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愷钜——改命造運,廣結善緣

一個人的命,從出生那天起,從東向西而去;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一語成讖,三年前的類比竟然是真事!

(2014-05-15 21:22:22) 下一個
孫愷钜 2014516

 
最近流行一首歌《時間都去哪了》,但愷钜隻是想借用這個句式問一句:地溝油都去哪了?
據說,地溝油都去了小餐館,小吃攤了。對此愷钜一直將信將疑。憑著自己的專業經驗,從報道的內容可知,地溝油的生產是非常高效的,那麽大的產量,一定要有個很穩定的去處,才能維持這個產業鏈的運轉。但這地溝油到底去了哪裏,報道中語焉不詳,這個疑問也就一直沒有解答。
昨天,2014515日,這是個很普通的日子,這天,人民網上有一篇不起眼的報道,終於回答了愷钜一直存在心頭的疑問,地溝油黑色產業鏈的最終流向地為嘉裏糧油公司(見附文一)。
嘉裏糧油公司,是新加坡獨資公司,也是中國國內最大的糧油加工企業之一,嘉裏糧油公司最出名的產品,就是金龍魚食用油。
據南方某地法院裁定,金龍魚,是個具有崇高商業聲譽的著名品牌。
這個品牌的食用油,約占中國食用油市場的40%,年銷量達200萬噸。
而這個品牌的母公司,一直在大批量收購地下黑色產業鏈的地溝油。那麽,請問,地溝油都去哪了?
眾所周知,金龍魚食用油是采用轉基因大豆為原料,以化學浸出法為加工手段的產品,對於轉基因的安全性,科學界一直存在著巨大爭議,轉基因專家至今拿不出一例可以證明轉基因安全的證據。
正如馬克思說的,資本從來到人間的那天起,每個毛孔都滴著肮髒的血,金龍魚不僅仗著體製內的後台,在沒有合法銷售轉基因產品證書的情況下,大肆推銷轉基因,更喪心病狂地大量采購非法地溝油作為原料,追求利潤最大化。難怪著名反轉人士曹明華說,賣轉基因的和賣地溝油的,骨子裏是一路貨!
金龍魚一直在推銷者一個全新的理念,即所謂的1:1:1混合油,網友@白芷續斷對此有很形象地調侃:1份地溝油,1份轉基因,1份消費者的健康,構成了金龍魚的1:1:1。不過愷钜覺得這話應該改一下,才能更恰當地反映事實:1份地溝油,1份轉基因,1份科學和資本結合的貪婪,構成了金龍魚的1:1:1
這裏為什麽要扯上科學呢?
轉基因推銷員在推銷轉基因的時候,總是把轉基因和科學等同起來,誰要是質疑轉基因,就會被扣上“反科學”的帽子,無論這個推銷員是有學曆方舟子,還是沒有學曆的司馬南,無一例外。但是,他們忘記了一件事情,地溝油和轉基因一樣,也是科學的產物。記得剛開始有人質疑地溝油的時候,還有個工程院的院士斬釘截鐵地說,地溝油不可能回到餐桌,因其提煉成本太高。(詳見鳳凰網新聞: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digouyou/content-3/detail_2011_09/20/9312235_0.shtml )很多人因此而大罵這位院士,但說句公道話,人們冤枉他了。
中國在工程設計方麵,由於某些原因而不太重視綜合利用的考慮,地溝油隻是其中的一個例子罷了。而在某院士說這話的時候,他是根據國內的設計水平來說的,可惜他不知道國外提煉地溝油的技術早已經普遍應用了。那麽,一個連工程院院士都不知道的技術,把它稱之為高科技,應該不過分吧?實際上,很多高科技也都是針對國內的水平而言的,提煉地溝油的工藝並太不複雜,固、液體的分離,水、油分離技術都是成熟的,成本也不搞,平心而論,某院士還是很有水平的,他在不了解得情況下,一下子就抓住了整個生產工藝中的難點,在於驅除異味。其實,除味技術說穿了也並不複雜,如果能保證原料供應,愷钜就能設計一套工藝,使其24小時不間斷地流出和金龍魚一樣的地溝油。現在國內,到處可見美國回來的高學曆“海龜”,他們的本事,比愷钜不知高出多少倍,當然就更不在話下了,事實上,如果沒有“海龜”科學家的參與,憑幾個農民工,根本不可能搞出地溝油來。
其實,把金龍魚和地溝油聯係在一起,並不是人民網記者的首創。
人們一定還記得三年前,金龍魚打過一場官司。
金龍魚以損害商業信譽為由控告郭成林,郭成林敗訴,判處一年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郭案開庭之前,手握不利金龍魚證據的桑立偉在接了一個“神秘”電話之後,莫名其妙地“被自殺”了。
就是在這個郭案的二審時,郭成林的辯護律師——楊鬆先生在其辯護詞中首次把金龍魚和地溝油聯係在一起了(見附文二)。
楊律師當初隻是個類比,誰知一語成讖,金龍魚,還真的和地溝油脫不了幹係。
盡管迄今為止,科學還沒有一例能證明地溝油有害健康的證據(仿轉基因推銷廣告詞),我們還是要感謝人民網記者,讓人們知道了如何才能避免吃到地溝油的有效途徑。
當此之際,愷钜還想問的是,坐冤獄的郭成林,被屈死的桑立偉,什麽時候才能夠昭雪?郭案背後,到底是怎麽樣的一個妖孽?

