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愷钜 2013年9月6日
三年一度的大選臨近了,這段時間電視裏充斥著兩大黨派的競選廣告。明天9月7日,就是要去投票的日子了。
據說,某地方的某些人,這幾年一直在喋喋不休的告訴人們,能夠投票,是一樁很幸福的事情。其實,我對投票一點興趣都沒有,更談不上有什麽“當家做主人”的自豪感,相反,我對此還覺得有些累贅,我相信,有我這種感覺的在澳洲大有人在,要不然,政府也不會出台一個規定,把投票作為一種強製性的義務(不參加投票的要被課以罰款)。
我為什麽要投票?
據說,這是我在“民主”國家才能夠享受的“民主”權利。
Thank you!
這個權利,三年才享受一次。
這張選票,使我這個普通的公民,具有選擇誰當國家領導人,即總理的權力(是的,我說的是總理,目前澳洲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皇,這是世襲的)。
但我卻一直沒有體會到我有這麽一種榮幸。
因為,我所能夠選的人,隻不過是我們這個區的一個議員,僅此而已,而那幾個候選人,我也是一個都不認識的,兩黨的政策,現在也差不了多少,我投票的依據,有時候就是看哪個長得順眼一些。
說實話,盡管投了很多次的票,在生活中,那些議員其實離我很遠很遠。
現在也有華人參政的,但參政的前提,是要有足夠的錢。
我知道有位華人議員就是賣掉了自己的生意,連續競選了二年,總算選上了,但幾十萬澳元(一澳元大約相當於人民幣6元)也都花在了廣告費上。當然,選上議員以後,這幾十萬的投資,就很值了(當議員的好處就好比在國內當官,區別是,國內當官的拿好處,有朝一日會遭到清算,而當議員,合法的利益已經叫人享用不盡了,另外還會有不少灰色的收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參政,也是一種投資和生意,而且是回報率很高的生意。
問題是,萬一選不上呢?沒有雄厚的經濟基礎,誰能夠忍受白扔掉幾十萬的痛楚?
沒有大把的鈔票,“民主”政治和不屬於富人的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因此,對於普通人來說,即使你有經天緯地之才,沒錢,也就沒有了“參政”上進之路。
從這點上來看,“民主”,甚至還不及中國古時候的科舉。
澳洲是個多黨製的國家,但有能力成為執政黨的,也就是工黨和聯盟黨兩家。澳洲人選舉,就是選哪個黨執政。至於成為總理的那個人,則是由他們黨內推出來代表這個黨來參選的。
即便如此,在成為總理之後,執政黨內隨時可以把這個總理撤換掉而不需要通過選舉。比如,2007年,懂中文的陸克文帶領澳洲工黨贏得大選而登上了澳洲總理的寶座,成為澳洲有史以來最受民眾歡迎的總理。但是,他的助手吉拉德利用工黨政策上一時的失誤,與幾個黨內大佬開了個會,就把陸克文從總理位置上拉下來,她自己取而代之。可笑的是,一報還一報,今年陸克文照葫蘆畫瓢,用同樣手段奪了吉拉德的權,再過一把當總理的癮。
所以,澳洲總理的寶座由誰來坐,這看上去很神聖的事情,有時候卻兒戲的很。
在澳洲這個民主社會中生活,像這種國家大事,盡管有些不著邊際,畢竟每三年還能“民主”一回。而與每個人的密切相關的日常生活中,尤其在工作中,服從卻是個不可或缺的美德。
與美國相比,澳洲算是比較“社會主義”的,二十年前,澳洲工會還是一股很強大的勢力,老板要解雇一個工人,必須經過工會的同意。但隨著進一步的私有化,工會已經被趕出了絕大多數公司的大門。所以,在工作場所,就不要再提什麽“民主”了,忍受老板的“專製”,是保住飯碗的前提。
