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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交流的語言翻譯——東亞

(2008-03-31 22:55:54) 下一個

譯語考——兼論元明與朝鮮時代譯語之演變

來源: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 06-05-18 09:10:00 ]    
作者:烏雲高娃    
編輯:studa9ngns


  在世界文化史上,東亞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單元。長期以來,東亞各族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係。民族之間,國與國之間的交往離不開兼通雙方語言或多種語言的翻譯人材。
  
  “象胥”、“譯”、“典客”、“舌人”、“譯官”、“譯語”、“通事”等,均指曆代中原王朝與周邊民族、國家交往時,負責傳譯的人員。

  同樣,口譯人員也普遍存在於東亞諸族中。東亞諸族中深受漢文化影響的朝鮮半島、日本也使用“譯語”這一術語。

  考諸文獻“譯語”這一術語,在東亞諸國史籍中含義有三,

  一是指充當翻譯的口譯人員;

  二是指翻譯之事;  三是指互譯語言[1]

  唐代,大量日本人進入中原學習,日本人習稱遣唐使時代

  這一時期,日本、渤海、新羅等東亞國家的職官製度深受唐製影響。政府中亦設有“譯語”之職。

  到了元明時期,隨著編撰“至元譯語”、“華夷譯語”等多種對譯辭書的出現,“譯語”作為口譯人員的涵義逐漸消失,隻保留了互譯之事和對譯語匯這兩種意義。

  但同一時期的高麗則不同,據《高麗史》記載,在高麗“譯語”仍指口譯人員。

  朝鮮王朝受明、清影響較深,也編撰了許多他國語和朝鮮諺文對譯語匯。

  本文擬在前人研究基礎上,以中國和朝鮮半島為中心,考就東亞“譯語”自唐宋、高麗時期主要指口譯人員,到元明朝鮮時代,主要用來指他國語和本國語的對譯語匯的演變過程。

一“譯語”一詞的由來

  “譯語”作為口譯官,在東亞諸國中普遍存在,考究其淵源是十分重要的。

  (一)《禮記·王製》篇記載“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誌,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2]。這是中國最早有關口譯人員稱呼的記載。由此可知,周與四夷交往時,對通東、南、西、北四方周邊民族語言的人員有不同稱謂。孔穎達疏解釋“其通傳東方語官,謂之寄,言傳寄外內言語,其通傳南方語官,謂之象者,言放象外內言。其通傳西方語官,謂之狄鞮者,鞮,知也,謂通傳夷狄之語,與中國相知。其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者,譯,陳也,謂陳說外內之言”。我們無法確定孔穎達上述解釋的根據所在。實際上,上述對翻譯人員的四種稱呼“寄”、“象”、“狄鞮”與“譯”很有可能是不同語言中對譯者的稱謂。與本文關係最為密切的,是上述四種稱謂中的“譯”。《說文解字》解釋“譯”為“傳譯四夷之言者”[3]。據孔穎達疏和《說文解字》中的解釋,從狹義角度來講,“譯”指通傳北方語官;從廣義上來說,又指“傳譯四夷之言者”。

  當兩個相距遙遠的民族交往時,往往不能找到通雙方語言的人員,不得不借助第三種語言,故有“九譯”和“重譯”之說。是指進行幾道翻譯之事,形象的說,就是先將A民族的語言翻譯成B民族語言,再將B民族語言翻譯成C民族語言,最終達到譯成漢語的目的[4]

  《尚書》記載“遠方重譯而至七十六國”[5]

  《尚書》大傳記載:“周成王時,越裳氏重九譯而貢白雉”[6]

  《冊府元龜》外臣部記載:“周公居攝三年越裳以三象胥重譯而獻白雉”[7]。越裳在交趾之南,與漢地相距遙遠,語言不通,所以與中原隻能“重譯”往來。

  漢武帝時,平南越置交趾郡。但是,“雖置郡縣,而言語各異,重譯乃通”[8]

  《尚書》大傳與《冊府元龜》的記載,內容方麵基本相同,隻是“三象胥重譯”和“重九譯”這幾個字上的差別。“象胥”是周官稱謂,即上述《禮記·王製》中四方翻譯稱謂中譯南方語言之“象”。據《禮記》記載“此官正為象者,周始有越重譯而來獻,是因通言語之官為象胥。諝謂象之有才知者也”[9]。《周禮》記載,象胥“掌蠻夷閩貉戎狄之國使,掌傳王之言而諭說焉”[10]

  《史記三家注》有“重九譯”[11]的記載,《史記》正義解釋為“重重九遍譯語而致”(《史記》正義是唐人張守節所作,宋人合刻《史記三家注》)。在唐朝時期,譯語除了指口譯人員之外,已經有了指翻譯之事和互譯語匯這兩個含義。

  (二)從明人文集中對不同民族、國家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的命名,體現出“譯語”一詞的由來與《禮記·王製》篇的記載有關。

  明代吳人慎懋賞所撰《四夷廣記》[12]中,收入了十三種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

  例如,

  東夷有日本寄語、朝鮮寄語、琉球寄語、瓜哇寄語、滿剌加寄語;

  北狄有韃靼譯語、女直譯語;

  西夷中有榜葛剌譯語、安南國譯語、還有未標明的對譯語匯,但一看便知,是回回館譯語,有波斯文原文和漢字音譯及漢譯;

  南夷有占城象語、暹羅象語、真臘象語。

  這一命名與《華夷譯語》中諸蕃語言和漢語對譯語匯之命名有所不同。大體上是以東、南、西、北四方不同國家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分為寄語、譯語、象語三種。

  但是,其中北方和西方國家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均稱為譯語;

  東方(東夷)國家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稱為寄語;

  南方國家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稱為象語;