 
附文一:金龍魚母公司收購地溝油 方便麵名企集體中槍

人民網北京515日電 (彭亮) 據人民網記者曆時一個多月的暗訪調查所得,人民電視《地溝油去哪兒了:起底地溝油生態鏈》報道:京畿地溝油黑色產業鏈的最終流向地為嘉裏糧油(天津)有限公司。
經確認,嘉裏糧油(天津)有限公司2002年在天津港保稅區注冊,隸屬於益海嘉裏集團。
益海嘉裏集團是個怎樣的公司?益海嘉裏投資有限公司(益海嘉裏集團)是新加坡豐益國際有限公司(SGXF34 )在華投資的以糧油加工、油脂化工、倉儲物流、內外貿易為主,集煤炭經營、清潔能源開發、房地產於一體的集團公司,也是中國國內最大的糧油加工集團之一。公司總部設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屬於新加坡獨資企業。
益海嘉裏旗下最知名的產品當屬金龍魚牌食用油。
據報道,中國當前擁有2600萬噸的食用油市場。在食用油市場上,小包裝食用油呈現出寡頭競爭的局麵。在小包裝食用油領域中,以金龍魚為代表的益海嘉裏係占據了45%的市場份額。
據了解,益海嘉裏集團的嘉裏糧油(天津)有限公司,產品不僅有小包裝食用油,同時還向一些方便麵企業供應油品。其中涉及今麥郎、統一等知名方便麵企業。
報道稱,在記者暗訪期間了解到,大量地溝油轉運河北深澤縣耿各莊,大量標有食用油字樣的油罐車每日往返於各地與石家莊耿各莊之間,且多來自一家名叫金正陽的物流公司。
金正陽公司官方網站顯示,金正陽為具有專業資質的食用油運輸企業,主要從事食用油國內外貿易、散裝運輸,注冊地為天津市濱海新區。
通過連日觀察,該物流公司料油罐車從耿各莊運往天津保稅區津濱大道一家大型工廠。經確認,這家大型工廠廠區為嘉裏糧油(天津)有限公司
2012年接受天津本地媒體的一次專訪中,嘉裏糧油(天津)有限公司總經理孫誌剛曾表示,廠區產出的高熔點油品,會賣給今麥郎、統一等方便麵企業,而在油料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副產品則會被內部加工成硬脂酸、皂隸、甘油等出售。
益海嘉裏成功塑造了金龍魚、胡姬花、口福等食用油行業標誌性品牌。其中,金龍魚係列產品涵蓋了食用油、大米、調味品、餐飲糧油等八大領域。

 
附文二:金龍魚囂張到幾時?--郭成林辯護律師在二審中的精彩辯護

編者按: 9月19日,在郭成林案二審法庭上,郭成林的辯護律師楊鬆先生為郭成林作了十分精彩的辯護,雖然多次被審判長打斷,但正義凜然、鏗鏘有力的有理有據的辯駁,較之於金龍魚的代理人及公訴方洋相輩出,毫無疑問已經將他們打了個落花流水、狼狽不堪。法庭未當庭宣判,結果尚不得而知。現將辯護詞全文發於此,以供全國反轉誌願者和關注此案的讀者參考研究。
 
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本律師接受涉嫌損害商品聲譽案的被告郭成林的委托,擔任其二審的辯護律師。現本律師根據庭審調查所展現的事實,發表如下辯護意見:
一、至今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所謂被害人享有合法的商品聲譽
公訴人認定郭成林損害了所謂被害人的金龍魚這一品牌的商品聲譽。既然如此,公訴人首先要舉證證明金龍魚這一品牌的商品聲譽是良好的並且具有合法性,因為法律不可能保護任何不良好的以及非法的客體,比如像地溝油這樣的商品聲譽。然而在本案一審,公訴人所提交的證據材料中我們看不到絲毫這樣的證據。除了所謂被害人提交的若幹份檢驗報告用以證明其產品質量合格之外,我們到現在還不知道金龍魚享有什麽樣的商品聲譽,它的合法性以及任何損害他的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的依據何在?
