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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蘭盆節古代習俗

(2007-08-14 23:54:27) 下一個
盂蘭盆節古代習俗

《禮記·月令》篇上說:“是月(七月)也,農乃登穀,天子嚐新,先薦寢廟。”在收獲的季節,天子象征性地以新穀祭祀祖廟,表達對祖先的敬意。由於祖先崇拜在中國人的信仰中極為重要,“薦新”的習俗也得以流傳數千年,甚至在它已從國家祭典中消失後,民間還留存有類似的習俗,並且集中在農曆七月十五舉行。

早期的中國佛教承襲印度舊製,在夏季有三個月安居靜修之節期。據《歲時廣記》卷廿九引《荊楚歲時記》的說法:“四月十五日乃法王禁足之辰,釋子護生之日。僧尼以此日就禪刹結夏,又謂之結製。蓋長養之節,在外行恐傷草木蟲類,故九十日安居,至七月十五日解夏,又謂之解製。”在安居期間,僧尼與俗世的交流減至最低,到了七月十五解製之後,才又開始一個新的生活周期。因此,七月十五象征著複活與新生。

南北朝時,宗懍的《荊楚歲時記》已記載:“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佛”。所謂“營盆”,應來自於當時佛教徒的誤解。他們將原意為“解倒懸”的“盂蘭盆”誤會成實際的器皿,於是競相以木、竹等材料雕環精美的圖案,並加上花葉的裝飾,極盡工巧。

北齊人顏之推的《顏氏家訓》卷二○中也說:“及七月半,盂蘭盆望於汝也”。可見當時七月十五作盂蘭盆會的習俗已在大江南北廣泛流傳。梁武帝以一國之君在宮中舉辦盂蘭盆蘭會,多少也帶動了國內信佛的風氣,使得盂蘭盆蘭會成了個固定的節日。

據《唐六典》記載:“中尚署七月十五日進盂蘭盆。”可見當時中元節進盂蘭盆已成為宮中定例。

到了宋朝,就有配合盂蘭盆而出售的商品。據《東京夢華錄》卷八記載:“(中元)先數日,市井賣冥器靴鞋、金犀假帶、五彩衣服……及印賣《尊勝》、《目連經》。又以竹竿斫成三腳,高三、五尺,上織燈窩之狀,謂之盂蘭盆。掛搭衣服、冥錢在上,焚之。構肆樂人自過七夕,便搬目連經救母雜劇,直至十五日止。觀者倍增。”這種器物,無非是為了中元節祭祖之用。宋人以素食祭祖,例用新米新醬、穄米飯、瓜果等。擺祭品的桌子上要鋪楝葉,桌腳要係上麻穀窠兒。這是因為中元節時正是收獲的季節,“祭麻穀”有告祖先秋成之意,也稱“薦新”。祭祖時供雞冠花,稱為“洗手花”。家中若有新亡者,也於中元節前往墳地祭掃。南宋宮中於中元節前往皇陵朝拜,並差內侍放江燈萬盞。是日諸道觀設普度醮,僧寺建盂蘭盆會。宮中則為戰死沙場的軍士設孤魂之道場。

明朝的地方官於中元節立壇祭祀,象征官府“均惠幽明、仁政無遺”。明朝民間有種傳說,亡故的祖先於七月十二日夜歸家,十七日夜離去,十五日共同前往領受盂蘭盆齋。所以民間多在十四至十六日以素食祀祖。十五日上墳時,還有掏促織為戲的習俗。劉侗、於奕正的《帝京景物略》卷二記載:“十五日,諸寺建盂蘭會,夜於水次放燈、日放河燈。最勝水關,次泡子河也。上墳如清明時,或製小袋以往。祭甫訖,輒於墓次掏促織,滿袋則喜,秫竿肩之以歸。”

清朝在西湖一帶,中元節有放法船的習俗。法船以錦紙紮糊而成,有長至七、八十尺者。船上還用紙紮出鬼王、判官、兵士、和尚念經之形。在誦經超度儀式後,送入水中焚化,燒紙船的用意在“慈航普渡”。此外,還得恭請都城隍像出巡,以祭厲鬼。據潘榮陛的《帝京歲時紀勝》(一七五八)記載,清代中元的張燈盛況,過於前朝:“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燈,使小內監持荷葉,燃燭其中,羅列兩岸,以數千記。又用琉璃作荷花燈數千盞,隨波上下。……都中小兒亦於是夕執長柄荷葉,燃燭於內,青光熒熒,如燐火然。又以青篙縛香燼數百,燃為星星燈。鏤瓜皮,掏蓮蓬,俱可為燈,各具一質。”

中元燃放各種燈具,主旨均在“照幽冥之苦”。尤其是寺廟所放的水燈,在黑黝黝的水麵上,一盞盞的向下遊漂去,有如明星萬點,象征佛法無邊,蓮燈萬盞,並兼具超渡孤魂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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