愷钜在澳洲工作了二十多年,也做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工程,最頭疼的,就是如何應對老板的那些異想天開。我們有句話,“老板永遠是對的”,所以,隻要是老板提出的,明知其不可行,也要想出個辦法,使其既能滿足老板的虛榮心,又能在實際的設計中行得通,或者,想個辦法讓老板知難而退。
總之,一天二十四小時,在工作的八小時內,不享有民主。
而在睡覺的八小時,有沒有民主,都是一樣的,不打呼嚕,是自己放棄了權利。
那麽剩下的三分之一,則是我們最享受民主的時間了。
在這段時間裏,我們或者在吃飯,早飯午飯晚飯,或者在上下班的路上,或者在做家務,或者在看電視健身娛樂會友。
與中國不同,澳洲社會的民主生活,是需要時間和精力主動去參與的。
舉個例子,街道上有一家想把自己的房子翻修一下,於是他向市政府提出申請。市政府根據他提供的資料,簡要地寫一份信,郵寄給這條路上的每一家,同時說明,在規定的日期內,不提出反對意見,就視為同意。對於一個早出晚歸忙於生活的人,每天的廣告郵件不勝其煩,這類統一分發沒有具體收件人的信件,往往會忽視,等到發覺問題時,由於超過了規定的時間,再有理的意見也不會被采納,發言權已被合理地剝奪了。
這種處理很有“民主”特色,很公平,對雙方都有製約。也很“民主”,給大家發言的機會。但是,這個“民主”是有時效的。在有效時間內不說話,你就被“代言”了。
如果市政府有一個大的改建工程,也是用同樣的辦法來取得市民的同意。政府會在市政廳布置一個展示,規定了開放日,任何人都可以到市政廳去看,提出自己的意見,但假如你要上班沒有空去看,那麽,你就是有再多的意見,也被認為是支持這個方案的。如果你真的要提反對的意見,你最好能找一個律師之類的人一起提,否則,那多如牛毛的細則,不是一般人能搞得明白的。
對於一個忙於生計的打工者來說,在民主社會中生活,基本上也就是當一個“民”,而做不了“主”,他真正能享受到的“民主”,其實是很少的,不僅如此,“民主”精巧的設計,還讓你無法抱怨。國內三十年的改革開放,要和國際接軌,其實很應該學學這些的手段,以“民主”的名義,把責任都推到普通民眾身上,可以有效地減少很多的糾紛和“上訪”。
三年一次大選的那張選票,也許使大眾都有了一點“民主”的興奮,故很多老人會盛裝參加投票。
從我那麽多年對澳洲這個民主社會的觀察,我覺得,民主的這張選票,真是一個絕妙的主意。
初到澳洲的人,都會有一種感覺,覺得澳洲人傻傻的,什麽都不懂。
相比較中國人,澳洲人確實很傻,因為他們有選票,他們以為總理都是自己選出來的,總理就是自己的代理人是幫選民做事的,所以他們很自豪,很有優越感,他們怡然自得地享受著政治家的服務,自覺地放棄了對國家對社會的思考而滿足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澳洲人不會為明天發愁,他們悠閑地躺在海灘上,在太陽底下一天天地變老。
這就是選票成功的地方。
選票的功用,不單是選出了澳洲的總理,更重要的是培養了澳洲人的優越感和惰性。
這才是真正高明的愚民政策。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很多人在討論這句話該怎麽斷句的問題,其實,用選票就可以了。
宋朝皇帝能一直做著自己喜歡的木匠活兒不上朝,國家仍然能有效運轉,百姓生活安定,農工商業發達,說明封建皇帝製度一樣行的。從那時的製度設計和法律看,有很多值得借鑒的地方。
英國到現在還是帝製呢。
但國情不同民情不同,製度的設計也需要有相應的不同。
西式民主,也有其局限性,並不特別優越,她在實踐中,也一樣需要愚民。
現在把它捧成普世,是另一種專製的體現。
我的能力有限,隻是想通過選票,來說明西方民主,也是“凡人”,並沒有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