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天以曉生死,學儒以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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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孝道的討論

(2008-11-28 07:44:06) 下一個
先搞清楚什麽是真正的孝。

《孝經 - 諫諍章》 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

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有非而從,成父不義,理所不可,故再言之。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降殺以兩,尊卑之差。爭謂諫也。言雖無道,為有爭臣,則終不至失天下、亡家國也。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令,善也。益者三友。言受忠告,故不失其善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父失則諫,故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不爭則非忠孝。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曾子問:子女順從父親的命令是不是就是孝子?孔子是這樣回答的:“這是什麽話啊。這是什麽話啊。過去天子有七個諫諍之臣,哪怕這個天子無道,也不會失去天下;諸侯有五個諫諍之臣,哪怕這個諸侯無道,也不會失去國家;一個大夫有三個諫諍之臣,哪怕這個大夫無道,也不會失去他的家業;一個人有一個諫諍之友,那麽這個人肯定是一個令人尊敬的人;一個父親有一個諫諍之子,這個父親不會陷自己於不義。做兒子不能不同父親據理力爭,做臣子不能不同君主據理力爭。所以隻要是不義的事情,一定要爭。順從父親的命令,怎麽稱得上是孝順呢?”

所以,孔子以為,隻強調尊卑,一味的順從不是孝,標準在哪裏,在理和義,父輩無理且無義的話,做兒子必須據理據義力爭。所以孝道的精髓,不是你所說的對長輩的依順,所謂“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都是後人胡叨嘮出來的。真正的孝道源於人性,源於每一個人心靈深處的感動之弦;孝道是孝敬父母、知恩圖報,一個有良知者本應恪守的傳統,並非不平等認知的根源。

後人為啥要胡叨嘮什麽“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呢?正如您所說,“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前麵還有一句:“君要臣死, 臣不得不死”。曆代統治者為一己之私,利用國家力量,曲解孝道,強調強化這種等級觀念,幾千年下來,您看到的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了。所以,揪根溯源,俺的看法恰恰與你相反,俺就把根源簡單地歸於統治者,封建君王,或者製度了。

凡在位的,不懂真正的孝道,就沒有感恩之心。沒有感恩之心,也不知道他的權力實際上源於老百姓,在其位必不謀其政。這樣的官,必成貪官。整個社會由貪官把持,社會等級森嚴,馬屁橫行,風氣敗壞,有理沒理,官大就是理。整個社會風氣如此,又怎麽能讓普通的老百姓理解家庭的每個成員,作為一個人,在理和義麵前是平等的,一味的順從也不是孝呢?

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正本清源,扭轉社會風氣,首先官員要懂什麽是真正的孝道。也要修改製度,要體現權力的真正來源。這些說起來話就長了。


原文: “孝”的“孫子”效應---試論中國人奴性產生的根源
來源: 雲易 於 08-11-28 06:14:03

中國人罵人時,有用“兒子”或“孫子”作比喻的習慣。如罵了某某後感到“就像罵自己的兒子一樣”。這似乎是說,如果被罵的對象是自己的兒子,那這就是正招了:罵兒子就是這樣罵的。當然,罵到了極點時,“兒子”還不過癮,一定要冠之以“孫子”之名。被罵的人或被羞辱的人,也往往是做同樣比喻,如:“老子”今天不小心又做了一回“孫子”等等。

由此看來,在中國人眼中,“兒子”,“孫子”是與“卑賤”,“低等”等詞同義的,而“孫子”比“兒子”還不如,是低等中的最低等了。

然而眾所周知,“奴才”,才是那種又卑又賤的人。我們罵人損人時很多時候也不會忘記“奴才”一詞。然而從何時起,我們中國人卻更多地起用了“孫子”一詞代替“奴才”?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以為首先要分析一下“奴才”的概念。奴才”這個詞和“奴隸”有關。自從有了奴隸製度後,奴隸是在人的等級中最低等的。由於奴隸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都從屬於他人,於是他們不能有自己的個性,唯一具備的是一個共性:馴服。於是人的個性,或者說個人的主觀意誌的喪失,以及對他人意誌的馴服,就成了人格低等的標誌。“奴才”是基本上和“奴隸”同義的,但除了一點,即奴隸可能是被迫的成為奴隸的,而奴才卻可能是自願的或不自覺地成為奴隸。換句話說,奴才就是那些自願地為別人出賣自己的靈肉的,或本可以不出賣靈肉卻由於不自知而成出賣靈肉狀的人。所以我們可以說,奴才之所以為奴才,是由於他甘願做奴隸的特性使之然。這“甘願做奴隸的特性”就是我們說的“奴性”。

奴隸,雖然外在的地位低,但是由於他們可能是被一些客觀的現實條件造成的,精神上卻不一定都一定具備奴性。曆史上也曾經有過令人敬佩的精神偉大的奴隸,如斯巴達克思。所以我們不可以把奴隸統統冠之為“低賤”。而奴才,卻沒有太多的可原諒的借口,因為他們是主動地放棄了尊嚴。所以,奴才,是人類中最低賤的種類;奴性,是人的品行中最低賤的品行。

那麽,當我們中國人在罵某某認為“孫子”時,這個“孫子”,真的是具備和奴才一樣的奴性嗎?

