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叨嘮兩句有關歧視的事
by:z.a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na&MsgID=760395平等於歧視之間最大的區別在於你是否judge一個人by他(她)能力,還是by他(她)的性別,年齡,人種,physical appearance …等。
在上學的時候與教授討論過一個問題:你是一個貨運公司的經理,需要招收一名搬運工。工作中經常需要搬運50磅的重量。
有兩個人來應聘,一個是男性,身高6尺體重200身材正常;另一個是女性,身高5尺6寸體重大約120磅身材正常。請問你如何處理,是否應該傾向於其中一位。假設他們其他一切背景調查結果相同。
正確的,合法的處理方式是設計一套與這個崗位平時工作相近的考核題目,例如lift, move 50磅重物certain times,看誰表現更好。如果兩個人在測試中表現相同,你必須再設計其他考核項目—注意,你設計的項目不能有任何對性別/年齡/長相等的偏向,除非這些因素與工作是相關的。
如果所有測試中兩個人表現相同,安全的選法是hire先來的那個。如果你沒有follow這個程序,兩個候選人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告你歧視。
這是一個課堂上較真兒的例子,實際上很少會有應聘這種職位的人因為這個起訴。但是這個例子說明的是你隻能根據個人的具體能力來judge他(她),而不是人種,性別等。
有很多調查統計得出女性智商低於男性,或者其他什麽能力低於男性,等等。因為這個原因,一樣不能作為判斷一個人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