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絕對的隱私、絕對的權益──從影片《費城》談開(社會、藝
術與醫學-28)
力刀
前一段時間,某論壇上曾有某人談醫學健康有關事宜的文稿宣揚提倡“喝尿治百病
健身長壽”。對這類所謂“中醫密方”喝尿治病長壽之類跳大神、把它當回事的人
大概隻有走火入魔的才會信和跟他走,喝他那壺神水。可是,此文宣揚過“喝尿”
的妙處之後,緊接著當談到艾滋病和如何對待艾滋病人時,此人竟然公開提出“要
隔離艾滋病人,不許他們危害社會”!這一下,可就立即暴露出此人不僅宣揚迷信
色彩的東西跳大神不說,還公然在美國這個講究人權和個人隱私的法製社會宣揚歧
視對待艾滋病人。說得明白點,他這話在今天可以變換成美國上世紀的類似提法:
“應該隔離這些99%皮膚結核菌素試驗陽性的黃種人!”、“要讓黑人和有色人
種坐到公車後麵去!”
是的,在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舊金山美國海關對於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就是
當作病癆鬼對待的,把他們全部隔離在一個島上相當長一段時間才逐步放行,原因
就是認為來自東方的移民都是結核病菌攜帶者或患者。這段黑暗的美國社會曆史已
被美國曆史學家和醫學史家們認真研究評價和批判過,其中一本《隔離》(Qua
rantin)論著就是談到美國這段不光彩曆史。至於美國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
前對黑人的公開歧視:公車、廁所和學校等要黑白分開更是家喻戶曉臭名昭著的種
族歧視曆史。隨著美國民權運動的發展和社會文明的進步,在今天,誰膽敢公開說
和在正式刊物、電台等傳媒上這樣講?除非他想自己砸自己飯碗、甚至上法庭過堂
打官司蹲班房去。不僅言者可以有這些觸黴頭的事兒,也可以連代發表其言論文字
的媒介。
然而,曆史有時就是要螺旋式前進,甚至會倒退。這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在對待
艾滋病和艾滋病人、尤其因同性戀而感染艾滋病者的權益方麵,美國社會同樣走過
普遍民眾歧視的彎曲道路。當1985年,美國疾病預防和控製中心宣布在美國加
州舊金山由5名海地移民的病人身上發現了一個不明原因以免疫力顯著下降、嚴重
消耗衰竭和嚴重罕見病原菌感染及癌症為突出臨床表現的新病種,並定名為“獲得
性免疫缺陷綜合症”──現多簡稱為艾滋病(AIDS),也即英文名稱Acqu
iredImmune Difficiency Syndrom的縮寫。隨後美
國其他城市及各國陸續發現大量這類病人,並且顯著特點是很多病人為同性戀及靜
脈注射毒品的癮君子。直到數年後,法國和美國醫學家合作共同確證了致病菌為一
種反轉錄RNA病毒也即Human Immundifficiency Vir
us(HIV)。
由於這是一個新被認識、病害嚴重、有一定傳染性尤其經血液和性行為傳播、傳播
廣泛和迅速成為新世紀瘟疫、而又缺乏有效治療藥物,社會民眾對其普遍有恐懼感
──這是人類的自然反應,對無所知的有危害性的事務自然地有著恐懼、躲避和排
斥傾向。對待艾滋病人也就如同上世紀初,人們對待結核病一樣的恐懼和排斥。對
艾滋病人尤其同性戀而感染者尤其明顯。影片《費城》正是講述的關於艾滋病人遭
受歧視,其在一位有正義感的黑人律師幫助下為自己爭取正當權益的故事:
想必很多讀者看過這部好萊塢1994年由導演Jonathan Demme執
導,Tom Hanks和Denzel Washington兩位奧斯卡影帝
大腕聯手主演的獲第66屆奧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漢克斯也因扮演此片中主人公獲
最佳男演員的《費城》 (Philadelphia)。這部影片就是向整個社會
提出了艾滋病人的社會權益問題──
安德魯是費城的一名工作努力年輕有為的律師,新近受到提升,有著美好的前途。
但是,他是一名同性戀。終於有一天,安德魯發現自己染上了愛滋病,並被精明的
