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裏,光怪陸離,我搬了5次家! (1.2.)
(2007-09-29 11:56:12)
下一個
徐曼手劄:
<一個月裏,我搬了5次家>
(1)
寫在前麵的話:
撩開簾,戶外,由綠漸黃,陽光婆娑;推開落地玻璃門,風踅進,讓秋進來吧,於是,滿屋金輝!輕嫋的音樂響起,竊以為,自己是這世上最快活的女人!每逢晨起在這間地下室做這事時,滿心歡喜!唯謝上帝不斷地給我新感覺、新生活。
這故事注定要寫,但真的不情願寫!實在荒誕又離譜,今年6—7月份,不到30天,我大大小小搬了5次家!!其間的經曆,成為我心頭的一道傷——散發著鬼魅的、光怪陸離的傷:中邪般的房東、電視台節目主持人、妓女、私奔回歸的男人……。曾說過,我喜新厭舊,喜歡搬家,住過多倫多詩嘉堡區幾乎所有的房型,每搬一次家都帶來新感覺、新見識、新快樂,你想啊:新房型、新房東、新飲食、新風味、新風習、新室友、新性別、新脾性、常常給我很多想象空間,當然,房價一次比一次高,感覺卻一次比一次好,雖然此時我已經從高檔公寓搬到地下室來住了。
上帝跟我開了個玩笑,好啊寶貝兒,讓你一次搬個夠!看你以後還敢不敢說“愛搬家”?再說要掌嘴啦。
冬天裏,那陽光般的女孩
她叫嫣子(我們都叫她椰子),無比好聽的名字,再聽見電話裏她脆鈴般的嗓音,真的滿心喜歡!(女人如果喜歡一個人和事時,就是這樣莫名其妙)許是緣分?去年快過聖誕節時,在找房子找的要崩潰、要絕望、決定抓鬮之際發現了她的租房信息!無論房型、位置、價格等,都是我期望的,真是蒼天憐我,便一個電話過去了。
從小就喜歡台灣寶島,認識了三毛、瓊瑤和林青霞後更甚,愛屋及烏,自是喜歡房東女孩椰子。說是女孩,其實她已30多歲,移民加拿大十多年了,未婚,但長相、性格特別是那橄欖色的皮膚,都極具青春活力,渾身透著男生的爽朗,連一同去看房、愛挑剔的“小如妹”也說這女孩可愛,定了吧!
“我也選房客選的苦啊,最後中意了3位,現在看來就是你了!能和大作家同處一室很榮幸,希望你在這裏住的開心!”她也直言了對我的喜歡,為表誠意,她把房租讓到了這類高級公寓的最低價。
她的閨房雜亂無章的令人難以想象,卻很會過日子,一套2個臥房的單元居室,生是被她隔成了3個臥房-----主臥室是她與一個叫做“表姐”的大個子女生合住,其餘兩間出租,其中一間大客廳隔出的小臥室便是我的房間。它除了放一張我那不甘受屈的大床,其他都是“複式空間”了,但我喜歡這簡單、全是原木的新裝修,我那“化平常為非凡”的個性批;派了用場,彈丸之地,七拚八弄,沒花幾塊錢,居然“山長水短”起來了。
“每次路過你門口,隻要房門開著,我都會站一站,很享受你的房間,特別是你的大窗:象一副流動的畫,可以看到幾十裏以外的世界最高塔,哇噻!特別新奇,虧你想的出來!”那羨慕的口氣似乎我是房東?
因為房太小窗太大,我索性因陋就簡,順水推舟,不惜冒犯中國老祖宗的忌諱,把讓整個窗戶裝飾成了我的大床頭!白天看20層樓外姹紫嫣紅的楓葉,晚上看401高速路流星般的燈火,百葉窗上“橫空出世”了一把紅白大玫瑰,小小的空間便因此空靈有趣了許多。
光天化日之下,她如此唇紅齒白
可知,當初搬進來的第二天,椰子就變的不是嫣子,我的電話線莫名其妙地被她拔掉了。怎麽回事?雙方說好的,在我安裝上程控電話前可以使用她的座機,我的手機是任打的,坐機僅用於發傳真,電話線還是她的表姐幫忙拉的,僅僅一夜之隔,怎麽…??
“沒有!我從來沒有同意過你可以用我的電話。”她唇紅齒白、一字一句說這話時,我目瞪口呆說不出一句話,甚至懶得拉她表姐出來作證,說什麽都是多餘,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如此信口食言,且連個招呼都不打?起碼的尊重都沒有,我還能再說什麽?
