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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所稱許

(2005-12-28 22:04:16) 下一個
 
經  節: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哥林多後書十章18節)

 

對每個人來說,希望自己的行為得到稱許,是很普通的事。 孩提時期,我們渴望得到父母的肯定。長大了,我們在乎朋友、同事及上司的看法。有時候,別人對我們的觀點,可能會變得過於重要,甚至成為我們衡量自我價值的方式。

保羅說,他從來不曾努力去得到人的稱許。有些批評保羅的人,想以評論左右保羅的言行,他們讚美他們自己的言行。這些人尋找眾人的稱許,結果他們得到自己所追求的。

耶穌說,那些尋求別人稱許的人,「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馬太福音六:2~5)。保羅也領悟到,得人的讚賞並不困難,但得神的稱許卻需要更大的成就。耶穌由天父那兒得到的稱許:「做得好」,也成為保羅的目標(提摩太後書二:3~5)。保羅知道自滿並不難,他也曾滿意自己的生活,直到他領悟自己所引以為榮的公義,在神的國度中隻不過是一堆糞土罷了(腓立比書三:8)。在保羅變成基督徒以後,他瞭解:神對他行為的評估,比他對自己的看法更重要。

你最看重誰的意見?你是否滿意並享受周遭人的稱許?你是否很滿意自己目前的生活方式?由神來的稱許是最重要的。把生命奉獻給神的愉悅,應是你過公義生活的動機。


轉載自《每日經歷神》道聲出版社   版權所有,蒙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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