  這一命名應出自《禮記·王製》篇“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的記載。

二譯語的設置

  “譯語”始設的具體年代,尚不清楚。唐宋、日本、新羅、渤海、高麗,都設“譯語”,作為口譯人員。

  (一)唐宋譯語

  唐與中亞諸國、西域、日本、新羅等周邊民族、國家之間,有著頻繁的往來。唐朝在相應機構設置了專門的翻譯,當時被稱為“譯語人”,鴻臚寺設有譯語人[13]。唐朝還在中書省下設“蕃書譯語”[14]

  據《唐六典》記載:“鴻臚寺譯語並記二十人”[15]

  《新唐書》記載,中書省有“蕃書譯語十人”[16]

  這是唐朝在中央機構所設置的翻譯人員。除了中央機構設有譯語之外,民間也有譯語進行翻譯活動。在吐魯番出土文書及《李文饒文集》中,多處可見有關譯語人的記載。向達先生指出:“李文饒集多記載唐會昌初年譯語人諸事,在京回鶻譯語人,屢及石姓譯人,謂為‘皆是回鶻種類’”[17]

  唐朝譯語,主要由居住在中原的藩、胡人來充當。在唐以前,已有西域人入居中原。《後漢書》記載“蠻夷皆置邸以居之,若今鴻臚寺也”[18]

  黎虎認為唐代從中央到地方機構之譯語人,多以“昭武九姓”胡人來充任,是因為他們兼通胡漢語言[19]

  《唐會要》記載:“永徽元年十月二十四日。中書令褚遂良。抑買中書譯語人史訶擔宅”[20]。史訶擔應是當時擔任中書譯語的中亞史國(今kesh sahr-i-sabz)胡人。

  在唐朝,中亞、西域使臣、僧侶、商人往來頻繁,他們中間有些人能通諸族語言,常成為現成的口譯人員。

  關於唐朝政府對譯語人素質方麵的要求,學者觀點不同。塞諾認為唐朝對譯語的要求不高,不要求懂得文字,能懂胡、藩等少數民族語言、而又能通漢語者,可擔任譯語。並提出唐朝譯語,年齡限在15-20歲,無定數,有專職和兼職人員[21]。其依據當是《新唐書》所記載“鴻臚譯語,限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擇儀狀端正無疾者”[22]

  馬國榮則認為唐朝政府對譯語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各邊州郡縣開設了一些譯語學校和短期訓練班,培養和選拔更多的翻譯人才。譯語人,基本上都是由熟悉漢文化和精通漢語,並長期生活在唐朝的蕃客所擔任[23]。他的依據是“其邊州令製,譯語學官,常令教習,以達異意”[24]

  由於譯語者,多非漢人,故有時亦存在獲取朝廷信任的問題

  例如,李德裕《論譯語人狀》記載“右緣石佛慶等皆是回鶻種類,必與本國有情。紇扢斯專使到京後,恐語有不便於回鶻者不為翻譯,兼潛將言語輒報在京回鶻。望賜劉沔忠順詔,各擇解蕃語人不是與回鶻親族者,令乘遞赴京,冀得互相參驗,免有欺蔽。未審可否”[25]

  這是說,譯語石佛慶與回鶻關係密切。在擔任口譯時,唐朝方麵不利於回鶻的言行不但可能不翻譯出來,而且可能私下為回鶻通風報信,故希望有非回鶻親族的譯語在場監督。石佛慶當為中亞石國(今塔什幹)胡人。向達先生認為其流寓長安應在文宗、武宗之際[26]

  曆代以來,譯者地位並不高,自明成祖開始,方準許譯者參加科試。譯語也不例外,地位並不高。     

  《唐會要》記載:“開元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敕。鴻臚當司官吏以下,各施問籍出入,其譯語掌客出入客館者,於長官下狀牒館門,然後與監門相兼出入”[27]

  《新唐書》“鴻臚譯語,不過典客署令”[28]。黎虎認為唐譯語人的地位不得超過七品以下的典客、署令[29]

  宋朝與契丹、女真、蒙古、黨項等北方民族時戰時和,須有翻譯人員。宋朝亦在四方貢奉使下設置譯語通事,皆是為國外或少數民族傳譯而建置[30]

  據宋周密《癸辛雜識》《後集》“譯者”條“今北方謂之通事,南蕃海舶謂之唐帕,西方蠻徭謂之蒲義,皆譯之名也”[31]

  宋、遼、金時期,均設立通事人員。姚從吾先生認為“舌人改稱通事,大概在唐代末葉,或遼宋初年。南宋以後,始廢舌人、譯者,專稱通事”[32]

  《宋史》記載“四夷有譯語、通事、書狀、換醫、十券頭、首領、部署、子弟之名,貢奉使有庭頭、子將、推船、防授之名,職掌有傔”[33]

  這裏,譯語、通事同時出現,可以看出,宋、遼、金以後,通事作為口譯官在北方較為普遍使用的情況下,譯語並沒有被通事一詞所取代。

  (二)日本、新羅譯語

  日本、新羅與唐朝有著頻繁的外交關係。日本、新羅多次派使團到唐朝。譯語應是在這一時期傳入日本、新羅等地。日本派往唐朝的僧侶、留學生中就有譯語。據《日本書紀》記載,日本派往唐朝的留學生八人中有“奈羅譯語惠明”[34]

  根據日本延曆寺所藏最澄入唐求法時的台州公驗,日本求法僧最澄入唐求法,隨行人員中有“譯語僧義真”,駒井義明認為義真是“通譯”[35],即口譯人員。日本派往唐朝使團中所出現的譯語,應是隨行翻譯人員。

  關於朝鮮半島三國時代譯語的情況,朝鮮方麵的史料記載非常缺乏。據《三國史記》記載:“史台。掌習諸譯語”[36]

  這裏,譯語應是指對本國語和外國語的翻譯之事或指翻譯語匯。不是指口譯官。這一史料證明,在朝鮮半島,三國時代,已出現了學習各國語言的情況,而且,由史台掌管此事。其目的應該是為從事翻譯而學習外國語。

