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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候,事業和家庭,奮鬥與生活,都應該是對立統一的。

(2015-11-17 10:03:23) 下一個

有句老話講,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現代社會不那麽簡單了,但是基本原理其實還是一樣的。

不論哪個時代,不論哪個國家社會民族,不論聰明富有還是愚笨貧窮,基本原理都是一樣的。時間精力情感,可以有量的差別,但是從來就沒有質的差別。也許在不遠的將來,科技的發展可以打破這一切。但是在那之前,還是跑不出這個圈子。如果奮鬥多了,生活一定會差。如果生活多了,奮鬥一定會差。也許相當於旁人還不差,但是對於自己的可能來說肯定是差了的。凡是反過來,如果沒有足夠奮鬥的支持,生活也一定會差,如果沒有生活的支持,奮鬥的意義也就不存在了。當然有人會舉些崇高的牛人的範例。然而仔細看去,其實不過是牛人的奮鬥恰恰是牛人的生活。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其樂無窮。要是恰好生長成這樣也好說,但是畢竟絕大部分人的奮鬥和生活不是那麽重疊,甚至可以說是很不重疊,又何況去裝腔作勢呢。豬鼻子插蔥真的成不了象的。

所以來說,如果一個人奮鬥得自己很累,很不愉快,自己並不覺得享受,隻是為了某種理念理想約定俗成等等,而奮鬥成果又超過生活所需要的支持的時候,這個奮鬥其實就是錯誤的,應該減少乃至停止的。這和沒有奮鬥基礎的生活,所謂鋪張浪費,賭博酗酒吸毒性癮,其實都是病。過猶不及。因為別人爬上了大藤,星光燦爛,自己就頭懸梁錐刺股,其實和因為別人有高級的包包寶石什麽的,自己就賣腎買愛瘋其實沒有本質的差別。自己的奮鬥和生活比例合適了,就是好的,反正就是壞的。

中小學的時候學習時間壓倒遊戲時間,和之玩遊戲不學習是一樣要不得的。在滿足基本成人的前提下,犧牲幸福換取成功,美其名曰,為了今後更幸福,實際結果其實是永遠不幸福。因為人生每個階段都有每個階段的奮鬥和生活。單一去看,永遠沒有上限的。隻有活在當下,活好當下,才能活好未來。

相對來說二十八歲以前奮鬥的比例可以稍大一些,因為還往往沒有什麽自己之外的責任和負擔。二十八歲以後,即便自己願意犧牲生活,其實就已經是錯誤的了,因為那個生活已經不僅僅屬於自己。慷他人之慨是不正確的。包括不要下一代,也不是沒有成本的,而是把這個成本摔向了社會。所以說,超長的奮鬥並不僅僅是對社會做貢獻,為自己謀福利,同樣也是在過度消耗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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