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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罪

(2005-09-26 18:39:27) 下一個
  
經  節:凡住在祂裏麵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約翰一書三章6節)

 

聖經中清楚說明兩件關於罪的事。首先,不管你自認屬靈狀況有多好,你陷於罪惡的生活方式,仍表明你沒有行在聖靈的大能中。你不可能固定查經、默想神的話、禱告、及與聖靈同行,卻繼續犯罪。

其次,如果你不像神一樣恨惡罪,那麼你不是真認識祂。有些人沉溺在自己的罪行之中,卻堅持自己是愛神,是屬於祂的。約翰說的很清楚:如果活在罪中,你不可能看見祂,也不可能認識祂。你可能會作「認罪禱告」,或在自己的教會中委身、奉獻自己,或是受洗。然而,聖靈與你同住的證據,是你正戰勝罪。這不代表你永遠不犯罪,而是代表你不容許罪存留在生活當中,當你一犯罪,馬上尋求饒恕(約翰一書一:10)。你會敵視罪,就像神的立場一樣。你願讓聖靈將你生命中任何罪的蛛絲馬跡,全部連根拔除。你一犯罪,就馬上認罪悔改,並且願意付上任何代價不再犯罪。

如果你發現自己已經陷入惡習,並且犯了罪之後,心裏一點也不悲痛,這代表你並沒有住在基督裏。你要回到祂的麵前悔改,重建你與祂的關係。如此做,你會再次戰勝罪惡,得到勝利


轉載自《每日經歷神》道聲出版社   版權所有,蒙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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