老板發現而借故將安德魯解雇。身為律師的安德魯認為自己的性傾向和疾病不應是
被解雇的理由,而老板這樣做是緣於對他的歧視。他決定控告他的老板。他找到一
位黑人律師喬作為代理人,安德魯的家人也支持他走上法庭。開庭審理時,眾多主
張民權的示威者聚集在法院門外,要求給同性戀者合法權益,不準歧視艾滋病人。
但被告卻堅持不承認是因此原因解雇安德魯的。安德魯預感到自己快不行了,但他
仍堅強地挺過了激烈的法庭答辯。到了審判的日子,陪審團終於宣判原告安德魯受
到不公正解雇,被告應負責賠償損失。安德魯終於獲勝了。喬奔赴醫院將這一消息
告訴了臥病在床的安德魯和看護他的家人及親友,但安德魯卻不能再支持下去了,
他正在極度衰竭的疾病中,在他的同性戀夥伴的擁抱中慢慢消耗死去。影片《費城》
正是通過這個故事工作努力對曆史反省,對社會大眾關注的問題--艾滋病人及其
合法權益,社會應如何對同性戀和艾滋病人理解,包容和關注等這一嚴肅題材的表
現,大膽地向社會提出這一尖銳問題而得到觀眾們矚目,反響巨大。也正因其題材
所涉及的人性、社會的道德標準、尤其針對艾滋病人和同性戀者的理解和尊重的嚴
肅探討而獲得奧斯卡委員會的讚譽。
影片《費城》劇照
美國和加拿大以及歐洲對艾滋病人的全社會歧視態度受到糾正、建立嚴格保護HI
V陽性和艾滋病人權益的法律和醫療製度也由於此影片在全社會所引起的轟動和促
進民眾的反思,而得到極大促進和完善。十多年前當歐美西方文明社會已如此關注
保護HIV陽性和艾滋病人權益時,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這個無知的鼓吹“喝尿健
身”的某人在論壇上卻要刊登公開叫囂“隔離艾滋病人”的文章,這是明顯的無知、
倒退和與現代社會文明不相容!也是公然藐視這個社會文明製度和法律。任何以
“民主、言論自由”為借口鼓動刊登和轉載“喝尿健身和隔離艾滋病人”的說法都
隻能說明其對現代社會文明和法律以及現代醫學倫理的無知和藐視,是在濫用歪曲
“民主和言論自由”的內涵。作為在北美社會生活多年的這些來自大陸的“精英知
識分子”和高級學術人士們而竟然對所居住生活國家的社會製度、法規和倫理如此
缺乏了解,實在可悲。
所以,看到這裏,力刀當然要拍案而起揮刀所向。
“喝尿、隔離”一文關於艾滋病人的言論為何說是違反醫學倫理和現行法律的?別
說那些叫嚷“民主和言論自由”的網人,很多讀者和民眾大概也不清楚這個問題的
嚴重性。這正是筆者所關注和要重點講述的。
在美國,個人隱私權是絕對受到保護神聖不可侵犯的。你的工資、財產、社安號、
甚至性別、婚姻、性取向等隱私都是要受到保護的。而你的健康和疾病狀況就更是
絕對隱私秘密,除了你的直接負責醫生,任何其他人包括與你無直接醫療護理關係
的醫務人員也不得打探。這在近幾年國會通過並已在全美各州大小醫院實行的有關
保護病人健康隱私法律(縮寫簡為HIPPA)更是做了極為細致並嚴厲規範。任
何醫務人員若嚴重違反,很可能就要吊銷執照,甚至上法庭下牢子。而在醫學界,
對艾滋病人的隱私更是有具體嚴格規定,對其權益也不僅在醫務界已被整個社會所
認可和接受,成為公認的現代西方社會文明倫理和法規。具體到什麽程度?下麵舉
幾例來說明以有助讀者們理解。
1.誰可以問詢病人是否HIV陽性和是否是艾滋病人?
答案:隻有他/她的直接負責治療護理醫生和護士!而即使直接分管此病人的醫生
要抽血化驗其是否HIV陽性和程度,都要先給病人講明緣由,並由病人在專門的
艾滋病HIV血液化驗許可書上簽名同意方可抽血化驗,而有關化驗部門也隻有看
到這個有病人親筆簽字同意的(在病人無能力時,由其所委托代理人──親屬或律
師簽字)許可書才做化驗。否則,無許可書,任何人不能擅自抽血去查看病人HI
V陽性與否。盡管你高度懷疑其有與艾滋或已知HIV陽性者有性接觸史、靜脈用
藥癮君子和艾滋病/HIV陽性母親生育的孩子等,也不能在病人不知和不同意情
況下抽血化驗。你即使偷著抽了血,醫院化驗室發現也要打回化驗申請單,不得做
此化驗檢查。而且,這會被認為違反醫療規章製度和法律事件,你很可能要倒黴。
2.“我是外科醫生,要給你開刀,我術前化驗不是很合理正常嗎?你能不同意嗎?”
