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閃
三峽工程很可能會是一場大災難。
這場災難會帶來的後果,雖然尚未發生,但早為人所料。世間大概再沒有比事前知道惡果卻又無力阻止更傷心的事情了。當年三門峽水庫要上馬,黃萬裏先生一再反對和警告,可惜當權者不理睬,結果是惡果一一兌現,一個花了40億(預算是13億)的水庫剛建成不到兩年就淤積嚴重,泥沙一直淤積到西安,富饒的渭水平原淪為鹽堿地,大量移民被迫背井離鄉,這種犧牲最後卻成了笑話:這個水庫毀了數十萬人的家園,毀了黃河,換來的卻是一個廢庫和陝西的水災。
不幸的是,即使是三門峽水庫這樣的災難也沒能讓當權者多些畏懼心。翻看李鵬的三峽日記會發現,“決定三峽工程命運是在1985年1月19日,這是一個永遠值得紀念的日子”,原來是因為這天鄧小平明確表態支持中壩方案;可見,在三峽工程的決策上,和當初三門峽一樣,依然是誰官大誰有份量。用不懂水文水利乃至工程的政治人物來做決策的最大依據,這是李鵬為首的政府高層官員決策三峽工程時犯的最不可饒恕的錯誤。
李鵬日記裏還記載著1990年王震同誌對三峽工程的掛念,但唯獨不見對黃萬裏先生的任何記載。事實上,作為曾經成功預見三門峽水庫建成後果的大科學家,黃萬裏先生擁有著崇高的聲望,可是,這樣一個行內權威在這樣一個影響巨大的工程裏,不僅僅沒有被吸收進三峽工程論證小組,甚至官方對他完全視而不見,黃先生自80年代到九十年代先後六次寫信給中央主管官員,包括錢正英、江澤民等,闡述三峽大壩不可修的道理,但沒有任何回音;由於憂慮三峽工程會帶來的嚴重後果,黃萬裏先生一度考慮要將國務院告上法院,直到臨終前黃先生都對三峽工程念念不忘,連遺囑都在交待對長江的治理之策。
三峽官方很多人包括潘家錚、蒲海清等都曾先後表示說,反對意見對三峽工程是有益的,反對者對三峽工程的貢獻最大;似乎在三峽工程上反對意見已經得到了充分的尊重,這些明顯虛偽的話還一度四處流傳。其實,且不說他們對黃先生的完全漠視,即使是李銳這樣一個對他們來說具有重量級身份的反對者,在表達意見時也遭到了“組織待遇”。李鵬在1996年4月15日的日記裏這樣寫道:昨天,江澤民同誌在電話裏向我談了幾點:李銳上書要求停建三峽工程已被製止,要他從大局出發。另外,在1998年4月25日他去看望生病的肖秧(主上派的主要人物,曾當過重慶市長、四川省長),提到:三峽工程議案在人大審議通過期間,他以四川省長的身份,對四川代表團做了不少工作,當時許多反對意見來自四川。這裏的“做了不少工作”,顯然也是要求這些反對意見要從大局出發。
所謂從大局出發,說的直白點,就是可以置科學於不顧:即使李鵬在日記裏記載著他在各個地方發表科學治水的講話,也不表示他對科學真有什麽敬意。李銳在回憶文章裏提到,1986年開始的曆經兩年多的三峽工程論證,是由水電部門一手操作的一言堂,“凡是批評三峽工程的專家,多數都被排除在論證專題組之外,而且對這一工程批評最多的專家,水電部都一概不予邀請”,比如黃萬裏先生與李銳這兩位最著名的反對者都被排除在外。討論蓄水位時,最終選擇的方案是領導在開始就授意的175米蓄水方案;泥沙試驗,1988年7月,按1954年大水大壩蓄洪至175米北京水科院泥沙研究所做的泥沙模型試驗顯示,“重慶最大的九龍坡港區和朝天門港區的淤積很嚴重,再經兩年盡量排渾也衝不掉;原在碼頭附近的深水主河槽已被淤塞,而主槽移到對岸去了。長江科學院同時也做這個試驗,與北京水科院的結果很相似。但是在以後幾次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擴大會議上和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匯報中都沒有提及這個泥沙試驗所得出的嚴重淤積情況。”(陸欽侃等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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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客觀規律並不會因為領導討厭就自動消失,黃萬裏先生對三門峽的預言已經是一個例子;在三峽工程上,黃萬裏先生反對的更激烈,因為在長江上建壩後果比三門峽更嚴重。長江三峽工程與黃河三門峽水庫一個巨大區別是,淤積三門峽的是懸浮在水裏的小顆粒的泥沙,可以設法用水衝出水庫,而長江除了泥沙外,還有沿河床移動的礫卵石,按黃萬裏先生的估計,重慶以上長江礫卵石夾底沙的年輸移量約有一億噸,修壩蓄水後這些礫卵石一粒都排不出去,可能十年後就會堵塞重慶港。
三峽公司的工程師卻不承認這一點。2003年潘家錚接受盧躍剛采訪時對黃萬裏先生的估計嗤之以鼻,認為黃萬裏先生既沒有把觀點發表在什麽負責任的論文裏,又沒有什麽可靠的觀測或者實驗可以佐證,似乎黃先生這個在學術上最有份量的反對者隻是在胡鬧。事實上,黃萬裏先生關於長江礫卵石輸移量的見解都發表在《水力發電學報》上(1993年,1995年),而且他還“曾步行六次勘察岷江、烏江、涪江、嘉陵江,行程三千公裏”;他對三峽礫卵石淤積的意見是專業且不容忽視的,相反,潘家錚的傲慢和虛偽則表露無遺。
三峽大壩在經曆數次實驗性蓄水後終於在今年(2010年)10月26日蓄水至175米,所以黃萬裏關於三峽大壩的預言也許將很快可以得到驗證:如果黃萬裏等專家關於三峽泥沙的觀點是對的,那麽當水庫蓄水到175米時,庫區回水將上達重慶,若遇到大洪水,河水攜帶的泥沙能把重慶淤積變成死港,而且嘉陵江也會因為淤積而抬高水位從而使重慶處於水災的威脅之中。
