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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11)
真妮姐姐:
我和我的男朋友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來自2個不同城市,我是南方人,他是北方人。我們在大學裏認識,然後就一直在一起,他今年畢業以後就去美國留學了。本來我們說好了,他走之前我們結婚,然後我可以以陪讀的身份去照顧他。畢業前的寒假他回家的時候和他父母商量,他父母死活不同意,還逼著他打電話來我家告訴我不行。那段時間我們兩個都痛苦死了。他夾在我和他父母中間非常為難。我本身很希望自己的愛情能得到雙方父母的祝福,但現在看來是不可能的了。他父母說因為不喜歡我的性格,所以覺得我們不合適(我在去年暑假的時候去過他家)。寒假後返校,我們還是在一起,但是誰都不再去提結婚和父母的事情,因為那成了我們的傷疤。
現在,他人已經在美國,每天都會給我電話,在心裏我覺得他不曾離開過。我大概在年底會以訪問學者(J1)的身份去美國,名義上是參加文化交流項目,實際為了方便照顧他。當然,對我父母我不能這麽說。
男友說我過去以後我們倆就在美國結婚,不知我們是否可以在美國結婚。我現在非常矛盾,他父母態度堅決地反對我們的事,而我父母也很傷心。我是很想很想和他結婚啊,但是我又不想要一場沒有祝福的婚姻。
真妮姐,對於我的問題,我很想聽聽你的看法。包括我將來該何去何從,我們的發展等等,請你一定幫我出出主意。
我附上我和他的照片給你看看。
期待你的回複。
艾麗
艾麗:
看了照片,你真是一個美麗大方的姑娘,小男友也很純真、陽光的樣子。
他的父母不同意你們的婚事,不用感到自尊心受傷,這個世界上確有許多為人父母者覺得自己的孩子是最優秀的,沒有誰能配得上。無論孩子找到的異性朋友多麽好也過不了他們的關。像是朗朗的父親,在談及朗朗找女友的事時就和記者講過,有權有勢有錢的都有問題,皇家的還不錯,可惜查爾斯沒有女兒的話,言外之意隻有公主才配得上自己兒子,引起輿論大嘩。實際上作為父親,他真的是這樣想的,他的才華橫溢的兒子豈是“庸脂俗粉”配得上的。隻是在“庸脂俗粉”的父母眼裏,自己的女兒金枝玉葉一般,又豈是“凡夫俗子”可以輕易染指?
現在早已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你們兩人是否要結婚決定權在你們自己手裏,能夠得到父母的祝福是美好的,得不到一定會很遺憾,但這不是決定這件事的關鍵因素。對於有些父母而言,掌控兒女的婚姻是孩子成人之後繼續掌控他的人生的關鍵一步,成功了,那麽孩子以後仍然會是他們小寶,繼續處處依賴他們,而對於青年人來說,婚姻是剪斷和父母之間的臍帶的最後機會。
自己作決定,自己為此負責任,是獨立、成熟的最重要標誌。如果你們做不到這點,意味著你們在心理上、人格上都未成熟到自己掌握自己命運的程度,那麽結婚的事應該再等等。
人格上的獨立之外,經濟上也一定要獨立才可以談婚論嫁。如果你的男朋友在美國留學,經濟上仍然需要父母的資助,父母當然認為他們有權利決定兒子婚姻的事。經濟上不獨立,便受製於人,其他方麵便難以獨立起來。你們第一次決定結婚,是出於方便你出國的考慮,現在你自己辦出去了,不知你們急於結婚的理由是什麽。
在美國結婚,辦手續很容易,可以選擇到中國領事館領中國的結婚證,也可以到當地政府或是法庭填表、簽字、宣誓,領美國的結婚證。
如果決定結婚,首先還是要爭取做通雙方父母的工作,爭取他們的同意。對於準公婆不滿意你的地方,男友要花心思、費點口舌去解釋,解釋不通可以告訴父母:我就喜歡這樣性格的女孩,和別的女孩在一起,我會一輩子不快樂、不幸福。相信父母最終還是要以兒子的幸福為主要考量因素。
隻有你和男友有勇氣直接告訴父母:我們倆決定結婚了,特別希望得到爸媽的祝福,否則會是一輩子的遺憾,或許你們現在還不能接受,相信將來看到我們生活的幸福,你們一定會認同我們的決定。
然後坦坦蕩蕩地去辦結婚手續。
對於男友的父母,你要秉持理解與尊重的態度,不能心存怨恨和敵意。想想他們培養了如此出色的兒子,被你得到了,要感激才是。千萬不要在男友麵前評論他父母的不是,這是和男友相處及經營婚姻的一個重要技巧。
你的來信中還有一件事讓我困惑,就是你兩次提到去美國是為了“照顧”男友。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相愛,成為伴侶後是互相支持、互相愛護的關係。如果為了在生活上照顧好他,他母親大概比你更勝任。不知這是你的習慣用詞,還是你們的實際關係確實如此,假如是後者,我也認為你們不要急著結婚,兩個人先共同生活一段時間看看。
關於你未來發展的問題,要等你到了美國後,根據自己的興趣和對未來的設定來決定,問問自己以後想從事什麽職業,過什麽樣的生活。如果是我,我會選擇進一步深造。至於你和男友將來的發展,取決於你們兩個人的努力,不是你自己完全可以主導的,更不是我這個外人可以預測的。
最後,祝你在美國生活順利!
真妮
文中的話,我同意大部分,但是我不認為他們私底下結婚不可取。如果男孩的父母身體不好,比方說有心髒病之類的,男生如果不小心處理,可能會有很糟糕的後果。
這個男孩在家長反對的情況下,還能和這個女孩結婚,就挺成熟,有擔當了,不需要再為難他跟父母攤牌。
先把婚結了,女孩的事業不能放鬆,條件成熟再生個孩子。如果兩人的生活越過越好,小家庭其樂融融,對對方父母又能做到不記仇,以禮相待,誰家的父母能還反對呢。
你的來信中還有一件事讓我困惑,就是你兩次提到去美國是為了“照顧”男友。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相愛,成為伴侶後是互相支持、互相愛護的關係。如果為了在生活上照顧好他,他母親大概比你更勝任。不知這是你的習慣用詞,還是你們的實際關係確實如此,假如是後者,我也認為你們不要急著結婚,兩個人先共同生活一段時間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