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秦城監獄管教員:說說我監管的眾多高級領導什麽樣
(2010-10-29 0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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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秦城監獄管教員:說說我監管的眾多高級領導什麽樣
送交者: 楚雲飛
本文摘自《世紀》雜誌2009年第5期 作者:何殿奎
秦城監獄名稱由來
秦城監獄(以下簡稱秦城)是1960年3月15日從北京德勝門外功德林1號公安部預審局和監獄遷移到秦城後,才有了這一名稱。那裏原是個小村落,位於北京市北麵昌平區地界的燕山山脈南側,距市中心40公裏,離小湯山鎮10公裏。監獄東、西、北三麵依山,南麵是一片平原,有一股山泉水從監獄東北流向監獄前麵泄入水庫。秦城建設初就有辦公區、生活區,以及周邊的林地、農田。建有四個監房區(均磚木、水泥澆鑄結構)。潘漢年、徐雪寒等關在204區。204有較高生活待遇,每人有20平方米的房間。配有地毯、沙發床、桌椅和熱水瓶等生活用品。夥食即使1960年前後國家經濟困難時期,午、晚餐是二菜一湯,一年四季供應高檔茶葉、水果。這種待遇從功德林起一直延續到文化大革命初。
我在1952年7月察哈爾省撤省建製時,隨原察哈爾省公安廳部分幹部調入公安部,分配到一局四處(預審局前身)功德林監獄(以下稱功德林)工作的。老北京AS功德林為第二監獄,它是一座分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卦形的龐大監獄。據說晚清年代就有,袁世凱當大總統年代修葺過。
1954年3月因工作之需我調到丁字號(大監區)工作,丁字號有120名犯人,他們大多是曆史反革命。監管員是吳生福與我,1955年4月領導上調我去執行看管潘漢年的任務,直至1960年3月15日功德林遷移到秦城後,我就在秦城204監區工作。204監區除潘漢年外,還有饒漱石、胡風、範明、王少庸、徐雪寒、薛向程、王超北等高級幹部,負責他們的生活、疾病治療等。1967年8月7日謝富治在公安部禮堂開大會時講“砸爛公檢法”以後,同年11月7日秦城實行軍管,“無產階級司令部”一聲令下,在一兩天內秦城的全體職工(僅臨時留幾名炊事員、電話員)調用三十多輛卡車將他們送到複興門外木樨地政法幹校去辦學習班。1969年我全家下放黑龍江地處北大荒的“五七幹校”。秦城軍管幾年後,在周恩來總理過問戰犯改造工作後,才采取了“原管教幹部應調一些回來工作”(見群眾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建國以來公安工作大事要覽》,第366頁)的措施。於是1972年11月我從“五七幹校”調回秦城在201監區工作。不久,毛主席在原鐵道部副部長劉建章的妻子劉淑清反映秦城虐待在押人員等問題的來信上批示:“請總理辦。這種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是誰人規定的,應一律廢除。”(見《建國以來公安工作大事要覽》一書,第346頁)批示下達後,1973年間先謝富治病亡,後代部長、部長李震自縊。接著華國鋒副總理兼公安部長和趙蒼璧任公安部長期間,先後對秦城進行了整頓,1974年間軍管人員和一批轉業人員陸續調離。經過機構調整,充實幹部,尤其是粉碎“四人幫”後,撥亂反正,到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秦城的管理才逐漸走上正軌。
黃維是改造戰犯中最頑固的一個
