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對李春燕博士的勇氣和視野感到欽佩。她在紐約ABC總部門前的抗議集會上的講話中提到:“ABC 和 Kimmel 先生,我們要求你們,為奪走孩子們寶 貴的安全感負責!為在孩子們的心靈播下仇恨的種子負責!” 其實這個事件就是一個歧視與反歧視的事。之所以ABC的JK覺得將"kill everyone in China"這樣具有種族滅絕的惡劣性質的言辭可以用童言無忌包裝一下就行了,根本沒有想到傷害華人是個什麽大不了的問題,實際說明他把自己置於高於華人的地位,可以對華人肆意冒犯侮辱--這就是歧視,這就是種族歧視。 而華人移民美國落地生根,成為了美國人。按照“人在羅馬就象羅馬人一樣行事”的道理,美國人遭遇不平,一定會發聲反抗的;那麽華人遭遇歧視,自然要抗議要反對。通過簽名抗議以及集會遊行抗議,讓自己的聲音傳送給對方,這是很自然很合理的,也是很符合美國憲法的。 在眾多的抗議簽名者中有我一份,但我沒能參加抗議遊行;所以我對每一個參加了抗議遊行的大人孩子充滿敬意和感激,感謝他們為我代言。在許多的遊行抗議的照片中,我看到許多參與者是為人父母者,扶老攜幼拉家帶口的,很令人感動。一方麵,看到這個抗議活動的自發性和草根性(這個很可以說明“被人利用”的說法的無理性),另一方麵,也讓我看到在美華人的公民意識和參與意識的體現。參加抗議遊行的華人很多是象李春燕教授那樣是接受過高等教育,接受了美國人人平等的價值觀,並且由於成為父母而對下一代的成長環境急切關心,見到歧視不能容忍的一群人。這個與長久以來華裔戴著的那頂“模範少數族裔”高帽子的典型麵孔大相徑庭。 這也是為什麽會有反對華人抗議的少數人的聲音吧。隻不過,這種少數派的聲音在這個網站響聲比較大。(多數和少數的說法見諸於一美媒體:在美華人中90%反對ABC/JK kids table show殺光華人的節目) 有反對意見也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人們的經曆見解和思維不可能一樣。反對華人抗議的人覺得抗議使華人“丟臉”,怎麽象黑人那樣鬧事?那麽不依不饒得理不饒人?還建議大家應該考慮自己的形象。我覺得這種看法實際上是對於華人失去那頂“模範少數族裔”的緊箍咒而惶恐不安,覺得華人如果不是那麽謹小慎微,循規蹈矩,安安靜靜,唯唯諾諾,天就倒塌了。 前麵提到這次抗議ABC和JK的活動具有自發性和草根性,活動參加者展現了公民意識和參與意識,這裏進一步提一下“公民意識”: 中文解釋: 公民意識是指公民個人對自己在國家中地位的自我認識,也就是公民自覺地以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為核心內容,以自己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主體地位為思想來源,把國家主人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權利義務觀融為一體的自我認識。它圍繞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反映公民對待個人與國家、個人與社會、個人與他人之間的道德觀念、價值取向、行為規範,等等。它強調的是人在社會生活中的責任意識、公德意識、民主意識等基本道德意識。 英文中是用citizenship: 美國的德育一般是由父母家庭負責進行,學校裏是用hidden curriculum,即表麵上沒有明確開設德育課程,但是通過學校製定的製度和規則以及教師校長的言行而進行德育。在美國五十個州裏有40個州都對character(德育)的教育有要求。許多社區青少年社團對德育的培養是大張旗鼓的,比如童子軍和女童軍,4H組織等。 古狗到一個私立學校對德育的定義,包括六個方麵:Six Pillars of Character: Trustworthiness Respect Responsibility Fairness Caring Citizenship 包括有誠實(含忠誠),尊重,負責任,公平,關愛,和公民意識。 公民意識包含為學校為社區變得更好而出力,合作和參與社區及公眾事務,吸納信息了解情況,參加投票,睦鄰友好,遵紀守法,尊重權威,保護環境,作義務工作,等;有的還明確指出要包括見到犯罪要報案,在目擊特殊情況時,主動承擔證人的責任。比如本人及朋友有遇到撞車事故時,常有陌生人主動提出目擊證人報告,對定案極有幫助。這就是因為美國這個社會裏許多人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識。 看到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提出反對意見,提出抗議,正是為了使社會改善而出力,這正是公民意識的意義。而對抗議不理解的,往往表明那些人對公民意識的不理解和不知情,對美國當代社會運作方式的不理解和不知情。 比如:Citizenship Do your share to make your school and community better • Cooperate • Get involved in community affairs • Stay informed; vote • Be a good neighbor • Obey laws and rules • Respect authority •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 Volunteer [Six Pillars of Character Trustworthiness: Ethical people are worthy of trust. Trustworthiness means being honest, having integrity, keeping your promises, and being loyal. Respect: We