關於這若幹份檢驗報告,我們必須指出作為證據它們不具有合法性以及與所謂的受害人商品聲譽沒有任何關聯性。理由是:
1、形式上不合法。該檢驗報告是被檢單位自行委托檢驗,並非國家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機關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根據報告抽樣單一欄沒有抽樣單號,抽樣人身份不明,且部分報告中沒有抽樣人員姓名,采樣數不符合GB/T5524動植物油脂扡樣的規定等,證明被檢樣品的抽樣是由被檢單位自行抽樣後送檢(該樣品可以是送檢單位單獨生產也可能並不是送檢單位生產。
2、內容上不合法。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委托檢驗行為規範(試行)》的規定,該檢驗報告是檢驗機構根據委托方的檢驗需求進行檢驗,對於委托方不要求檢驗的項目,檢驗機構並未進行檢驗,對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2716-2005中的強製理化指標苯並芘均沒有檢驗,該報告顯然不能真實反映被檢樣品的全部質量指標。該報告檢驗結果僅能證明樣品本身的被檢驗項目與所依據標準的符合情況,並不能證明樣品所屬批次產品的質量。
3、金龍魚食用油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轉基因食品,屬於新資源食品,因此它除了要受到一般食品的法律法規約束以外,還要符合轉基因食品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因此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應該自行委托權威的質量檢驗部門特別是對轉基因食品有檢測資質的檢驗機構對金龍魚食用油進行檢驗。這種檢驗應當是抽查檢驗而不是所謂被害人自行送樣檢驗。而後者因為違反了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已經沒有任何證據意義可言。
關於第3點,我們要強調指出:金龍魚食用油作為轉基因食品,它的進口、生產和銷售必須要要符合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程序》、衛生部《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全部規定。
現將相關規定羅列如下:
(一)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523日施行)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應當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符合下列條件,並經安全評價合格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1)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並投放市場;
2)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
3)經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檢測,確認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不存在危險;
4)有相應的安全管理、防範措施。
(二)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2002 320日施行)規定:
第十二條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應當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申請領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三條境外公司提出上述申請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二)安全評價申報書;
(三)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並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資料;
(五)農業部委托的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安全性的檢測報告;
(六)境外公司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範措施。
(三)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程序》(境外研發商首次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口]
審批內容:
1.轉基因生物的環境安全性;
2.轉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
3.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
4.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的批準狀況;
5.申請人的相關資格
4.專業檢測。農業部委托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進行環境和食用安全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5.專家評審。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對申請材料和檢測報告進行評審。
6.辦理批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評審結果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後辦理批件。
(四)衛生部《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200271日施行)
第三條轉基因食品作為一類新資源食品,須經衛生部審查批準後方可生產或者進口。未經衛生部審查批準的轉基因食品不得生產或者進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
第四條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條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於對應的原有食品。
第六條轉基因食品的生產企業須達到國家有關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的要求。
轉基因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所生產經營的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
第十一條生產或者進口轉基因食品必須向衛生部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與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有關的技術資料;
()申請單位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報告和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的驗證報告;
()其他有助於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與營養質量評價的資料。
第十三條申請進口轉基因食品的除必須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出口國(地區)政府批準在本國(地區)生產、經營、使用的證明文件。
根據上述之法律依據,偵查機關在偵查期間並且公訴人在提起公訴之前應當要求所謂被害人提供如下材料:
1、出口國(地區)政府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在出口國(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並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2、出口國(地區)政府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在出口國(地區)“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全套文件
3、對於出口國(地區)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農業部委托的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安全性的檢測報告,包括農業部組織的喂食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動物試驗報告;
4、對於出口國(地區)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對申請材料和檢測報告進行評審的評審報告;
5、對於出口國(地區)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農業部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6、如果所謂被害人不是直接使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而是使用國外進口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為原料(僅在深圳精加工),那麽除了上述文件外,還要提供針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的上述全套文件;
7、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以下簡稱衛生部)批準使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生產化學浸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的證明文件;
8、證明化學浸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於傳統物理壓榨非轉基因大豆油的證明文件;
9、有資質機構出具的證明化學浸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不會對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的擔保文件;
9、與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有關的技術資料、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報告和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對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評價的驗證報告及其他有助於轉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與營養質量評價的資料;
10、如果所謂被害人不是直接使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而是使用國外進口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為原料(僅在深圳精加工),那麽除了上述文件外,還要提供針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毛油的出口國(地區)政府批準在本國(地區)生產、經營、使用的證明文件的全套文件;
11、出口國(地區)政府出具的轉基因大豆對人類健康或環境不構成危害的轉基因大豆安全證明書
12、農業部組織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喂食動物90天動物試驗的實驗報告全文;
以上這些資料不是可有可無,而是一個作為轉基因食品的進口、生產和銷售並且自認為具有良好的轉基因商品聲譽的進而要求法律對這一商品聲譽進行保護的商家必須要履行的義務。簡而言之,證明自己具有良好並且合法的商品聲譽的責任在所謂的被害人一方,如其不能舉證,偵查機關及其公訴人應當責令其舉證,非此便不得對郭成林采取強製措施直至提起公訴。如其在二審開庭時仍不能舉證,法院應當終止審理並且立即宣判郭成林無罪並且當庭釋放。
本律師曾在本月15 號向二審法院提交了一份調查申請。希望二審法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所謂被害人提交上述文件。遺憾的是,直到今天,在二審庭審調查期間我們仍然沒有能看到這些文件。而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謂被害人具有合法的商品聲譽之前,郭成林已經被關押了11個月並且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是令人不可思議的。試問:如果某個生產地溝油的企業因為有人揭露了其陰暗內幕而要求追究揭露人的刑事責任,有沒有可能得到法律保護?商品聲譽不僅僅在於它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應當首先是它的合法性。如果所謂被害人證明不了自己的商品聲譽是合法的,它的商品聲譽從何談起?在本質上金龍魚與地溝油有什麽區別?
