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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態與腐敗:中國四種最具典型意義的機關文化 (ZT)

(2007-11-02 14:21:25) 下一個




來源:世紀中國    時間: 2006-03-02

 

 

 

通常所言的文化,指的是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的、精神的價值形態。價值形態包括,人們對真假、善惡、美醜、利害所選擇的取舍方式和規則,及其道德觀、宗教觀和審美觀。

在人類社會行進的不同曆史時期,形態各異的文化此起彼伏。既有代表曆史前進方向的先進文化,也有製肘社會前行的落後文化;即在同一地域背景下的同一曆史時期,也還會同時存在,占主導地位的主流文化和與主流相對抗的晦暗文化。

晦暗是反陽光的,是某種潛規則下的低俗和病態。

每一個群體都有自己的文化機關人是一個群體。新中國成立後,馬列主義毫無疑問地成為中國機關人意識形態和價值形態的主流。若非如此,中國機關就不可能與時俱進地出現焦裕祿、孔繁森、牛玉儒......這些機關人不僅是時代的旗幟,也是馬克思主義占據中國機關文化製高點之最有力的注釋。

然而,麵對文化這樣一個具有多層麵、多層次和包容性的形態概念,我們在肯定主流的同時,還應看到病態文化在中國機關的存在已是無法回避、不容置疑的事實。

先進之所以能夠先進,就在於其具備搏擊落後的強大戰鬥力,而戰鬥力的激發又正源自對醜陋和陰暗的揭批。從這個角度而言,揭醜比頌美肯定更具價值。所以,在這裏,在大力構建先進機關文化的今天,我們有必要更多地關注機關文化之病態和醜陋的一麵。

中國機關中不斷蔓延的“餐桌”文化、圈子”文化、“臉麵”文化和“官本”文化,應該是四種最具“典型”意義的病態機關文化。

“餐桌”文化:

公權自私化的結晶 交往媚俗化的展示


吃喝風的“盛行”是新時期中國機關文化的一大“亮點”。有民謠曰,“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喝壞了黨風喝壞了胃,喝得原則紀律無所謂,喝得老婆背靠背”,“酒場就是戰場,酒風就是作風,酒量就是膽量,酒瓶就是水平”……民謠本身就是一種文化現象,此類民謠反映的是,人類賴以生存之物質基礎的“吃”在機關已變味成“吃喝風”。隻是,“吃喝風”之吃是公款埋單,而非吃者自己掏腰包。

公款吃喝由來已久,且愈演愈烈。上麵來個人,要吃吃喝喝搞接待;單位獲個獎,要吃吃喝喝搞慶賀;領導外出要“餞行”,考察歸來要“接風”;檢查吃、調研吃,匯報吃、座談吃,開會吃、閉會吃……不論辦什麽事,總是先吃上一頓再說。在一些地方的一些單位,一年吃它個幾百頓官飯著實是稀鬆平常的事。

吃,原為人類生存之本,本無可厚非。隻是,機關“吃喝風”之吃成了狂吃、濫吃、豪吃。報載,北方某縣級市的一個隻有60名員工並債台高築的單位, 10個月就花去98萬元的“招待費”,遠遠高出員工工資沿海某市一名曰“人民大廈”的酒店以豪華奢侈著名,引得當地官員敬趨豪吃,最高時一頓竟吃掉15萬元;某市審計局在審計該市殯葬管理處時發現,2003年該處招待費開支為61.89萬元,占全部公務費支出的33%,而用於發展殯葬事業的固定資產投入隻有12萬元;西部某國家級貧困縣100多家黨政機關單位,在當地一家“新月樓”餐館欠賬吃喝,竟吃出“白條”近5000張;國家某公司人事部門在武漢開會 3天,日均每人“消費”一萬元。

