的闡述,教人如何識別冷暴力和自我保護的,我覺得每個人都該看一看,否則被abuse了還不自知。
真妮講的是動手打人,我好像跑題了。。。
這是美國很出名的女性主義者 Gloria Steinem 說的, 在她的 “ Revolution Within " 一書說的。
真妮所說的幾種情況, 女性也一樣有。
“發生了這類動手事件,我不傾向於報警。老公一時衝動,又不是想謀殺你,沒有必要立即報警將事件升級。我甚至覺得都沒有必要向親朋好友傾訴,人民內部矛盾應該先嚐試在人民內部解決。你向外求救,本身就是個示弱的信號:你自己解決不了問題了。何況外人一參合,會參合的還好,碰到瞎參合的,比如娘家人領人來暴打老公一頓,那就真的是越幫越忙了。"
我覺得這個很難界定。因為沒有人會真心想”謀殺“人,很多殺人者都是衝動之下。冷血殺手可能有,但是常人多是失手後驚恐,後悔,可是太晚了(從很多文學作品中看來滴)。
我以為任何情況都不可以動手。尤其男人。可以離開,可以不理會,可以離婚,但是不可以打人。
那麽請教:如果老公問候了老婆的祖宗八代,加上父母,該怎麽辦?
問題是男的即使打911報警,警察也多數不會相信.
建議:要是老婆數了你的三代,馬上離婚,但千萬別動手.
絕對不能忍耐。
跑,求饒,報警,都是辦法,實在不行隻有離開。
我覺得和學曆沒有關係,和從小的生長環境有關係,生長在爸爸打罵媽媽的家庭的男孩長大了也容易打老婆,就像從小挨打的孩子長大了容易打孩子一樣。其實父母對孩子最重要的教育是當一個好的model。
家暴與學曆是否有負相關性?
Sir 不白叫,有男人氣度!
你說你見到的中國家庭有百分之八十動過手,這個比例可夠高的了。我周圍的中國朋友要麽恩愛,要麽女的比較厲害,罕有男人動手的。
“立即跪地求饒!跪地求饒!!”
”但是萬一哪天他真吃錯藥了,動手打了我,我想首先要做的是:趕緊打911,拉他上醫院灌腸搶救,人命關天。“
這兩句讓我笑暈。
尤其是第二句,真妮一旦被打首先想到的還是勞工的安危,可敬可佩!
和我比較熟的中國couples 中, 據我所知80% 都動過手,尤其是結婚初的磨合期。這和法律環境也有關係,在中國夫妻間暴力不受重視,一般調解為主。而在西方,法律對家暴 very serious, 我認識的一個警察還說這是因為統計表明與一般的暴力事件相比家暴引起的謀殺率更高。
哪一天中國在法律上對家暴的重視程度媲美西方了,中國的社會的文明程度才更接近世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