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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的遺產

(2005-09-16 21:17:15) 下一個

 

「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貲財。」(箴言十三:22)

  我當謹記:上帝不隻關心我今日的生命,祂更關心我死後的生命。我的意思不是天堂,而是指死後繼續留在世間的影響。關於這點,上帝為我定的標準是亞伯的標準,聖經說亞伯「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十一:4)

  有很多方法可以在死後繼續留下影響,其中之一是透過子孫。聖經提到過一種值得為子孫貯存的遺產,就是屬靈的遺產(詩一○三:17-18),這種遺產能確保上帝的恩慈與公義,長時與他們同在。

  普通人都懂得為子女做長遠打算,但是他們大多隻注意到經濟方麵。有多少富翁會把「恩慈」與「公義」留給後代?這二者之間,到底那一個重要?金錢呢?還是恩慈與公義?

  如何給後代留下屬靈的遺產?其中關鍵在我。上帝隨時都願意為我設置遺產,隻要我敬畏祂,遵守祂的約,紀念祂的訓詞(詩一○三:17-18)。簡言之,假如我現在過著敬畏上帝、榮耀上帝的生活,我的福利在上帝的託管之下,天天增值,將使我的子子孫孫享用不盡。這樣不是說我的子孫就無條件被拯救,但是至少我的子孫將永遠比別人更容易感受到上帝的恩慈與公義。

  還有什麼更有價值的遺產好留給我的子孫?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在我如日落西山以後,還能繼續為神說話?豈不見迦勒的例子,摩西對他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隨耶和華我的上帝。」(書十四:9)

《日日與主同行》,台福出版,蒙允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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