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9月,周恩來和田中角榮會談
1972年的9月25日至9月30日,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問中國,9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簽署中日邦交正常化聯合聲明,聲明指出: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中國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在這場談判中,關於賠償問題也曾發生過衝突。
中國為何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作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國,在長達14年的抗日戰爭中,損失慘重。然而,令人驚異的是,在戰爭結束後,戰敗的日本卻沒有向作為主要戰勝國之一的中國繳付賠款!更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受戰爭破壞遠較中國為輕的東南亞國家卻不同程度地獲得了賠償,其中緬甸、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所得賠款分別為2億美元、5.5億美元和2.23億美元,甚至連當時尚未統一的越南南方吳庭豔政權也獲得了賠款3900萬美元。
1972年9月,周恩來和田中角榮會談
那為何中國要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呢?
《參考消息》曾轉載了“毛澤東與尼克鬆等人密談記錄”的話,毛澤東的話或許可以讓我們知曉其中緣由。下麵是1999年1月19日該報刊登的基辛格記錄的毛澤東的有關談話內容:
“……日本侵略中國13年,他們占領了中國大部分土地……在對日關係上,我們沒有要求他們賠款,以免增加日本人民的負擔。而且要計算賠款非常困難,沒有任何會計能夠做到。隻有以這種方法我們才能消除敵意,改善兩國人民之間的關係。”
如果記錄準確無誤,翻譯也忠實原文的話,那麽,從毛澤東的講話中,可以了解到當時不要求日本賠款的原因:一是避免增加日本人民的負擔;二是計算上的困難;三是為了消除中日之間的敵意。
中日渴望恢複邦交
其實,在中日建交談判中,關於賠償問題也曾起過摩擦。
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鬆訪華在世界範圍內引起的震動不亞於一場大地震。受到衝擊最嚴重的莫過於中國東部近鄰日本。在尼克鬆訪華後,日本政府便秘密地委托東京都知事美濃部在訪華時給周恩來捎信,表示佐藤首相“要求親自訪華”,誰知當即被周恩來拒絕。
周恩來回絕佐藤的試探,並非表示中國不願與日本複交,而是因為日本政府承認蔣介石政權並與之締結非法和約。
據梁文的《中國放棄日本戰爭賠款的來龍去脈》記載,尼克鬆總統訪華後,形勢的發展有利於解決中日曆史上遺留的問題,因此毛澤東曾明確指出:中日恢複邦交問題“應該采取積極的態度,談得成也好,談不成也好,總之,現在到了火候,要抓緊。”
6月17日,佐藤榮作內閣被迫下台,7月7日,田中角榮內閣登場。田中在就職當天便表示了要與中國恢複邦交的願望。對此周恩來於7月9日迅速作出了反應,他在歡迎也門民主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宴會上專門加了一句:“田中內閣7日成立,在外交方麵聲明要加緊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這是值得歡迎的。”隨即又讓中日友協副秘書長孫平化借率領上海舞劇團在東京訪問演出之機,轉告田中:“隻要田中首相能到北京當麵談,一切問題都好商量。”
當時日本政府要想恢複中日邦交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個是如何對待中國堅持的中日複交三原則。三原則的主要內容是: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二、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日台條約是非法的、無效的,必須廢除。
另一個就是有關日本戰爭賠償問題。關於這一問題,中國政府在不承認日台條約時已強調指出:“日本軍國主義者殺害了上千萬中國人,使中國蒙受數百億美元的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的損失。中國擁有要求賠償這些損失的權利”。這就意味著日本對中國的賠償數額將相當大。日本既然避免不了這一問題,便轉而指望中國能有轉圜餘地。
為了探摸中國的態度,預先就雙方的爭執點達成諒解,需要一個從中穿針引線的人。當時日本公明黨委員長、正在訪華的竹入義勝充當了這個重要的角色。1975年竹入義勝在他的回憶錄中記述了他於1972年7月25日與中國方麵會晤的細節:
“我把我們的意見全說了,共有十幾條,並告訴他們,如果你們讚成這些意見,事情就好辦了。…… 周恩來最後問我,假如我們接受你們的建議,日本政府會采取行動嗎?於是,我就從北京打電話給田中先生,請他作出決斷。田中回答‘行’,很幹脆。最後一次拜會周恩來總理的時候,周恩來拿出一份打印文件並對我說‘這基本上是我們關於日中聯合聲明的原始方案。’我很吃驚,內容和後來的日中聯合聲明差不太多。”竹入義勝的活動為中日邦交談判打下了基礎。
關於日本戰爭賠償的問題,在中方草案第七條這樣寫著:“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放棄對日本國要求戰爭賠償的權利。”但是在日後中日聯合聲明的正文中行文有了個別改動,去掉了“權利”二字換上了“要求”。
日方代表“口出狂言”周恩來譴責
外交文件上的一字之差,往往掩蓋著談判桌上的翻雲覆雨,唇槍舌劍。在中方放棄賠償的問題上,中日雙方果然有一場短兵相接的較量。
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達北京的第二天,中日兩國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輪外長談判,但會談一開始就遇到了困難。
日方條約局長高島死摳條文,把“日台條約”作為依據,認為在聯合聲明中不需要寫入“結束戰爭狀態”和“中國放棄賠償要求”。因為根據1952年日本與台灣締結的和約,日本戰爭賠償問題已經解決,因而不存在中國放棄什麽賠償權利的問題。會談因此不歡而散。
下午2時許,周恩來和田中角榮舉行第二輪會談,周恩來與前一天判若兩人,以嚴厲的口氣譴責了日本的態度。他說:“聽了今天上午外長會談的匯報。高島條約局長是破壞日中邦交關係正常化來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個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高島局長是搞訟棍那一套嘛!我不認為高島局長的意見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
同時周恩來對中日賠償問題再次重申不承認台灣的允諾,他指出:“當時蔣介石已逃到台灣,他是在締結舊金山和約後才簽訂日台條約,表示所謂放棄賠償要求的。那時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國,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戰爭損失的主要是在大陸上。我們是從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出發,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賠償負擔而受苦,所以放棄了賠償的要求。”“毛主席主張不要日本人民負擔賠款,我向日本朋友傳達,而你們的條約局長高島先生反過來不領情,說蔣介石已說過不要賠款,這個話是對我們的侮辱,我們絕對不能接受。我們經過五十年革命,蔣介石早已被中國人民所推翻。高島先生的說話不符合你們兩位的精神。”
第二天,中日聯合聲明起草小組再次開會,高島一上來便對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聲言日本國民對中國放棄戰爭賠款的要求深為感動。至此,由於戰爭賠償問題引起的風波方才平息下去。不過中方體諒到日本方麵的難處,同意將聲明中有關賠償的“權利”一詞換為“要求”。
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時20分,中日兩國代表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聯合聲明。聲明第七條寫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至此,中日兩國間懸而未決長達27年之久的賠償問題,以中國政府的放棄而劃上了句號。
(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