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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哈巴穀書3章17-19節 金句: 「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哈巴穀書3章18-19節) 全年讀經: 曆代誌上22-24章 | 約翰福音8章28-59節 |
那時我是個單身女子,二十多歲,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我能否承受失去雙親的痛苦。」但那天我對上帝說,即使雙親亡故,我仍然要因他歡欣。不久我就發現,說時容易做時難。
一個月之後,父親得知他患有心髒病,恐怕日子不多了。那時他還沒有接受耶穌作救主,所以我就向主求,父親若沒有認識耶穌,就不要讓他離開世界。父親當年就去世了,母親也隨之而去,不過她是基督徒。我為父親禱告,但我不知道上帝是否聽了我的禱告。我無法歡欣,我甚至懷疑上帝根本就沒有聽到我的禱告。
我因這些問題與上帝較量的過程中,經曆到主實在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篇46篇1節)我相信上帝是「審判全地的主」,他必照各人所行的施行公義(創世記18章25節),因此,我從中得到盼望。
我們要歡欣,要在主裏歡欣,因為他是我們堅固的避難所,是公義的審判主。A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