  關於新羅譯語,日本方麵的史料多有記載。正填補了朝鮮方麵史料記載之不足。

  《日本書紀》記載:“由是天皇詔大伴大連室屋,命東漢直掬以新漢陶部高貴、鞍部堅貴、書部因斯羅我、錦部定安那錦、譯語卯安那等遷居於上桃原、下桃園、真神原三所”[37]

  《日本後紀》記載:“六年(815)春正月壬寅,是日停對馬使生一員置新羅譯語”[38]

  《日本後紀》記載:大宰府報告,西海出現三艘新羅船,因語言不通,消息難以了解,“差新羅譯語並軍毅等”[39]

  毫無疑問,新羅譯語的作用應是消除語言阻隔,傳譯雙方語言。譯語卯安那、新羅譯語應是日本方麵,懂新羅語的口譯人員。

  (三)高麗譯語

  《高麗史》中多處出現有關譯語的記載,小倉進平早已提出《高麗史》中頻繁出現的譯語應為口譯人員(通譯官)[40]

  《高麗史》記載“置司譯院,以掌譯語”[41],指出在高麗時期,司譯院應是掌管譯語的機構。

  據《高麗史》記載,文宗二十七(宋熙寧六年,1074)年五月,西北方麵兵馬使報告,請求派鄉人來觀戰,於是遣“定州郎將文選及將校譯語等著蕃服與”[42]

  這是說高麗與女真、契丹為東蕃問題爭戰時,將校譯語等穿上蕃服去觀戰。這裏的將校譯語應是懂女真語或契丹語,能進行高麗方麵的語言和女真、契丹語言互譯的口譯人員。

  《高麗史》記載,恭湣王七(元至正十八年,1368)年五月倭焚喬桐,高麗方麵派各蕃人馬去防衛倭賊,其中有“譯語各五人赴阻江赤口朽石等處”[43]。此處譯語五人,未記載姓名,他們應該是懂日本語的口譯人員,有溝通語言阻隔的媒介作用。

  高麗稱口譯人員為譯語應受宋朝影響。但與唐宋不同的是,高麗時期有譯語、譯語別將、譯語郎將、譯語中郎將等不同稱呼。為了方便起見,現將其列表如下:

  表一《高麗史》所見譯語資料:

 

譯語人物

資料出處

上下文

譯語加西老

《高麗史》文宗三卷九

文宗二十七(宋熙寧六年,1074)年,秋七月丙午製曰黑水譯語加西老諭東蕃為州縣。

譯語李贇

《高麗史》元宗一卷二十五

元宗二(元中統二年,1261)年,隨太子諶到元朝。

譯語鄭庇

《高麗史》元宗二卷二十六、卷一百三十林衍傳

元宗十(元至元六年,1269)年,隨世子諶(忠烈王)在元朝,是隨行七人之一,問知林衍叛亂之事,向忠烈王匯報。

譯語金仁

《高麗史》忠烈王三卷三十

忠烈王十三(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從元朝回高麗。

譯語李得春

《高麗史》恭湣王三卷四十

恭湣王十三(元至正二十四年,1374)年,從元朝回高麗。

譯語吳克忠

《高麗史》恭湣王七卷四十四

恭湣王二十三(明洪武七年,1364)年,與金甲雨一同被誅。

譯語於琔

《高麗史》卷一百三十叛逆四有傳

元宗朝以譯語累遣郎將出使蒙古不回。

譯語李鬆茂

《高麗史》卷一百三十叛逆四於琔傳

與於琔同在元朝的譯語。

譯語郎將康允紹

《高麗史》元宗二卷二十六26、卷一百二十三嬖幸一有傳

解蒙古語,元宗朝多次出使元朝,累遷將軍。

譯語郎將康禧

《高麗史》元宗二卷二十六26、卷一百三十趙彝傳

元宗九(元至元五年,1268)年,遣元答書元朝宰相安童等索要藥材事。

譯語郎將白琚

《高麗史》元宗三卷二十七

元宗十三(元至元九年,1272)年,遣元表賀趙良弼從日本回來,率日本使十二人到元朝。

譯語別將徐偁

《高麗史》元宗三卷二十七

元宗十三年,元世祖忽必烈說他與校尉金貯出使日本有功,命加大職為將軍。

 譯語中郎將丘千壽

 《高麗史》忠烈王三卷三十   十 

       

忠烈為東寧府譯語,忠烈王十三年,捕雙捕雙城諜人忽都歹德山等來。

 

以上是《高麗史》中所出現的有關譯語、譯語別將、譯語郎將、譯語中郎將等人物及其主要活動情況,未出現人名者沒有列入表內。這裏,徐偁是跟隨使臣到日本的口譯人員,除黑水譯語加西老外,其它人都是派往元朝的口譯人員。故加西老可能是懂女真語的譯語;徐偁應該是懂日本語的譯語。康允紹懂蒙古語見於記載。其餘十人,不知是懂蒙古語還是懂漢語。薑信沆將於琔列為蒙古語通事中,認為“譯語”、“譯語別將”、譯語郎將、譯語中郎將等,均指從事外國語翻譯的人[44]。小倉進平將於琔歸到懂蒙古語的學者之中[45]

  據《高麗史》記載,高麗時代的口譯人員,有從譯語累遷為郎將、將軍的現象。例如,於琔以譯語累遣郎將;康允紹、徐偁以譯語升遷為將軍。可見,高麗時代的譯語、譯語別將、譯語郎將、譯語中郎將等不同稱呼,是根據官吏品級不同而區分的。表一中所列《高麗史》中出現的譯語十三人,最初可能都是譯語出身,地位並不高,後來,有些譯語得以升遷。

三譯語的職能

  譯語作為口譯官,其職能有以下幾點:

