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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美同性戀比較研究

(2007-08-10 19:37:01) 下一個

 

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校社會科學係教授Eric Fassin曾就“同性戀、婚姻和家庭——從福柯觀點談法國、美國的比較研究”為題,在家庭研究中心作演講。現將演講內容簡要整理如下。

   

從同性戀到同性戀婚姻

“同性戀家庭和同性戀婚姻”在法國成為中心議題是最近的事。10年前,法國同性戀迫於社會壓力,他們通過與異性結婚來掩飾自己是同性戀的事實。但是在今天,他們則公開宣稱自己是同性戀。這一轉變充分說明了同性戀在法國的地位發生了很大變化。

80年代初,法國取消了有關歧視同性戀的法律條文。法國法律認為,同性戀是個人性行為,每個人有權自由選擇性活動的方式,隻要遵守大家共同認可的規則:例如性活動要得到雙方同意,以及參與性活動必須是成年人等。80年代是個自由時代,性得到了充分解放,大家可以自由地進行所希望的性活動。在過去,無論英國,還是法國,同性戀活動都受到打壓,人們形容它是“躲在櫃子裏偷偷幹的事”。如今禁忌取消了,大家可以從“櫃子裏”走了出來。

但是在80年代蔓延的艾滋病促使大家明白:同性戀不僅僅是從事性活動的個人,也是社會人,同性戀的行為與社會有關。尤其當同性戀者因患艾滋病而死亡,他們的結合沒任何契約保證,同性戀伴侶不能合法地接受住房和遺產的繼承權。社會對存活下來的同性戀者毫不關注。於是法國、瑞典、丹麥、荷蘭以及英國等國率先提出了承認同性戀配偶的問題。艾滋病使人們對同性戀的痛苦有切實的了解。給同性戀予以正當的社會地位,不僅為了那些死去的人,同時也為了那些幸存下的同性戀配偶。

對同性戀婚姻的承認不僅涉及到住房、財產等具體問題,而且涉及到一係列理論上的

問題,涉及到已確定的性秩序以及性規範問題。由於艾滋病是在全世界傳播的疾病,它也成了個國際問題,有人開始研究同性戀在不同國家的比較問題。過去人們一直認為“婚姻和家庭”是建立在異性配偶的基礎上,今天出現了同性配偶的家庭,有人對“家庭”建立在異性基礎上的觀點開始置疑,有學者對“異性家庭”提出了重新思考的觀點。

   

拒絕同性戀婚姻的超越性原則

對同性戀婚姻承認實則上是對既定的性秩序提出了置疑,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理由來反對或讚成重新考慮既定的性秩序。法國和美國究竟用什麽樣的理由來拒絕同性戀婚姻呢?

在法國,當議會討論同性戀婚姻時,有議員揮動《聖經》來拒絕同性戀婚姻,結果引起了全體議員的抗議。他們認為,《聖經》不屬政治領域。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法國是個政教分離的世俗國家。對所有人來說,政治討論不應有超越原則存在,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可以超越政治的原則來幹涉政治討論。人們不能用上帝來淩駕於政治之上,它會給世俗國家帶來損害。而美國恰恰相反,在討論同性戀問題時,議員經常在國會用《聖經》來批評同性戀,他們甚至在司法判決中也引用《聖經》。

這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對比,在法國用宗教來拒絕同性戀婚姻是不正當的,而美國可以用宗教來對同性戀婚姻說不。

但法國也有自己的超越性原則,它不是上帝,而是科學。例如,無論是議員,或者是部長,他們都可以援用人類學家克勞德.維斯特洛斯的理論來拒絕同性戀婚姻。克洛德.維斯特洛斯在法國的作用就好像上帝在美國的作用一樣,也就是說,科學在法國起的作用就像宗教在美國起的作用。當然人類學家克洛德.維斯特洛斯本人並不同意人們將他的人類學理論像宗教那樣使用。合理的原則是超越曆史和超越政治的,在不同國家,超越性原則是不同的,有的可以援引“上帝”,有的可以援引“傳統”,有的可以援用“科學”,有的還可以援用“自然”。法國和美國都有自己不同的超越性原則。