擔心三峽大壩會被礫卵石迅速淤死,這從八十年代水電部門極力推動三峽大壩上馬開始就已經屢屢由專家提出,但卻幾乎完全被官方輕視或者忽略,主要表現形式是國家組織的正式的工程論證都一再把黃萬裏這樣的專家排斥在外。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因為工程爭議太大,所以政府先後組織了兩次論證,第一次在1983年,由國家計委牽頭,最後定的方案是蓄水150米的低壩方案,第二次是水電部組織的論證,前後曆時兩年多,得出的方案是蓄水175米的高壩方案;1992年最終拿到人大通過的是第二次論證的方案,而在這兩次論證過程中,黃萬裏的觀點都沒有得到尊重和重視。
其實,對於工程應該如何論證黃萬裏先生也自有非常專業的觀點。黃萬裏先生在1993年《對長江三峽礫卵石輸移量的討論》文章裏提到,攔河修壩是否可行,首要的問題是對工程環境作分析,其次才是工程本身的可行性(包括經濟、技術、社會、軍事等)分析。具體在三峽大壩的可行性問題上,首先需要分析長江宜昌以上河床演變機理,從而推斷在長江建三峽大壩是否會發生礫卵石淤積庫區,如若無法事先弄清楚礫卵石問題,則三峽大壩斷不可修,也毋需再作後續的工程可行性(包括經濟、技術、社會、軍事等)分析。
所以,長江礫卵石的輸移量和庫區是否很快淤積才是三峽工程應否上馬的最關鍵問題。也正是出於對泥沙淤積的憂慮,從九十年代三峽工程開始動工,已經木已成舟之後,在無法停止工程建設的情況下,一批老專家轉而求其次,多次上書要求按低壩方案建壩,或者至少把水位定在低水位(150、160米)。1998年,陸欽侃、徐洽時等一批水利專家寫信給江澤民與李鵬,要求把水位定在160米,把省下的錢用於上遊工程(李鵬以不耐煩的口氣在日記裏提到了這件事情);到2004年6月,三峽已經蓄水到135米後,陸欽侃又一次聯合300多名專家上書緊急建議,“三峽蓄水到156米後,一定要先停下來,不要貿然蓄水至175米,否則可能會發生很多問題,包括上遊洪災和重慶港淤積”。
若隻從官方披露的信息看,泥沙問題一片光明。2007年底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三峽辦主任汪嘯風表示,庫區泥沙來量下降,水庫排沙比高於設計預計值,特別是2006年和2003年,原預測入庫泥沙量為每年5億噸,實測僅2億噸,說明來沙量減少,而排沙功能已達到設計要求。潘家錚則保證“三峽水庫是淤不滿的”,“三峽水庫絕對不會成為第二個三門峽水庫。”似乎確認三峽水庫淤積問題已經解決,三峽完全可以快速提前蓄水至172米或175米。
可是,正如四川社科院專家魯家果所分析的,“2003年水量偏枯,2006年是枯水年,四川、重慶大旱,水庫又正在蓄水,如以這二年觀測數據來推斷今後入庫泥沙量,難免以偏概全。隻有經過一、二次較大洪水,我們才能較確切地判斷河床推移質卵礫石及底砂對庫尾淤積的嚴重程度。”另外一些專家,比如老地理學家金紹綢認為:如果蓄水至175米,1998年那樣的大洪水再次出現的話,庫尾將淤積數億噸泥沙和卵石,中國最重要的內陸港口重慶港將成為死港;還有國務院三峽工程泥沙專家組成員榮天富,也曾明確說過,三峽蓄水175米以後,由於泥沙淤積,重慶的九龍坡港和朝天門碼頭都會出現斷航。2006年2月,地質專家範曉作了一次三峽之旅,發現長江左岸一條支流樂天溪口已經被泥砂淤高成一大片灘地,溪流幾乎被堵死,淤積的泥沙有20米厚,而“在重慶主城區匯入長江的嘉陵江,就是一個放大的樂天溪”。
重慶政府對三峽蓄水後港區匯淤積顯然也是有認識的,所以才在2003年開始動工建設寸灘港。而且2004年三峽大壩蓄水一周年時,南方周末記者赴三峽調查時,重慶市交通委計劃處副處長李昌均還曾對記者表示,“重慶港區淤積正逐步變成現實,重慶港區肯定是會淤掉的”。
對此,三峽總公司也並非全無意識,根據南方周末記者劉鑒強2004年的報道,“前任總經理陸佑楣曾對重慶方麵說過,如果實在不行,三峽總公司可以出幾個億,把重慶的九龍坡港口搬到條件更好的寸灘;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副總經理曹廣晶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但是,三峽公司主要打的算盤還是多蓄水,多發電,用發電收入來補助重慶挖淤。越快蓄水到175米就能越快獲取更多的收入。這隻要簡單算一筆經濟賬就很清楚。三峽大壩每多蓄6立方米就可以多發一度電,當蓄水位從156米升到175米時,水庫總庫容從234億立方米增加到393億立方米,可以多發26.5億度電,按三峽電力平均0.25元的售價計算,三峽開發總公司就可以多獲利6.6億元左右:而且按三峽總公司副總經理畢亞雄的說法,“水庫的水在這個過程中還要不斷置換,重複利用。三峽利用完這些水,還可供緊接的葛洲壩電廠使用。因此,實際增發電量還遠大於這個數。”
這也是為什麽盡管有陸欽侃、李銳等老專家不斷呼籲低水位蓄水,實際發生的情況依然與他們的願望完全相反;三峽大壩一直都處在加速蓄水的狀態,原來的計劃是2003年135米蓄水後四年,即2007年蓄水到156米,然後根據對庫尾泥沙淤積實際測量結果以及移民的具體進度確定175米蓄水的時間,初步暫定為6年的觀測時間,也就是在2013年蓄水至175米。事實上,2006年10月份,三峽大壩就已經提前一年完成了156米位蓄水;隨後三峽開發總公司又在2008年初宣布,今年要完成第四期移民,並實現蓄水至172米或者175米,2010年10月,大壩蓄水至175米,比原計劃整整提前3年!