  (一)民族、國家間往來的語言媒介

  唐朝時期,外國使臣、周邊諸蕃入朝使者和商客,都由鴻臚寺負責接待。鴻臚寺下設典客署、司儀署、禮賓院三個常設機構。典客署掌蕃客辭見、宴接、送迎。司儀署掌凶事儀式及喪葬之事。禮賓院是鴻臚寺的一個特別機構,又稱鴻臚客館,是專門接待入朝蕃客的處所[46]

  來使的接待必須有翻譯人員出場。因此,鴻臚寺譯語,主要負責外來使臣和藩客的接待、外出伴行等日常生活語言方麵的傳譯工作。

  中書省譯語,有時也被稱為“直中書譯語”。職掌翻譯外國朝貢表疏,工作性質與鴻臚寺譯語人稍有區別[47]

  黎虎認為鴻臚寺譯語一是進行口譯,並常兼導引賓客;中書省譯語既要從事口譯也要從事筆譯[48]

  由於史料記載簡單,唐代鴻臚寺譯語和中書省譯語人之間,有無口譯和筆譯之區別尚不清楚。筆者認為唐朝鴻臚寺譯語和中書省蕃書譯語,職責方麵有所區別,但應該都屬於口譯人員。前者,負責日常會話語言的翻譯;後者,負責蕃國蕃語文書的翻譯。

  鴻臚寺譯語主要傳譯日常生活語言,因此,對鴻臚寺譯語,應要求是否能擔任日常生活語言的翻譯、注重會話方麵的翻譯技能,通雙方語言,能夠進行語言翻譯就可,不一定要求懂得雙方文字。

  中書省譯語負責翻譯朝貢國家蕃書。這裏有個疑問,中書省譯語是以何種形式進行翻譯呢?是進行口譯還是筆譯。當時亞洲有文字的民族並不多,當進貢蕃國無自己文字時,所攜蕃書隻能用第三種語。筆譯和口譯的適用範圍肯定不同。假設蕃書是由來使頌讀,那麽,中書省譯語應該是進行同聲翻譯,即口譯成漢語,再由他人將蕃書內容筆錄成漢文。

  在這種情況下,對中書省譯語的要求應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是與鴻臚寺譯語一樣,懂蕃、漢語言即可,不要求會文字。

  第二種可能性是,懂蕃語文字,通漢語,不要求會漢文字。假設蕃使入境時,先遞國書,交中書譯語筆譯或中書譯語與他人合作筆譯。那麽,有可能,蕃使入朝覲見時,禮節性頌讀蕃書,中書譯語當堂閱讀其預先準備好的筆譯稿。假設蕃書是由中書譯語人進行筆譯,對其要求應是懂蕃語言文字的同時,要會漢語言文字。筆者認為,中書譯語人對蕃書進行筆譯的可能性較小。

  據《舊五代史》記載:“壬戌,經州奏,西涼府留後李文謙,今年二月四日閉宅門自焚。遣元入西涼府,譯語官與來人齎三部族蕃書進之”[49]

  這裏,元不懂蕃書內容,在處理李文謙自焚案件時,須由譯語官為其口譯蕃書內容。

  唐以來,周邊民族、國家遣子侄入朝為質。諸蕃質子相隨,也要譯語人傳令[50]。質子入朝時,譯語有隨從人員兼翻譯的職能。

  據《高麗史》記載,元宗二年(元中統二年,1261)夏四月巳酉“遣太子諶如蒙古,賀平阿裏不哥表……其行李內譯語李贇忽至”[51]

  這裏,行李應指隨行人員,行李內譯語,是隨行翻譯之職。元宗十年(元至元六年,1269)七月,忠烈王以世子身份在蒙古時,高麗國內林衍叛亂,廢元宗。譯語鄭庇問知其實,將此消息,向忠烈王匯報[52]。李贇、鄭庇都是忠烈王入質元朝時的隨行翻譯人員。

  (二)軍中翻譯職能

  曆代以來,在以蕃、漢軍組成的軍隊中設有譯語,據吐魯番出土文書記載,唐代的“波斯軍”由蕃、漢兵組成。“波斯軍使”之下有作為軍官親從人員的譯語。“波斯軍”中就地征集的譯語,則是通曉他族語言的翻譯人員[53]

  據《西夏法典》西夏軍製中有譯語,胡若飛根據《西夏法典》,將西夏軍製中的人員,分為三種。譯語歸在具有“官品”身份的人員範圍[54]

  《舊五代史》記載,開運元年晉與契丹交戰,“遣譯語官孟守忠致書於契丹主,求修舊好”[55]。中原王朝與契丹軍事交鋒時,通好事務也派譯語進行交涉。

  (三)邊民互市中口譯人員

  唐朝與蕃商進行馬匹交易時,譯語人參與其事。譯語不僅作為傳譯雙方語言的口譯人員,同時,也是能使雙方在交易當中達成協議的中間人。據吐魯番阿斯塔那188號墓所出《唐譯語人何德力代書突騎施首領多亥達幹收領馬價抄》[56]

  文書內容如下:    

〔前缺〕

1        □錢貳拾貫肆伯文
2        右酬首領多亥達幹馬三疋直
3        十二月十一日付突騎施首領多亥達
4        幹領。
5  譯語人          何 德力

黎虎認為這是開元初年突騎施首領多亥達幹來到西州互市,所賣三匹馬成交之後,西州都督府之譯語人何德力代替多亥達幹寫了這個收據。唐朝與藩客進行互市交易時,亦須譯語人參與其事。必要時官方譯語人代為書寫書狀[57]

這裏,何德力應是中亞何國(今)胡人。更容易取得突騎施首領多亥達幹的信任。因此,譯語人參與唐朝和藩客之間的馬匹交易,在雙方協定價格、最後成交等事項方麵,都會起到重要的影響。中原王朝以胡人充當譯語,也是為了通過這些胡人取得蕃商的信任。

  《宋史》卷一百六十五職官五鴻臚寺條記載:“禮賓院,掌回鶻、吐蕃、黨項、女真等國朝貢館設,及互市譯語之事”[58]

