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田
2008年7月6日
從抗日戰爭到解放戰爭,蔣軍作戰都基本上是“以短擊長”,這可以稱為“蔣氏作戰法”。在與日本侵略軍作戰的時候,蔣軍多采取僵化的陣地防禦戰術,把大量有生力量暴露在敵人的優勢 火力之下,每每造成重大傷亡,有關資料顯示抗戰期間國軍傷亡數量高達350萬之巨。如果真的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話,除了張自忠等個別將領之外,其他蔣軍將領按照他們在抗戰期間的作為, 都應該被送上軍事法庭。蔣軍在與共產黨作戰的時候,也是常常分兵把守交通線或者困守孤城,坐看解放軍“圍城打援”,搞農村包圍城市,最後連城市也守不住;解放戰爭中間,蔣軍也基 本上是按照解放軍的優勢和自己的劣勢來參與戰爭的,所以解決戰爭的時間比毛澤東原來預料的要短得多。
不能說蔣軍一貫喜歡打敗仗,或者對抗戰毫無興趣,問題在於戰爭容不得半點虛偽和驕傲,最終是需要用戰績來回答問題的,不是個人動機所能夠說明的。蔣軍在日軍優勢火力下的損失巨大,丟城失地;然後又敗於劣勢裝備下的解放軍,自己去台灣了事;這都不是蔣介石的個人動機能夠解釋的,更不能因此說蔣氏搞“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相比較而言,誌願軍在朝鮮戰場上 取得的勝利,就是既沒有抗戰期間蔣軍本土作戰的民眾支持優勢,而且誌願軍和美軍的武器差距大於蔣軍對日軍火力的差距,這個勝利也不是個人動機能夠解釋得了的。
總體而言,這是中國精英階層受其階級本能的局限,長期無法有效動員並運用民眾力量的結果。從動機和單純的力量對比去為近代史上精英們失敗找借口,也不是今天才發生的,而且還肯定會繼續下去,這是精英們拒絕就其階級本能帶來的惡劣後果進行懺悔的堅定階級意誌的體現,也是他們為自己階級本能――精英主義――所進行的一種變相的合法性辯護。精英們總算搞清楚 了,指責慈禧太後和蔣介石無能,其實就是在指責整個精英階層的無能,跟說他們自己無能、不配霸占優勢地位是一回事,所以精英們今天從李鴻章到蔣介石,都想要為他們翻案,為這些人翻案其實就是為精英主義辯護,關鍵的邏輯在於:要在取消“民眾力量真實存在”的前提下,去肯定精英們沒有什麽措置失當。
在單個戰場上集中優勢兵力去對付敵人,在局部看僅僅是一個敵方軍事信息掌握和己方兵力調度的指揮和決策問題;從戰爭的全局看,則是軍事組織的嚴密性和戰鬥人員的個人戰鬥意誌力量的對比的結果。在有限的兵力能否集中使用的問題上,軍隊與民眾的關係是敵對還是互相支持具有決定性意義,蔣軍一進入解放區,就不能不處處分兵把守,戰線越長兵力就越分散;而解放軍有限的兵力卻可以集中使用,這樣就必然要出現局部戰場解放軍兵力優勢的大量機會,指揮員隻要不是白癡就總能抓到幾個機會。這在蔣軍進攻山東戰場的時候,表現得極為明顯,所以軍事戰術運用是有前提條件的,這個前提條件按照毛澤東自己的總結就是“軍民團結如一人,試看天下誰能敵?”這個前提恰恰不是純粹軍事性的,或者是技術性的,而是政治性的,鑒於戰略 戰術的運用基礎主要不是指揮員所能控製的,解放戰爭勝利也絕對不是某幾個高人的功勞,而是要歸功於人民的支持,要歸功於解放戰爭目標代表多數人利益的戰爭正義性,因此毛澤東命名
了“人民戰爭”,他還在解放後長期批評一些居功自傲的人是“貪天之功為己有”。