這就是我們現在要麵對的現實:金龍魚作為一個知名品牌自認為享有良好的商品聲譽卻拿不出任何能證明自己的商品聲譽是合法並且良好的證據。而合法並且是良好的商品聲譽這一前提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已經被公訴人甚至一審法院限定,舉證責任被倒置,被告郭成林被要求證明沒有損害這一知名品牌的商品聲譽,否則便要接受刑事製裁。一審法院的這一判決不僅本末倒置,而且是非混淆。
本律師認為,金龍魚作為轉基因食品的商業聲譽是否具有合法性是本案中必須要搞清楚的首要問題。這不僅關係到郭成林是否構成犯罪,所謂被害人是否有資格坐在公訴人的席位上控告郭成林,亦關係到全國億萬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及至健康權和生命權,關係到一旦事實真相大白於天下之後金龍魚這一品牌的命運和結局。因此我們首先應當感謝郭成林,沒有他的這篇文章我們將有可能被終身蒙蔽。我們也應該感謝所謂被害人,你們對郭成林的控告讓我們有機會得以在莊嚴的法庭上看到轉基因的冰山一角,看清你們的真實麵目。既然你們當時有勇氣把郭成林送上審判台,那麽今天,希望你們也以同樣的勇氣向法庭、向全中國的消費者提交證據,證明你們的合法的良好的商品聲譽,也證明你們的無辜和清白。
而在我們看到這些證據之前,郭成林應當是無罪的,因為郭成林的行為所針對的客體無法證明它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法院當立即終止審理,宣判郭成林無罪並且當庭釋放。
不僅如此,所謂被害人還應該在法庭上向郭成林道歉,還應該賠償郭成林的全部損失。
二、郭成林沒有捏造事實。
郭成林在《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一文中所列舉的主要事實是:1、轉基因農產品在歐洲和日本是絕對禁止人民食用的,因為對我們的兒孫身體有不可預測的風險!吃轉基因食品的害處,隻能在兒孫身體上才能實現。2、金龍魚的轉基因食品成本極低,在中國的營銷徹底催毀了中國農業的大豆產業鏈,東北原本的非轉基因大豆基本上被摧毀;3、金龍魚大豆油是化學浸出法;這種工藝的優點是出油率高,企業能降低成本,缺點是產生兩種物質,鉛汞殘留和反式脂肪酸……
有大量證據證明,在郭成林寫這篇文章之前,這些事實及其所代表的觀點早就見諸於網絡(包括很多官方網站)、報紙(官方報紙)、各種學術刊物及各國的眾多學者、專家的研究文獻中,郭成林不過是在概括和歸納上述觀點基礎上做了一些一般性的介紹。這充分表明這些事實並非郭成林憑空捏造。
以下我們將舉例對郭成林的主要觀點逐一進行說明:
1、轉基因的危害及各國對轉基因的態度
119991016日 Lancet雜誌報告,蘇格蘭Rowett研究所的Pusztai博士(1998Putztai實驗:用轉基因大豆飼喂幼鼠表明幼鼠長發育受阻、體重和器官重量減輕,免疫係統受到破壞。
21997年,德國黑森州北部農民從開始試種Bt-176玉米,並用作奶牛的補充飼料,2000年當農民開始提高該玉米在飼料中的比例後,所有的牛都死亡了。
32004年瑞士聯邦技術研究院地球植物學研究所海爾比克教授發現,Bt-176中的用來毒殺歐洲玉米螟的Bt毒素,無法分解,最終毒死了奶牛
41996年,鄔惠瓊在《衛生毒理學雜誌》第10卷第4期撰文,草甘膦對大鼠細胞色素P450 2B1P450 2C11基因表達的影響,得出結論: 農達(孟山都抗草甘膦除草劑)在60mg/L180mg/L範圍內,能引起L-02肝細胞存活率下降,細胞膜通透性增加,抑製細胞離子轉運,誘發DNA損傷,線粒體膜電位降低,Cyt CAIF等凋亡因子泄漏,使細胞產生凋亡和壞死,對肝細胞具有明顯的損傷作用;
52006年,俄羅斯科學院高級神經生理研究所科學家伊琳娜艾爾馬科娃博士研究發現,食用轉基因大豆食物的老鼠,其幼鼠一半以上在出生後頭三個星期死亡,是沒有食用轉基因大豆老鼠死亡率的6倍。
俄國家基因研究會執行主席阿列奧納沙洛基娜堅信:隻要轉基因產品無害性還未被證明,那包括俄羅斯在內的世界各國所麵臨的風險就會增加,不育症、過敏症、慢性中毒,以及基因突變等疾病將隨時可能會將人類逼向絕境。