“好好好,隨你吧,但願我不要因為你改變我對台灣人的看法,但願不要辜負你可愛漂亮的臉。”末了,我僅撂下這句話便不再言語。或許,我們之間的芥蒂就這樣悄悄地埋下了,但我是個能忍讓的人,不氣急了就隨遇而安算了,這塵世哪來十全十美?我惹不起你躲你遠點好不好?見麵點頭說好話好不好?
日子倒也相處的不錯,我是不錯的“大廚”,她愛吃愛睡懶得動,所以但凡做了好吃的都忘不了她,即便睡了也把她拉起來吃,所以她經常“抱怨”我沒安好心,存心害她,早晚讓她“暴肥”,於是邊吃邊睡邊減肥,最後開始跑健身房了;如果她“拾荒”或“淘寶”弄到了什麽好東西,必是要拿給我分享,雖然很多“寶貝”都是我認為的“破爛”,除了占地方,一點用途都沒有,但她卻如數家珍,滿臉緋紅,可愛的緊,我沒法不喜歡她,早忘了曾經的不愉快,還改變了我與女生難處的偏見。記得有一次風雪夜歸人,她聽見我的腳步聲立馬給我開了門:“哈哈,就知道是你!冷吧?快進來!”溫潤,今生難相忘,我們彼此常常這樣互助。
又一次發現她“不對勁”是在一次聊天中,我告訴她這裏公寓的一個清潔工,南美人,流裏流氣,每次見到我下去遊泳,非圍著遊泳池打掃衛生,沒話找話,更離譜的是有一次他在女更衣室清理時,門口連塊告示牌都不放,恰我進去,他不僅不說抱歉或退出卻出言曖昧,太過份了,便憤齒而去。不想椰子聽見這事居然煞有其事地拿出了筆和本,說要記錄詳情然後去告他!(或許我比較老土,當地的規矩就應該這樣?)我說不必吧,警告一下,離他遠點算了,能把我怎麽樣呢?他找到這份工估計也不容易吧?她說不,這是騷擾!嚴重地騷擾!居然敢欺負到我們頭上?起碼去管理處告他,踢掉他的飯碗,讓他馬上給我滾蛋!哼,他總算犯到我的手裏了!
我討厭那個南美人,但他罪不當此懲罰吧?她說不,“一定要記錄下來,然後你簽字,我起碼去寫封信告他。”她一副義憤填膺的情形,說著,筆下已經寫滿一大張了,然後讓我簽字,我說算了,得饒人處且饒人,頭頂三尺有神靈。心想,這個椰子也太厲害點了吧?想起搬家第二天的不痛快,再看看著眼前的做派,真是倒吸了口涼氣。
再次覺得她“不對勁”緣起隔壁室友勞拉,這天下午突然有同學造訪她,怕影響房東休息,幾個人壓低嗓門、象作賊似地聊天說笑,椰子的表姐也加入了聊天。到了晚上把在我房聊天的勞拉喚了出去:“你們都在?來,開個會!”我衝勞拉擠擠眼竊笑,怎麽這個台灣女孩竟用國內領導幹部開會的口吻?或許她聽到了他們下午的聊天?這大小姐脾氣真摸不透啊,不是你親口允諾,可以帶朋友來家裏訪問、隻是過夜要打招呼,免得嚇倒起夜的室友麽?怎麽又說了不算?“會”後,勞拉哭了,她覺得很委屈。
猛回頭,看見她,我驚呆了!