一旦三峽工程完成蓄水175米,那麽三峽工程的反對派在泥沙問題上就完全失敗了,剩下的隻能由時間來證明他們的判斷是否會像三門峽水庫時不幸言中。如果確實不幸言中,黃萬裏先生已經在數年前去世,不用親眼目睹災難後果,但所有的中國人都會看到一個巨大的災難,長江斷航、重慶被淹、四川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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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泥沙淤積外,三峽工程還有各式各樣的問題,尤其在蓄水位不斷增高之後,出現了包括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根據《財經》記者的采訪,“三峽二期蓄水後,2003年前11個月整個庫區的崩塌和滑坡體就達到了4688處。與2001年全年的2490處相比,短短兩年的時間幾乎翻了一番”,其中7月13日淩晨發生的千將坪大規模滑坡更是一場大悲劇,大約2000萬立方米體積的土石傾瀉而下,導致24人喪生;地質災害的出現並非出乎意料,八十年代水電部主持論證時有專門小組對滑坡地震等做過測算,但結論是:10萬平米以上的崩滑體共有260處,不會對三峽工程造成影響。可我們僅從2003年一年實際發生的崩滑數量都可以看出當年水電部論證時的謬誤之大!另外,經記者采訪報道出來的,還有水庫汙染、生態破壞、大壩礙航、移民生活無著落等等問題。水庫汙染的嚴重程度也是事前沒有料到的;而水庫修成後會形成的黃金水道以及開發性移民的優點都是三峽主上派事前誇下海口的,如今和他們說的恰好相反,三峽大壩船閘已經成了長江航運的障礙,國家地理雜誌的記者去三峽,發現“在2003年下半年197天試通航中,有積壓船舶的天數高達119天,其中,船舶等候時間最長的為5天5夜”。
至於移民問題就更嚴重了,財經文摘的記者到三峽庫區調查時,記錄了一段可以代表多數移民心聲的一段話:“如果地質風險,上麵會考察,這裏不能住人,就搬走了,危房就加固,整修。關鍵是人民生活問題,大壩移民影響到了人民的生存。現在老百姓沒法生活,接連不斷上訪,個人的,集體的,隨時都有。我給國家算了一下,移民搬遷戶均不足一萬,安置一個人,人均不足八千元。所以我們三峽移民就依靠上訪,但是上訪就被鎮壓,多次鎮壓。”從移民的反應看,開發性移民並沒有把移民移富,相反,移窮了;客觀的說,當年力主上馬三峽工程的,包括李鵬、錢正英等,都把移民工作放在很高的位置上不斷強調,但現實是,移民工作的難度不是靠一廂情願和一點決心就可以完成的;李銳曾說過,移民工作是三峽工程最大的問題,超過了地質災害,新安江水庫修好都快50年了,移民問題依然存在。2008年全國兩會期間,重慶市副市長譚棲偉對記者表示:“2006年3月我擔任重慶副市長,記得當時接受任命時,組織上對我說,三峽工程的關鍵在移民,移民的重點在重慶,三峽移民是重慶的立市之本。坦率地說,我壓力很大”,事實上,重慶能在1997年成為直轄市,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它所要承擔的移民工作,有李鵬日記為證,他在1996年8月1日裏寫道:加快重慶市的組建工作,把移民的擔子由四川省轉到重慶市的身上。
移民工作長期而複雜,充滿了各種變數。比如移民數量就大大超過了計劃數。根據魯家果先生的核算,“截至2006年底重慶庫區計劃移民95.13萬人,其中城鎮63.6萬人,鄉村31.5萬人;實遷人口102.3萬人,其中城鎮67.88萬人,鄉村34.47萬人(以上均不含安置人口)。如加生產安置20萬人(鄉村已安置8萬人左右)與2007年及以後移民15萬人,僅重慶庫區移民總數將達137萬餘人,超出移民計劃42萬餘人”;三峽百萬移民將來會如何演變,也許要在一個很長的時間段裏才能看清楚,但總的來說,實在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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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圍繞三峽大壩產生的問題,在三峽大壩一米一米的增高中也一點一點的累積。究竟中國社會為三峽工程付出了多大的代價?這很難追問,卻又是任何一個關心三峽工程命運的人都會不由自主追問的問題。
