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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互動,網絡維權

(2014-01-27 23:31:54) 下一個
最近圍觀網絡,在子女壇目擊一場很平和的維權互動(因為很平和,談不上是“維權風波”或者“維權糾紛”),後果甚佳,覺得有必要紀錄在案,可供效仿。當然本人更覺得“維權”這件事似乎有些文化視點上的差異,也值得說說。

過程梗概

第一步:網友故國明月發文談訓練小孩寫作
第二步:網友summercamp指出故文中被評判的文字是自己的孩子的作品,而她並未邀請或者授權讓故網友作評判,因此她再三要求故國明月網友將其孩子的原文撤下 (這個要求使許多人不理解,還有人出言不遜)。
第三步:網友故國明月在子女壇發布解釋和道歉,並且在文中說明引用文字的來源是summercamp的文章;
第四步:網友summercamp作出回應,表示歡迎故國明月作解釋和道歉,但指明她對於侵權的看法:“
你說你不是侵權,我不同意。一是寫評論可以,但你並沒有注明原作,二你是評論了我沒有公開發表的文章,而且發到微信上。這兩點都是侵權,你說你不知道這兩點,這隻能說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了錯, 並不能說明你沒犯錯。” 
至此,經過道歉,達到諒解,雙方交換看法,互動結束。

本人看法:兩人能夠在網絡上如此平和地互相交流溝通,實屬難得!對於故國明月的從善如流和夏令營的通情達理都印象深刻,佩服! 

對於智力版權/知識產權 (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使用或維護,其實中美兩國都有立法。但目前中美對此好像態度有些差異。美國抓得緊,中國鬆一些。對於美國文化接受多一些的老中能夠理解避免抄襲侵權,或爭得對方同意才引用別人的語言文字到自己文章裏的做法的重要性,而對於美國文化不太接受不太理解的就難以接受這種形式的維權了,所以有人會說什麽“太扯了”,“沒氣量”,“有人拿你小孩的文章討論,應該覺得很光榮,何必動氣。

文學城組群有小組保密功能,群組中的文章不能外傳。而這起事件的緣起是因為群組中有人不遵守規則將不應該外傳的文章向外傳出,交給了故國明月。總之網上文章的所有權的問題應該受到重視。尤其涉及到引用他人的文字或想法,都要事先取得同意。否則不經同意而將文學城這樣的國外的網站上的文章,轉發到國內的傳播媒介就是個問題。



互動細節

故國明月網友的教孩子寫作的文章鏈接
於 2014-01-24 12:01:01

夏令營網友的維權呼籲:來源:  於 2014-01-24 18:02:35 

還是要問問故國明月,我的文中發表在組群中,你如果在組群中跟我討論,我不會說你抄襲

你在子女壇發文章,我更歡迎,可是你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文章拿到國內的盈利的教育組織,在微信中傳播,性質就變了。 你可能不知道文章是我寫的,但是你文中已經交代,知道是一位文學城的網友寫的,可是你把文章拿到文學城之外的地方發表,就沒想到要讓這位文學城網友知道嗎?你可不是一般的引用,你是在全程評論我兒子的作業,你家也有孩子,你要寫文章為什麽不評論你家孩子的作文,我們可沒請你評論。說你抄襲一點不過。


解釋與道歉 來源: 故國明月 於 2014-01-25 10:20:22 
“我想有必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解釋一下: 
一個朋友把summercamp的文章寄給我(當時並不知作者是誰),讓我發表一些看法,我就針對那篇文章的觀點發表了我的看法,放在朋友圈裏。然後又有人說我寫的東西對別人會有幫助,要推薦給閱讀第一,我也同意了,並沒有多想。我的確沒從中得到一分錢。 

我在文章裏明確提到原文是來自文學城,凡是用到原文的地方全都清楚注明了。我的文章主要是用她的文章裏描述的事情為案例,闡述我對學習寫作的一些看法,並不是針對她個人或孩子,隻是對這種教孩子寫作的方式提出質疑,並對如何評判一段文字的優劣提出不同看法。孰是孰非大家可以自由討論,我歡迎,隻要能使人得益便好。我想我這種對“傳統”教小孩寫作的方法的批評一定會引來很多批評,歡迎大家各抒己見,討論提高。 