1975年3月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特赦釋放全部在押戰爭罪犯的決定”後,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戰犯管理所召開特赦釋放大會,釋放戰犯293名(見《建國以來公安工作大事要覽》,第368頁)。這是在國內外極具影響的一件大事,在此之前絕大多數戰犯都是走過從不認罪到認罪的過程。這與我們黨和政府采取多種教育方法是分不開的。簡要地說運用了多種“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如每逢“五一”“十一”兩大節日都帶他們觀看天安門遊行和晚上的煙火盛況。這是件很費心思和艱苦的工作,黃維起初從被俘的那一天起壓根兒不認罪,屬極個別的頑固不化的犯人,總認為在戰場的失敗,不是他沒有能力和解放軍較量的結果,而是解放軍對他偷襲而被俘的。他心裏一直憋著這口氣,進監獄後極少與其他戰犯接觸,別人在一起說說笑笑他就視而不見,我們領導和監管人員對黃維的教育花了不少心思。如動員他妻子、女兒做他的思想工作。他妻子在上海圖書館工作、女兒在清華大學任教。她倆什麽時候來探視就什麽時候來,不加限製。可是他妻子苦口婆心地勸說,甚至對他說:“有的人已出去了,論關係在共產黨內你和周恩來不是也很熟嗎?隻要你認錯,不堅持頑固觀點,政府會讓你出來的……”等等。黃仍無動於衷,他說:“我出去是因為我曾做出科學貢獻……。”經過領導批準,我們把黃維研究策劃的所謂兒童“秋千”(即永動機)草圖,請中國科學院專家教授測試鑒定,認定所謂“永動機”是沒有任何動力的,隻不過是個科普幻想而已。但黃仍無轉變。直到1974年他到平山縣西柏坡參觀毛主席在解放戰爭中是怎樣指揮“三大戰役”取得最後決戰勝利的,此時才有醒悟,也就是說他的頑固立場在特赦前一年才有轉變。
接觸最多的人是潘漢年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的通知》,宣布撤銷黨內對潘漢年同誌原審查結論……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黨籍,追認潘漢年同誌的曆史功績,公開為他恢複名譽。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撤銷原判,宣告潘漢年無罪。1983年4月15日經中共中央批準,潘漢年和夫人董慧的骨灰從湖南長沙移到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安放。我知悉後心潮起伏,潘漢年兩進秦城,我同他們夫婦接觸最多。這對患難夫妻的喜怒哀樂的容貌在我腦海裏印象深刻。
第一次見到潘漢年是1955年4月,他49歲,被關進功德林。當時潘參加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住在北京飯店。4月1日他直率地向陳毅講了曆史上見汪精衛的事及當時的動機和目的。4月2日,陳毅親自赴中南海直接向毛澤東報告了此事,並將潘寫的材料交給了毛。4月3日傍晚,在北京飯店由羅瑞卿向他宣布了逮捕令,於是他被投入功德林監獄。當天領導決定我執行看管潘漢年的任務,他一進功德林我就住在他房間裏,10多天後我搬到隔壁房間去住。他的一切生活料理都由我做。所以那時可以說我就是最貼近他的人。
頭幾天對潘審訊很緊張,幾乎天天審,主審官是李局長,記錄是邵處長,潘就是不說話,僵持了好幾天,直到徐子榮副部長同他談話,徐對他說“保證你死不了,不信可以給寫個條子……”的話後,他才開始講話。此後也就在同我接觸中講了一些內心話。潘說他的問題是1943年在上海被胡均鶴(據說胡現在上海,是離休幹部)、李士群硬拉著去見汪精衛一次,此事到延安和解放後一直沒有向黨中央毛主席講。那他為何在1955年4月在北京開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時才講,他說在前些日子與毛主席同乘一列車,兩人閑談中,他聽毛主席講了“人心隔肚皮……”這樣一句俗語後,產生了壓力,感到毛主席對他的曆史有懷疑。於是想趁在北京開會時找機會向中央領導講心裏話。後來1963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同年2月23日被“假釋交公安部管製”。他的夫人董慧來秦城陪同。這時他倆從204監區遷居職工生活區3號樓東門西單元二樓二室(當時饒漱石住在生活區9號四居室平房),他們夫婦的生活、看病等仍由我負責,在行動上也可算是自由人。他倆每天到秦城南邊水庫釣魚或到小湯山鎮逛逛。我們之間也是談笑自如的。不久,夫婦倆就被轉移到北京團河勞改農場居住,由北京市公安局負責管理。