2011俄羅斯科學家又於2010416日公布了新的獨立研究成果,進一步證明倉鼠食用轉基因大豆三代就會絕種。
(《俄羅斯科學家最新研究結果:轉基因食品有害》2010-05-17
620081114日,美國化學學會《農業與食品化學》雜誌發表了意大利國家食品和營養研究所研究人員的最新研究,研究表明轉基因玉米對免疫係統有影響。
720081111日,奧地利維也納獸醫大學科學家研究發現進食轉基因玉米後引起小白鼠的生育能力下降。
820073月,法國科學家Gilles-Eric Seralini教授與其團隊檢查了孟山都公司為了獲得歐盟上市批文所做的安全測試數據,發現飼喂了MON863轉基因玉米的實驗鼠肝和腎有毒性反應( 綠色和平:解決危機不能求諸於轉基因, 作者:俟名 2008-12-29)
91990年代非政府組織開放地球資源OES)的研究報告揭示,生物技術產業自己進行的研究表明,即便在低劑量水平下,實驗室中出現了胚胎致命損害與生育缺陷,包括兔子心髒擴大。而且發現: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中發現的草甘膦殘留量,高達造成雞的胎兒與青蛙胚胎畸形的濃度的10倍。同時揭露:生物技術產業的研究,包括孟山都自1990年代以來的研究,早就表明草甘膦造成這樣的生育缺陷。
102009年期間有法國科學家瑟拉尼(Giles-Eric
Séralin
)與他的同事們進行的,發現草甘膦除草劑造成臍帶(umbilical)、胎兒(embryonic)與胎盤(placental)細胞在24小時內全部死亡。
11)胡伯博士,美國退休上校,對生物戰爭防護有經驗的資深植物物病理學家,20111月寫信向美國農業部部長提出警告:施用草甘膦除草劑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中新近發現38000倍電子顯微鏡才能看得到的能夠自我複製的不明病原體,可能是許多地方美國的牛、奶牛、豬和馬養殖中過去數年不斷上升的不孕和自然流產的罪魁禍首。胡伯博士警告:這種病原體威脅到美國的食品和飼料供應,可能導致美國玉米和大豆的出口市場的崩潰!這種怪異生物不僅在噴灑草甘膦後患病的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中發現,在轉基因大都飼料中以及流產動物體內也發現!
12)美國環保署(EPA200912月發布公告,宣布正在對草甘膦除草劑重新審查,以在2015年決定草甘膦是否允許繼續使用這個產品,或者采取部分使用限製。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環保署公告的文件中,特別列出美國胡伯博士揭示的問題(上述12條)以及法國科學家瑟拉尼(Giles-Eric
Séralin
)發現的問題作為需要充分考慮的實例。
13)阿根廷一個地方政府的報告記錄了當地農業化學品使用的區域兒童癌症從2000年到2009年增長為原先的三倍,生育缺陷同期增長為原先的四倍。阿根廷政府科學家Carrasco在自己的研究報告中強調實驗室中的發現與懷孕期間暴露於草甘膦的人類中觀察到的畸形一致。
14)絕育是吃轉基因食物的動物出現的普遍問題,印度在哈裏亞納邦的調查表明,大多數吃了轉基因棉籽的水牛有並發症,如早產,流產,不育,並子宮脫垂。許多小牛死亡。在美國,大約24個農民報告說成千上萬隻豬吃了轉基因玉米品種後不能生殖或出現假懷孕現象
不需要一一列舉了,隻要我們打開電腦在穀歌或者百度搜索轉基因危害這幾個字,我們就會搜素到成千上萬的文章、評論和信息。且大部分專家對轉基因持否定態度。經過世界各國的及我國專家學者論證,轉基因食品對民眾身體健康有著非常大的危害。這說明轉基因的危害不是某一個人杜撰或捏造出來的,他是有無數的證據支持的鐵一樣的事實。這些事實不會因為郭成林的關押判刑而會有絲毫改變。一審中公訴人提交的關於轉基因是否有害的證據完全不能證明轉基因無害,這樣的證據事實上也根本不存在。相反,能證明轉基因食物不安全的證據全球卻比比皆是,即然你不能證明它是安全的,郭成林根據已經存在的證據說它是有害的,有什麽理由指責郭成林捏造事實?
