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尼爾說:「有的人不眠不休的為生活作預備,而未曾真正活過。」在他最近出版的「生之冒險」一書中,這位聞名的瑞士醫生與心理學家對「工作的意義」有深入的剖析。杜尼爾盼望他一生都是一位業餘工作者,這一種身分對他之所以會有那麼大的吸引力,原因是在其中有他所執迷的愛;工作不是為了攫取,而是為了愛的緣故。
不喜歡工作並不是一種新興的現象;本世紀初班奈特(Arnold Bennett)就說過,在大多數情況中,人都不會真正感覺熱愛他的工作;人總是帶有一點勉強地,盡可能晚一點開始工作;又盡量要早一點,以快樂的心情結束他的工作。而他的身體這一部機器,隻要是處於工作狀態中,按照班奈特的說法:很少會發揮它完全的「馬力」。在工作組織方麵, 想要作更有果效的改革,就必須以重視人的重要性為出發點,「當一個工作者認為他隻不過是被當作一個生產工具而已,就會漸漸覺得他隻是一個無生命的東西。而當他覺別人有興趣把他當人看,關心他的個人生活,關心他生命的遭遇;別人對他的期望不隻是一種機械式的表情,而是對他的工作、才幹、自動自發的想像力有個人性的了解,當他是團隊中的一份子,共同參與事業上的冒險;這時,他就能認清本身是一個人的價值,盡個人的全力投入工作中。」
杜尼爾接著又說到,如果企業的主管能認真地與部屬分享他們對整個企業發展的看法,而不是持守大部分人認為理所當然的觀念--反正工作者是為了經濟上的需要而工作,隻是為了賺錢餬口,如果是這種態度,則不論一個工作者原先是多有心要把自己分內的事作好,他也不會再覺得這些工作有任何真正的重要性。如果沒有讓他們看到整個工作計劃,讓他們覺得朝向一個共同的方向在努力,那麼他的工作就會落到例行公事的巢臼中。主管往往都無法意識到,一般的工作者多麼希望能看到整個工作藍圖,他又多麼希望能多知道這些,以便了解他所能達到的貢獻與成就。
薛也斯(Dorothy Sayers)指出,工作就像是「一種人的本性,應該發現其正當的咦髖c喜悅的生活方式,藉此而使本身得以完成上帝的榮耀。」這是一種由對工作本身的愛慕就可以產生出來的創造性活動。薛女士又說:「人乃按照上帝的形像造成,應該把事情做得像上帝所創造的一樣,為的是那些事情本身就是值得我們將它做好的。」顯然這樣的標準可以應用到基督徒所從事的工作上麵,無論他們所受的呼召或所從事的職業是什麼。她又說道:「工作基本上不是人為了生存,不得不作的事;而是人活著就是要工作。」工作本身即是,或者應該是工作者天賦才能的完整表露;在工作當中他可以找到靈性上、心智上、社會上與肉體上的滿足,藉著工作為媒介,而把自己奉獻給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