第二次是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剛開始,為潘夫婦安全起見,他倆從團河搬回秦城,在監獄二門裏(監區外麵)衛生所二樓居住,生活管理由我負責。不久隨著運動不斷升級,秦城的部分造反派要造潘漢年的反。當我得到這一消息告知他倆作好思想準備時,潘對我說:“我們早有思想準備,不會出事的。”並表示讓我放心。接著1966年6月8日下午,造反派在沒有經過部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將潘夫婦關進201監區,我也隨著到201監區工作。直到1967年11月7日秦城軍管,我離開秦城,隻能與他倆告別了。時隔近5年後,1972年11月我從“五七幹校”調回秦城,當我再次見到潘漢年時,他蒼老許多,頭發幾乎掉光了。1973年經醫生檢查潘肝部有疑點,我就帶他去日壇醫院請專家會診,後住進複興醫院兩個多月,經過造影五次,最後排除肝病的問題,他鬆了口氣。對這次住院檢查治療他是很感激的,向我說“今生有機會來報答黨組織的關懷”等等。
1973年9月潘從醫院回到秦城201監區,仍由夫人董慧陪同。到1975年5月潘夫婦被遣送到湖南茶陵縣淶江茶場安置,作為“特殊犯人”管製,他倆就離開了秦城。後來我知道1976年初潘70歲時,身患多種疾病,住進簡陋的茶場醫院,1977年3月獲準轉到湖南省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治療,但為時已晚,於1977年4月14日逝世,終年71歲。我這個熟悉他的小人物得知他病故的消息,內心感歎不已。以前我認為潘夫婦送去湖南茶場會加快他往死亡線上走的,因為潘已年臨古稀,夫人董慧那時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記得董在秦城時有一晚停電,她上廁所時跌倒在地,造成骨折,去醫院做手術不理想,右腿拐了,造成他倆生活許多不便,如果仍在秦城吃住、看病、上醫院等等可能情況會好些的。
陸定一講的一些心裏話
陸定一是1967年關押進秦城。之前,1965年底陸的妻子嚴慰冰在西城區一個秘密據點裏被隔離審查一年多,當時安排陸定一離京去安徽農村蹲點搞調研。據我所知在秦城關的有嚴慰冰和嚴的妹妹等人。經過文化大革命的許多老幹部都知道嚴慰冰、陸定一被抓起來,主要是反林彪。他們進監獄不久秦城就軍管了。到1972年11月我調回秦城,陸那時在201監區,我才開始同他有接觸。陸的案子都歸中央“一辦”的專案組管,秦城隻負責監管工作,即管他們的生活、看病等等,頭等任務是保證安全,不出意外。幾經接觸後,陸對我說:“看您是一位老同誌,與那些人(指軍管來的轉業人員)不一樣,他們隻會給人扣大帽子,而你能聽取反映,也不急躁。故我能給你講講心裏話。”自此,陸親口向我講了一些事:陸說1966年初(“文革”前)毛主席去南方視察,中央召開一次臨時會議,康生在會上公開指著我說:“我一看你就像一個特務。”此話一出引得哄堂大笑,然而林彪則氣急敗壞地指著我說“我林彪恨不得一槍打死你陸定一”。