當然,三峽工程帶來的全部代價是不可能統計的出來的。但是,工程本身需要花費的直接成本,在工程開始之前可以預估,在工程開始之後則可以直接統計;所以如果關心三峽工程的代價,可以從工程預算與工程決算開始談起。
工程預算,在92年全國人大正式通過修建三峽工程決定之前,八十年代兩次論證都提出過。第二次由水利電力部主持的論證會上提出的工程預算是當時爭議的焦點,這個論證會從1986年6月開始持續了2年8個月,中間經曆了共10次論證會議;1988年在第九次會議時,水電部論證小組按“壩高185米,蓄水位175米,施工期32年(1989年-2020年),2000年發電”的大壩設計方案提出了一個預算方案:按1986年底價格計算,工程靜態總投資共361.1億元(根據能源部高級工程師丁功揚在第九次論證會上的發言,其實靜態投資預算裏還有一個經營成本58.31億,總靜態投資應該是419.4億),其中樞紐工程投資187.7億,水庫移民賠償110.6億,輸變電投資62.8億;而在考慮了物價上漲和部分投資利息後,動態投資總額應該為:934.5億。
這個預算一公布就遭到了孫越崎、林華、王興讓、喬培新、陸欽侃等十位全國政協委員的聯名反對,他們一起發表了《關於三峽工程論證的意見與建議》,其中專門提到靜態預算361億的估算不足,理由有:第一,87年88年物價上漲幅度很大,用86年的價格計算低估了靜態資金;第二,少算了庫尾淤積帶來的治理費用和移民費用;至於動態預算934.5億元,比較這群老專家算出來的結果就差的更遠了,算法是由喬培新(曾擔任過人民銀行副行長)提供的,他在靜態預算361億的基礎上用不同的通貨膨脹率、每度電不同還款額度以及不同期限的貸款年限來計算,如果貸款利率按國家優惠價,那麽動態投資額在787億~3203億之間,如果按基建投資利率算,那麽動態投資總額在2861億~5843億之間。
在1989年第十次論證會上,也是最後一次論證會上,水電部論證小組對這些老專家的意見幾乎全盤否定,在能看到的材料裏(《三峽工程的論證》,潘家錚等,1990年),唯一一個能支持這些老專家部分觀點的是交通部三峽工程航運領導小組顧問的石衡,他在第十次論證會發言上提到:“報告中靜態投資用1986年價格為361億元不合適,預計1989年才提出可行性報告,建議調整改用1988年價格為基礎,然後按分年投資和物價上漲指數逐年計算,累計後為總的靜態投資,可能大於報告中的673億元,該多少即多少”。他發言裏說的673億總靜態投資,應該是第十次論證會上將(在樞紐工程、移民、輸變電工程之外的)經營成本等都計算進來的數據,如同第九次論證會一樣;這些對公眾“隱藏”的數據,在以後按1990年價格、1993年價格計算的預算裏也同樣沒有出現。
難以獲取真實準確的數據或資料,是回顧三峽工程預算曆史時一個顯著的困難;我們隻能從那些在論證會上發言人說的一些蛛絲馬跡裏推斷出一些內容來,比如我們可以知道水電部論證小組用世界銀行也使用的Gesp數學模型來計算比較不同三峽工程間的優劣;我們也可以發現水電部門對外宣傳的預算和實際數目存在著差距,他們對外宣傳的預算費用一直都沒有樞紐工程/移民/輸變電工程之外的成本,但實際上第九次和第十次論證會上最終的靜態投資數目都還包含了其他成本,也因此總靜態投資數目超過了他們對外公布的數據,難怪喬培新先生接受李樹喜采訪時所說的(見《長江長江》,戴晴主編,1989):總投資概算埋伏太大!
其實,不要說可行性報告裏計算三峽工程花費的細節了,當時,那些反對三峽上馬的人即使隻是想要傳播自己的觀點都是非常困難的。1987年,《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一書影響廣大,將對三峽工程的討論從專家圈擴散到了社會,這本書因為主要匯集的是“反上派”的言論,因此在出版之前如果沒有出版社編輯據理力爭,肯定就被領導(按黃萬裏先生留下來的文字,此領導當是李鵬)禁止了,主管論證部門的甚至“寧願出資收買全部(3100冊)新書,也不準讓新華書店公開發售”;可見,雖然一直號稱要在三峽工程上民主決策,實際上三峽“主上派”的蓋子捂的有多緊!