在三代同堂的家庭中,孫子是自然是年齡最小的。然而年齡的大小與地位和人格的高下有聯係麽?理性地來看它們兩者是沒有的任何聯係的。然而不幸的是,在我們非理性的中國的傳統文化和習俗中年齡似乎的確在人格的高低標準中起了巨大的作用。這首先要從我們中國人的傳統“美德”---“孝”說起。

在我們中國的傳統美德中,“孝”是首當其衝的。所謂“百行之先”,“為人之本”等等。儒家先輩們把“孝”的觀念發展的淋漓盡致,連子女在父母身前該怎麽做,到死後該怎麽做,都有所指示:“父母在,不遠遊”;“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等等。更不必說“二十四孝”裏那些的和人性反其道而行之的種種“榜樣”(難怪魯迅大呼“吃人”,“救救孩子”!)。雖然在“二十四孝中”的那些血淋淋得榜樣早已不再有人去照本宣科,但幾千年來,“孝” 卻一直成了中國人衡量人的第一標準。一個人一旦有了“不孝”的行為,他的名譽也就一落千丈了。

為什麽中國會有如此極端的道德標準?這個問題可能應該屬於人類學家研究的範疇,在此我試圖分析的僅僅是,這個孝道的實質是什麽?帶來的後果是什麽?

有人說中國沒有哲學;有人說中國有哲學,但隻有部分的哲學,即倫理學,因為以儒家文化為主流的中國傳統哲學,實際上隻是一套以維護國家穩定為目的的道德體係。我傾向於認同後者的觀點。不過在此,我甚至不認為“孝道”具有深刻的倫理學上的意義,因為“孝道”把作為倫理學的基礎概念“善”與“惡”完全人為化了:對父母孝,既是善,對父母不孝,即是惡,從而完全忽略了對善與惡的本質研究。仔細分析孝的概念,無非就是“順”。所謂“孝順”,就是對長輩的依順。這種依順尤其體現在個人意誌上麵。“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父母在,不遠遊”;“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等等。由於傳統的觀念認定兒女從一生下來就欠下了父母一輩子的養育之恩,從而兒女的首要人生目的就是滿足父母的意誌,以報答這養育之恩。所以,孝道就是這樣一種行為準則:它以犧牲兒女意誌和維護長輩利益為基礎,從而達到固守現成傳統,穩定家庭和社會關係的目的(這也是儒家思想的全部目的)。為了這個目的,“孝道”是不擇手段地樹立長輩的地位,賦予長輩在行為上和精神上控製兒女的權力。

在以“孝”為綱建立起來的家庭關係中,凝聚兩代人的關係的決不是自然的情感,而是一種晚輩對長輩的絕對服從。這種服從的關係的確導致了家庭甚至社會的穩定,但它同時也導致了晚輩的主觀意誌和人格尊嚴的喪失。這個服從,也正好培養了中國人的馴服的個性,即奴隸的特性。

不用說從古到今有多少家長們在孝道的保護下,在“為了孩子好”的名義下打罵自己的親生骨肉,左右兒女的思想意識,包辦兒女的人生選擇,就是在日常的對孩子的 “語言教育”中,也存在著嚴重的人格摧殘。這種摧殘,習慣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家長們是不自知的。如在學習上不斷地給兒女施加壓力;在能力上把自己的兒女和別人做比較;不時強調自己培養兒女的艱辛,讓兒女覺得欠了父母一輩子。這些“苦口婆心”的做法的讓兒女感到的是:我不如別人;我在給我的父母丟臉,我對不起父母。這種方法給兒女造成的心理狀態,一是對自己的存在羞恥感,即自卑感(不如人);二是生命的從屬感(自己是屬於父母的)。自卑感導致人格尊嚴的喪失;從屬感導致的是主觀意誌喪失。於是兒女們從從小就處在和奴隸所處的一樣的環境中掙紮。有少數個性天生強硬的人也許能夠在這種掙紮中保存了自己的人格和個性(大凡也是在心理上傷痕累累),成為類似奴隸中的精神偉大者,然而更多的人卻因為生命的幼小而離不開父母的保護,便不得不忍受這樣的待遇。再加上父母諄諄教導:“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好”,久而久之,兒女們便認可和接受的這樣的待遇;久而久之,兒女對父母的這種精神奴役便不再有不適的反應了。於是主觀意誌,便利他們遠去;奴性,也便乘機而入,根深蒂固地紮根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