6月初,某日黃昏,與勞拉一起享受晚餐,眺望幾十裏外的世界高塔,藍天白雲,紅瓦綠地,夕陽朗照,漫無邊際的聊著,不覺中葡萄酒少了半瓶,兩個女人真的很陶醉。突然她告訴我,房東椰子要給她長房租了,說是她的房租給的少了,她也找到工作了……你說這人是不是有點不講理呢?事先怎麽不說?唉,她黯然神傷起來,讓我想起“寄人籬下”,隻好勸她熬過3年買了房子就好啦,椰子也不容易,好好的房子連客廳都租了出去, 但凡有點錢,也不至於把家弄的這個樣子,她有她的難處吧,三十多的人了,還是單身,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啊……
說話間,椰子進來了,但我們沒看見,顧自碰杯喝酒,等發現她時已經晚了,她的臉紅撲撲、陰沉沉,房間的氣氛突然尷尬了起來,我們擠了擠眼,虧得沒說什麽壞話,我問她要不要一起吃一點?或許她沒聽見,轉身走了,我們這裏繼續碰杯喝酒,我勸勞拉開心點。
這天晚上,椰子到我的房間陰沉著臉通知我:“你在2個月之內準備搬家吧,請在這張紙上簽字。”
我實在搞不明白、也服了這個女人,她的許多決定都令人莫名其妙,可以在瞬時做出且是一副覆水難收的神情,經曆了前幾次“變臉”,我已了解了她,但麵對2張英文字,還要簽字?我氣憤了,便說,“對不起,我不懂英文。”“這裏是加拿大,文件必須是官方語言。”“過去的租金收據你不都寫的中文?”“但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所以要官方語言。”我來氣了:“不要左一個法律右一個官方,以為嚇唬鄉下人?難道過去的收據就不負法律責任?在我搞不懂的語言麵前,我拒絕簽字!何況你總是這麽莫名其妙!”說完我把它的紙條放回她房門口,繼續坐在電腦前。
須臾,“咚咚——”她又敲門,以為象往常一樣進來聊天,便沒回頭,盯著電腦隨口一句:“請進。”隨後不再有聲響,憑著第六感覺,我突然發現有所不對,猛回頭,我驚呆了!
這絕對是個太可怕的女人,如果我是個男人,如果這是在中國,我會把她從我的房間扔出去!
==================================================================================================================================
徐曼手劄:
一個月裏,光怪陸離,我搬了5次家!
(2)
(接前)須臾,“咚咚——”她又敲門,以為象往常一樣進來聊天,便沒回頭,盯著電腦隨口一句:“請進。”隨後不再有聲響,憑著第六感覺,我突然發現有所不對,猛回頭,我驚呆了——這絕對是個太可怕的女人!如果我是個男人,如果這是在中國,如果我沒有信仰,我會把她從我的房間扔出去!
當天使變成撒旦的時候
房東椰子(名喚嫣子,椰子是昵稱)舉著攝影機,正在我身後神情專注、由上而下、由裏而外的攝像,此時,正對著我的床拍攝,那神情很專業、很搞笑,仿佛在拍攝一個捉奸現場,見我回頭,立即把攝相頭對準了我的臉,這讓我驚愕萬分!
這是受法律保護的私人空間啊,這個口口聲聲“法律、法律”、移民加拿大十幾年的古怪女人太肆無忌憚!一切都是這樣莫名其妙、突如其來、匪夷所思,當天使變成撒旦的時候,莫如原本就是撒旦。若非教養和信仰的約束,我想我會做傻事,但我沒辦法做到“若有人打你的左臉,那連右臉也給他打”, 好好好,算你有種,“忍”字心上滴血刀,不想讓鄰居聽見,便低吼了一句:“滾!這是我的家,你給我滾出去!從此不許再踏進這裏半步!”
原來,她這是來我家取證,對準我的床攝相,籍此證明我已經收到了這信卻拒絕簽字。她認為自己是在行使法律權利,卻忘了最起碼的為人之道:我怎麽知道你在上麵寫的什麽?你以為你是房東就要高房客一頭、任意擺布?隻要是你寫的東西,房客不明就裏也要在上麵簽字?這是誰家的規矩?如果這是張賣身契呢?你也太不講理了吧?再:你憑什麽用攝象機進入我的私人空間拍攝?那曾經陽光般可愛的椰子,今天卻毛毛刺刺,囂張跋扈,加上她橢圓的身型,真的成了去了皮的椰子,上午還好好的,下午的臉,怎麽說翻就翻?記不清這是第幾次翻臉了,太古怪的女人,說她更年期吧,她原本才30多歲啊,難怪男人讀不懂女人,我都糊塗了!