既然超越性原則形式有所不同,有必要對“專家解析”進行反思,對專家在討論中的作用予以評定,也就是說,對“認知”在現代社會、尤其是在民主社會中的地位進行重新思考。福柯理論認為,“認知”的地位如同現代社會中的權力中心地位一樣。對“專家解析”的批評正是依據這一觀念:即民主社會是通過社會本身來確定法律與規範,社會不是根據超越原則(上帝、科學、自然和傳統)來證明法律和規範的正確與否。民主社會是個包容多種價值的社會,沒有任何價值能具有絕對的統治地位而淩駕於其它價值之上,否則就談不上民主社會。“專家解析”有其危險一麵,因“專家的科學解析”往往會成為討論的答案,“專家的科學解析”會告訴人們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在這樣情況下,“專家的科學解析”代替了討論,也就是說,政策選擇或者價值選擇被它所取代。人們或許有建在科學絕對真理上的政治需要,但更重要的是,應將科學真理與價值區分開來,民主社會不能光靠建在科學真理基礎上而存在。不然,就不再有選擇,不再有政治,不再有價值,除了絕對的超越性真理,就不

再有其它什麽了。

    

婚姻神聖和親子關係神聖

關於同性戀婚姻的討論,美國和法國有很大的不同,美國人看重婚姻,法國人看重親子關係。美國人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法國認為,親子關係是神聖的。

美國有禁止同性戀婚姻的法律,但沒有禁止同性戀收養孩子的法律。美國人沒說必須絕對禁止同性戀收養孩子,沒說必須絕對禁止同性戀通過醫學手段來生孩子;美國人隻是說絕不認可同性戀婚姻。而法國人更注重的是親子關係。很多反對給同性戀者有領養孩子權利的法國人常常聲稱:我不反對給予同性戀的夫婦地位,但不能給他們有收養孩子的權利,不能給他們有通過醫學手段生育孩子的權利。也就是說,法國的核心問題是親子問題,它是不能改變的。

婚姻地位在美國和法國是不同的。在法國,尤其是在歐洲,近30年來,婚姻不再是生孩子的必須條件。今天法國有一半孩子來自非婚關係,其父母不是夫婦,沒合法的結婚登記。今天在法國,婚姻不再神聖,僅是個人選擇而已,僅是個願意與否的問題,同居與婚姻沒有必然關係。

美國恰恰相反,婚姻始終是神聖的。美國有許多浪漫喜劇片總是以皆大歡喜的婚姻而終結,它反映了婚姻的神聖性,同時也增強了婚姻的神聖性。為何美國至今還將婚姻看得如此重要?理由之一是:美國有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美國人認為,種族歧視問題與黑人家庭的破裂密切有關。黑人家庭狀況之所以很差,因他們有許多非婚孩子。同性戀婚姻問題的討論會涉及到不同人種混合婚姻的權利問題,也就是說白人與黑人的婚姻,因此婚姻問題與種族歧視混在一起了。對那些沒結婚而生孩子的美國女性來說,無論是白人還是黑人,她們會感到有一種受到種族歧視般的恥辱。

法國並沒有這類婚姻與種族混在一起的曆史,相反法國的親子關係與種族曆史混在一起。在法國以及歐洲許多國家,人們更容易給同性戀是婚姻權,而不是親子權。近20年來,移民在法國以及在歐洲許多國家引起了重大的社會問題。移民孩子能不能成為法國人?或出生在法國的移民孩子能不能成為法國人?整個歐洲都遇到了這問題。移民問題實際上是親子關係問題。成為法國人是否靠血緣?或是否取決於必須出生在法國?同性戀問題受這些問題的影響,對親子關係極為重視。移民問題上的親子關係是涉及到法蘭民族的核心問題。

   

性民主與生命權力問題

同性戀問題是個廣義上的性問題,它涉及到社會秩序、種族、移民、性秩序、認知以及權利等問題(主要來自福柯思想),甚至還涉及到民主問題:即民主延伸到性問題上。關於民主社會的定義,不是單單的法律投票和選舉議員,應該說,在民主社會裏,所有的法律與規範都可得到討論,都可被批評和被置疑。準確地說,民主社會是個一切都可以政治討論的社會,甚至包括性問題。人們往往將民主邏輯用在經濟、移民和政治問題上,但是在某些領域裏,民主原則還是沒有得到充分貫徹。例如,法國人聲稱親子關係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民主原則在親子關係前止步了。美國人聲稱婚姻神聖,民主原則在婚姻前止步了。福柯提出的生命權力的觀點,它的提出意味著,權力形式有了曆史性的變化。與18世紀的西方社會不同,它不再是在主權模式運作的權力。它成了在生命權利模式上運作的權力。權力目的是讓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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