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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節: | ..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 |
| 這位半夜在腓立比監獄放聲高歌的人,就在幾個小時之前,被人用羅馬的皮鞭抽打過,他有超脫的靈命,因此不以無故遭受毒打和監禁為苦,反而歌唱頌揚愛他的主,把所遭遇的事看得很淡。 他往往奉勸基督徒用頌讚來提升靈命的成長。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指出頌讚勝於飲酒。應當以頌讚代飲酒。他鼓勵信徒不要體貼肉體的情慾,寧可追求靈命的提升;不要讓身體感到興奮,寧可挑旺靈命。越多追求屬靈方麵的滿足,自然就越不會追求物質方麵的滿足。更多頌讚的人,就更不需要喝酒!有誰不知道歌頌的好處呢?有誰不知道歌頌能排除我們生活上的不如意呢? 基督徒歡唱, 是的,唱歌挑旺心靈,就像日光驅散黑暗;鳥兒唱得越起勁時,昏暗慢慢就越顯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