關於轉基因大豆油,歸納起來,化學浸出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化學浸出轉基因大豆油含有鉛汞殘留,反式脂肪酸等有害物質,其中溶劑殘留己烷是神經毒素
2、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嚴重危害健康
3、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成品油含轉基因片段危害健康
4、轉基因大豆脂肪酸含量比非轉基因大豆的低不利健康
5、轉基因大豆油的有益元素及有害元素包括重金屬含量與非轉基因豆油不同
6、轉基因大豆油多酚種類含量大不相同為非轉大豆3
且世界各國及民間政府對轉基因的態度郭成林也沒有說錯。
1)美國雖是轉基因糧食生產大國,可是國內消費轉基因食品卻極少。其所種植的轉基因大豆、玉米在美國本土主要用於動物飼料和生產酒精燃料,再就是出口發展中國家,包括非洲、中國。近期國際先驅導報於76日發表文章:《美國全麵反思轉基因技術》,轉基因技術的發明國美國,已經承認了第一代轉基因技術的失敗,並且認為轉基因技術對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會構成極大的不確定性危害。
《南方周末》2011-09-08發表旅美學者顏暘的文章《美國是如何管理轉基因的?》結論性的最後一句話揭示:在美國銷售的食品中,其實直接含轉基因有效成分(轉基因蛋白質)的少而又少,甚至可以說沒有的原因。本文網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62927
美國人民對轉基因食品持什麽態度?2011101日至16日即將舉行的從紐約市到華盛頓白宮的大規模爭取轉基因食品標識知情權大遊行是最好的答複!
2)歐盟成員國的政府和民眾對於轉基因作物大部分都采取堅決抵製的態度,2008年至2009年,法國政府、德國、希臘、匈牙利、盧森堡、奧地利下達了禁令,禁止種植轉基因作物,導致“2008年至2010年,歐洲僅0.06%的農田種植轉基因作物;歐洲種植所有種類玉米的農田中,種植孟山都轉基因Bt玉米的麵積2010年下降僅剩0.6%
3)俄羅斯目前未批準任何轉基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日本隻批準了轉基因康乃馨的種植。在印度隻有棉花是唯一進行商業化種植的轉基因作物。
4)中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第26界大學生運動會均嚴禁轉基因食品及製品。黨和國家均表明這是其對世界莊嚴的承諾。另外,老幹部臻選特供食品、農業部機關幼兒園也嚴禁轉基因的食品的流入。
由此可見,世界各國對轉基因的態度是非常慎重而嚴謹的。郭文中這方麵的觀點絕非危言聳聽。
2、關於金龍魚的轉基因大豆食品在中國的低成本營銷徹底催毀了中國農業的大豆產業鏈,東北原本的非轉基因大豆產業基本上被摧毀。
這是郭文的另一個觀點。大量證據表明,這個觀點也不是郭成林憑空捏造的,而是不容置疑的事實。實際上早在郭成林寫這篇文章之前半年即2010315日,中國經營報就以《黑龍江大豆產業鏈崩潰》為標題報道了這一事實。報道說:一個舉世公認的事實是,中國是大豆的原產地,這種農作物在中國的土地上已經生長了超過四千年。但從1996年開始,作為國內最早開始和世界市場聯通的農產品短短幾年時間,國產大豆就被進口轉基因大豆打敗。資料顯示,去年,我國進口大豆達到4255萬噸,比2008年淨增加500萬噸,而國產大豆的產量這些年來一直在1600萬噸上下徘徊
最為要命的是,AMD、邦吉、嘉吉、路易達夫以及益海嘉裏(金龍魚)等幾家跨國糧商在全世界的大豆貿易中占有絕大多數份額,他們建立了從種植農場、貿易公司、港口、船隊、加工廠甚至期貨公司等覆蓋全產業鏈的商業體係,保證了自己的利潤來源。另外,除了種植方式的因素,進口大豆也通過政府的高額補貼獲得了國產大豆無法比擬的低價優勢。據了解,僅2001年,美國對大豆的補貼就達190億美元,相當於出口大豆價格的30%”
談到金龍魚的時候,這篇文章是這樣表述的:包括以金龍魚品牌為標誌的益海嘉裏集團也並不打算使用國產大豆來生產豆油,他們隻是在東北地區建了兩家進行轉基因豆油分裝的工廠,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現在東北地區,用轉基因大豆生產的各大品牌食用油已經占據了大部分市場。終端消費市場的不斷萎縮也使得國產大豆油脂加工業難上加難。東北似乎已經成為一個””
這篇文章在各大媒體及互聯網上被轉載了無數次,而在這同一時期與之相關和類似的報告更是充斥了各種媒體在郭成林寫這篇文章之前,國產大豆產業鏈在外國糧商(包括金龍魚)打壓下行將崩潰早已成為盡人皆知的事實。拋開轉基因不說,僅此一事已足以讓金龍魚的商業聲譽蒙羞。郭成林所作的僅僅是把上述被人們重複了千萬遍的事實又重複了一遍,沒有絲毫的添枝加葉。怎麽就居然成了捏造事實和損害他人商品聲譽?