  這一史料證明,宋朝鴻臚寺下所設禮賓院,專門掌管宋朝與回鶻、吐蕃、黨項、女真等國互市中所需要的語言翻譯之事。

譯語的演變

  如上所述,唐宋、日本、新羅、高麗等國家、地域都有譯語作為口譯人員的情況。馬一虹在研究以唐和日本為中心的古代東亞譯語問題時,指出譯語有兩個意思,一種是指被翻譯的語言;另一個意思是指將他國語翻譯成本國語之事及從事這一翻譯之人[59]。到了元明、朝鮮王朝之際,譯語一詞的涵義有了演變,譯語作為口譯人員的涵義逐漸消失,主要用來指諸蕃語言和漢語的互譯之事及對譯語匯。

  (一)元明譯語的涵義

  元明譯語有三種涵義:一是指翻譯之事,二是指對譯語匯,三是指漢字音譯語言。

  1、翻譯之事

  據史料記載,宋、遼、金、元明時期,“譯語”的一種意思是指翻譯之事。

  據《宋史》記載,“劉重進通譯語”[60],出使契丹,契丹主看他聰明,留為帳前通事,劉重進應該是通漢語和契丹語的翻譯。

  《金史》記載“複取河朔路歸正人,不問鞍馬有無、譯語能否,悉送密院,增月給三倍它軍,授以官馬,得千餘人,歲時犒燕,名曰忠孝軍”[61]。這裏“譯語”當指翻譯之事。

  《元史》記載“譯史、通事選識蒙古、回回文字,通譯語正從七品流官,考滿驗元資升一等,注元任地方,雜職不預”[62]。這裏,“通譯語”應是指元代的通事、譯史,要求懂蒙古語和漢語的翻譯之事或通回回語和漢語的翻譯之事,通譯語可作七品官。

  元明時期,有許多通譯語之人。這裏,“譯語”不應該是指口譯人員,而是指通翻譯之事。

  關於通譯語者情況列表如下:

  表二 通譯語者資料

人物

所懂語言

上下文

資料出處

劉重進

契丹語、漢語

重進徒善譯語,無他才能

《宋史》卷二百六十一劉重進傳

 

相威

蒙古語、漢語

通諸國譯語

至元二十(1283)年,以疾請入覲,進譯語資治通鑒,帝即以賜東宮經筵講讀.

《元史》卷一百二十八相威傳

 

郝和尚拔都

蒙古語、漢語

郝和尚拔都,太原人,以小字行.幼為蒙古兵所掠,在郡王迄忒麾下,長通譯語,善騎射.太祖遣使宋,往返數四,以辯稱”。

 

《元史》卷一百五十郝和尚拔都傳

 

馬充實

蒙古語、漢語、蒙古字

譯語國字皆通習之

《元史》卷一百六十二

李原

蒙古語、漢語

通譯語

《明史》卷八十一食貨五馬巿

呂嗣慶

蒙古語、漢語、蒙古字

譯語國體閑習通曉如素宦於朝者

《秋澗集》卷五十七,王惲《呂公神道碑銘》

 

石天麟

蒙古語、漢語

練習國語,通曉譯語

《秋澗集》卷五十八,《大元故正議大夫浙西道宣慰使行工部尚書孫公神道碑銘並序》

王遵

蒙古語、漢語、蒙古字

即能練習國體,通曉譯語。

《秋澗集》卷五十七,《大元故昭勇大將軍北京總管兼本路諸軍奧魯總管王公神道碑銘並序》

 

劉敏

蒙古語、漢語

諸部譯語無不嫻習,稍得供奉上前。

《遺山集》卷二十八,元好問《大丞相劉氏先塋神道碑》

  2、對譯語匯

  元明兩朝設置了培養翻譯人員的機構,為了給翻譯人員提供方便條件,並規範譯語,編撰了“至元譯語”、“華夷譯語”等諸蕃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手冊。這一時期,“譯語”主要指諸蕃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語匯。

  “至元譯語”是元世祖忽必烈時,命人編撰的蒙古語和漢語的對譯辭書。將蒙古語詞匯按天文、地理、人事、器物分門別類,進行蒙漢對譯。

  《華夷譯語》是明代所編諸蕃語言和漢語的對譯辭書。與“至元譯語”相同,也按天文、地理、人事、器物分門別類,對諸蕃語言進行漢譯和漢字音譯。有三種不同版本,國內學者稱為洪武本、永樂本、會同本;日本學者石田幹之助稱洪武本為甲種本、永樂本為乙種本、會同本為丙種本。洪武本《華夷譯語》是洪武15(1382)年明朝命火源潔等編撰的譯語,隻有蒙古譯語一種。後來逐漸增改。日本學者石田幹之助認為續編的《華夷譯語》載有朝鮮、琉球、日本、安南、占城、暹羅、韃靼、畏兀兒、西番、回回、滿剌加、女直、百夷等十三種語言的對譯語匯[63]。會同本隻有漢語和漢字音譯諸蕃語言,沒有諸蕃語言的原文。

  慎懋賞的《四夷廣記》中,所收十三種譯語,有些有諸蕃語言的原文,有些沒有。與石田幹之助提到的十三種譯語有出入。日本、朝鮮、琉球、滿剌加、韃靼、女直、回回、安南、占城、暹羅等十種譯語是相同的,有三種譯語不同。石田幹之助認為是畏兀兒、西番、百夷譯語。《四夷廣記》中所載是瓜哇、真臘、榜葛剌譯語。

