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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一:7)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4-36)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製。」(加五1)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六22)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5-17) 耶穌曾提到自由,但祂所說的那種自由是透過順服而非武力,透過降服而非控製,透過鬆手而非佔有而來的。 神希望釋放祂的百姓,使他們得自由。祂希望他們成為兒子而非奴隸,希望他們被愛而非被律法所管理。 我們已經從自己的罪及形式主義底下釋放出來,我們擁有禱告的自由、愛神的自由,也被那位唯一能定罪我們的主赦免了。 我們真正自由了! |
《站在神的應許上》,證主出版,蒙允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