而這其中的部分縣市,是有錢大吃大喝,卻無錢發放教師工資、無錢辦各類社會事業,有的還是“硬梆梆”的貧困縣。當然,這是有其道理的,因為吃是生理需要,並非隻有富人需要吃,咱“窮人”也得吃嘛,於是大夥都吃。大幹部吃,小幹部也吃;上級來人招待吃,呼朋喚友找由頭也吃……盡管治理公款吃喝的力度一再加大,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機關人總是有理由、總能想到法子吃。各大酒店賓館的餐桌上,大吃大喝、狂吃濫喝的主角總是機關人。有人說,如果哪一天公款吃喝在我國真被全麵禁止,中國將至少有八成以上的豪華酒店必將倒閉----所以導致某些機關人自豪地說,公款吃喝絕不能禁,禁會影響國民經濟發展,誰不說咱機關幹部正在為拉動一方經濟而無私奉獻自己的肚皮和胃呢?又所以他們喝遍好酒、抽遍名煙之後,竟敢將血盆大口再轉向稀有野生動植物,致熊掌、香獐在餐桌上價格一路暴漲,此一暴漲又令東北黑熊數量銳減、西部香獐蹤跡全無。

有關資料表明,1990年全國公款吃喝開支為400億元,1994年即突破1000億元,而2002年竟突破2000億大關,相當於 “三峽大壩”這樣一個曠世工程的造價!

南方某地一“連環吃”的官司最能說明機關“吃喝風”問題。該地“豪莊酒樓”是當地規模最大的一家酒樓,幾年間機關單位在酒樓吃喝欠款近百萬元。其中鎮政府從1994年到1996年在酒樓“定點吃”,就吃下吃債22萬多元,後黨委書記升任縣政協副主席,屁股一拍走人。新書記既接政任,又接吃任,繼續吃該酒樓。一年多過去,不但上屆的吃債未還,新一屆又欠下13萬元。隨之,書記鎮長又雙雙走馬易人。再任書記鎮長因不堪前任“包袱”便轉移了“戰場”,酒樓的吃賬一下子便成了“呆賬”。老板無奈,隻得告上法庭。白紙黑字、事實俱在,法院當然判定相關單位償還這些吃喝債。非常幽默是,法院的一紙判決雖幫忙收回了30萬,法院本身卻又在該酒樓留下10餘萬元的吃債。店老板真不知這官司還怎麽打?

官飯吃到需要老百姓采取打官司的方式去討債的地步,不知是悲哀的幽默,還是幽默的悲哀?機關人將做生意的百姓吃得傾家蕩產,甚至將自己“吃飯”的“家什”----辦公樓,也“吃掉”已不是什麽新鮮事,這,應已不是悲哀而是可怕了!

世人在關注“吃喝風”時往往隻停留在“鋪張浪費”的層次,殊不知“鋪張浪費”隻是“吃喝”的表象,道理很簡單,因為沒有一個機關人真因生理需要、食不裹腹而去擦“公家”的“油”。機關人鍾情大吃是喝,展現的首先是中國人自私而麻木的心態----反正是“老共”的,不吃白不吃----如果是自己掏腰包,恐怕沒有一個機關人會這樣“大手大腳”。更重要的是,吃了可不是白吃,除了能撐大肚皮外,還能撈到許多附加值。那就是,餐桌已成為機關與機關之間、機關人與機關人之間關係庸俗化、媚俗化的一個平台。大吃大喝謂之“聯絡感情”,來人招待便“天經地義”,別人不來主動去邀請謂之“要經常走走(把機關當親戚場了)”,當然也“地義天經”;到了飯桌上,黃段子伴奏,吐沫飛濺,酒不是喝而是拚,幾回合一拚,服務於民的“公仆”就成了行走江湖的“哥們”;“千好萬好不如接待好”,在一些地方,隻要把接待工作做好,其他工作自然也就“好”了;餐桌還是機關人獻媚表功的絕佳之地,酒喝得越多,越能顯示出“忠貞”; “酒杯一端,政策放寬,筷子一舉,同意同意”,一頓宴席下來,馬列主義便丟到了爪哇國,什麽原則製度之類統統被酒精化解,辦公桌上辦不成的事、不能辦的事,飯桌上輕鬆“搞掂”……酒足飯飽之後還有依然是“公家請客”的餘慶節目,跳舞、洗澡、按摩等,花樣百出。機關人吃喝過後,醉死的、摔死的,尋釁滋事被小流氓打死的,以及死在三陪女肚皮上的新聞,已屢見而不鮮。

“圈子”文化:

占山為王的“大王”氣派 拉幫結派的“流氓”氣息

“圈子”現象在中國機關的蔓延,已引起國人關注。有關人士指出,機關腐敗現象出現了“大圈子作秀,小圈子作孽”的新“異動”。某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受賄大案案發後,讓周圍人深感意外----一向大講製度反腐、行事謹慎內斂的“老組織”怎麽也“腐敗”呢?檢察機關在法庭上指控,該部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460餘萬元。這個“他人”究竟是些什麽人?“他人”正是部長的小圈子裏的人。部長的小圈子很隱蔽,隱蔽到案情的暴露讓與他共事多年的組織係統的人都感到驚訝。從現已披露的案情來看,該圈中人主要有該省交通廳原廳長、糧食局原副局長、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及檢察院反貪局原局長,以及大型國企老總級人物。部長精心培植的小圈子中人數雖然不多,但都是一些“有實力”的人物。部長圈子中的三大“國資巨頭”手中掌管的資產就達600億元以上,占了該省省級國有資產的60%,其“油水”可想而知。這個小圈子雖然不大,但圈中人的人權、財權、物權卻不小。而又正是因自認為在這個小圈子裏“做事”風險不大,該部長才膽敢事無忌憚地撈取不義之財。

媒體批露,被稱為建國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的“馬德案”,牽涉到國家某部原部長、省政協原主席等眾多高官和馬德所在市的一大批官員,總數達 250人之多,且該市下轄10個縣市中,半數以上的縣處級幹部均卷入該案,其中涉及市縣和部門一把手又達50多人。一個地廳級幹部犯罪案為什麽會牽連到許多高級別的官員呢? 馬德案清楚地告訴人們,在一些地方的官場,已經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潛規則”,官員們受賄收錢, “自己得一點,向上送一點”,“同舟共濟、相互牽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形成了一個無形的“圈”。圈子裏的人躲在陰暗、曖昧的角落裏,對內相互“關照”、對外排斥異已,共同褻瀆組織原則、共同侮辱黨和人民,以致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暴露出的“圈子”事件並非個案、特例,大大小小的機關裏總是或多或少、或輕或重地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小圈子。圈子現象有其深厚的文化基礎。圈子文化的實質就是,不講“組織原則”講“關係”,不搞“光明正大”搞“小團體”。中國人有講究“關係”的傳統,中國機關人更熱衷於“搞關係”。“關係”的紐帶五彩繽紛,如,同學、老鄉、戰友、同事之類,當然,也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紐帶”,比如“一起嫖過娼,一起……”,等等。“關係”一旦形成“網”,也就成了所謂的圈子。在小圈子中,通常是掌握實權的官兒占據軸心,級別小一些的次官或當地大款甚至流氓惡勢力充當“入幕之賓”,秘書、司機、辦公室主任之類跑龍套。圈了轉動起來是那麽的美妙動人,不隻“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就是你十八代祖宗之十九代外侄媳婦的事也是我的事。當然,我之表叔二大爺、表嬸三姑奶奶的事也就不折不扣地成了你的事。於是,大夥全都“沒事”偷著樂。又於是,圈外的一些機關人就總是想方設法地朝圈內鑽,以期一朝成為“圈中人”,不僅前程可以似錦,而且還可以嚐到理直氣壯地大聲說話、腳踏實地地昂首做人的滋味。