預算上的埋伏,還有一段曆史可以說;按1986年價格計算的三峽工程361億靜態投資總額,在八十年代中後期論證時是官方關於三峽工程預算的標準說法,官方的第二個標準說法是1992年全國人大正式通過的預算案,“工程靜態總投資按1990年價格水平計算為571億元。其中,樞紐工程投資298億元,水庫移民投資186億元,輸變電工程投資87億元”,從法理上說,這個方案是最具權威的,但事實上,這個預算方案被官方提及的次數最少。因為很快,到1993年10月29日,也就是離92年全國人大通過三峽工程提案一年多點,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郭樹言在梅地亞賓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按照1993年5月的價格水平,三峽樞紐工程、輸變電工程、庫區移民安置三項費用加起來,總投資(靜態投資)是954億元人民幣”。
從1988年到1992年再到1993年,三線工程靜態總預算從361億升到571億再升到954億,幾年內就將近翻了兩番。而物價指數,按國家統計年鑒的數字,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從1986年到1993年,累計上漲不到2倍(1.9倍多點),如果這些預算變化裏沒有埋伏的話,隻靠物價指數是無法把361億變成954億的。
第三個預算中的樞紐工程靜態投資500.9億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1993年7月份批準的,水庫移民搬遷與安置400億元的靜態總投資是在1994年11月批準的。這兩項都是以1993年5月末價格計算的,合計總投資有900.9億元,折算成動態投資總額應該是2039億;最令人驚訝的是,這個預算數字是三峽官方從94年開始對外的唯一標準說法,而且每次都會強調三峽工程結束時動態投資能節省200億,即使從94年到2007年,中國的宏觀經濟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此標準說法也從來都沒有換過。
如果仔細檢索的話,可以發現,這個標準說法最初是三峽總公司第一把手陸佑楣說的;李鵬在三峽日記裏1998年10月18日這天,記錄了陸佑楣向他做的關於三峽工程投資情況的匯報:“三峽工程動態總投資為2039億元,其中靜態900億元,物價上漲749億元,支付利息389億元;由於物價和利息降低,可能節省出200億元”。
之後,2000年三峽公司總經理李永安(當時是副總)接受美國《商業周刊》采訪時說:“三峽工程的投資包括兩方麵:一是樞紐工程的建設,所需靜態投資為500.5億元,另一部分是移民搬遷費用,靜態投資為400億元。整個工程共需要靜態投資為900.9億元。這是按1993年的物價水平預測的。……到目前為止。工程投資完全控製在初設概算之內。如果宏觀經濟狀況不發生大的波動,到2009年大約隻需要1800億元,即可完成三峽工程建設,比預計的動態投資少200億元左右。”
然後是2001年的三峽總公司副總郭濤、三峽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郭樹言對媒體透露總動態預算將節省200億,控製在1800億之內;2002年郭樹言、李永安又對媒體透露工程動態預算“1800億以內,節省200億”;直到2006年,三峽總公司總經理李永安、副總曹廣晶還在對媒體透露同樣的消息,而媒體似乎得了健忘症,依然孜孜不倦的報道“據三峽總公司透露…”一個十年前就定調、十年內一再重複的標準官方消息。不得不承認,三峽官方的宣傳政策做的非常好;三峽工程從94年施工到現在也經15年了,三峽總公司居然能把工程實際決算情況捂的嚴嚴實實,而對外則唱高調與表功並舉,十幾年如一日堅持為國家節省了200億投資的口徑,可惜,這樣出色的表現反而讓人無法相信它的真實性。
三峽官方1800億預算說法中,最蹊蹺也是最大的一個漏洞就是,整個輸變電工程投資預算居然完全消失了,似乎三峽工程從一開始就沒有輸變電工程這一回事。但事實上,在92年人大通過的預算方案裏,輸變電工程的靜態預算有87億元,占總投資的15%;到93年的預算裏,輸變電工程的靜態預算已經大幅增長為275.32億元(也是按93年5月份價格計算的靜態投資),突破92年人大預算的幅度甚至超過了整體預算突破的程度,而到2007年底整個工程全部完成,官方宣布的最終動態投資額為395億元,折合為靜態投資則為322.75億元,超出93年預算47.43億元,超出92年人大預算235.75億元,是92年國家正式批準預算的3.7倍!這麽高數額的投資,怎麽可能視而不見呢?
三峽官方對此的辯解是三峽總公司不負責輸變電工程建設,問題是,當年為了論證三峽工程應當上馬,同樣是這一批人,大談三峽工程對緩解國家電力緊張的重要作用,強調發電是三峽效益的重要一部分,那麽把三峽的電往華東華中電網輸送的工程怎麽可能不屬於三峽工程的一部分?怎麽能不計算進三峽的總投資裏?又如何能推卸的掉呢?三峽官方一方麵將靜態總投資高達322億的輸變電工程剝離出來,一方麵又大談特談三峽工程比原預算節省了200億,這樣打埋伏、耍花槍,也未免太不把全國人民的智慧放在眼裏了。