  3、音譯語言

  筆者認為,元明時期譯語除了指諸蕃語言和漢語的翻譯之事及互譯語匯之外,還有一層意思是指漢字音譯諸蕃語言的語匯。

  漢語音譯外族語言古已有之。如:《一切經音義》。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後,蒙古語成分,即蒙古語的名詞、術語以漢字音譯的形式出現,被使用於元朝。譯語一詞用來指蒙古、回回、契丹、女真等諸蕃語的漢字音譯語匯。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後,如“怯裏馬赤”、“達魯花赤”、“答失蠻”、“騰格裏”等蒙古語、回回語言中的諸如此類的名詞、術語以漢字音譯的形式出現,在元朝被廣泛使用。這一類詞,有可能在蒙古人還沒有文字之前,已經以漢字音譯的形式出現,而作為譯語被使用。

  據徐霆《黑韃事略》記載“韃人本無字書,然今之所用,則有三種:行於韃人本國者,則隻用小木,長三四寸,刻之四角。(中略)此小字,即古木契也。行於回回者則用回回字,鎮海主之;行於漢人、契丹、女真諸亡國者隻用漢字,移剌楚材主之。(中略)燕京市學,多教回回字及韃人譯語,才會譯語,便效通事”[64]。這裏,“韃人譯語”很可能是指漢字音譯的蒙古語。

  明朝政府命火源傑等編撰《華夷譯語》,作為翻譯人員學習諸蕃語的教科書。據《明實錄》記載:“命翰林院侍講火源潔等編類華夷譯語。上以前元素無文字、發號施令、但借高昌之書、製為蒙古字以通天下之言。至是乃命火源潔與編修馬沙亦黑等、以華言譯其語。凡天文地理人事物類服食器物靡不具載。複取元秘史參考、紐切其字以諧其聲音。既成。詔刊行之。自是使臣往複朔漠、皆能通達其情”[65]

  這裏,“以華言譯其語”應該是指以漢字音譯蒙古語之事。

  (二)、元明譯語意義演變的原因

  1、元明口譯人員稱謂之變化

  元明時期,口譯人員稱謂的變化,是“譯語”意義在元明時期有所演變的原因之一。

  宋、遼、金、元時期,通事作為口譯人員被普遍使用。宋朝洪皓《鬆漠紀聞》記載“金國之法,夷人官漢地者皆置通事”,並解釋為“即譯語官也或以有官人為之”[66]

  通事是中原對口譯人員的稱呼。元代口譯人員,除通事之外還有“怯裏馬赤”這一稱呼。其實,“怯裏馬赤”是蒙古語對口譯人員的稱呼。是蒙古語“kelemechi”之音譯,現代蒙古語中為“kelemorchi”,蒙古語讀音為“kelmurch”。均指口譯人員。

  據《至元譯語》君官門記載,通事為“乞裏覓赤”未記載畏兀兒體蒙古文[67]

  《華夷譯語》人物門記載通事為“克列脈尺”,

  《高昌館譯語》人物門記載通事為“克列莫隻”,附有蒙古語和突厥語原文,均為“kelemechi”[68]

  《元史》、明葉子奇的《草木子》、《高麗史》中,均記載為“怯裏馬赤”。

  《蒙語類解》記載通事為“kelmorchi”[69]

  “kelemechi”是蒙古人、突厥民族對口譯人員的稱呼。“kelemechi”一詞在蒙古語、突厥語中是相同的,而且,隻有一種寫法。但以漢字標記其讀音時,卻出現了不同的漢字拚寫法。這是因為蒙古語、突厥語屬於表音文字,漢語屬於表意文字,漢字中同音字較多,因此,同一個詞,出自不同譯者之手,其譯語會出現許多不同漢字音譯。這也是譯語流傳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

  元朝口譯人員多由女真人和畏兀兒人來充當。徐霆《黑韃事略》記載“回回人聰明、多技巧,多會諸國言語,真是了得!”[70]
  

姚從吾先生認為此處所記回回人,應是指畏兀兒人。並指出“在蒙古人初入主中原時期,擔任重要譯人的,首推女真人,其次是回回人”[71]

  蒙古人建立元朝之後,“怯裏馬赤”這一類詞流入中原被廣泛使用。並與通事並用。在元代蒙古和色目人充當口譯人員有可能直接稱為“kelemechi”,漢人和女真人充當口譯人員可能稱為通事。

  自唐朝開始在中原稱口譯人員為譯語,但是,當時在回鶻、胡語中也有本族語稱呼口譯人員的稱謂。在唐朝所謂的“回鶻種類”中,有可能口譯人員也被稱為“kelemechi”這一詞,隻是這一類詞當時在中原還沒有被廣泛使用。在中原使用的是與之相對應的譯語一詞罷了。

  據《南齊書》記載,匈奴人稱通事為“乞萬真”[72]。可見,“乞萬真”是匈奴人對口譯人員的稱謂。

  “怯裏馬赤”是蒙古、突厥人對口譯人員的稱謂。但隨著元朝的滅亡“怯裏馬赤”一詞又被中原傳統稱呼所取代。明清時期,中原又普遍以通事來稱呼口譯人員。

  2、元明“譯語”的編撰

  元明時期,需要大量的翻譯人員。為了培養大量的翻譯人員,元代專門設置了學習蒙古、回回語言文字的學校。並編撰“至元譯語”,為翻譯人員學習譯語,提供方便條件。明朝設四夷館專門培養翻譯人才,編撰《華夷譯語》作為翻譯人員所用教科書。元明“譯語”的編撰,使“譯語”這一術語,由指口譯人員,演變為專指諸蕃語言和漢語之間的對譯語匯。

  元朝以前,周邊民族、國家多無自己民族文字。中原王朝與周邊民族、國家交往,從事雙方語言翻譯者,多以口譯人員為主。中原地區以漢族為主體民族,官方亦以漢語為通用交際語。日本學者遠山美都男根據唐朝派往日本的使臣,沒有隨行翻譯人員;渤海使以譯語為隨行翻譯;新羅使有“大通事” 以下多種口譯人員這一現象,指出日本和新羅間的外交方麵,不是日本語和新羅語的翻譯,而是以唐語為通用語[73]