3、金龍魚大豆油使用化學浸出法對人體的危害
這是郭文的第三個觀點
化學浸出轉基因大豆油含有溶劑殘留己烷是神經毒素。
按照百度百科對己烷的解釋:本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長期接觸可致周圍神經炎。急性中毒:吸入高濃度本品出現頭痛、頭暈、惡心、共濟失調等,重者引起神誌喪失甚至死亡。對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慢性中毒:長期接觸出現頭痛、頭暈、乏力、胃納減退;其後四肢遠端逐漸發展成感覺異常,麻木,觸、痛、震動和位置等感覺減退,尤以下肢為甚,上肢較少受累。進一步發展為下肢無力,肌肉疼痛,肌肉萎縮及運動障礙。神經-肌電圖檢查示感覺神經及運動神經傳導速度減慢。
按照百度百科對浸出法的解釋:浸出法是指用易揮發的有機溶劑淋洗已被粉碎的原料,使油脂溶解在有機溶劑中,然後把混合液在一定溫度和真空度下進行蒸餾,使溶劑和油脂分離而得到植物油的方法。整個過程都在使用化學劑,有的提煉過程中甚至使用硫酸。
壓榨法和浸出法優劣對比
  一)營養
  壓榨油:不破壞亞油酸等不飽和脂肪酸,保留了油料作物原有的營養成分(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等),也保留了植物原有的天然香味。
  浸出油:由於高溫、化學的加工過程,破壞亞油酸等不飽和脂肪酸,營養成分(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等)遭到破壞、流失。因此浸出油主要成分就是各種脂肪酸,隻能為人體提供能量,基本上無營養可言。浸出油通常無色無味,聞不到植物原有的香味。
  二)化學殘留
  壓榨油:基本上無化學殘留物。
  浸出油:6號汽油等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化學物質都有殘留,這些物質對人體無益、甚至有毒。
  三)致癌物質
  壓榨油:低溫、物理加工過程,不使用化學溶劑,因此不產生有毒物質。
  浸出油:高溫加工過程產生苯並芘(燒烤、油炸、吸煙都會產生),是一種強烈的致癌物。浸出油還殘留黃曲黴毒素B1,其毒性為為砒霜的68倍。
由此可見,郭成林對金龍魚采用浸出法的危害描述,還遠遠不及百度百科的描述。浸出法這種工藝的優點是出油率高,企業能降低成本,因此被企業廣泛采用,缺點是產生強烈的致癌物質,但是與企業無關。商家企業享有了浸出法帶給他們的超額利潤,但是把危險和病痛留給了消費者,這就是浸出法的實質,這是被專家和輿論公認的事實。金龍魚難道不懂這些嗎?事也做了,錢也裝到口袋裏了,還不許人加以批評和指責。這個事件如同皇帝的新裝,郭成林不過就是那個一語說出真相的小孩。
大量的證據表明,郭成林在這篇文章中所說的全部都是事實,沒有一句假話,沒有一句虛妄不實之言。他不過是把那些有良知的專家、學者表達了很多年,表達了無數次的觀點用自己的語言再一次表達出來。僅此而已。如此便激怒了所謂的受害人,因為它們的預期利潤受到了威脅。它們可以以它們的身份和資源堂而皇之的坐在公訴人的席位上,用國家機器來維護他們的商業利益,但是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健康權誰來保護?它們可曾有一絲一毫為消費者想過?就這樣的商家,還居然敢奢望什麽商業信譽?!就這樣的商品,又怎麽可能有商品聲譽?!
三、郭成林沒有犯罪故意
本律師注意到公安機關對郭成林的老板路長全的訊問筆錄(路是讚博公司董事長,曾被認為是郭成林的同案犯)以及公安機關對魯花公司宋曉靜的調查筆錄,兩個人均否認郭成林的行為與他的職務有關,與讚伯公司同魯花的合同有關。而據了解路長全現在還在取保候審。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既然一審認定郭成林是受路長全指使,屬於郭成林的職務行為,郭成林是為了公司的商業目的和商業利益撰寫了這篇文章,那麽一審為什麽沒有把路作為主犯(至少是同案犯)和郭成林同案審理?為什麽判郭成林有罪而路長全可以逍遙法外?打工的郭成林替收到100的老板受過,豈不荒唐?