雖然三峽官方遮遮掩掩,1992年人大通過三峽工程建設提案後,在安排輸變電工程如何建設方麵的變化依然有跡可尋。李鵬日記在1994年9月13日裏記載著他與鄒家華、郭樹言(時任三建委副主任)、陸佑楣(時任三峽公司總經理)等決定“把輸變電工程列一專項,建立一個全國電網建設公司來經營”;隨後,國家電網建設總公司於1996年6月18日正式成立,1997年更名為中國電網建設有限公司,不過沒過多久,也就是1998年12月,就撤銷並入剛成立不久的國家電力公司,成為國家電力公司電網建設分公司,到2002年12月,又重新成立為國家電網公司;不管這個公司前後怎麽變化,反正三峽輸變電工程是完全托付給它負責建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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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投入到三峽輸變電工程上的錢,也屬於三峽建設基金,是從屬於三峽建設基金的一個專項資金,叫三峽電網建設基金,按照《三峽電網建設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我們可以發現,通過電力加價征收的建設基金中有兩部分屬於電網建設基金,一是三峽工程第一批發電機組投產受益地區每千瓦時電加收6—8厘,二是四川省和重慶市每千瓦時電新加征的3厘錢(這部分錢專門用於三峽電站至四川、重慶的送變電工程建設和前期工作);在資金管理上,雖然三峽電網建設基金由國家電網公司具體使用,但是受三峽建設委員會領導並負責。
作為專項基金,三峽電網建設基金是不能隨便挪用的;不過,在官方編製的三峽輸變電工程大事記中,記載了這樣一個事情:1998年1月份,也就是三峽二期工程剛剛開始之際,李鵬、鄒家華決定將1997~1999年用於三峽輸變電工程建設的基金調劑給三峽樞紐工程和移民遷建工程使用,2000年、2001年再返還給中國電網建設有限公司(就是後來的國家電網公司)用於三峽輸變電工程建設。水電部主持三峽工程論證時,在資金籌集和財務分析上說的頭頭是道,打了很多包票,其中之一就是三峽工程投資依我國國力完全可以承受,並列舉過多種融資渠道;可從工程實際建設情況來看,在三峽工程開工三年多,資金籌集就曾陷入到困境中,甚至需要擠占輸變電工程的錢來保證樞紐工程與移民的進展,導致1999年電網建設資金不足,隻好由電網公司盡力設法向外方融資。
從三峽工程建設年鑒的記載裏可以看出,在三峽工程開工前幾年,直到1999年,三峽建設基金的征收都不太順利,地方電力公司還是頗有抵觸情緒的,而且因為工程遭抵製使得向國外貸款也不太順利。另外,通過李鵬日記裏的記載,也能隱隱猜到三峽移民工作在開始時並不太順利,腐敗嚴重,而超支不少,比如,1997年12月4日,他這樣記錄:二期工程投資原計劃720億,要增加80億元,郭樹言說移民可能要增加一些。
由於整個工程一直都是不透明運作,工程決算的實際真相我們很難得知。不過,可以肯定,盡管三峽總公司對外一直宣傳1800億的說法,對內他們應該另有一本賬。三峽工程著名反對派,戴晴女士就曾提過另外一個數字,她在96年提交給全國人大的信裏提到,“1995年秋,當三峽工程已經正式開工,從技術的角度看工程已不可逆轉時,三建委副主任、三峽工程投資總公司總經理陸佑楣在回答朱熔基副總理對總投資的詢問時,所報數額為¥6000億”(戴晴在另一篇文章《三峽工程蠹蟲》提到的陸向朱鎔基匯報的時間是1997年)。
為了讓項目通過,采取開始時報比較低的預算,等到項目開工木已成舟時又不斷追加預算,這種項目被人們稱為釣魚工程;釣魚工程這種事情我們並不陌生,當年葛洲壩工程,1970年開始時的預算是13.5億元,隨後1974年由於工程質量過差,不得不將概算增為35.56億,到一期工程結束,二期工程開始時(1983年)又一次將工程總預算增加到48.48億;李伯寧曾辯護說,第一次預算是文革產物,不能算數;可是,第二次將預算增加是八十年代的決策,而且超出預算的比例高達36%,這絕非小事。
三峽工程在八十年代就被人批評將來會成為釣魚工程,三峽總公司將工程決算實際情況捂的這麽緊,而對外又一直隻說為工程節省錢,動機之一應該是想避免被視為釣魚工程。可是,如果陸佑楣向朱鎔基匯報的6000億屬實,那將是一個多麽驚人的釣魚工程!
即使三峽總公司否認6000億的說法,他們也無法否認,三峽工程確實引發了許許多多他們控製不住、也掩蓋不了的問題,包括移民增多、庫區汙染、地質危害等等,而治理這些問題都需要大筆投入,典型的比如清庫費用,工程預算裏是沒有這筆錢的,可是水庫汙染又必須解決,結果到2000年時,錢正英和張光鬥跟三建委要求追加投資3000億元用於清庫,隻此一項就超過了工程預算總費用,而如果所有類似的追加費用最後中央政府都不得不去滿足的話,那三峽工程不就是一個典型的釣魚工程嘛!