“孝”就是這樣培養出“孫子”的。它正是中國人奴性的根源之所在。在中國人從家庭走向社會之後,也處處擺不脫“馴服”的痕跡。由於中國人在家就練就了一身忍術,在社會上也隨時可以把自己的人格降低到“奴才”的程度。所謂“韓信忍胯下之辱”。隻要是為了自己的實際利益,中國人什麽樣的“辱”都能忍下。然而人的心理是需要平衡的,就像一個被壓的氣球,壓力太大,就會爆炸。被壓的人,也要尋找發泄之處。於是好多中國人在一有機會的時候有拚命地要爭做“老子”,一定要把他人踩在自己下麵。所以,在中國人多的環境裏,我們往往看不到,或者很難看到人和人的平等互重的關係,而是“老子”們和“孫子”們的人格爭鬥。

當然,當“孫子”們成了真正的“老子”—---父母時,新生的兒女,便不幸地變成了父母們找回自信的最佳工具。於是一代一代地,中國人的家庭就在“孝”的庇護下不斷地製造著“孫子”。

“孝” 之所以能帶來社會的長期穩定,也是因為它的這個“孫子”效應。中國人的傳統家庭關係,實際上就是國家體製的精小版。在家庭裏麵,父親就是“君王”,“皇帝”;而“國君”,“官僚”又是一個大家庭的“父母官”。在家裏,“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在國家的範圍裏,“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由於有了 “孝”,中國人都成了溫順的“良民”,即奴隸,自然很容易被少數“強者”利用。這樣的孝道,是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不平等製度的最好的條件,是給幾千年的封建專製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基石。難怪幾千年來幾本不過講了一些如何順從長輩,如何遵循傳統的道理的著作,被為統治者服務的士大夫們沒完沒了的解了又解,注了又注。正是在這樣專製的等級關係下,中國的家庭和社會才呈現了幾千年一成不變的,毫無創造力生命力的“穩定次序”。

但“孝” 給家庭和社會帶來的穩定是表麵的,因為它是以一代又一代的人犧牲他們的個人意誌和人格為代價。這種穩定還是虛假的,因為它造就的是極少數強大的暴君和廣大的弱民。這樣的“強國”在西方文明的衝擊下不堪一擊,這樣的弱民走出國門後,便在西方人的自信麵前暴露出自己的欲蓋彌彰的自卑感。

在海外的中國人大凡都有這樣的一種感受:無論走在那裏,我們總是能夠本能地辨出中國人來。當然,除了東方人形象的外在特征,中國人在精神麵貌上總少了一種什麽東西。我以為就是少了一種自我的尊嚴感。當然,沒有了這種尊嚴後,露出的就是奴性---及中國人所謂的“孫子”相。

由於“馴服”的人格是從中國人在剛開始知事達理時就被灌注在中國人的頭腦中,所以我們很難察覺到它的存在,更不必提取追究其根源。就像我們日常出口就是某某人是“孫子”,某某人是某某人的“GUI兒子”一樣,根植在家庭關係中的不平等關係已經被中國人世世代代地接受了:盡管在外作了一次“孫子”覺得是受辱,在家裏作一萬次“孫子”也是自然的事。曾經也有不少人意識到中國人的奴性,但對於它的產生的原因卻常常簡單地歸於統治者,封建君王,或者製度等等,而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就是他的直接塑造者。誠然,我們的父母也是受害者,我的意思也並非是要把我們的父母都統統推上法庭 (當然,在社會有了健全的法律之後能把父母推上法庭更好),而是當我們知道了這個真正的原因後,就應該致力於改變我們的家庭關係。

我們的先輩知道為了建立一個“穩定”而“強大”的社會首先要“齊家”,“修身”,即通過整頓社會的最小的集體---家庭,從而把把社會的最小的單位---個人都修理得馴服了,天下自然“太平”,君王們自然可以無憂無慮地穩坐江山。而今天,當我們認識到這個“穩定”和“強大”是假象時,要改變這個沉澱了幾千年的現象,我們也不得不從“齊家”,“修身”做起:徹底打破孝道,改變中國家庭中的等級觀念,吸取西方人培養兒童的心理學方法,培養心態健康的,有個性的和有尊嚴的中國人。

補充:
在此我想補充兩點:第一,我所闡述的現象是普遍現象,它並不是指所有的中國家庭,更不是指每一個中國人。我們中國當然也有很多健康的家庭,健康的人,隻是在人口眾多的中國人中比例太小而已。

第二,當今的很多中國家庭,由於獨生子太多,已不是傳統的“以孝為綱”的嚴教法了,而是恰恰發了過來:老子給兒子當“孫子”。中國人之所以有這樣的逆反,我認為還是因為“孝”的原因。因為“孝”使中國人在家庭關係中隻知道有“老子”和“孫子”的關係,而看不到還有一種在人格平等的基礎上的互敬互愛的關係,於是一旦不做孩子的“老子”,便即刻轉過來給孩子當“孫子”。這樣的180度的逆反,培養了一大批自以為是的不學無術的嬌兒寵女。也將是今後中國社會的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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