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探究泰瑞莎的屬靈經驗。她的屬靈經驗可以按她三個主要的經歷分為三個層麵:進入自我、認識自我、棄絕自我。首先是「進入自我」。泰瑞莎在《七寶樓臺》中說道:「真理就是存在我們心中的寶藏。」(v.1.2)如此深度的自我認識,對基督徒而言是相當困難的要求。泰瑞莎主張,基督徒的目標應是「要神所要、求神所求」。所有禱告的目標都是為要與神的旨意相吻合。基督徒生活的基本要道,並不在於道貌岸然的姿態,也不在於隻求精神靈性上的生活,或禱告中的特殊經驗,基督徒當努力地、迫切地發現神的旨意。在不斷的尋求中,發現真實的自我,也在尋求神的關係中,經驗到對自我的肯定。生命中任何其他的基礎(如:家世、學歷),都不能提供真正的滿足與幫助。甚至,深入委身的事奉和節製的生活,也都可能成為成長的障礙,妨礙你在與神聯合的生命上有更深入的洞察。泰瑞莎在她的《生命見證》(Spiritual Testimonies, no.14)上寫著,她曾聽到由神而來的話說:「不要企求我被你擁有,反要企求你被我擁有。」
第二個層次的屬靈經驗是「認識自我」。對泰瑞莎而言,這是屬靈生命的每個階段中都需要麵對的問題。由於個人的經驗領悟,她有兩點主張:第一點是要認識自己本質上的貧窮。基本上,它意味著,對自己的缺點和恩賜都要絕對的誠實;這也是一種認知,知道我們的美善都是由神而來,是神對我們毫不吝惜的賞賜,永不改變的肯定。在這一方麵的經驗上,她看出自己對神的疏忽,和個人生命的破碎不完全,也認識了自己的罪。對泰瑞莎而言,她自覺無法掌控自己的生命,撇下個人的內在洞察、充沛的精力與對神的異象,她實在沒有辦法使這破碎的生命發揮什麼作用。泰瑞莎承認,她越努力嘗試,越覺困頓乏力。她認清自我生命本質上的貧窮。
但泰瑞莎也提醒,儘管如此,我們也當避免單單把注意力專注在自己的貧窮與罪性上。如此強調自己的罪性與貧窮將導致一種謙遜,一種被自己的軟弱所掩沒的謙遜,甚至使得應自然流露的屬靈生命,也被那「假性的謙遜」壓抑得動彈不得。「如果我們一直注目在自己現世的悲慘上,那麼生命的小河就無法從害怕、懦弱、膽怯的泥濘中穿流而過。」(The Collected Works, 2, The First Dwelling Places, chap. 2, no. 10)這種假性的謙遜,實際上是破壞了屬靈生命的成長,抑製了生命成長的企圖。泰瑞莎指稱,這種謙遜是惡者最嚴重的試探之一。
如果,對自己貧窮悲慘景況的意識會產生害怕,泰瑞莎警告,這是一種提醒的訊號,提醒我們太不認識自己了,真實徹底的自我認識,應使我們由偏狹專注中得釋放,因為我們所有的良善都是由神而來,沒有一點良善是我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