must respect ourselves and remember that every person has the right to our respect. Responsibility: We must be accountable for our own actions, practice self-restraint, and always do our best. Justice and Fairness: Fairness is one of the most difficult values, because sometimes it means doing the right thing even if others don't agree. We must try to do what we know is fair and just. Caring: Caring is concern for the interests of others. Citizenship: Responsible citizenship means being involved in public service. This includes voting, reporting crimes, testifying as a witness, 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 and working for the candidate of our choice.] 椰子原帖: 看李春燕麵對CNN采訪華人抗議遊行的態度
我在這位評論者的評論中看到CNN一個節目的鏈接,是CNN一些節目主持人采訪Pace University會計學教授Li Chunyan (我姑且稱她為李春燕)。李教授是參加遊行的人之一。她對這個兒童圓桌節目有強烈的意見。 節目開始是播放兒童圓桌節目的兩個片段,一個是Jimmy問“我們欠了中國很多錢,1.3萬億元,怎麽辦呢?”一個男孩說出了那句現在已經很有名的“話”: “那我們就到中國去把那裏的人都殺了吧”。 Jimmy 說:“把中國的人都殺光?噢,那是一個有趣的主意。” 第二段是這個主持人又來了一句:“我們是否該允許中國人活著呢?” 這一次,鏡頭上有兩個孩子的形象,一個是那個說要殺光中國人的男孩,一個是坐在他旁邊的女孩,你可以清楚地聽到有好幾個聲音是說:“Yes!”而有一個聲音很清楚,就是開頭說話的這個男孩:“No----!”旁邊的那個女孩有點驚訝地看著這個男孩說出了這樣的話,鏡頭到此截斷。 主持人指出,正是Jimmy Kimmel問的第二句話引起了很大的感情上的反應,這句話被認為是非常不尊重人的。 主持人說,“李教授,你對這句話有強烈的反應。” 李春燕說,“作為教育者,我對此事的關注、擔心多於被冒犯。我關注的是這樣的事給公眾播出所會帶來的後果。在CNN的公開的所謂的道歉中,這個第二句話沒有被提到並回應過。盡管主持人已經就此事道歉了,但他在10月28日華人第一次抗議遊行時說的是‘今天是很怪的一天。如果我說了什麽而冒犯了任何人,我道歉。如果我冒犯了你,對不起。’ 我們不認為這是一個真正的道歉。我們問過很多人,都認為這不是一個真正的道歉。從那以後,我們的憤怒升級了。” 一位主播問,“現在已經道歉了,那麽你們認為要怎麽樣才行?” 李春燕不卑不亢地說:“首先我想聲明,我們的憤怒不是針對那個六歲的小孩;下一步是建立一個溝通的渠道 ,來表達我們的關注和擔憂。所以我很珍惜今天這個機會,來表達作為一個少數族裔的擔心。不論何時,當我們聽到這一類的種族評論,我們會感到恐懼。因為我們來自一個種族歧視的背景。我們來自排華法案的背景,來自80年代針對陳果仁Cincent Chin的仇恨罪背景,甚至日本人被關入集中營也出現在我們的對話中。 人們會想,哇,你們把這事弄得太大了吧。但是如果你把自己放到我們的鞋子裏來想想的話,我們真的很關注這個事。 除了這個種族的事情,作為教育者,我擔心的是,我們在給我們的孩子送出什麽樣的信息?” 另一個坐得比較遠的主持人打斷了李春燕的話,說:“在這個國家有很多種族歧視,這不是第一次歧視中國人,意大利人,愛爾蘭人,......都受到過這樣的歧視,但是為什麽這一次就擊到了按鈕了?” 李春燕說,“我們也反省了很多,為什麽他會挑著中國來說?是不是我們太善良了,太好人了?我的一個朋友的兒子說他想做一個傳單,寫著 ‘不要因為我人好就想占我的便宜、利用我’,這句話真是令人心碎。這真的就是我們的感受。如果是別的債主國,會怎麽樣?還會覺得這麽滑稽嗎?----如果也播出來的話。” 這時候旁邊的主持人說,“迪斯尼對這件事很認真,他們不想失去中國這個巨大的市場,迪斯尼在中國市場有25個億。” 節目片段就此結束。
李春燕在采訪中,不卑不亢,沒有一點憤怒或不理性,隻有就事論事地表達自己的看法。當時看到她是會計學教授身份時,我有一點出乎意外,我想這樣的民權活動的領頭人,不是從事政治學、社會學、社會工作的,而是會計係的,這隻能說明她更棒!她用排華法案、Vincent Chin仇殺案來說明為什麽這件事會引起華人社區這樣的反響,真是正中問題的靶心。我為華人中有這樣一位據理力爭、敢於麵對大眾傳媒表達自己看法的人而振奮。 這次全美華人在大城市的遊行抗議ABC播出不尊重華人內容的節目的行動,確實證實了在美國這塊強調公正和自由的國土上,各族裔的權益要靠自己用正當手段去爭取的道理。我覺得從結果來看,行動是很有成效的,ABC做出了道歉(盡管有為自己在中國商業利益而擔心的考慮),取消了兒童圓桌節目。我相信這一次事件會在美國少數族裔爭取權益的道路上留下一個痕跡,不管網上有多少種負麵的聲音,打擊或嘲諷,曆史在遇到有自尊自信的人群時,會有它相應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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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謝謝你們的認同和支持!