會後我妻子被隔離審查,我被通知離京,到安徽農村蹲點。他還說“開始嚴慰冰在西城一個秘密據點裏,後來升級進了秦城的”等等。講到專案組審查他的三個問題時,他說其實也不是專案組定的,就是林彪、康生定的調。那三個問題指:一是上井岡山之前在南京做地下工作時被國民黨特務抓捕的事,陸說當時我公開身份是商人,沒有暴露共產黨身份,因我父親在上海商界有點名氣,我向特務提出來,可去上海問問我父親他有沒有我這個兒子。在我一口咬定是商人後,不久就被釋放了。此事發生後,黨組織安排我到井岡山去,上了井岡山我向黨中央毛主席如實報告在南京被抓的前後過程,組織上早已清楚。文化大革命時,林彪、康生就以此要把我搞成“特務”。二是說我是“階級異己分子”,這怎麽回事呢?陸說上井岡山不久,父親病故,讓我回家分財產,經過中央批準托人回去辦理。那時紅軍非常缺錢,更缺銀元,實際取回的銀元三分之二上繳組織,留下三分之一,一半給我前妻的嶽母供扶養我女兒用,因為孩子的生母在南京被蔣介石殺害了;另一半被我治病買藥用了。對這一曆史問題不具體分析作結論,硬要定我“階級異己分子”。他還說我相信這不是專案組的問題,是林彪、康生的意圖。第三是說我反對毛主席在農村的衛生醫療方針路線,這就更離奇,根本沒有的事。他說嚴慰冰被隔離審查,我離京一年多是由公安部楊奇清副部長陪著去安徽在農村蹲點一年。在農村作社會調查中,發現農村的土醫生能治療一般的疾病,受到農民歡迎,我就向黨中央毛主席寫了調查報告反映實際情況,於是就有後來推行“赤腳醫生”的政策。他說本來是好事,卻被顛倒過來說是反對毛主席的醫療衛生路線。陸還幾次說:“不管他們怎麽批我鬥我,我就是死也要與他們對著幹,因為我相信黨是堅持實事求是的……”直到1975年,黨中央為陸定一落實政策,當專案組來秦城向他宣布中央讓他出去時,他要求恢複黨籍,否則不出去。這樣他又軀躭了一年多才離開秦城的。
陳伯達大鬧“尋死”
1975年4月26日,領導調我去管理陳伯達,當時領導強調要絕對保證安全,在生活上可滿足陳的需求,以利於保存“活證據”。由於那時陳伯達常鬧監,動不動耍小動作要“尋死”,還在年輕戰士麵前擺架子,說“我在毛主席身邊工作30多年,最熟悉毛主席著作”、“我出去還要寫毛選一、二、三、四卷的注釋”等話。時而對特殊待遇的夥食找茬兒,說這不好吃,那沒滋味。為了實地觀察他的表現,掌握一些實際情況,我搬到離陳的監房僅幾米遠的監房住下。經過一周多的觀察,看出陳要“尋死”是裝腔作勢。比如他從床上起身時,往前衝一二步,有點站不穩,這本來是年紀大的自然現象,但看管他的年輕戰士,由於思想上壓力大,一見狀趕緊上前把他拉住,久而久之造成了陳伯達要“尋死”的問題。而陳就利用年輕戰士的弱點,故意製造緊張氣氛。對此,我作好思想準備,並同他作有理有節的鬥爭。1975年5月29日,那天天氣晴朗,陳伯達吃過早飯,在室內走動,見到一隻小鳥停在窗框上嘰嘰喳喳地叫跳,小鳥飛走後,隻見陳沉思片刻,突然情緒不正常,對著兩名戰士叫喊“我活著沒有什麽意思,還不如一隻小鳥,這樣下去還不如死了好……”。邊說邊從床上起來,用一個突然動作要往東邊牆上撞。戰士迅速前去把他抱住,實際上當時離牆有五、六米的距離。然後戰士拉響警鈴,我即速趕去,還沒有說話,就見陳硬要掙脫戰士的保護去撞牆。我就來個激將法,高喊一聲,叫兩名戰士放開他,接著說:“我今天倒要看看你陳伯達撞個頭破血流,有人說你非常難管,你今天的表現隻能說明你是用死來威脅我們政府工作人員,好讓我們聽你的指揮,這是癡心夢想。”我又說:“你要撞死隻能證明你的立場頑固到底,是自絕於人民,自絕於黨。”接著我口氣緩和一些,說“我勸你還是明智點為好,有什麽想不通的可以談談,我會把你的想法和要求向上級反映的,這才是唯一正確的態度。除此以外,沒有好的結果可取”等等。我講這些話時,陳聽著,看他不會有鬧的樣子,最後我說:“你好好想想,我們政府工作人員哪一點對不起你。”說罷就出監房向戰士布置注意事項。果然戰士反映,陳中午吃飯很少,躺在床上閉眼靜思,不時長籲短歎。過了兩天戰士報告,陳伯達說:“我要見那位首長。”因他不知那天批評自己的是誰。在戰士連續報告的第三天,我才去陳的監房先發製人地對他講:“從今天起,你的一切歸我管,你要很好的和我配合,服從管理,不要胡鬧,有什麽問題可以正麵提出來……”我還未講完,陳伯達就用右手打自己的臉,邊打邊說:“我該死,我對不起領導,對不起政府,對不起黨,我今後決不再這樣……”我即說:“打臉有什麽用,隻能觸及皮肉,關鍵是要端正態度,配合組織上對你的審查,搞清你的問題,對你來說是最重要的,你說對嗎?”陳點頭表示同意。自此一年多他老實多了。
