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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曼記實:一個月內,我搬了5次家! (二)

(2007-09-29 11:56:12) 下一個
徐曼記實:

一個月,我搬了5次家 (二)

寫在前麵的話:

這故事注定要寫,但真的不情願寫!實在荒誕又離譜,今年6—7月份,不到30天,我大大小小搬了5次家,其間經曆的酸楚成為心頭一道奇異的風景,更是一道傷——散發著鬼魅的、光怪陸離的傷。


(接前期)須臾,“咚咚——”她又敲門,以為象往常一樣進來聊天,便沒回頭,盯著電腦隨口一句:“請進。”隨後不再有聲響,憑著第六感覺,我突然發現有所不對,猛回頭,我驚呆了——這絕對是個太可怕的女人!如果我是個男人,如果這是在中國,如果我沒有信仰,我會把她從我的房間扔出去!

          當天使變成撒旦的時候

房東椰子(名喚嫣子,椰子,昵稱)舉著攝影機,正在我身後神情專注、由上而下、由裏而外的攝像,此時,正對著我的床拍攝,那神情很專業、很搞笑,仿佛在拍攝一個作案現場,見我回頭,立即把攝相頭對準了我的臉,這讓我驚愕萬分!
這是受法律保護的私人空間啊,這個口口聲聲“法律、法律”、移民加拿大十幾年的古怪女人太肆無忌憚!一切都是這樣莫名其妙、突如其來、匪夷所思,當天使變成撒旦的時候,莫如原本就是撒旦。若非教養和信仰的約束,我想我會做傻事,但我沒辦法做到“若有人打你的左臉,那連右臉也給他打”, 好好好,算你有種,“忍”字心上滴血刀,不想讓鄰居聽見,便低吼了一句:“滾!這是我的家,你給我滾出去!從此不許再踏進這裏半步!”

原來,她這是來我家取證,對準我的床攝相,籍此證明我已經收到了這信卻拒絕簽字。她認為自己是在行使法律權利,卻忘了最起碼的為人之道:我怎麽知道你在上麵寫的什麽?你以為你是房東就要高房客一頭、任意擺布?隻要是你寫的東西,房客不明就裏也要在上麵簽字?這是誰家的規矩?如果這是張賣身契呢?你也太不講理了吧?那曾經陽光般可愛的椰子,今天卻毛毛刺刺,囂張跋扈,加上她橢圓的身型,真的成了去了皮的椰子,上午還好好的,下午的臉,怎麽說翻就翻?記不清這是第幾次翻臉了,太古怪的女人,說她更年期吧,她原本才30多歲啊,難怪男人讀不懂女人,我都糊塗了。

夜,躺在床上,望著那曾被椰子羨慕無比的“流動窗景”,也是我的“傑作“悲從中來。想,我在國內好歹也擁有兩處不錯的房產,且有小阿姨幫忙家務,現如今,卻無插針之地,在人家客廳裏隔出來的彈丸小舍寄人籬下,還要忍受如此莫名其妙的欺辱,你說,我到北美來抽什麽風啊???房東小姐,你突然發現我的房間雖小卻山長水短、小有洞天,在這樣的高級公寓裏卻如此低的房租給我,你感覺吃虧了可以明說,何以如此手段?一向樂觀、有“開心果”之稱的我,那一刻軟弱成泥,顧影自憐,人在軟弱時,難免自怨自艾。
若事至此結束便沒有這文字,以中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特點,好聚好散,何況,與這習慣瞬間變臉的女人本不應處久,伴君如伴虎,租住此地已7個月,創自己的租期之“最“了。

“我是加拿大人!Canadian! ”

淩晨1:30,突然客廳裏傳來兩個男人的聲音,毛孔悚然,側耳一聽,椰子用英語在與他們低低說著什麽,雖然英文差,卻明白了這是她撥了“911”,把警察叫來了。

好啊,叫來正好,你惡人先告狀,惟恐天下不亂,那就奉陪吧,在加拿大長長見識跟警察打打交道應該不錯,“經曆”是寶啊。想:這是法製健全的國家,容不得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何況加拿大的法律是保護房客的。但事情的發展出乎意料,憑你有天大的理,但你的語言不能表達你的意誌,你不了解當地的法律,你就隻能虎落平陽,龍陷淺灘!