這就是中國機關人的“圈子”。圈子文化的遺害有四:一是導致組織原則形同虛設、政令不暢,在“圈子”的勢力範圍內形成封建堡壘式的“土圍子”。“圈子”對下欺侮人民、對上討價還價,形同“部門割據”、“地方割據”,雖然它還不夠資格稱“反動集團”,但最終確確實實會對黨和國家構成威脅,這種潛在的、文化意識上的威脅尤其可怕;二是侵害著機關隊伍“精英化”建設。機關隊伍是社會的管理者,是社會前進的領跑人,理當是社會的精英。但是,圈子文化一旦在一個地方或部門盛行,那其無論是幹部提拔還是人員調整,包括其他政治資源的分配,圈子內的領導幹部首先考慮的必然是自己圈子內的人,而不會考量什麽幹部政策、用人標準等。如果你不向這一圈子輸送利益,那就將永遠被排斥在仕途之外,這迫使一些人不得不放棄原則而加入這一圈子。而由於圈子裏的人精心打造自己的小圈子,培育“鐵杆”密友,然後再相互利用,選拔的又必然是奴才和庸才。奴才和庸才“當道”,真正的“精英”就永無“出頭”之日,精英的“領跑”功能自然也就難以實現。近年來一些地方黨政機關中不斷出現的“人才流失”現象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三是小圈子的隱秘性和共生性很容易催生腐敗,並因小圈子又是較長時間積澱而成,凝聚了圈內人相當的“心血”,一般不會輕易被攻破和瓦解,故腐敗起來風險係數也就大大降低。構築小圈子者的動機本就不那麽高尚,腐敗風險的低係數就更容易誘發各類醜陋和犯罪。而且,由於“圈子”具有自閉和密封性能,小圈子一旦進行犯罪,又會給查處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這又往往會給世人以“懲腐不力”的錯覺;四,“圈子”現象最大的惡果是,“圈子”人“大圈子作秀,小圈子作孽”等醜陋行徑直接動搖著一方機關人的價值取向,動搖著民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期許,損害一方的政風和民風。

“臉麵”文化:

金玉其表 病態榮耀

2005年1月21日,某市有關部門“為整治市容環境”,對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患者施行收容遣送。事後有人發現,被“收容”者既沒被送往救助站,也沒被遣送,而是被扔到了鄰縣的荒郊野外,並導致其中5人失蹤、下落不明(《中國青年報》)。有關媒體驚呼“形象工程開始‘吃’人了!”

人們常說“形象工程害死人”,但其“害死”的“死”畢竟隻是一個形象的說法而非真正的死去。但此次收容事件卻明白無誤地告訴人們,形象工程真的會害死人。而且,本事件的後續報道中有更令人驚呆的“報料”,原來此種“拋荒”行徑乃當地相鄰兩縣的“習慣性”做法。每當上級或有關部門檢查、考察到A縣時, A縣便將“影響市容的人”拋至B縣,而等檢查組到了B縣,B縣又將同樣的人拋至A縣。如此拋來拋去,便雙雙文明、個個先進,隻不過花倆“拋荒”用車汽油費,多爽!

負有救助之責的部門卻將需要救助的對象拋之荒野,我輩平民百姓是不能理解,但在當地“某些人”看來,實在是因這些流浪者和精神病患者露宿街頭,衣衫襤褸,肮髒不堪,太影響市容。而影響市容就是損某些人的臉麵,某些人的臉麵與弱殘群體的生存孰重要?顯然不言而喻!所以,服務於民的行政力量,當然理該將這些人拋活屍於荒野了。

形象工程就是麵子工程,是機關臉麵文化的一個表現形式。當官要當出水平來才有麵子,所以,一些地方領導就期望用城市的變化來美化自己政績的“臉麵”,於是,偌多的“亮麗工程”、“夜景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便遍布咱中華錦繡大地。革命老區的某市領導為“提升城市品位”而“大幹特幹” 的“建設發展龍頭經濟的形象工程”----東方廣場,稍後不久即變成了“撂荒廣場” 、“群眾免費練車場”。這項工程因挪用國債資金、擠占安居用地而被列入了“審計名單”;中原某縣新上任的縣委書記為能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創造出令上級刮目相看的政績,便號召全縣人民來個“大燈光工程”,要求縣鄉鎮政府所在地一律“路燈亮起來”。每個鄉鎮在投入百姓白花花十來萬銀子後,路燈果然亮了起來。隻是,大部分鄉鎮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人煙太稀少,每晚雖然有上千元電費點亮的路燈照著,大街上也找不著幾個人;江北某山區貧困縣縣委書記的“十百政績工程”更絕,他決心在全縣創立“百畝油菜”、“百畝百合”、“百畝食用菌”……總共十個“百”的“政績工程”,你鄉油菜、我鄉天麻,這邊綠油油、那邊黃橙橙,整齊劃一、步調一致,要多氣派有多氣派。於是,該縣公路沿線的鄉鎮掀起了空前的砍樹行動,統統的“百裏長廊”;西南有個市委書記的“德政工程”是“一節一會”----節節開花,多高明!書記發了紅頭文件,原打算一年一屆地辦下去(不知是否打算直辦至上級領導進一步提拔其為止),隻是轟動過了頭,兩屆辦完後,書記得到的不是升官而是 “下課”,其偉大的“德政工程”便也聽到了下課鈴;中國有個縣又窮又沒知名度,新上任的縣太爺便決定,請會唱會跳的大腕們前來助陣,辦一個在全國都叫得響、響當當的“藝術節”。於是,全縣每個吃財政飯的人捐款400元,當然,為了不給廣大幹部職工添麻煩,就由財政部門直接從工資中收取得了;做小生意的 “大款”們呢?反正你們錢多得用不完,就由工商、稅務、衛生、城管幾家執法部門服務到家、上門受捐好了。