總結人民戰爭的經驗和教訓,特別是達成人民戰爭的政治前提,意味著要肯定人民作為曆史創造者的地位,同時否定精英階層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發訴求――-精英主義,意味著否定個人英 雄的曆史地位,不利於新老精英們為自己的優勢地位辯護,這種事情一提起來新老精英們就感到窩心。在建國後毛澤東對忽視總結中國革命戰爭的軍事經驗和教訓的現象,持強烈抨擊態度,特別是對於軍事教學中間單純重視“十大打擊”(指蘇聯在二戰反攻階段的十次反攻戰役)的問題,提出過多次批評,後來發展到嚴厲批評羅瑞卿隻注意“大比武”而“忽視政治”。這些在 根本上都質疑到一個問題:就是作為戰爭中間武器弱勢一方,應該如何參與競爭的問題。因為對於弱勢一方而言,單純重視武器優良和作為武器效能延伸的個人作戰技術提高,實際上是把目光局限在要與優勢一方去比較“硬實力”上,拒絕在提升“軟實力”上下功夫,按照這個路子去規劃軍隊建設和做戰爭準備,對於軍事家毛澤東來說,後果當然是不言而喻的失敗。
毛澤東向來主張“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有什麽武器打什麽樣的仗”,這些說法在根本上是要弱勢一方運用與強勢一方不同的競爭規則,關鍵在於堅強的戰爭意誌和軍事組織。這是弱者參與競爭並克敵製勝的關鍵,因為有形力量不足是短期內難以改變的現實,因此戰爭勝利的法寶隻能是在無形力量的提升方麵著眼。為了國家安全和戰爭勝利,中國作為武器劣勢難以更改的第三世界國家,必須始終要在武器優勢之外的政治方麵去找出路,任何把目光局限在或者引導人們把眼光局限在武器優勢方麵的治軍思路,都是錯誤的。如果在國家安全形勢迅速惡化的時期,還要繼續堅持這個治軍思路,就等於是自取滅亡,因此最無法容忍;羅瑞卿在美國製造“東京灣事件”之後,於1965年底受到嚴厲批判並被免職,不能說與他自己的見識局限無關。
從蔣軍在抗戰期間的表現看,說他們不抗日、或者說他們假抗日,這樣的說法多少有些失之偏頗,這基本上是毛澤東所指稱的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搞“話語權腐敗”的結果――用最簡單粗暴的 方式把共產黨的對手妖魔化,知識精英為在新中國為確立自己的話語權,選擇了一條投入最少的路徑。但是從抗日戰爭正麵戰場的績效去看,蔣軍的抗戰成績之小和犧牲之大,就十分駭人聽聞,民眾的生命財產損失更是難以估量,至今留在中國人民記憶中間的一係列大屠殺,就是蔣軍抗戰績效極差的證據和後果。
正麵戰場抗戰的結果,在根本上說明了蔣軍在戰略戰術上的全盤失敗,是在與強者競爭中間,還去簡單地援用強者的戰爭規則的結果。在這個意義上,蔣軍和蔣政權的性質,都決定了蔣介石集團無法領導中國人民進行有效的抗戰,無法有效地動員民眾的力量,無法有效地運用已經集結起來的軍事力量。一個國家在遭遇外敵殘酷入侵的情況下,在本土進行正義的反侵略戰爭,蔣政權竟然還要依靠“抓壯丁”去補充戰鬥人員,就說明了這個政權與民眾關係的疏遠,嚴重缺乏動員民眾的足夠意願和能力,這與八路軍、新四軍在敵後與民眾間的良性互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在蔣軍內部各個部隊之間、部隊的官兵之間,整合程度之差是有目共睹的,這與優勢裝備日軍的組織條件和政治條件相比,都有不小的落差,作為沒有武器優勢的一方,在軍事組織和政治動員方麵又比對手更差,這樣的抗戰隻能是某種意義上的“送死”。
要捍衛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免於被侵略,或者要奪取抗戰的勝利,一個基本要求是中國的政權必須在軍事組織程度和政治動員方麵優於侵略軍,換言之,抗戰勝利的唯一門道是要在無形力量上
去彌補有形力量的不足,靠提升“軟實力”去彌補“硬實力”的不足,以部分抵消日軍的武器優勢。如果無法達到這一要求,或者努力方向與此相反,就是不合格的政權和軍事領導者,即便
是不送上軍事法庭,也沒有繼續存在的合法依據。由於蔣政權的政治性質,使他無法完成政治動員和軍事整合,無法掌握並保持一個提升“無形力量”的人民戰爭模式,因此蔣政權每一次對 民眾力量的動員和無效使用,當然就意味著抗戰力量的削減,質而言之,蔣政權不可能不是抗戰事業的“另類破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