而郭成林在剛才的庭審調查和一審庭審調查中均表示在最初的公安訊問中使用了誘供的方法,誘使他違心地承認寫這篇文章是受魯花指使替魯花攻擊主要競爭對手。
把一審判決的矛盾之處同以上情況結合起來,我們不難了解到本案郭成林寫這篇文章的真實動機。實際上郭成林作為一個消費者,在工作過程中了解到金龍魚與轉基因食品危害性,出於一個愛國青年應有的責任心和正義感,在閱讀了大量這方麵的資料之後,撰寫了這篇文章,目的是為了提醒消費者,警醒世人。他不過是做了我們的政府某些部門應該做而沒有做的事情。他不過是道破了廣大消費者應該知道而沒有機會知道的實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郭成林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隻要他沒有捏造事實他就有撰寫和發表這篇文章的自由。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郭成林作為一個普通消費者,他也有對金龍魚這一商業品牌提出批評的權利。因為沒有私利,他的動機是坦蕩、善良而且高尚的,目的是正義的,因此郭成林不僅在主觀上沒有危害社會的犯罪故意,而且在客觀上還極其有利於社會和人民。
如果金龍魚確實是一個享有良好聲譽的商業品牌,他就應該聽得進各種不同的聲音。應該虛懷若穀,納諫如流。應該用事實和證據來證明自己而不應該動用自己手中的強勢資源對批評者進行報複和懲罰。事實已經證明並且還將繼續證明,這樣做隻能適得其反。因為任何與人民利益為敵的商家到頭來終將會被人民所拋棄。
四、法律必須堅持人民的生命健康高於一切的原則,堅定站在廣大人民群眾一邊
本案的審判結果涉及到一個法律的核心價值問題,即法律是堅持人民的生命健康高於一切的原則,堅定站在廣大人民群眾一邊還是站在少數無良食品商家一邊。答案應該是不言而喻的。不論是商業信譽還是商品聲譽,隻有在符合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才具有合法性,才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非此便一文不值。因為所謂信譽或聲譽隻能存在於人民群眾的口碑和信念裏,而不可能站立在大街上的廣告牌裏或商家自己的想象中。這就需要有商業信譽或商品聲譽保護要求的商家在任何人揭露其食品產品存在問題的時候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的合法性,證明商家的利益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沒有衝突。而代表法律的執法部門應該對商家的訴求進行審查和甄別,應該以格外苛刻的眼光看待商家提交的每一項證據。然後再來傾聽一下民意,了解一下廣大人民群眾是怎麽想和怎麽說的——因為商家的利益將有可能以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為代價。而我們相信法律最終隻能代表人民!沒有這一切作為前提,法律就沒有正義性可言。
而在本案中,我們卻痛心地看到,法律的價值取向已經受到嚴重扭曲。所謂被害人的一封控告信,公安機關在沒有進行嚴格審查、甄別和調查的情況下,偏聽偏信,甚至為了滿足所謂被害人的訴求而不惜采用誘供手段。在路長全、宋曉靜作證郭成林沒有受魯花指使及沒有任何商業目的之後仍然將郭成林逮捕並移送起訴。由控方提供的證據(2010123日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寫信招商派出所《關於網絡文章涉嫌侵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相關建議》可知,所謂被害人操縱著整個辦案過程,包括,1、要求派出所固化重要證據2、提出路長全被取保候審後可能帶來的新問題;3、建議以郭成林為突破口等。而所謂受害人對其要求保護的商品聲譽竟無需舉證,幾張違反質檢規則的毫無證據效力的廢紙在沒有任何調查佐證的情況下也居然被當做定罪證據使用。公訴機關以所謂被害人對有關貼子的問題及相關說明作為直接證明郭成林的文章是捏造事實的證據,亦令人對公訴方的公正立場深感質疑。
在一審63日開庭之後,郭成林所受到的不公正對待(包括被違法強行帶手銬腳鐐出庭)終於引起了全中國人民的憤怒。各省和各大中城市紛紛成立郭成林案件關注團,聲援團。對所謂被害人踐踏民意、倒行逆施的惡行表示強烈憤慨和聲討並對郭成林正義之舉表示聲援。在人民網的一項對轉基因的民意調查中,中國網民的反對比例高達98%;在民生網上,《投票:您如何評價金龍魚狀告反轉人士郭成林一案》中,投票認為金龍魚是惡人先告狀,立即無罪釋放郭成林是民族英雄,支持郭成林就是支持中華民族的比例高達87.99%,而認為郭成林的文章構成侵權,應給予法律懲罰的比例隻占1.50%。更有眾多的有良知的專家學者願意為郭成林作證,證明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確實有害,郭成林沒有捏造事實••••••全國人民都在聲援郭成林,全國人民都在為郭成林辨護。麵對這滔滔民意和鑿鑿鐵證,一審法院竟仍然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謂被害人的商品聲譽的合法性之前,郭成林仍然被判為有罪。所謂的被害人終於如願以償,終於在法律的幫助下完成了對全體中國人民的羞辱。這份判決,讓所有對法律充滿信心的人不能不深感悲哀。
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法律盡可以蒙垢於一時,卻不可能沉淪於永遠。因為法律應該代表大多數人民,法律終究要站在大多數人民一邊!這不僅是郭成林上訴的原因,亦是廣大人民對二審的期待。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

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
律師:楊鬆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wjsun 回複 悄悄話 金龍魚母公司收購地溝油 方便麵名企集體中槍
wjsun 回複 悄悄話 迄今為止,科學還沒有一例能證明地溝油有害健康的證據。這不該是吃地溝油的理由吧?
wjsun 回複 悄悄話 1份地溝油,1份轉基因,1份科學和資本結合的貪婪,構成了金龍魚的1:1:1。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