建設部官員於2004年9月25日透露,中國662個城市、2萬多個建製鎮中,約有五分之一的城鎮建設存在“形象工程”。建設部城建司一位副司長說,由於一些城市長官意誌嚴重,不按科學態度搞建設,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仍較為突出。寬馬路、大廣場、豪華辦公樓等,無論在東部、中部還是西部地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他舉例說,個別地方甚至了出現一個5萬人口的城市,卻要修能容納6萬人的大廣場的笑話(新華網)。

“ 600多個城市、2萬多個建製鎮的五分之一”是個什麽樣的概念?這似乎是個並不複雜的算術題。謂形形色色的“工程”為“德政”、“民心”、“陽光”,那隻能是善造“工程”者自己的說法,德政、民心、陽光與否,民眾心間自有一杆枰。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全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上說,要通過審計和科學評價,揭露做表麵文章、搞短期行為,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行為(2004.12.01.《中國青年報》)。

為什麽那麽多官員熱衷形象工程?說穿了就是他們從根本上忘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他們的眼光隻向上而不向下,他們想的隻是做官的臉麵而沒想過做官的職責,以致他們的腦子裏很少考慮到要造福一方,想的總是怎麽樣為自己的仕途增加籌碼。所以,他們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總想弄出點響聲和動靜。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當官人的政治生命也是有限的。所以,再善於當官的人也終有會從官位上退下來的時候。但位子雖退,“做過官”的“麵子”卻不能 “退”。於是,一些為追求“不朽”的退職官員乘自己還活著時就將大名刻在了石頭上,從而為新時期的中國創造了一種叫“活墓”的靚麗風景。

幾年前,有一個知名企業家在國家某森林公園內建家族豪塚。此事被披露後,招致一批“退下來”的官員們的憤慨:你有倆錢算什麽,你當過官麽?誰不知道本大老爺是做過大官的?於是乎,一些離退休機關人便上演起“建活墓”這出大戲。

“美德良操百世銘,勤政廉潔兩袖清。”這是一幅特別的對聯,是篆刻在一座人未死墓已成之活墓墓碑上的對聯。墓主人還不到60歲,退休前任某區人大主席。碑上還詳細刻錄了墓主人的經曆、曾經擔任的官職等,連曾是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五次進京開會等都記錄得一清二楚(2005.5.16.《重慶晚報》)。

構建活墓並非個別機關人的心血來潮之舉,活墓現象已在一些地區成為“風俗”。西南某地的“極品”活墓分為男墓和女墓兩處,墓穴、天井壩、圍牆、綠化帶、堡坎、專設電線、地下管網等一應俱全。

官員熱衷造“活墓”,是一種病態的榮耀感在作怪。這種病態的榮耀是機關臉麵文化的另一表現方式:現在雖然退休了,但好歹我也做過幾天不大不小的官。官是什麽?官是管人的,是“人上之人”。這點,世人豈能忘?就是在這種“永垂不朽式”的病態榮耀觀念的支撐下,一座座刻滿主人“光輝業績”的活墓誕生了。