2005年,戴晴女士在北京做公開演講時曾感慨道:“大家一定已經注意到了,文物保護沒錢,中央追加(30億);水庫清庫底沒錢,中央撥款(一期50億)。移民由當地安置改外遷,要填多少錢?巴東新縣城整個搬遷,要多少錢?發電機從26台增加到32台,錢哪裏來?升船機上馬,又要花多少?…1980年代我們就說在中國現行體製下,三峽工程必是個不斷要挾的釣魚工程、無底洞,15年過去,已經得到證實。有人估計6000億已經打不住了,一個“體製內人士”告訴我,戴老師,你說一萬億,隻少不多”。
是的,從三峽工程開工到現在,快15年過去了,國家為三峽工程多付出了很大代價,即使這些代價至今還無法全部算清,但也不是三峽總公司“節省200億,總投資會控製在1800億”這樣一個拙劣的說法可以掩蓋的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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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來,對三峽工程預算的關心甚至質疑,自三峽工程開工以來就一直都不乏其人。直到最近,2008年兩會期間,來自重慶市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程貽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還表示,三峽工程現在接近尾聲,應該向全國人民交個賬。
比較明確追問三峽工程到底花了多少錢的是林培榕,他在2004年發表了一篇文章,《老百姓應當有知情權——就三峽工程總投資超預算與潘家錚商榷》,不僅談到三峽總公司宣揚1800億預算的謬誤,而且還提到三峽工程在移民費用與環保費用上的節節攀升。按他文中的估計,三峽工程最終移民費用要花掉800-900億,遠遠超過92年人大批準的預算186億。在環保費用上的投入也是當年預算所沒有,但是林培榕指出,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局長翁立達所的透露用於三峽庫區水汙染防治的393億元資金,僅此一項就相當於三峽工程總投資的五分之一;而且為了治理三峽工程帶來的各種問題,未來肯定還不斷需要新的投入,林培榕稱之“防治是無休止的,投錢更是無止境的。”
給三峽工程算賬,直接目的是要討個明白,看看讓全國人民付出這麽大代價的工程究竟值不值。事實上,即使不考慮三峽工程上馬後釣來的追加投資,隻從純粹水電工程的角度判斷,三峽工程的造價也是昂貴的,這一點即使是極力為三峽工程辯護的人也不敢否認。
八十年代,在水電部領導對三峽工程第九次論證擴大會上,能源部電力規劃設計院規劃處處長、高級工程師丁功揚將三峽工程與可能的替代方案,也就是長江支流上的水電工程(溪落渡、向家壩、構皮灘替代方案)作了一個比較(在88年版本的預算基礎上),他承認:“其它地區有些水電站就電站本身而言,技術經濟指標優於三峽工程,如,平均單位千瓦投資為1301元(三峽工程為1687元),平均單位電度投資為0.25元(三峽工程為0.355元),這些電站如果隻在四川、貴州開發應用,應該說是非常難得的能源開發項目。”但最終他論證三峽工程更優越的方法是把輸變電工程的費用一起計入,認為三峽工程的地理優勢使得總成本會比這些替代方案更低;而事實上,我們前麵已經提及,三峽輸變電工程最終耗費的投資遠超過開始的預算。
黃萬裏先生對三峽工程造價也有非常專業的發言,盡管他曾強調隻要三峽泥沙淤積問題沒搞清楚,就毫無必要開始後麵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經濟可行性。他先後數次致書國家領導人,其中至少兩次談及三峽工程的經濟評價。他在92年三峽剛通過人大投票時致書江澤民等新的國家領導人,談了四點反對三峽上馬的意見,其中第三點是:“三峽壩工經濟可行性是根本不成立的。它比山區大中型電站美千瓦投資要貴兩三倍。報告中的經濟核算方法是錯誤的。”
93年,他給中共中央領導人寫的信裏又寫道,“論經濟效益,此壩每千瓦實際造價之高,可以打破世界紀錄。且不論攤派到發電的靜態經濟成本按1986年物價300億元是否屬實,並縮短工期為15年,投資逐年平均分配,到完工時實際投入為666.45億元(見《簡釋》文)。但是審核的報告竟按開工時的成本計算,若也按15年工期,則僅159.54億元。這樣,縮小了造價成為1/4,即隱瞞了實價的3/4。這樣,經濟可行性自然就成立了。這一錯誤,凡建設領導都該懂得而負責。所以長江三峽高壩不僅因其破壞航運和農業環境而不可修建,而且其本身價值也不成立。三峽電站20年內隻有工費支出,沒有電費收入,國家財力不堪負擔。理應從速修江西湖南山區所有大中型電站,以供應東南各省電能燃眉之需。”
循著黃先生的觀點,可以做一個簡單的計算。在國家電力監督委員會發布的《2006年電力工程項目造價》裏,2006年新建水電工程造價單位造價為5754元每千瓦,其中大(I)型水電開發造價為3871元每千瓦,按國家標準,電站總裝機容量達到25萬千瓦以上的稱為大型水電站;其中大於75萬千瓦的為大I型;三峽工程總裝機容量為1820萬千瓦,如果算上地下機組則總容量為2240萬千瓦,屬特大型水庫,即使按官方報告的預算1800億計算,每千瓦造價為8035.7元,如果不計入地下機組,單位造價更高為9890元。相比2006年國家大(I)型水電開發造價3871元每千瓦,三峽是它的兩倍有餘了。
