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版的秋菊打官司
(2009-02-13 13:51:28)
下一個
這是3、4年前的事情。購車受騙對很多美國新移民來說並非新聞,在發現上當後大部分受害人多半是氣憤難平,誓要將騙子繩之於法,但麵對財力強大的對手,消費欺詐案件投訴的繁雜過程,加上自身在語言方麵的局限,不久就會放棄,自認倒黴了事。但最近一位不諳英語,也沒有財力聘請律師的閩籍女子卻憑著堅持不懈的意誌和對“天下自有公道”的信心,將某大型車行告上法庭並迫使該車行提出庭外和解的要求,令購車受騙的受害者看到了希望。
這位意誌堅定的購車人張太太上當受騙的故事和很多新移民受騙的經曆大同小異,不諳英語,不熟悉消費者保護法律,再加上車行和銷售人員幫助聯係的貸款銀行都是頗具規模的大型機構,贏得了她百分之百的信任。
但等收到銀行寄來的貸款帳單時,張太太才發現買車時跟銷售代理講好的23000元5.8%利息的貸款變成了32646元和7.99%的利息。當她致電向車行的銷售員索要當初簽署的合同時,卻被一拖再拖,最後毫無結果。當她到貸款銀行索取合同時,也被拒絕,銀行的工作人員態度很不友善,並告訴她因為貸款是通過車行代理的,隻有車行才有資格索要合同。
張太太意識到車行方麵似乎在有意欺詐,她多次找車行管理人員投訴,得到的答案是,“要告就去告吧,美國是講證據的。”張太太知道自己是走入了一個事先設好的圈套,不給受害人留下任何證據是這個圈套的一部分,這也是為什麽銷售員一直沒有將合同寄給她的原因。但生性不服輸的她拒絕因此放棄,憑著一股闖勁,她向老板請了長假,開始了一場現代版的秋菊打官司。
自知無法從車行方麵取得文字證據,張太太機智大膽地攜帶微型錄音機約見車行銷售代理,在對話中誘引該代理重複了當初合同約定條款,這盤錄音帶事後成為案件有利的證據。
從2006 年3月份開始,張太太走訪了包括消費者事務局,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等在內的十幾個相關的政府部門,但投訴案如石沉大海。她也麵見了不計其數的律師,但因為損失數額較小,也沒有律師願意接這個案子。但一些好心的律師被她的毅力所感動,指點她如何作為個人向民事法庭投訴。4月份,張太太在朋友的幫助下填寫了訴訟表格,將車行告上法庭。
在訴訟的過程中,沒有律師孤軍奮戰的張太太屢次遭受車行方麵律師的刁難,但她堅韌不屈的精神卻壓住了對方氣焰,在第二庭結束時,對方終於主動提出向她提供一定數額的賠款作為和解。
張太太說,當初決定堅持的原因並不是要得到賠款,而是想給心術不正的人一個教訓,讓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的新移民都任人宰割。她並鼓勵有同樣遭遇的新移民,訴訟的道路是漫長的,很多事原本可能會覺得希望渺茫,但隻要堅持,正義總會戰勝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