夜,躺在床上,望著那曾被椰子羨慕無比的“流動窗景”,也是我的“傑作“悲從中來。想,我在國內好歹也擁有兩處不錯的房產,且有小阿姨幫忙家務,現如今,卻無插針之地,在人家客廳裏隔出來的彈丸小舍寄人籬下,還要忍受如此莫名其妙的欺辱,你說,我到北美來抽什麽風啊???房東小姐,你突然發現我的房間雖小卻山長水短、小有洞天,在這樣的高級公寓裏卻如此低的房租給我,你感覺吃虧了可以明說,何以如此手段?一向樂觀、有“開心果”之稱的我,那一刻軟弱成泥,顧影自憐,人在軟弱時,難免自怨自艾。
若事至此結束便沒有這文字,以中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特點,好聚好散,何況,與這習慣瞬間變臉的女人本不應處久,伴君如伴虎,租住此地已7個月,創自己的租期之“最“了。
“我是加拿大人!Canadian! ”
淩晨1:30,突然客廳裏傳來兩個男人的聲音,毛孔悚然,側耳一聽,椰子用英語在與他們低低說著什麽,雖然英文差,卻明白了這是她撥了“911”,把警察叫來了。
好啊,叫來正好,你惡人先告狀,惟恐天下不亂,那就奉陪吧,在加拿大長長見識跟警察打打交道應該不錯,“經曆”是寶啊。想:這是法製健全的國家,容不得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何況加拿大的法律是保護房客的。但事情的發展出乎意料,憑你有天大的理,但你的語言不能表達你的意誌,你不了解當地的法律,你就隻能虎落平陽,龍陷淺灘!
椰子仗著她流利的英語,又是原告,兀自在那裏呱啦啦“訴說”著她的“遭遇”:“……她讓我滾蛋,我感到害怕,我覺得我受到恐赫和威脅……於是…….”,警察說你是對的,隻要感到不安全就馬上報警。(事後,一個律師朋友告訴我:椰子是對的,警局鼓勵市民有警就報,你不報警是你的事,是你不對。加拿大的警察就是百姓圈養的狗,你叫他咬人就咬人,別客氣和心疼去使喚他。我說,聽說隻要出一次警,不管大小狀況或有沒有狀況,國家要花銷大量的經費啊,這樣的雞毛蒜皮也算事?也要去浪費國家的銀兩嗎?律師說:錯!你是納稅人,你是國家的主人,你得讓他們伺候你,否則你養這些狗幹什麽?迷惑中…)
兩個警察,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胖子,白人,凶神惡煞,一副吃貨相;瘦子,亞裔,很斯文,小眼睛,倒八字眉。倆人真是絕配,頗有喜劇味道,但盛夏全副武裝別著短槍的陣勢,給我們這間女兒國憑添寒氣。我很清楚,保持禮貌和沉默是明智,也隻能保持沉默,因為我發現自己那點可憐的英語也仗勢欺人,消失的無影無蹤,卻能明白椰子在我麵前炫耀她的英文,喋喋不休地“訴說”她的“悲慘遭遇”,真是又恨又氣又無奈。
不能再任她如此欺淩,我終於情不自禁地說:“你這個撒謊的女人,撒謊!”瘦警察發現我還能說英語,立即轉過頭來問了我很多問題,口氣溫和婉轉,我卻一個字也沒聽進去,更不會回答,那一刻,我覺得這世界上,最最可憐的境遇是啞巴吃黃連!偏偏那個吃貨警察不客氣地問了我一句什麽,我忍著眼淚不肯落,憤憤地回了他一句:
“對不起,先生,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麽。”
“不,你知道!你剛才的英語說的很正確!” 吃貨的眼睛睜的象豬眼,椰子也在一旁搖頭晃尾附和了句什麽。
滿世界啊隻有一個“恨”,恨自己不會英語,該說的不會說,不該說的又說對了,讓警察以為我是假裝,這讓我滿口是嘴說不清。我心裏呼求上帝:你在哪裏?幫我!然後去飯廳喝點水鎮靜了下來。瘦子似乎是“領導”,他話不多卻看出了端倪,便總結性地讓我們遵守安省第幾號法規,行使、遵守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雲雲,問我還有什麽要說?我盡力用英文表達我的委屈:“這個房東我不懂,她一向用中文交往任何事,但她今天用我不懂的英文,所以我拒絕簽字,這是我們發生糾紛的原因,還有,她犯法了,她攜帶攝象機進….”不等說完,椰子得意萬分地說了一句:“對不起,小姐,我是加拿大人!Canadian!,ok?” 那刻,我覺得她象個小醜,警察也無奈地看著兩個中國女人說短論長,西裏糊塗的走了。
“他是哪門子律師啊,懂不懂法律?”
