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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11)
前些日子,我回答了一個網友關於是否該和她老公離婚的問題。另一個網友嘿嘿虎不太同意我的觀點,她也寫了一篇問答放在她自己的博客上。
我讀過之後,覺得她說的也有她的道理,尤其在中國的特殊環境下。我更多的是站在女方的立場上去看待他倆的問題,而嘿嘿虎考慮到了男方的具體難處。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我把她的回答轉載在這裏,依舊把我的回答放在前麵以供參考。
文章原址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0696650100cafv.html
真妮你好!
我一直在看你的博客,想跟你說說我的事。
我結婚五年了,有個兩歲的孩子。
我們夫妻自結婚以來就沒什麽夫妻生活,連孩子都是因為雙方父母催得緊,我們那一年稍微多些才懷上的。我老公解釋的原因是因為他和前女友第一次做太緊張,導致他不行,從此就有了懼怕心理,隻有看男同誌做他才能提起興趣。
我於是就等他恢複,結果等來等去等到的是自己一次次的受傷。
我很不甘心自己守活寡,但是我對他還是有感情的。前些日子我生病差點死了,他卻在我住院的第二天就在網上和男同誌做那樣的事,我回家看他的電腦才發現,當時真的是象一桶冷水從頭淋下來的感覺。真的恨死他了。
這一次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向他提出了離婚。但我們的孩子還太小,我不知道自己這樣決定到底對不對,很苦惱。
小楓
下麵是我的回答:
小楓:
我想人的性向不會因為第一次性生活的不成功而改變的。就像你自己再怎麽受刺激隻怕也不會去和一個女人上床的,這麽想想大概都會渾身不舒服,所以你老公對你的解釋很牽強。
他心裏真正喜歡的應該是男人。
拋開性向問題,隻說你生重病危在旦夕之時,他跑回家裏去做那事,即使和一個女人做,都很難讓人原諒,他對你的情意到底在哪裏?
他既不喜歡和你過夫妻生活,心裏也沒有你,所以我認為你離婚的決定英明正確。
已經耽擱了五年,不要再誤自己終身!
去找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擁有真正的幸(性)福生活,讓孩子在夫妻恩愛的健康環境中成長吧!
真妮
下麵是網友嘿嘿虎的回答:
小楓:
在這個問題上,我不太讚同真妮的意見。
我認為你們不一定非離婚不可。建議你慎重地考慮並決定這件事。
當然,一對夫妻因其中一方是同性戀,雙方無法有正常的性生活而離婚,這完全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於法於情於理都沒什麽說不過去的。但是,假如僅僅因為這一點你們就離婚了,那麽今後你有沒有可能後悔?你能確定你離開他以後的生活一定比現在更開心更幸福嗎?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麽我建議你千萬慎重考慮離婚 的決定。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你並不是對你們目前的生活狀態無法容忍,假若你真的離開他,又想起他的種種好處,再婚後老是拿他的優點去比現任丈夫的缺點並 因此而陷入痛苦,你又後悔了怎麽辦?畢竟,再婚後你也可能麵臨種種問題,有些問題真的是非常現實,甚至很難有一個好的解決方式。比如繼父繼母與非親生的孩 子之間的感情和關係等問題……
其實婚姻和生活方式可以有很多種,我們完全有權利根據自身的情況和特點來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隻要沒有危害別人的利益和權益,沒必要過多考慮所謂的 傳統道德風俗習慣。現在你最需要確認的是:你是不是真的想離開他去尋找你的幸福?假若你真的不想和他一起過了,那麽盡管孩子還太小,也並不是一個迫使你委 屈自己勉強和他在一起的理由。
希望你今後的生活更加幸福快樂。
沒有人否認靠欺騙異性感情來為自己cover up 是可恥的,尤其是一些受過良好教育,有的甚至還在美國生活的男同性戀,如果還要這樣做,尤其令人鄙視。但是,同性戀即使在今天所麵臨的壓力和困難仍然是很大的,不設身處地是不太能理解的。更何況每個人的具體處境和認知水平是不一樣,很多fake marriages可能是曆史的產物。我就有一些同性戀朋友,當初選擇異性婚姻,不是有意欺騙對方,而是因為缺乏對自身的認識,因為社會沒有給他們這種機會。說社會是這種悲劇的根源,一點錯都沒有。
