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爸爸媽媽有20%的事情不做,那麽這20%的事情就要依靠孩子自己去完成,因此孩子就會想盡辦法來完成這20%,那麽他們的能力也就有了20%的提升。
在實際的生活當中,孩子的能力和爸爸媽媽所做的事情是成反比的。
在孩子眼中,父母越是強大,那麽孩子就愈加的依賴,這樣孩子本身所需要做的事情,及承擔的責任就會越來越少,從而孩子的能力也就會變得越來越差。
櫟寶快3歲了,到了該上幼兒園的年紀,已經會說簡單的日常用語,對於櫟寶的“力所能及”的教育狀態,家人全麵分為3派!
當櫟寶坐在沙發上說:“寶寶要喝水。”
櫟寶的奶奶立馬會去拿水瓶給櫟寶;
如果是櫟爸呢!直接告訴櫟寶:“自己拿水瓶喝水。”
櫟媽呢!則會說:“水瓶在桌上,寶寶想喝水要自己拿。”
櫟寶就隻能乖乖自己去做。
櫟媽總是苦惱,平常奶奶帶櫟寶居多,更多的時候還是會替寶寶去做事;而櫟爸呢,總是說:“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想辦法!”
但是,由於年齡等各方麵的限製,櫟寶並不能自己的事情都自己做!
比如說,拿玩具,櫟寶的玩具會被擺在架子上,櫟寶個子不高,夠不到。
當櫟寶說:“寶寶想玩積木”時,櫟媽並沒有著急給櫟寶拿積木,而是說:“寶寶自己去拿積木”。
自然,櫟寶會說出夠不到的理由,
櫟媽接著說:“寶寶夠不到,所以媽媽來幫忙。”
久而久之,櫟寶知道自己做不到事情,需要請大人來幫忙。
對於奶奶的做法,櫟媽可以理解,卻還是有話想說,因為奶奶的做法,代表很大一部分家長!
孩子從小需要讓他發現自我價值,你的舍得“使用”孩子,能讓孩子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和存在的意義,進而產生強烈的責任感;你的舍得“使用”,才能讓孩子得到鍛煉,更加獨立。
當然,這些事情是孩子力所能及的!比如:晚上回家,可以讓孩子幫忙拿拖鞋,向他傾訴說:媽媽,今天有點累。
孩子是非常樂意幫你這麽做,說不定會給你一個吻,告訴你:媽媽辛苦了!
這時,爸爸就可以閃亮登場了,誇一誇孩子的表現很不錯,得到鼓勵的孩子,既能有對自我價值的認同,也擁有一顆體恤父母的心靈。
愛孩子要舍得用孩子!
對於櫟爸的做法,櫟媽是堅決不讚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這話沒錯,但是如果父母一味這樣教育孩子,在培養孩子獨立性的同時也讓孩子學會了不求助、不合作!
隨著櫟寶的長大,出去跟其他小朋友的互動也多起來,櫟寶需要養成互相幫助,互相合作的意識。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一旦形成根深蒂固的印象,當有人即使是好朋友或父母請求櫟寶幫忙,他也許會說:“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這句話很可能讓櫟寶沒有朋友,缺乏團隊意識。
拿積木的事例櫟媽想告訴父母們,別看就多說一句“寶寶夠不到,媽媽來幫忙”,這是教會寶寶,當力所不能及,需要請人幫忙。
所以,別在對孩子說“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現在,櫟寶正處在凡事都要“寶寶自己來”的階段,櫟媽也會經常鼓勵櫟寶參與到家務事兒裏,一起分擔家務活。既能鍛煉獨立性,又能讓櫟寶體會到團隊合作分工。比如負責:餐前分放餐具,餐後收拾碗筷端進廚房。
櫟媽時不時向櫟寶示弱:說“我需要你的幫忙”“我們一起合作......”
當你告訴孩子,你需要他的幫忙時,他會感覺到自己是被需要的,自己是有價值的,他也會願意去幫呢做一些事兒。而“我們一起合作.....”,既培養他的獨立性又培養了合作精神。
凡事都要把握度,在教育孩子方麵也是,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必不可少,但不能太絕對,與此相伴的合作意識也必不可少,讓孩子學會獨立的同時也要學會與人合作,這樣孩子才能更全麵的發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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