其實我看陳伯達活像一條“變色龍”。1976年9月,當毛主席逝世的消息見報後,他就以為良機將臨,在監房竭力吹捧“四人幫”,說了一大套阿諛奉承的話:“我和江青、春橋同誌是一條心的,我願同他們同心協力的工作。”“我以個人的名義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衝鋒陷陣的江青同誌致敬。”“我特別懷念毛主席的忠誠戰友江青同誌,希望她多保重身體。”“在一起工作當中他們從來沒有對不起我的地方。”陳伯達還說“毛主席的後事辦理完畢,江青同誌會派人來和我談話的,我的問題寄托在她身上”等等。當時我和幾名戰士對陳伯達的這些話均抱著隻當沒聽見的態度。不久,他得知“四人幫”垮台,就像泄了氣的皮球,又要出要“尋死”的鬧劇,還當著我們的麵罵:“國民黨監獄也沒有像你們這樣……”等等極為難聽的話來。我就同他針鋒相對地說理鬥爭,責問道:“國民黨監獄有嚴刑拷打,這裏有沒有?在這裏整天給你送牛奶、餅幹、水果,吃大米飯、包子、餃子,喝雞湯,有病請專家來給你治病。你房裏有沙發床、地毯,國民黨監獄有沒有?”問得他瞠目結舌,隻得承認自己態度不好,表示服從管理。自此兩三年後,陳伯達被列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10名主犯中的第五位。陳伯達被依法判處徒刑後,於1981年7月保外就醫離開了秦城。
王、關、戚各顯“神通”
1972年11月,我調回秦城時在201監區工作,當時有89名局、部級幹部關在201區。王力、關鋒、戚本禹就在這個監區內。
先說關鋒其人。他性情暴躁,時常大喊大叫,似乎精神失常,曾將報紙卷成筒,對著門縫喊叫,謾罵周總理。為製止關這種行為,領導上決定我和馬存寶、王安林三人組成專門小組管理他。首先落實生活問題,每天由一人專門照顧他衣食和到監房外活動,加上醫療服務,他逐步改變了精神緊張狀態,並開始同我們說話,也不罵街了,加之我們安排家屬來探視後,他就開始轉為正常狀態。不料有一天因為少給他打開水的事與轉業戰士大吵大罵。這件事發生後我向領導建議盡快整頓隊伍,到1974年間軍管人員和轉業戰士大多離開後,關的罵人才收斂。
再說戚本禹這個人。我接觸他後就感到戚是個善耍壞點子的人,監管人員在鬥智上比不上他。我們采取的對策是避免讓他鑽空子。比如他經常想睡就睡,晚上不睡就不睡。有一天,晚上戰士關了裏麵大燈,他就大鬧,鬧得周圍在押人員也睡不好。其實他這種行為是拒不認罪的表現。起初我們還是同他評理,我明確對他說:“警衛戰士監管你,是政府賦予的責任,如果你做這個工作,也得這樣做。”我還指出:“你是故意拿戰士尋開心,這反映出你在外邊平時生活準則和品德如何。你不是在外有一點名氣的人嗎?今天在這裏戲弄戰士,你不覺得太低俗了嗎?”最後我說:“你如果實在不聽勸告,我們為了你的安全,必須采取一定措施。”此時他對著我說出“我戚本禹早就知道秦城有個何殿奎,今天我要看一看你對我采取什麽措施”的話來嚇唬我。戚為何說這樣的話呢?那是因“文革”初,在他操縱下,把秦城關押的陳裏寧作為“反劉少奇英雄”拋了出來。當時我持反對態度,結果被戚指揮的紅衛兵揪鬥。我想可能是我與其他相關同誌作認真研究,把戚從二樓搬到三樓空監房去,當時是7月中旬,把木門打開,隻關鐵柵門,這一夜蚊子咬得他睡不著了,第二天他就要求談話。我讓戰士轉告說“何殿奎出差了,等他回來再說”。第四天我才進入戚在三樓的房間,一進去就感到他已沒有前幾天那般趾高氣揚了。他說:“我們談一談好嗎?”我說:“沒什麽好談的,這樣,誰也不影響誰,省得你整天同戰士鬧別扭。”這次較量,我看到他欺軟怕硬的本質。我們還是把關他房間的木門關上了。談話後,他基本上服從管理了。
王力1973年以前在201監區,1973年12月調他到204監區。因王在201時精神不大正常,發生過又哭又笑的事,考慮到不要同關鋒、戚本禹在同一監區,領導決定調的。1975年5月底我調到204監區擔任領導(科長)時,王力精神狀態有了轉變,他每天看書、看報,看到《人民日報》上發表鄧小平關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講話後,要求從圖書館借來單行本,又提出要看“文革”初期《人民日報》合訂本。經專案組批準派人從《人民日報》社借來三年的合訂本。