  據《大金國誌》卷40許奉使行程録條記載:“府為契丹東塞,當契丹強盛時,擒獲異國人則遷徙散處於此。南有渤海,北有鐵離吐渾,東南有高麗、靺鞨。東有女真、衛室。北有烏舍。西有契丹、回紇、黨項。西南有奚。故此地雜諸國俗。凡聚會處諸國人言語不通、則各以漢語以證,方能辯之”。[74]
  

這是宋惠宗時許亢宗於宣和六年出使金朝,行至第三十三程自黃龍府六十裏至托撒孛董塞見到在黃龍府(今吉林農安)一帶居住的契丹、回紇、女真、黨項等民族雜居處,互相之間進行交流時,隻能以漢語作為通用語言的景象。可見,漢語在中原王朝作為官方通用交際語言已有悠久的曆史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後,蒙古統治者不通漢語,不會漢字,蒙古統治者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蒙古新字,但漢語言文字在中原的地位及其對契丹、女真、日本、朝鮮半島等民族、國家的影響,任何其他語言是不能替代的。

  因此,元朝需要大量的的翻譯人員。而且,對翻譯人員的需求,也不隻限於對外交流方麵,在朝廷內部亦需要大量的翻譯人員。除了需要口譯人員之外,亦需要大量的筆譯人員。

  因此,對翻譯人員的要求也不隻是限於進行語言的傳譯,對翻譯人員也由以往的要求通語言不會文字即可,轉變為要求能夠進行通譯語言文字。政府要求漢人、色目人等諸色人學習蒙古語、回回語言文字的同時,也要求蒙古人、色目人學習漢語。

  明朝與唐宋相同,官方以漢語為通用交際語,隻在外事方麵需要翻譯人員,不象元朝在朝廷內部也需要翻譯人員。明朝所編《華夷譯語》以漢字音譯諸蕃語言,應是為使漢人學習諸蕃語言提供便利條件。

  (三)朝鮮王朝“譯語”

  朝鮮時代,司譯院主要負責翻譯人員及學習外國語之事。司譯院“四學”即漢、蒙、倭、女真語學,將漢語、蒙古語、日本語、女真語音譯為朝鮮“諺文”,即模仿元明兩朝對漢、蒙古、日本、女真等語言進行分門別類,編撰成譯語手冊,《古今釋林》外集中收入《東韓譯語》、《三學譯語》、《華漢譯語》、《四夷譯語》[75]等。以天文、地理、器物、人物等部門進行分類,對諸種語言以諺文標音並加以解釋。

  據小倉進平和金芳漢介紹,《古今釋林》是朝鮮時代李義鳳(1733-1801)所編漢語辭典類書。《東韓譯語》對新羅、高句麗、百濟、泰封、高麗、朝鮮王朝等各時代的語言,進行編類,並加注解。《三學譯語》是蒙、倭、女真學譯語。關於《四夷譯語》,金芳漢認為“四夷”是匈奴、安南、吐蕃、突厥。[76]

  小倉進平認為“四夷”是安南、暹羅、遼、金等四方語言。《華漢譯語》是近代中國俗語,取材於漢語集覽、譯語類解、譯語類解補、漢清文鑒等諸書[77]

  朝鮮時代,據《李朝實錄》記載,世宗十七(1435)年司譯院提調報告“譯語之任人皆賤之”。這可能與從事譯語之任者地位不高有關。據《經國大典》記載,譯科(即指漢、蒙、倭、女真學)第一等為從七品階、第二等為從八品階、第三等為從九品階[78]。可見,朝鮮時代,譯科出身者地位也並不高。

  總之,東亞譯語自唐到元明、以及同一時期的高麗、朝鮮時代,有發展演變過程。考察譯語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地域的不同涵義及其相似性,也有助於探討中國與朝鮮半島的文化交流。


