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妮的咖啡屋

這裏的咖啡杯杯用心而來,貨真無價。新浪同名博客:http://blog.sina.com.cn/caizhenni
個人資料
正文

孩子受虐致死是誰之過?

(2008-11-22 16:18:20) 下一個

昨天看到美國的一則新聞,加州一個華裔母親去幼兒園接她五個月大的孩子時,被直接叫進了辦公室,由警察和兒童保護中心的人向她問話,並且不許她見孩子。

原來幼兒園老師給她孩子換尿布時,發現孩子大腿上有塊青斑,懷疑那是孩子挨打後留下來的烏青,立即報告了兒童保護中心和警察。

媽媽解釋說那是胎記(birth mark),警察不信(蒙古人後裔一般都有胎記,常見在後背,屁股,大腿等部位,白人沒有胎記,黑人好像也沒有,有也看不出來)。

媽媽趕緊打電話叫來了老公,兩個人和警察交涉半天,警察依然不放他們走,押著兩個人帶孩子去醫院做檢查。在醫院裏給孩子做了抽血化驗(胎記能化驗出來?大概被警察逼著醫生總得做點什麽。)警察還叫來了媽媽的婦科醫生和孩子的兒科醫生,調查女的是否是孩子的生母及孩子以前是否有過受虐嫌疑。

醫生最後給出的結論是胎記,不是傷痕,警察這才作罷。

 這讓我聯想起前幾天看到的一則新聞,在上海,一個四歲的男孩因為尿床,被生母罰跪,跪了11個小時之後,他媽下班回來了,發現孩子腳下有一灘濕漬,上前猛踹了孩子幾腳,孩子當晚就死了,死於肝髒破裂引起的大出血。

法醫驗屍時,發現孩子的背後體無完膚,從頭到腳的陳年舊傷,慘不忍睹。

 今天又看到一則類似新聞,一個江西的七歲女孩莫名其妙死了,數百鄉眾聚集在派出所門前,要求法辦女孩的親生母親。

因為前一天下午鄰居聽到媽媽打女兒,孩子求饒哭喊:“媽媽你別打了,再打我就會死!”她的媽媽置若罔聞,繼續施暴。第二天大清早,女孩的父母找人來幫著埋孩子,說是女兒半夜生病死了。這個母親平素打這個女孩是家常便飯。

 這兩個母親都已被警察抓了起來,等待法律的製裁。

 中美兩個國家在對待兒童受虐這個問題上的態度,能均衡一下就好了。美國警察及相關工作人員對此已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寧可錯審三千,也不放過一個。

而在中國則是完全的放任自流,孩子直至被打死才會有人管。

 在中國,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慘死在殘暴的父母手下腳下,是誰之過?

是國家之過。

 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孩子被父母打死,被不良老師打傷的事例,國家為什麽還不立法?為什麽還不出麵保護所有的孩子免遭來自各方的可能的暴力?

美國以前也有孩子受父母虐待致死的案例,所以國家才立法嚴格製約家庭暴力,現在在這裏沒有一個父母敢明目張膽地打孩子一下,否則就等著進監獄吧,孩子還要被領走,一輩子都別想再見到。

 在中國,打人犯法,打自己的孩子不犯法,那麽推理出來就是“自己的孩子”不是人。確實有些做父母的根本沒把孩子當人看,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我的孩子我願意怎麽打就怎麽打,誰也管不著。等到打死了,這叫“出人命了”,孩子這時才被社會承認是人,警察才會出麵。

 我們的傳統文化中在父母和孩子關係上有許多糟粕觀念,比如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打孩子是教育孩子等等,要摒棄這些封建思想,就得從法律入手,文明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的,社會的進步也是靠法律來保駕護航的。如果僅靠母愛、親情、個人的道德水準這些難以定量的東西決定孩子的人身安全,結果必然是慘案不絕。

 前文的兩個母親在第一次對孩子施暴的時候,假如就被警察管教過,屢教不改的話,剝奪了她的撫養權,將孩子領走,那麽後麵孩子被打死的悲劇就無從發生。

 這一刻,特別希望自己是個人大代表什麽的,可以提個案,可以將呼聲傳上去,特別希望中央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能從保護兒童身心安全這個最基本的地方下手。

 唉!人微言輕,唯願天下的孩子都有個幸福的童年,即使不幸福也別挨打,即使挨打也別被打死。




[ 打印 ]
閱讀 ()評論 (7)
評論
揚子江酒店 回複 悄悄話 聽過‘P寶寶’被母親和母親的男友虐待致死嗎?案情震驚了英國,手法極其殘忍,他母親一度因虐兒被關進大牢,剝奪了監護權,但出獄後還是拿回了孩子,繼續虐待,一直到‘P寶寶’最後慘死,2歲都不到!期間social workers一直都有定時探訪那個家庭(P寶寶曾經也被帶離這個家庭,但是最終還是回到了母親身邊),兒科醫生也定期檢查孩子。。。但可憐的孩子還是死了,死的時候胸骨都斷了,牙齒都掉了,一顆還在胃裏!
在西方社會,這麽好的條件,social worker一直在跟進這個case,但孩子還是死了,而且死得那麽慘。。。
這和中國還是西方沒關係,‘P寶寶的母親視他為她的財產?’我不這麽認為,他母親又不是中國人,她不喜歡他倒肯定是真的,隻能說冷血的父母哪裏都有。
為可憐的孩子傷心,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無法選擇自己的生命。
mm走西口 回複 悄悄話 在美國也有很多虐待孩子的父母,父母愛孩子是人的天性,跟是哪國人沒有關係,中國人用體罰教育孩子的很多,這是我們的文化,但體罰和虐待是兩碼事,那個把自己小孩踢死的母親不是在教育孩子,而是虐待孩子,幾年前有個美國母親一連將自己的五個孩子在浴缸裏燙死也屬此例,這應該從當事母親的心理精神和她們所處的社會人文環境等等來探討,一個正常的母親,不管她是美國人,還是中國人,不管她是窮還是富,不管她是否有教育,不管她的孩子是美或是醜,母愛都是一樣的偉大和無私無畏。
liberalchinese 回複 悄悄話 在中國孩子被視為父母的財產, and 中國人被視為國家的財產. According to them, no one can critizing chinese government abusing chinese human right, otherwise it will hurt the feeling of chinese people and interfere with chinese internal affairs!
frogdumb 回複 悄悄話 "前文的兩個母親在第一次對孩子施暴的時候,假如就被警察管教過,屢教不改的話,剝奪了她的撫養權,將孩子領走,那麽後麵孩子被打死的悲劇就無從發生。"

-- 孩子領走, 領到哪裏去? 放到孤兒院裏再轉賣給別人, 還是直接送到黑社會訓練到街頭做小偷?

-- 如果家裏父母本來就不喜歡女孩子, 孩子送走他們反倒開心呢?

看起來是個孤立問題, 其實是牽動社會結構本身的大問題啊, 沒個50年100年改不過來的.
北漂的精靈 回複 悄悄話 中國肯定也有類似的反虐待兒童法,但是人們的觀念一時半會兒還改不了。就像家暴一樣,中國的警察可能也就把家長“教育”一番然後放人,而且目前中國文化也不可能允許社工——“陌生人”把孩子帶走,改變觀念是件長遠的事,希望人們的觀念能夠逐漸改變,法製也變得越來越完善
kuangshi 回複 悄悄話 寫的太好,一針見血。
傲霜鬥雪 回複 悄悄話 說得太好了!
在中國孩子被視為父母的財產,上至國家,社會,下至個人,家庭,這種錯誤的觀念是害死孩子的劊子手!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