他看了這些資料,對鄧小平的講話提出了一些看法。秦城將王力這一情況報告到中央。鄧小平看到報告後,讓鄧力群找王力談話,於是我和田江辰用汽車帶王力從秦城到中南海東門找到鄧力群的生活秘書,帶他到朝內南小街鄧力群家中。我們等到晚上8點鄧力群回來,沒有休息立刻就和王力談話。講了叫他來的目的是中央準備讓他出來搞文字工作,要換個名字等。直到晚上11時,我們帶王力回秦城的。後來1982年王力被釋放,住國務院招待所,這時候有朋友去看他,王競對別人說在鄧力群同他談話那天,秦城的工作人員用汽車帶他到中南海裏邊轉了一圈。王這一說法被中央知道後,兩次派調查組找我核實情況。我明確否定了王力的說法。當時情況是鄧力群的秘書向我說王力被關押好幾年,對北京市容變化不了解。這位秘書建議讓汽車開到天安門,再經過南池子、沙灘,再到朝內南小街,我同意了這一路線。但根本沒有進中南海裏邊轉一圈。況且中南海隻有中央警衛局的車子才進得去,這也是普通的常識。這件事給我一個印象,怎麽王力這號人到八十年代還要往臉上貼金。我以為像王、關、戚這些做學問的人,用一句俗語“浪子回頭金不換”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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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共和國大審判》 出版社:新華出版社 作者:王文正口述、沈國凡撰寫
秦城監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任公安部部長羅瑞卿領導籌建的。他哪裏想到,在文革中不但自己遭受殘酷迫害被監禁,而且妻子郝治平竟被關進了這座由他一手興建起來的監獄。對於許多中國人來說,這是一個神秘的地方。
這座秘密監獄建於1958年,因為建在秦城,所以稱秦城監獄。它位於燕山南麓的監獄,除了朝南的方向是一馬平川之外,三麵全是險峰峻嶺,連綿相接,如同一把鉗子,將這山下的監獄牢牢地鉗住。山嶺上樹木蔥鬱,隱約可見古長城的斷壁殘垣,蛇形般環繞著山嶺。此前歸公安部管轄,鑒於當時國民黨的許多戰犯和美蔣特務都被分散關在北京的一些監獄裏,一來不便於統一管理,二來審訊時也不太方便,因此第一任公安部部長羅瑞卿決定修一座監獄,將這些人集中關押起來。當時有四個監區,四百間監房,各種與此相配套的設施也一應俱全。到了“文化大革命”中的1968年,看著一批批被迫害的“牛鬼蛇神”無處關押,林彪、四人幫便在這裏大興土木,加建了兩個監區,四百間監房,將這座位於北京西北郊的監獄建成了一座特級監獄, 成了林彪、“四人幫”殘酷迫害民族精英們的一座“據點”。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對人民群眾和各級幹部、知識分子殘酷迫害,無情打擊,冤獄遍布神州,秦城監獄擴建成特級監獄便是一個縮影。後來我看到監獄方麵整理的一份材料講道,在對待被關押的老幹部時,名義上是“關心生活”,實際上炒雞蛋時連蛋殼都炒在裏麵,致使這些老人無法吃菜,隻能啃點窩窩頭充饑。有的在這裏被關押幾年之久,還有的甚至被迫害而死,“文革”中這是一座令人不寒而栗的“法西斯集中營。”
兩名女獄警將江青帶到牢房裏。這是秦城監獄裏一流的一間牢房,有抽水馬桶,其他衛生設施也都齊全。女獄警很快就給江青換上犯人穿的號衣,從此這位“紅都女皇”便在這裏開始了她的鐵窗生涯。1980年11月20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正式開庭,被告王洪文在被告席上。(新華社稿)曆史給林彪、江青一夥開了一個不小的“玩笑”——“四人幫”怎麽也沒有想到,他們擴建的這座用來迫害廣大幹部群眾的特級監獄,竟成了關押自己以及林彪手下“四大金剛”的地方。據秦城監獄的值班記錄記載,押送“四人幫”到秦城監獄的秘密行動,是在1977年4月9日零點開始的。自1976年10月6日晚8時“四人幫”被抓獲之後,他們一直被隔離在由8341部隊管轄的同一地下工程的不同區段。