椰子仗著她流利的英語,又是原告,兀自在那裏呱啦啦“訴說”著她的“遭遇”:“……她讓我滾蛋,我感到害怕,我覺得我受到恐赫和威脅……於是…….”,警察說你是對的,隻要感到不安全就馬上報警。(事後,一個律師朋友告訴我:椰子是對的,警局鼓勵市民有警就報,你不報警是你的事,是你不對。加拿大的警察就是百姓圈養的狗,你叫他咬人就咬人,別客氣和心疼去使喚他。我說,聽說隻要出一次警,不管大小狀況或有沒有狀況,國家要花銷大量的經費啊,這樣的雞毛蒜皮也算事?也要去浪費國家的銀兩嗎?律師說:錯!你是納稅人,你是國家的主人,你得讓他們伺候你,否則你養這些狗幹什麽?迷惑中…)

兩個警察,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胖子,白人,凶神惡煞,一副吃貨相;瘦子,亞裔,很斯文,小眼睛,倒八字眉。倆人真是絕配,頗有喜劇味道,但盛夏全副武裝別著短槍的陣勢,給我們這間女兒國憑添寒氣。我很清楚,保持禮貌和沉默是明智,也隻能保持沉默,因為我發現自己那點可憐的英語也仗勢欺人,消失的無影無蹤,卻能明白椰子在我麵前炫耀她的英文,喋喋不休地“訴說”她的“悲慘遭遇”,真是又恨又氣又無奈。

不能再任她如此欺淩,我終於情不自禁地說:“你這個撒謊的女人,撒謊!”瘦警察發現我還能說英語,立即轉過頭來問了我很多問題,口氣溫和婉轉,我卻一個字也沒聽進去,更不會回答,那一刻,我覺得這世界上,最最可憐的境遇是啞巴吃黃連!偏偏那個吃貨警察不客氣地問了我一句什麽,我忍著眼淚不肯落,憤憤地回了他一句:
“對不起,先生,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麽。”
“不,你知道!你剛才的英語說的很正確!” 吃貨的眼睛睜的象豬眼,椰子也在一旁搖頭晃尾附和了句什麽。

滿世界啊隻有一個“恨”,恨自己不會英語,該說的不會說,不該說的又說對了,讓警察以為我是假裝,這讓我滿口是嘴說不清。我心裏呼求上帝:你在哪裏?幫我!然後去飯廳喝點水鎮靜了下來。瘦子似乎是“領導”,他話不多卻看出了端倪,便總結性地讓我們遵守安省第幾號法規,行使、遵守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雲雲,問我還有什麽要說?我盡力用英文表達我的委屈:“這個房東我不懂,她一向用中文交往任何事,但她今天用我不懂的英文,所以我拒絕簽字,這是我們發生糾紛的原因,還有,她犯法了,她攜帶攝象機進….”不等說完,椰子得意萬分地說了一句:“對不起,小姐,我是加拿大人!Canadian!,ok?” 那刻,我覺得她象個小醜,警察也無奈地看著兩個中國女人說短論長,西裏糊塗的走了。

“你那朋友是哪門子律師啊,懂不懂法律?”

等待搬家,偏巧連接三天上不了網,影響了我校稿、發稿、找房子。室友勞拉有點懼她,我也懶得再跟她接觸,熬到了第四天早上終於憋不住,便跟要出門上班的“加拿大人”問了個好,然後如此雲雲,她沒說話就要開門出去,我攔了一下問:

“先別走,你給我們個答案再走不遲,好叫我們明白是羅傑斯電話公司的事還是我們房間線路出了問題?因為cable是你的,你知道怎樣聯係,否則實在影響我的工作了。”

“我管你那麽多幹什麽?又不是我讓你的電腦上不了網的,請走開,我要上班了!耽誤了我的工時你負責啊?”我一步攔住她:

“你過份了,我們交的房租裏是含有上網費的,你有責任和義務打個電話去過問這事。”說完我甩手回房,她也開門上班去了,須臾又踅回來站在我門口說,“今天我就換鎖,請你搬走!否則我封了你的門!”我說“好啊,隨便,隻要你有這個膽,ok?”說完帶上房門出去不再理她,,在院子裏散散步吧,戶外的空氣、陽光多好啊。
不一會,看見了一輛警車開進院子,跳下了兩個警察,又是那一胖一瘦,我聳了聳肩樂了,有好戲看,我太了解她了,這個椰子指使警察已經上了癮,這比耽誤工時有趣,便躲在一邊給留在房內的室友勞拉打電話,同時給我的律師朋友打電話詢問對策。朋友說,你別動,先看看警察會不會打電話找你?如果沒有,會不會在你房門貼張條子,讓你去警察局接受谘詢或調查?通常他們見不到當時人會這樣做,你要配合警方。

果然是那個“加拿大人”又行使了納稅人的權利,喚警察來捍衛她的權益,理由是她又遭到了恐嚇,我攔住了門,妨礙了她的上班。估計警察看見又是這個女人,也沒見什麽受恐嚇、妨礙的跡象,轉了一圈,什麽都沒做,又走了。律師朋友聽說後好言相勸:這女子或許有點病態,大齡不婚女子都有點行為古怪,離她遠點,少惹氣生吧。但我這次執意要告她,因為她侵犯了我的私人領地?誰請她來拍攝我的私人空間和容貌?真正被騷擾、不安生、感到可怕的是我。他說如果你願意,也好,我幫你打官司,她注定輸,起碼你兩個月房錢可以省啦。我說那倒不必,我就是氣不過,不想再讓她這樣欺負人。朋友說,好吧,我先給她寄封信。

“加拿大人”收到信,當晚就一個電話過去反唇相譏,回頭揶揄我說:“你那朋友是哪門子律師啊,懂不懂法律?”原來,相關的法律縱橫交錯,朋友忽略了細節,而椰子早把對自己有益處的法律條例弄的清清楚楚!“加拿大人”真的是“加拿大人”,知道如何鑽法律的空子保護自己。

原來安省關於租住房屋的相關法律條例是保護與房東分廚、相對獨立的房客,象我這樣,除了臥室,什麽都共用的不在該法規保護之列(讀者千萬記住這一條啊!),但尋求其他的法規保護難免對簿公堂、官司纏身,費時費錢(至少要200以上的翻譯費)又費心,為這點小事,何必自找苦吃?畢竟象“加拿大人”椰子那樣喜歡小事化大、擅長與警方打交道的華人不多。損人傷己的事不做為妙,得饒人處且饒人,息事寧人吧,惹不起,咱閃總可以?室友勞拉也勸人勸己地說:“如果她還這樣下去,撞著別的房客,她吃苦頭的時候還在後麵,別難過,頭頂三尺有神靈。”

搬!越快越好!兩天之內,我飛也般地逃離了這個讓我愛怨交加的是非之地,這成就了我第一次搬家。臨行沒忘給她留了張字條:“中國人有句老話,叫做百年修同車,千年修同船,謝謝上帝給了你我同處一室7個月的緣分,謝謝你聖誕節那碗雞湯。好聚好散,過去有什麼得罪你的地方,還請原諒,若有緣,還會同吃一桌飯,若有信件,拜托請勞拉代轉,謝謝。”

至今3個月過去,我沒有收到一封勞拉轉來的私人信件,包括銀行帳單、政府方麵的通知等。很遺憾,我那間臥室至今未能租出去,因為可愛的椰子要把那巴掌大的地方折騰成什麽俱樂部。親愛的嫣子:願你美夢成真,因為你才是個化平凡為希奇的女人,若能容納點“愛”在裏麵,或許真能化平凡為神奇?因為原本你是個善良的女人,我至今仍如此想。

(未完,待續,順祝中秋快樂)

一個月,我搬了5次家 一個月,我搬了5次家 一個月,我搬了5次家 這故事注定要寫,但真的不情願寫!實在荒誕又離譜,今年6—7月份,不到30天,我大大小小搬了5次家,其間經曆的酸楚成為心頭一道奇異的風景,更是一道傷——散發著鬼魅的、光怪陸離的傷當天使變成撒旦的時候 當天使變成撒旦的時候 “我是加拿大人!Canadian! ” 這裏輸入你要的文字“你那朋友是哪門子律師啊,懂不懂法律?” “你那朋友是哪門子律師啊,懂不懂法律?” “你那朋友是哪門子律師啊,懂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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