形象工程的泛濫和活墓現象的凸起,從兩個不同的角度闡述了一個相同的問題:中國機關人骨子裏深藏著一種病態、惡俗的臉麵情結。中國人特講究麵子, “人是臉,樹是皮”、“人生一世,不吃饅頭也要爭(蒸)口氣”,做事處世,最忌抹其“麵子”,等等。這種臉麵情結到了做官的份上,憑借“官”與“權錢”的親密關係,又得到了新的更大的長足的發展!古之讀書郎十年寒窗一朝金榜題名,便大轎侍候招搖過市,尤其還要以“機關人”身份衣錦還鄉在生他養他的“鄉下人”麵前炫耀一番。且,還鄉也是轎夫抬著回去的,官階不同抬轎的人數和儀仗也明顯不同;今之機關人豈敢背負忘祖之罵名?於是,級別不同,屁股底下轎車的檔次也顯然不同,警車開道的氣勢也截然不一樣。眼下機關中有“婦科病”、“處女病”等流行語,那是一些為“副科”、“縣處”職級而煩惱的機關人的“自嘲”。以致,“你的婦科病治好了吧?”之類竟成了一些機關人見麵時的問候語。醜乎?絕對不!誰不知道為官而奮鬥實乃這世上最光榮無比的事?“你這段時間在忙乎啥?”機關人會理直氣壯地回答“還不是老毛病,胡子都跑長了,這處女病還沒治好。”

臉麵文化在機關的盛行,衍生了“注水”政績、“假大空”;衍生了“少栽刺多栽花,你好我好樂哈哈”、“上級對下級哄著護著,下級對上級捧著抬著”;衍生了“雷聲大,雨點小”、“領導下鄉搞調研,忽悠忽悠派頭大”……最後,脫離實踐、脫離民眾,損害國家、禍害社會,“幹部出風頭、群眾吃苦頭”!

“官本”文化:

官尊民卑 官僚主義

2001年9月26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指出“官僚主義已經成為影響我們事業發展的一大禍害”。同一時刻,國家最高領導人又特別指出“官僚主義,在很大程度上源於我國封建社會形成的‘官本位’意識。”這,既說明黨和國家已深刻認識到官僚主義的危害,又說明了黨和國家治理官本位的決心。同時,何嚐不也間接說明官本文化在中國機關的泛濫程度?

官本文化就是“官本位”意識,是指機關人以官為本,一切行動以為做官為出發點,把做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目標追求,以官當的大小來評判人生價值的大小。它的深層內涵是,官是管民而非服務於民、官是高人一等的人,即所謂的“人上人”。“官本”文化的價值取向導致了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和各種官僚主義現象在機關的發生。

“官本”文化在中國現階段仍很“流行”、仍很有“市場”。山東某市市委組織部2003年的一次調查表明,80.6%的被調查者認為職務晉升是對公務員最有激勵效果的因素。吉林某市市委組織部一組的數據顯示,某單位達到條件的幹部中70%不願意從副職領導職務改任正職非領導職務。而日常生活中,則更有大量生動的官本文化讓我們時時遭遇。

本人曾寫過一篇《喊官》的小品文,發表後有讀者評說“你真能搞笑”。其實並非本人想“搞笑”,而是機關人自己愛“搞笑”。中國機關中的“幹事”是什麽?幹事是具體幹事之人,就是那種沒官位的機關人,但現在居然成了一種“官”,喊者親熱、應者坦然,連電腦都知道這一重大“官銜”----不信,你打詞組試試看;稱司機為師傅本是一種尊重,但現在不行了,要喊司長,帶長才氣派、才與時俱進嘛;最有味道的是喊“常委”、喊“黨組”。眾所周知,“常委”和“黨組” 並不是官職,但卻表明某人是領導班子中人,隻因某人實際的官職並不能說明其乃“領導班子中人”這一重要無比之處,是故,機關人也就幹脆直呼其“常委”、 “黨組”了;最幽默的是,自穿開襠褲就在一起“過家家”的主,若其中某人官升一級,其他機關人立馬就會改口呼其官銜而不名。為此本人曾寫下“機關小小又大大,科長局長隨手抓。同事十載不知名,兩呼官銜樂哈哈”的著名詩篇……咱中國實屬當之無愧的文明古國、大國,別看西方人有倆臭錢,可他們連喊人都不會喊,除了喊他的親戚外,其他人不是“先生”就是“女士”,尤其是對當官的包括對總統那樣的大官居然也先生長、女士短地喊,好象這世上人隻分男女似的,竟不知官銜是這世上最最禮貌、最最尊崇的稱呼,真沒文化、真沒“底蘊”!