等待搬家,偏巧連接三天上不了網,影響了我校稿、發稿、找房子。室友勞拉有點懼她,我也懶得再跟她接觸,熬到了第四天早上終於憋不住,便跟要出門上班的“加拿大人”問了個好,然後如此雲雲,她沒說話就要開門出去,我攔了一下問:
“先別走,你給我們個答案再走不遲,好叫我們明白是羅傑斯電話公司的事還是我們房間線路出了問題?因為cable是你的,你知道怎樣聯係,否則實在影響我的工作了。”
“我管你那麽多幹什麽?又不是我讓你的電腦上不了網的,請走開,我要上班了!耽誤了我的工時你負責啊?”我一步攔住她:
“你過份了,我們交的房租裏是含有上網費的,你有責任和義務打個電話去過問這事。”說完我甩手回房,她也開門上班去了,須臾又踅回來站在我門口說,“今天我就換鎖,請你搬走!否則我封了你的門!”我說“好啊,隨便,隻要你有這個膽,ok?”說完帶上房門出去不再理她,,在院子裏散散步吧,戶外的空氣、陽光多好啊。
不一會,看見了一輛警車開進院子,跳下了兩個警察,又是那一胖一瘦,我聳了聳肩樂了,有好戲看,我太了解她了,這個椰子指使警察已經上了癮,這比耽誤工時有趣,便躲在一邊給留在房內的室友勞拉打電話,同時給我的律師朋友打電話詢問對策。朋友說,你別動,先看看警察會不會打電話找你?如果沒有,會不會在你房門貼張條子,讓你去警察局接受谘詢或調查?通常他們見不到當時人會這樣做,你要配合警方。
果然是那個“加拿大人”又行使了納稅人的權利,喚警察來捍衛她的權益,理由是她又遭到了恐嚇,我攔住了門,妨礙了她的上班。估計警察看見又是這個女人,也沒見什麽受恐嚇、妨礙的跡象,轉了一圈,什麽都沒做,又走了。律師朋友聽說後好言相勸:這女子或許有點病態,大齡不婚女子都有點行為古怪,離她遠點,少惹氣生吧。但我這次執意要告她,因為她侵犯了我的私人領地?誰請她來拍攝我的私人空間和容貌?真正被騷擾、不安生、感到可怕的是我。他說如果你願意,也好,我幫你打官司,她注定輸,起碼你兩個月房錢可以省啦。我說那倒不必,我就是氣不過,不想再讓她這樣欺負人。朋友說,好吧,我先給她寄封信。
“加拿大人”收到信,當晚就一個電話過去反唇相譏,回頭揶揄我說:“你那朋友是哪門子律師啊,懂不懂法律?”原來,相關的法律縱橫交錯,朋友忽略了細節,而椰子早把對自己有益處的法律條例弄的清清楚楚!“加拿大人”真的是“加拿大人”,知道如何鑽法律的空子保護自己。
原來安省關於租住房屋的相關法律條例是保護與房東分廚、相對獨立的房客,象我這樣,除了臥室,什麽都共用的不在該法規保護之列(讀者千萬記住這一條啊!),但尋求其他的法規保護難免對簿公堂、官司纏身,費時費錢(至少要200以上的翻譯費)又費心,為這點小事,何必自找苦吃?畢竟象“加拿大人”椰子那樣喜歡小事化大、擅長與警方打交道的華人不多。損人傷己的事不做為妙,得饒人處且饒人,息事寧人吧,惹不起,咱閃總可以?室友勞拉也勸人勸己地說:“如果她還這樣下去,撞著別的房客,她吃苦頭的時候還在後麵,別難過,頭頂三尺有神靈。”
搬!越快越好!兩天之內,我飛也般地逃離了這個讓我愛怨交加的是非之地,這成就了我第一次搬家。臨行沒忘給她留了張字條:“中國人有句老話,叫做百年修同車,千年修同船,謝謝上帝給了你我同處一室7個月的緣分,謝謝你聖誕節那碗雞湯。好聚好散,過去有什麼得罪你的地方,還請原諒,若有緣,還會同吃一桌飯,若有信件,拜托請勞拉代轉,謝謝。”
至今3個月過去,我沒有收到一封勞拉轉來的私人信件,包括銀行帳單、政府方麵的通知等。很遺憾,我那間臥室至今未能租出去,因為房東要把那巴掌大的地方折騰成什麽俱樂部。親愛的嫣子:你是個化平凡為希奇的女人,若能容納點“愛”在裏麵,或許真能美夢成真?原本你是個不錯的女人,至今仍如此想。
(未完,待看下期)
(未完,待看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