隨著案件的進展,大量證據說明,“四人幫”一夥兒是一個陰謀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反革命集團,決定移交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律進行嚴懲。在對其進行審訊前,由部隊移交公安部秦城監獄關押。行動之前,負責押送的部隊事先偵察了地形,並進行了仔細的分析。認為秦城附近大都是起伏的丘陵,少橋梁和涵洞,有利於夜間行車。同時夜間行人少,交通不會出現堵塞,易於保密。從時間上計算,從中南海到秦城,汽車中速行駛,將人送到後就返回,來回需要兩個半小時。為了不引起人們注意,四個人最好不要集中在一起,而是進行分散押送,這樣目標小。分兩天時間,來往四趟,到當天的天亮可以完成預定任務。那天深夜,一切都在秘密中進行。
秦城監獄“迎接”的第一個是王洪文。
王洪文是“四人幫”中最年輕的,參過軍,在抓捕的時候他也曾本能地進行過反抗,因此將他定在第一個押送。王洪文押到時已是深夜。前後是兩輛警車,中間是押送王洪文的一輛防彈車。押送的軍人都是全副武裝。這次行車路線是:從中南海東門至德勝門,經沙河鎮拐彎,到9日1時10分到達秦城監獄。立即辦理各種手續,移交王洪文隨身所帶雜物,王洪文被帶至牢房,換上號衣。第二個“客人”張春橋是9日淩晨3時到達。他雙手戴著手銬,麵部毫無表情。
第二天,也就是1977年4月10日淩晨1時左右,江青被“請”到了秦城監獄。這時,監獄門前出現了與前兩次不同的情況,站了許多人。這些人有的是監獄接受移交的工作人員,也有的是專門來看江青“尊容”的,看一看這個“文革”中鬧得全國上下不得安寧的紅都女皇的下場。江青下車後伸著兩隻戴著手銬的手,抬著頭,就直朝裏麵走,根本不理睬兩邊的人群,腳步走得很快。兩名女獄警將她帶到牢房裏。這是秦城監獄裏一流的一間牢房,有抽水馬桶,其他衛生設施也都齊全。女獄警很快就給江青換上犯人穿的號衣,從此這位“紅都女皇”便在這裏開始了她的鐵窗生涯。姚文元是最後一個被“請”到這座監獄的,一路上同樣順利。
至此,在8341部隊隔離監護達一百八十七天的“四人幫”,被全部準時地移交秦城監獄關押。後來有很多熟人問我,“四人幫”被關在秦城監獄,那陳伯達呢,此時為什麽不將他也關到秦城監獄?我說,陳伯達由於身體的原因,這時住在北京複興路上的公安部監獄醫院裏,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得先給他看好病,然後才能進行預審。因此押送“四人幫”到秦城監獄時沒有押送陳伯達。1980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將起訴書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中的十名主犯提起公訴。11月6日,我參加了特別法庭召開的第一次審判員全體會議,討論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移送的起訴書,並通過了特別法庭規則。11月8日,特別法庭召開第二次全體審判員會議,我同全體特別法庭審判員一起,共同討論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所送的起訴書,並決定受理特別檢察廳起訴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決定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11月10日,特別法庭派書記員到秦城監獄將起訴書副本分別送達被告人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並告知他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被告人有辯護權,還可以委托律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