這還沒把三峽工程前期論證費用計入。一般來說,大型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與設計費用花費不菲,黃萬裏先生在《怎樣決定三峽大壩是否修建》一文裏提過一個比例,即可以占到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三峽工程造價巨大,當年又引發了那麽大的爭吵,前後經曆了兩次規模巨大的論證,論證費用肯定比之一般的工程論證要大不少;可惜,這方麵數據從未曾公布。唯一報道過的是八十年代末水電部主持論證時花在泥沙論證上的費用,在樊雲芳等寫的《三峽工程論證始末》裏提到,“泥沙論證小組最後的論證結論是:情況已清楚,問題可以解決。而每個字的論證代價是100萬元”,也就是共花了1100萬元。另外一個可供參考的數字是1986年8月開始水電部與加拿大國際開發署合作做的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為這個可行性研究加拿大政府出了1300萬加元。可見,八十年代中國政府花在三峽工程的論證上的錢至少過億。
如果再把三峽工程開工後帶來的其他各種治理成本以及工程超支的成本一起計入,把因三峽工程開工而擠占掉的其他水電工程能產生的效益一齊計入,那麽,這個工程相比長江支流上的替代方案就更昂貴、更不可取了。當年,在這些治理成本與超支成本都被主上派用一堆保證和證明掩蓋住時,李銳等老專家就已經指出,一意孤行上馬三峽工程將對國家水電開發造成嚴重的擠占:“1979年我複職後在水電部工作期間,體驗過葛洲壩工程對其他項目的衝擊和影響。當時,由於葛洲壩工程吸走了大部份水電建設資金,結果許多急待開工的水電項目(如龍灘等)就隻好靠邊站了,許多在建工程也都因投資緊張而拖延工期。所以,在三峽工程上馬前,我曾預言過,一旦這一大工程上馬,水電就沒有什麽文章可做了。因為,三峽工程一開工,國家就沒有錢投資其他的水電項目了。電力部有一位管水電的副部長,當時並未重視我的這個預言,等到三峽工程一上馬,他才意識到,李銳說中了,水電建設真的沒錢了。所以,他隻好把注意力轉移到風力發電上去了。”(李銳:《回憶三峽工程上馬過程的始末》)
更嚴重的是,三峽工程吸引走了水利部門對長江中下遊防洪部署的注意力,98年長江大洪水過後,黃萬裏先生對失責的水利部長錢正英有極其嚴厲的批評:“查水利部於1980年7月30日由錢正英簽發上報國務院的(80)水辦字第80號文《關於長江中下遊近十年防洪部署的報告》,對長江中下遊作出了近十年(l980~1990)防洪部署,主要為:培修鞏固堤防,盡快做到長江幹流防禦水位比1954年實際最高水位略有抬高,以擴大洪水泄量;落實分蓄洪措施,安排超額洪水。上述長江中下遊近十年防洪部署應在1990年完成,但因實施不力,完成很差。1987年8月7日水利電力部又由錢部長簽發了(87)水電計字第313號文向國務院上報了《關於長江中下遊近十年防洪部署執行情況的報告》,要求推遲至1995年完成此項任務。但是到1998年大洪水來臨時此項任務仍未完成。究竟是什麽原因?在三峽工程論證期間,不少專家強烈呼籲先做好長江中下遊防洪工程,再興建三峽工程,作為水利部長是怎麽想的?是否存在“等待三峽工程和有了三峽工程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在作祟?很值得深思。l980年所定長江中下遊防洪部署,以防禦1954年大洪水為標準。1998年長江中下遊洪水比1954年小,如能按照所部署的培修加固堤防和落實分蓄洪措施,完全可以安全渡過這次洪水,不會那樣被動而釀成那樣巨大的水災損失。由於對培修鞏固堤防不重視,1998年洪水時長江中下遊堤防出現各類險情73825處,經廣大軍民奮力搶險,還造成淹沒耕地354萬畝,受害人口23l萬人,死亡l526人,倒塌房屋212萬間。如果長江中下遊防洪部署能如期完成的話,本應可大大減少災害,此豈不值得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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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可怕的是,江河長流,歲月推移,我們依然還要為三峽工程繼續付出代價;當年論爭中對立的雙方陸續老去,留下的這個大壩和因大壩引發的一大堆問題,隻要沒到最後最壞的結果出現,隻要人們希望減少或者延緩大壩可能帶來的災難,人們就得繼續為它付出。
潘家錚在2007年歲末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指責了一些妖魔化三峽工程的國外媒體,並且說:“…作為我個人,三峽工程耗盡了我後半輩子的全部精力,現在這個工程被人們形容為妖魔、炸彈、一庫醬油,心裏很不好受,我希望這些先生們能夠客觀地報道中國,中國人民歡迎朋友們的批評和監督,哪怕講得重一點,我們也是歡迎的,但是請不要‘妖魔化’。”
應當說,由於三峽工程對中國至關緊要的程度,即使存在對立的觀點,我們也不應該妖魔化任何一方。三峽工程不僅僅耗盡了潘家錚等大壩建設者半輩子的精力,更耗盡了像黃萬裏這樣傑出的科學家的大半輩子;可是,在過去的曆史裏,對黃先生、對李銳、對陸欽侃等專家觀點的壓製,比外國媒體對潘家錚等的“妖魔化”程度來的更嚴重;這種壓製,不僅僅消耗了這些專家寶貴的才華,而且也給三峽工程的未來帶來了巨大的陰影。
避免妖魔化的一個恰當方法,是要給與各方觀點公平論爭的平台,既不能用組織原則和紀律性要求反對方閉嘴,也不能強迫所有對三峽工程開口評論的人必須有主流眼光,也即陸佑楣所說的在肯定三峽工程巨大貢獻的前提下討論三峽工程。在當下三峽工程已經建設的情況下,避免妖魔化更重要的方法是要透明化,把多年來被三峽大壩建設者們藏的嚴嚴實實的信息與公眾共享,包括八十年代的可行性報告、工程曆年的實際決算、庫區治理的實際投入等等都公諸於眾,把三峽大壩給中國社會做出的貢獻也一一清楚的向人們展示,而不是多年如一日的說工程隻會花1800億,會節省200億這樣的謊言,或者指責批評者對三峽工程的妖魔化。既然潘家錚等自信三峽工程沒有大錯,又怎用擔心別人錯誤的挑戰呢?而且,既然選擇了在三峽工程上耗盡後半輩子,又怎麽會沒有信心公開一切,讓人相信你的貢獻呢?
當然,在這一切尚未到來之前,我們別無選擇,隻能自己尋找真相,在宛如一堆碎紙的公開材料裏複原三峽工程總代價的整個圖案;和我們國家的轉型一樣,這件事情既難,又隻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