這種邏輯也沒有錯。就好像打仗的時候,有的人願意正麵進攻,有的人喜歡從旁邊偷襲一樣,為達到同一目的的兩種方法而已。如果小楓的老公沒有結婚,隻是私下裏和他的男友在一起,相信這裏的大多數人也不會譴責他。
我覺得她老公和嘿嘿虎錯在有報複心理。就因為社會歧視自己,自己就可以做任何的事情,哪怕傷害到無辜的人。小楓雖然說仍有感情,但是看的出十分勉強,很難想象再過五年感情還會存在。而一旦婚姻裏沒有了感情,就跟打工掙錢買賣東西一樣,成了純物質性的活動,也就不是現代意義的婚姻了。他們的小孩現在太小體會不到痛苦,但長大能思考之後,又如何能接受自己的爸爸是同性戀的事實呢?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小楓的老公如果能夠從小楓的角度看問題,或許會意識到自己的自私和錯誤。小楓應該離婚,不做他老公報複心理的犧牲品。
就算這個社會對同性戀不公, 那個和他結婚的人很可能是真心誠意愛他的. 欺騙和坑害一個愛自己的人, 太殘忍也太狠毒了.
如果二十年前, 或許, 但現在, 沒人逼他和異性結婚.
同性戀一點都不可恥, 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和異性結婚, 坑害別人一輩子, 是非常卑鄙的行為. 這些人才是真正歧視同性戀, 玩弄感情的無恥之徒.
難道更可恨的不是逼他們和異性結婚的社會嗎?
嘿嘿虎就代表了相當一部分對同性戀既同情又歧視的人。
精於算計,所以才有了那麽多二奶。
I think wha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s "Are you true to yourself?" for both the husband and the wife.
他的觀點是離不離,取決於:
1。你自立的能力。
2。你愛他的程度。
3。你能找到下家的可能性。
的確精於算計,可我覺得,最重要的是:
你自己覺得快樂。
為什麽如果小楓是你的妹妹?為什麽不設身處地的當一次小楓?說別人肯定可以高調,說自己呢?
我同意laoshan2 說的,尊重不等於以欺騙的方式遮掩。騙人不是長久之計,特別是對自己,對一個心理生理都很健康,都有要求的女人。是的,老公可能會很感激,但是你把你自己放到了哪裏?這樣一天兩天,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五年,人的一生有幾個五年?再說,這種問題是會生根發芽的。現實一點來說,我們身邊不知道有多少誘惑,一定要考驗人,考驗感情?感情經得起多少誘惑和打擊?。。。
當然,如果婚姻和愛情對於小楓隻是一種可有可無,可以用來達到目的的東西,在一起也沒什麽不可。
Its hard to make a choice, when you choose something, you had to give up something...
Believe or not, sex problem is not always caused by sex. Some one could make a happy marriage without sex! Her husband could make her happy if he wish.
If her husband ignore her feeling, seems like the case, better end up this relationship.
“嘿嘿虎”是什麽人?是她?還是他?抑或是他&她?他(她)發表那種言論的出發點是什麽?hehe....
agree
什麽虎都有。
嘿嘿虎是打算讓小楓當××再立個婚姻的牌坊,
真虎!
Truthful life. Yes, indeed.
The best way to sympathize with gays/lesbians is to support gay and lesbian relationships, not to encourage them to use straight marriages as a cover-up.
1。對同性傾向人的同情。
2。把友情,同情,愛情,親情混為一談。
3。對婚姻名義上的認真(既成事實要不惜一切地維持),實質上的不認真(可以去找婚外情人或者性伴侶)。
而第三個原因的自相矛盾與不合理,卻往往沒有被他們自己意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