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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神歡喜,討人歡喜

(2005-08-11 23:08:58) 下一個
 
經  節: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一章10節)

 

有時候,你得在討神歡喜與討人歡喜之間,有所抉擇,因為神的道路非同人的道路(以賽亞書五十五:8~9)。努力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固然重要,但與神維持堅固及順服的關係,更是重要。不順服神,隻與人和好,是沒有智慧的行為。與神和好,永遠是最重要的事。

耶穌警告我們,順從祂可能會引起你人際關係的衝突(馬太福音十:35~36)。如果保羅主要的目的是討好人,他永遠不能成為耶穌基督的使徒。有時候,順服神使得家人彼此有衝突(馬太福音十:35~36)。當你臣服於耶穌的主權,親人可能誤會你,甚至反對你,然而,你對神的順服反映出你是神兒女的身分。耶穌說,那些遵行祂旨意的人,是祂的弟兄和姊妹(路加福音八:21)。神並不想在你的家庭中造成紛爭,而是祂把順服祂的重要性,置於家庭和諧之上。

在寧靜中與神相交是非常重要的,如此一來,你才能瞭解甚麼事可以討神的歡喜。當你不清楚神的心意,屬世的思維很容易會誤導你。彼得曾視女僕的看法高過主的贊同,後來他為此悲痛異常。如果想討好人的意願,導致你想妥協神要你做的事,要記取彼得的錯誤。要定意討主的歡喜,不管他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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