有人問。
答案是:不能!你就是開刀的外科醫生也不能擅自做!如果病人說“不”!你隻能
硬頭皮上台,隻能告誡自己和各位手術人員加倍小心,勿受到針和刀片損傷。現代
外科手術時,手術醫生基本都是戴兩層手套並帶麵罩保護自己。
3.隻有當手術中醫生護士意外受傷,才可不考慮簽字問題立即取病人血化驗以決
定是否要立即預防性服用抗HIV藥物──那是副作用很大,要連續服用數月。
4.即將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術前無條件必須強製性做HIV檢驗──若陽性,
除極少特殊病例外,基本不考慮做器官移植,因為術後服用免疫抑製劑無疑等於火
上澆油,促使HIV增值。
5.高度可疑或已知艾滋病人的出生嬰兒產下時需做臍帶血化驗HIV,以證明診
斷或確定其帶病毒數量,以便立即接受抗HIV藥物治療。而如果及時治療,即使
母親是HIV陽性或是艾滋病人,嬰兒感染發病的機率將會大大地降低到2%!這
是美國和西方國家經過對照臨床試驗得出的最新結論,並已常規實施於婦產科和新
生兒臨床治療。在美國,許多州並強製性規定,無論母親願意做或說明自身HIV
/AIDS狀況否,新生胎兒都要經臍帶血檢測HIV抗體和/或病毒數量,並根
據化驗結果和母體HIV/AIDS病史給予新生兒相應的抗HIV治療,同時報
告給政府醫療管理機構,並列入嚴密隨訪計劃,定時觀察化驗和采取相應醫療措施。
從而,大大降低了HIV陽性/AIDS孕婦所產新生兒的HIV感染和AIDS
發生率。這裏要補充說明的是,在美國很多州諸如紐約、加州等,即使產婦和新生
兒是非法移民,仍得到正規抗HIV治療!這筆費用由州政府支出。
6.其他如;在刑事犯罪和有傷亡的民事法律糾紛事件裏,受害者和侵犯者都要無
條件強製性必須做HIV檢驗、去獻血、獻骨髓、獻器官等都要必須接受檢查HI
V檢驗。還有一些情況,不做具體贅述。而經管醫生和護士必須嚴格保守病人以及
受害人的HIV檢驗結果,不得向任何無關者透露,即便病人的配偶和醫療保險公
司!如此嚴格為病人隱私保護,那麽,何來“隔離”文裏的要對HIV陽性和艾滋
病人如何如何之說?誰有資格去了解病人這些資料?這不是胡扯嗎?
7.更為嚴重的是:即便你不管用何種方法(其實,不是正當的途徑獲取行為本身
就是嚴重犯罪了!)知道了某人HIV檢驗結果或是艾滋病患,你若膽敢隨便散步
於眾、以此來開除其公職或解雇其工作,更別說什麽“隔離”一般的無稽之談,在
西方社會,你肯定是自己要下大牢啃窩頭去了。這樣的說法,就如前述的“黑人和
黃種或其他有色人種坐車後麵去、不得到某處某地去”、“必須隔離亞洲人、印第
安人或什麽、什
麽人”一樣!若你具體說某個HIV陽性或艾滋病人故意散播病毒,拿帶菌針管紮
人,那是具體個體的犯罪行為,隻能針對那個具體行為人,而不能用集合名詞什麽
“HIV陽性或艾滋病人”這個群體來說事。
8.同前麵講的化驗病人血HIV的情況相似,別說其他工作,即便是醫護人員受
雇,其雇主也絕無權、壓根就不許對雇員做這個化驗檢查,盡管其他疾病如肝炎病
毒、結核菌素實驗、是否靜脈注射毒品等檢驗可以做,但就是這個HIV不能!不
管他/她的工作是清掃工、牙科醫生、內科還是外科醫生。即使當事人自己公開其
有艾滋病或HIV陽性,可以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討論具體工作性質和方式,如何
注意防護──保護自己和他人。而絕無任何雇主膽敢因此開除解雇和給予小鞋穿。
誰這樣做,結果必然是他自己遭解雇不說,可能要上法庭受罰甚至下大獄。更別胡
扯什麽對HIV陽性或艾滋病人“隔離”了。
所以,鑒於此,力刀作為一個醫生,憑著良心和道義不能不拍案而起對這荒唐和違
法的“喝尿、隔離”一文說“不”!除以事實和法律揭穿這個江湖騙子的無恥胡扯,
另外,要向論壇編輯網管說明刊登此文的反社會和嚴重性。我很高興地看到論壇編
輯當即就從首頁撤下這篇觀點充滿荒謬無知,違反科學以及違反現代社會倫理和法
律錯誤百出的東西。在民主社會,言論自由也絕對不是無限自由的,是在相應社會
倫理道德和法律要求下的自由,是以不能侵犯他人權益──其兒童、婦女和老弱病
殘者這些社會最柔弱,最易受傷害的弱勢群體為基本準則和基礎之上的。
這就是關於論壇刪除一篇文稿事件的緣由,以及其道義上其內在所包含的醫學、社
會學、法律和倫理的真正意義。
這也是我希望網絡讀者們了解有關艾滋病人的社會權益及其相應美國社會和醫學法
規製度的一點最起碼知識。
8/20/2006 寄自 美國紐約 刀客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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