喊官和稱呼其實是中國官本文化在生活中的一個自然顯像,官本文化的核心是官僚主義。報載,有一個叫胥敬祥的中國人,13年前隻因穿一件與嫌犯相同的綠色背心被關進大牢。但胥一直喊“冤”,而且當年辦這個案件的過程中,也曾有辦案人員提出“證據不足”的問題。“證據不足”是什麽意思?就是案子有可能搞錯了。既然不僅被告人喊冤,辦案人也認為有“搞錯”的可能,為什麽胥還被送進了大牢呢?說穿了就是,在真正有決定權的人的眼裏,這種人命關天的大事也隻是芝麻大的小事,他根本就沒認真去聽辦案人員的理由,更甭說去聽喊冤者的理由了,他眼中的大事隻是自己的位子和政績,當本大爺的政績和位子需要你坐牢時你就得坐。據說當時就是因案子證據上有“缺陷”,才最後由當地政法委“從輕、降格”“定”的----不然可能就“掉頭了”。政法委是幹什麽的?政法委有“定”案子的權嗎?當然有,其“有”的依據是政法委書記通常是“常委”。“常委”是多大的官?“常委”可是比有辦案權的公檢法的三個“長”都大“半級”的大官!“獨立辦案”隻不過是說說而已,小官還能不聽大官的?當然,這個案件也不一定就是官大半級的書記“拍板”的,我們當百姓的可不能也信口冤枉好人。隻是,人們不能不遐想是,隻要當地公檢法,或者就是本沒有辦案權的政法委中的一個、哪怕是隻有一個在某環節上具有決定權的人“頂真”(其實也隻不過就是履行一下應盡之責)一下,多想一下案子少想一點位子,胥敬祥這個普通百姓就絕不可能坐13年大牢,更不可能家破父母亡。13年啊,是多少個日日夜夜?是多少個冤申無處而不是罪有應得的日日夜夜?可怕是,這樣的事並非偶然的個案,媒體上批露的就不止一個、兩個。

政法委員會對司法部門的領導是政策上的領導,政法委是黨的組織而不是司法機關。然而,直至今天,直至“依法治國”已被定為治國方略的今天,一些地方仍不時把“疑難案件”拿到政法委員會上,由公檢法司“四長”討論、政法委書記“拍板”。什麽是“疑難案件”?說穿了,就是依法定不了罪、卻又在當地“有影響”的案件。“有影響”是什麽含義?說白了,是官兒怕“影響”政績----比如,擔心背負“打擊不力”的“罪責”而“不好交待”。既然“影響”到官兒的政績,那就無怪乎要由政法委來當一回“大法官”,提前審它一審、暗地定它一定了。

官本文化的實質是官重民輕,官尊民賤,官為本位,民為末位。中國官本文化源遠流長,在中國,“官”的價值不是可以用錢來衡量的,在某些機關人心裏,與某等級大官握一次手、合一下影……都是莫大的榮耀,若有此等機緣,縱千金也不換。

在官本位意識的支配下,一些機關人把做官、做高官作為人生信條和行為取向。在以官為本、一切為了做官、有了官位就有了一切等意識的支配下,一些機關人明哲保身,對工作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專做表麵文章,對群眾呼聲漠不關心、看領導眼色行事。以致至今機關中仍有人推崇“厚黑學”、仍不乏權術“陰謀”,官員不作為、腐敗瀆職甚至浮誇墮落、草菅人命現象仍時有發生。

官本文化又催生了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利益交換;催生了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催生了權利尋租,吃拿卡要;催生了文山會海,喧囂浮躁。

有一個頗具典型“意義”的例子:某機關工作人員因隨意毆打人而被圍觀群眾“包圍”後,見事不妙,便立馬聲明自己是“國家幹部”。為什麽他會以“幹部”身份來嚇唬圍觀群眾?應該是他多年觀察周圍社會環境而獲得的社會經驗的體現,想必他經常看到有機關人(或者包括他自己)依仗各種特權橫行霸道而 “威震”百姓,情急之下便本能地喊出了自己的身份。

毛澤東等老一輩革命家在締造新中國時就強調,共產黨人當幹部不是為了做官,而是為了革命;我們的幹部不論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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