voiceofme網友似乎對於中國人是否有自信這個問題有些缺乏自信?我認為中國人自然和肯定有自信,這個毫無疑問。
自信和自我意識及自我定位是相輔相成的,自信心強的人無需觀看他人眼色而決定自己的感受和言行。
我想向閣下提兩個問題:
1. 你的假設:“如果說殺光所有加拿大,德國人等,可能沒有什麽問題”是否能夠成立?你試過嗎?在加拿大全國性的電視台或者在德國的全國性的電視台上試過嗎?結果真沒問題?我懷疑。Thou shall not kill 應該是個全球通行的道理吧。
2. 你聲稱的“公民意識中更重要的是,不能打種族牌,不能誇大種族隔閡,因為把人通過種族來區分是公民社會的大忌“,根據為何?是否進一步解釋一下?如果種族的存在是社會現實,為什麽不能提?我不認為李教授在打所謂種族牌。各個族裔應該是平等的,應該沒有高低上下之分,這是肯定的,而區分種族並不等於肯定族裔有等級。這就象性別一樣。按照你說的”把人通過種族來區分是公民社會的大忌“,那麽你是否也可以說”把人 通過男女來區分是公民社會的大忌“呢?男女區別是現實存在,但是我們強調的是性別平等,男女之間沒有高低上下之分。
至於李教授用詞"I" and "we",我倒不覺得是個什麽大不了的事。你看吉米豈莫也在“我”和“我們”之間轉換自如,他和她都有表達自己思想的言論自由。(至於其言論造成何種社會效應,又另說了。)
〉〉〉〉〉〉〉〉〉〉〉〉〉〉〉對這個問題,我下意識的回答是, Just like Irish, and African American, Chinese people also have suffered from serious racial discrimination ,even worse. Enough is enough, now Chinese american speak up, just like African american civil rights movement in 1960's which gave a progressive america. I wish Chinese American should have done this decades ago, thus we could have a better america for everyo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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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李的回答也很好。
在老毛眼裏,周,林是槍嗎? 普通戰士是槍嗎? 送糧食的農民是槍嗎? 在斯大林眼裏, 老毛是槍嗎?
在美國政府,老板眼裏, 老印老中碼工是槍嗎?
隻要你符合槍的利益, 做你的槍也不是壞事的。 你不符合了, 槍就跑到別人那裏去了。
就是那流傳了一千的古話,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
在集權和大一統國家和文化中,遊行是洪水猛獸.因為它從文化上來說代表了個人,代表了小我.是對大一統文化的挑戰.從政治上來說,它甚至可以造成一個政權的垮台.所以有些華人長期受中國大一統文化的影響,用集權的文化和道德標準來評價這次很自然的民主社會的公民行為.說什麽自卑,什麽不守本份等等.但在民主社會和平的遊行,集會,公開發出自己的聲音是民主社會賴以生存的行為.否則一個社會就會失去它民主的生命力.
有些人長期受文化奴役,被統治.當你對他說你有權利,也應該為自己的利益去站起來的時候,他們不會高興,反而會恨你的.也許這就是奴性吧?
無聊的 voiceofme.
"把聖經擺在小說類的書籍上出售" 這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 你欠缺對事情的判斷能力!
你說的大錯特錯!
在美國,沒有人敢如此說的!
我問了我的孩子們, 他們都說在這裏(美國)是不可能有人敢說"殺光所有的英國人的!"
支持樓主寫的文章, 非常好!
至於公民意識,應該是抓住重要的問題去參與解決,而不是把小事變大。公民意識中更重要的是,不能打種族牌,不能誇大種族隔閡,因為把人通過種族來區分是公民社會的大忌。
至於ABC事件,最近costco也有一個事件,就是把聖經擺在小說類的書籍上出售。也有一小部分基督徒表達不滿,但也沒有遊行。大部分基督徒認為是無心的過失,沒有去計較,隻要costco 糾正就行了。其中有個觀點讓人深思說,如果不是聖經,而是可蘭經被放錯了地方,事情可能就大了。同樣的道理放在ABC這個事情上,如果說殺光所有加拿大,德國人等,可能沒有什麽問題;如果說殺光所有黑人,伊斯蘭人,可能是大問題;如果說殺光所有中國人,問題就可大可小,就看中國人有多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