我一直認為評論另一個人的文章,就像寫書評,影評,不需要爭得原作者的同意,隻要引用時注明出處就好。不然的話,你寫的東西,隻要你不同意,別人就沒法反駁你啦。所以我認為這裏不存在侵權問題。(我已經把summercamp的名字加到我的文章裏了。) 


但是有一點我的確不知,她說她的文章隻是在文學城朋友圈的,並沒有公開,我不知道文學城有這個功能,以為一旦發出,大家都可以看。不論怎樣,這都是我的失察,我的錯,我現在向summercamp道歉,望得到諒解。 

這個係列公四篇,還有最後一篇是關於寫作訓練的,有點猶豫是不是該繼續發,等待中。
“ 

夏令營網友對之有很善意的回應:“故國明月同學,歡迎你的解釋和道歉,並請聆聽一些對你的建議 
來源: summercamp 於 2014-01-25 12:59:24 

我一直強調我的觀點,我不反對你評論我的文章,文章寫出來就是給人看的,看後一定有不同意見的人,況且我的文章隻是照搬的學校教育,有人提不同意見 更能讓人思考。其實你的朋友給你我的原貼,並沒有給全,我還有這個係列的最後兩篇,關於寫命題作文的,我的文中也提到了,這種強化訓練並不能把寫作提高很 多,並不能改變文章的本質,看孩子寫的命題作文就可以感覺到,文章並不像造句那樣是詞匯的堆砌,還是返璞歸真的。但是對這種為了造句而造句的學習我覺得還是必要的,隻有把該掌握的 掌握了,才能運用自如。 

再說你說你不是侵權,我不同意。一是寫評論可以,但你並沒有注明原作,二你是評論了我沒有公開發表的文章,而且發到微信上。這兩點都是侵權,你說你不知道這兩點,這隻能說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了錯, 並不能說明你沒犯錯。 

你如果想發布你的第四篇文章,請刪掉我的文章內容,因為我並不想在公開論壇發表我的文章。至於已經發的3篇讓你
刪掉,顯得我不大度,既然你已說明出處,就讓大家看吧。歡迎討論。 

最後還有一點對你的建議,我看過你的博客,看得出你是一個有文學造詣的人。寫的文章很感人,有一雙優秀的兒女。而且微信上講,你是大名鼎鼎的國藤畢業,堅持文學創作,指導孩子的作文經常在學校得到了老師的極力推薦,是家長的楷 模。所以你一定有很多第一手的育兒經驗,第一手的指導經驗,把你這些好的方法和經驗,寫出來跟大家分享,就是對家長最大的幫助。批判別人,總讓人覺得站著 說話不腰疼,隻有自己的親身經曆才有可信度,讓人覺得有誠意。你的這個朋友,斷章取義真是害人,我這個寫作係列,從我兒子一年級開始寫,整整寫了4年,全 程記錄了孩子4年在寫作上的成長。這四年的一個核心就是詞匯的運用,這些跟我自己學寫作時的教育順序是有不同的,所以我蠻感興趣的,一點一滴地記錄了4 年,通過自己4年的跟蹤,我敢肯定地說,大量掌握詞匯,絕對是寫作的基礎。 

期待你的原創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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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2
(本人圍觀發言)偶燈斯陋 2014-01-25 03:19:04 
支持夏令營網友(summercamp)所作的聲明。 

在美國教育界,培養學生的原創性是一個重要目標。美國是個崇尚個人主義的社會,強調個人對自己的思想文字(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責任感和擁有權。抄襲他人文字或者有意無意地不指出所引用文字的出處,不列出原創作者的名字的做法,在大學課堂上一旦發現是會受到製裁的,輕的那篇文章不及格,重的那門課程不及格。 

最初可以以不知原作者是誰為理由而不予表明,但是當原作者出現,至少應該向她就未事先征得同意就貿然引用到自己的文章裏而表示歉意,希望得到對方諒解。 

博主的文章看來寫得挺認真的,那麽,給引文的原作者注明名字,才是應該作的,才是負責任的做法,比如象附有參考資料(references) 的任何書籍都是作者文責自負的表現--將寫作中引用他人的參考文獻一一注明出處,否則確實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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