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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或隨從

(2006-05-13 00:16:05) 下一個
 


金句: 「(耶穌)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路加福音5章27節)

全年讀經: 列王紀下17-18章 | 約翰福音3章19-36節

 
有一個好友問甘地:「既然你那麽欽佩耶穌,為什麽不做基督徒呢?」據說他的回答是:「我若碰到一個追隨基督的基督徒,我也許會考慮。」

奇怪,基督徒不是應該追隨基督嗎?慕迪聖經學院的前院長史多維(Joe Stowell),在《追隨基督》一書中寫道:「我們許多人的生活表現出,信主好像是要基督來跟隨我們。我們信基督,是要他來滿足我們的需要……這是追求自我滿足的宗教,套上敬虔的外衣,把基督擺設起來,象件日常生活用品,來美化和加強我們的夢幻。」

耶穌呼召門徒跟隨他,意思是領導他們,指引他們。門徒則當跟隨耶穌(路加福音5章27節)。我們必須象門徒一樣,放棄自己的意思,順服基督,甘願為他「喪掉」生命(17章33節)。

若不細想,這聽起來挺簡單,但實際上我們靠自己根本做不到這一點。隻有每天舍棄自己的計劃,仰賴聖靈的帶領,我們才能與主合作,讓他在我們身上動工。

這就是上帝教導我們的方式,他要我們全心地跟隨基督,而不是領導基督。AMC

 

因為基督管萬有,
掌握你我全需求;
我們可以真放手,
讓他引導行一路。
Sper
 
要引人歸主,自己首先要學會跟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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