[1]馬一虹《古代東アジアのなかの通事と譯語——唐と日本を中心として》,載《アジア遊學》第3號,1999年,東京,112-114頁(《古代東亞通事譯語—以唐和日本為中心》,載《亞細亞遊學》)。
[2]《十三經注》(1815年阮元刻本)《周禮注疏》卷三十七大行人條,第566頁。
[3](漢)許慎撰《說文解字》,說文三上言部,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12月版,第57頁。
[4]遠山美都男《古代日本の譯語と通事》,《歷史評論》547號(《日本古代的譯語和通事》,《曆史評論》),1997年,第60頁。
[5]《十三經注》《尚書》卷八鹹有一德條,第122頁。
[6]《後漢書》卷六十馬融傳,第1968頁。
[7]《冊府元龜》卷九九六外臣部鞮譯條,中華書局影印本,第十二冊,1960年6月版,第11689頁。
[8]《冊府元龜》卷九九六外臣部鞮譯條,第11689頁。
[9]《十三經注》《周禮注疏》卷三十七大行人條,第566頁。
[10]《十三經注》《周禮注疏》卷三十八秋官象胥條,第581頁。
[11]《史記》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傳,中華書局點校本,1972年版,第3166頁。
[12]《玄覽堂叢書續集》第84——102本。
[13]李方《唐西州的譯語人》,《文物》1994年第2期,第45頁。
[14]蕭啟慶《元代的通事與譯史——多元民族國家中的溝通人物》,載於中國元史研究會編《元史論叢》第6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35頁。
[15]《唐六典》卷二尚書吏部凡諸司置直皆有定製條,中華書局點校本,1992年版,第35頁。
[16]《新唐書》百官二卷四十七中書省條,中華書局點校本,1975年2月版,第1212頁。
[17]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4月版,第5頁。
[18]《後漢書》卷八十八西域傳焉耆,中華書局點校本,1973年8月版,第2928頁。
[19]黎虎《唐前期邊疆軍區“道”的外交管理職能》,《學術研究》1999年第4期,第4頁。
[20]《唐會要》卷六十一彈劾條,中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冊,第1067頁。
[21]塞諾《中世紀內陸亞洲翻譯人》,《亞非研究》第304頁。(Interpreters in Medieval Inner Asia, Asian and African Studies Journal ,A the Israel oriental studies16.Haifa1982)第305頁。
[22]《新唐書》卷四十五選舉下,第1174頁。
[23]馬國榮《唐鴻臚寺論述》,《西域研究》1999年第2期,第22頁。
[24]《全唐文》卷七十五開成改元赦文條,中華書局影印本,第一冊,1982年版,第797頁。
[25]《全唐文》卷七百一,第十二冊,第7198頁。另見李文饒集(四部叢刊本)卷15。
[26]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第22頁。
[27]《唐會要》卷66鴻臚寺條,第1151頁。
[28]《新唐書》卷四十五選舉下,第1174頁。
[29]黎虎《漢唐外交製度史》第八章,第一節,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第336頁。
[30]蕭啟慶《元代的通事與譯史——多元民族國家中的溝通人物》,第35頁。
[31]周密《癸辛雜識》後集,中華書局點校本,1988年版,第94頁。文廷式認為“今南方亦謂之通事,無唐帕之名”,載《純常子枝語》卷25,第十六冊,13葉背麵。
[32]姚從吾《遼金元時期通事考》,《姚從吾先生全集》第五冊,台北正中書局,1981年版,第13頁。
[33]《宋史》卷一百七十二職官十二奉祿製下給券條,中華書局點校本,1977年12月版,第4147頁。
[34]《日本書紀》卷二十二推古天皇十六年九月辛巳條,下冊,東京岩波書店,1993年版,第191頁。
[35]駒井義明《公驗と過所》,《東洋學報》,第40卷,第2號,1958年,第108頁。
[36]《三國史記》卷40弓裔所製官號條,(日本)京城府古典刊行會,昭和六(1931)年版,第20葉正麵。
[37]轉引自小倉進平著增訂《朝鮮語學史》,第367頁。
[38]《日本後紀》卷二十四嵯峨天皇弘仁六(815)年春正月壬寅條,(普及版)東京株式會社吉川弘文館,昭和六十二(1987)年版,第131頁。
[39]《日本後紀》卷二十二嵯峨天皇弘仁三(812)年春正月甲子,第109頁。
[40]小倉進平著增訂《朝鮮語學史》,刀江書院,1940年,第636頁。
[41]鄭麟趾《高麗史》,日本,東京國書刊行會,明治四十一年(1912年)版,卷76,《百官一》。第二冊,第563頁。
[42]《高麗史》文宗三卷九,第一冊,第128頁。
[43]《高麗史》卷八十一兵一,第二冊,第643頁。
[44]薑信沆《韓國的譯學》,漢城大學校出版部2000年6月,第2頁。
[45]小倉進平著增訂《朝鮮語學史》,第660頁。
[46]馬國榮《唐鴻臚寺論述》,《西域研究》1999年第2期,第21頁。
[47]李方《唐西州的譯語人》,第45頁。
[48]黎虎《漢唐外交製度史》第八章,第一節, 第九章,第一節,第336、362頁。
[49]《舊五代史》卷八十晉書六高祖本紀六天福六年條,中華書局點校本,1976年5月版,第1051頁。
[50]馬國榮《唐鴻臚寺論述》,第22頁。
[51]《高麗史》,卷二十五,第一冊,第385頁。
[52]《高麗史》元宗二卷二十六,第一冊,第399頁
[53]薑伯勤《吐魯番文書所見“波斯軍”》,《中國史研究》1986年,第1期,第131頁。
[54]胡若飛《有關西夏軍製“幾種人”的範圍考察》,《寧夏大學學報》(社科版),1997年第2期,第33頁。
[55]《舊五代史》卷八十二晉書八少帝本紀二開運元年條,第1086頁。
[56]《吐魯番出土文書》第八冊,文物出版社1982年2月,第87頁。
[57]黎虎《唐前期邊疆軍區“道”的外交管理職能》,《學術研究》1999年第4期,第3頁。
[58]《宋史》卷一百六十五職官五鴻臚寺,第3903頁。
[59]馬一虹《古代東アジアのなかの通事と譯語——唐と日本を中心として》,第112-113頁。
[60]《宋史》卷二百六十一劉重進傳,第9045頁。
[61]《金史》卷四十四兵製,中華書局點校本,1975年7月版,第1000頁。
[62]《元史》卷八十三選舉三銓法下,中華書局點校本,1976年4月版,第2068頁。
[63] 石田幹之助《女真語研究の新資料》,《桑原博士還曆紀念》,《東洋史論叢》。
[64]王國維《蒙韃備錄箋證》,蒙古史料四種本,第3頁。
[65]《明實錄》,《太祖實錄》卷41。洪武二年三月條。
[66](宋)洪皓《鬆漠紀聞》卷上,《遼海叢書》,第10頁。
[67]《事林廣記》庚集卷之10,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476頁。
[68]《華夷譯語》,《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6,第79、385頁。
[69]《蒙語類解》,影印本,第頁。
[70]王國維《蒙韃備錄箋證》,蒙古史料四種本,第19頁。
[71]姚從吾《遼金元時期通事考》,第27頁。
[72]《南齊書》卷五十七魏虜傳,中華書局,1972年版,下冊,第985頁。
[73] 遠山美都男《古代日本の譯語と通事》,第59頁。
[74]宇文懋昭《大金國誌》(下冊)卷40,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五年十一月,1936年,第309頁。
[75]《古今釋林》外集,亞細亞文化社影印本,1977年版,第頁。
[76]金芳漢《“三學譯語”“方言集釋”考》,《白山學報》第1號,1966年12月。第94頁。
[77]小倉進平著增訂《朝鮮語學史》第五章,第553頁。
[78] (韓國)李成茂著,張璉瑰譯《高麗朝鮮兩朝的科舉製度》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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