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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也有超速時

(2009-06-06 21:35:06) 下一個

得了超速罰單以後

去年夏天,我去了一次法庭。

那天出行一出門就得了一張超速罰單,挺令人沮喪。與同事畢力說起來,他大為不平,說:“才34邁?What a crap!  

當時在橡樹街遇到警察,給我訂的時間是八月26日下午二點出庭。我在係辦公室裏打聽了一下,有個學生說你可以在出庭日之前去警察局分局交罰款,這樣就不必出庭了。並告訴我分局在哪裏,而同時也說如果你不願事先交罰款還可以出庭,不過在那兒肯定要等很久。看來她是有實地經曆體驗的。“從你的姓名看,你肯定是最後那一批的,帶些書報去閱讀吧!”我有點納悶,我都不認識她,她怎麽知道我的姓名是什麽?不過,中國人的姓名在字母表中大抵是殿後的 ( 比如以字母w, x, y, z 開頭),看到你一張中國臉,估計總是王謝楊張之類。也許,因為本人是這個係裏唯一的老中員工,姓名人人皆知?(汗啊!)她並告訴我法庭的正確地址,同我知道的那個下城主街上的法庭是兩回事(多虧這個信息,不然又要白走多少冤枉路)。

後來在愛麗森的家庭聚會上,遇到鄧尼斯的女朋友莎拉,告訴我她因為下坡自然加速,結果超速,也吃了一張罰單,被罰一百二十五刀。糟糕的是,因為她是在中學教書,屬學區管理,還必須向單位報告。聽了他們的介紹之後,我便試著在開庭之前去造訪了警察分局,打聽到本地超速罰款數目是一百零五,再每超一邁罰一刀。我的超速罰單上記有在25邁區內開車速度達到34邁,超過限速以上9邁,應罰114刀。想想還可以承受(算是短痛一下),就再追問一句,是否能不通知汽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知道了很有可能提高每月要交的保險金額,那可是長痛。)分局職員說,她不是法官,不知道,但給你一個電話,自己去查問一下。我想,得,還是上法庭見法官,看法官怎麽說吧。因為出庭日就是第二天下午,而那天上午有課,電話詢問來不及了。希望通過與法官麵對麵的交談,認罰,但懇請不通知保險公司。

第二天的課在中午十二點結束,之後快速吃了午飯,稍事準備就提前去法庭了。開車到城中心把昨天下午勘查好的地點又給忘了,轉了好幾圈才找到地方。好不容易找了一個停車位,泊好車,步行幾乎兩個街區才走到法庭。這法庭特別不顯眼,一點也不是別的城市那種雄偉高大威嚴的建築,就一棟兩三層的小樓,進去之後也沒有什麽保安檢查。一進去就為人數之多而震驚。在僅有幾個空座位的最後一排找到座位落座之後,發現那裏七排座位有98個坐席,不一會兒就座無虛席。暗自慶幸自己稍稍提前一點,即使花時間找對地方,又花時間找停車位,再花時間步行,進來落座時離開庭還有十分鍾。放眼望去,見許多人甚至在開庭之後仍在源源不絕的到來,使他們沿著牆又排了一隊,但這一些人沒有地方坐,隻好站立了。

當法官一開始判案,我就開始後悔昨日沒有提前交了那罰款省去多少煩心事。在法官不疾不徐充滿威嚴的聲音裏,我們聽到了一個又一個的小老百姓的故事。有不少是與交通相關,也有不少與交通無關的。如有人開支票不能兌現被bounce back, (俗稱hot checks),有人同鄰居關係不好大打出手,算是disorderly conduct,  更多的是酒後開車,闖紅燈,超速。還有未成年的青少年夜晚在外遊蕩 (超過幾點鍾的curfew, 沒聽清楚,是夜裏十點還是十一點),被警察停住了,也給罰單。還有一兩起毒品使用或買賣的。總之什麽亂七八糟雞零狗碎都有。看著這滿滿一屋子人,止不住歎氣何時才輪到我。想到包包裏有讀物可以看看,但那座位與他人如此緊密相連,早就沒有了閱讀任何東西的雅興。就權當是臨場觀看Court TV Live Show (法庭電視實拍)吧,也經曆一下生活的另一不常看到的側麵。

發現法庭內裝修盡管老舊 其貌不揚,但好像有surround sound。法官是審判台上的唯一男性,大約五六十歲,其他旁邊的書記員之類的六七人全是女性,三四十歲或者五六十歲不等。法官麵前並未安放擴音器,也沒有佩戴任何微型擴音器,但說起話來仍響亮如洪鍾,有如雷貫耳的威力。坐在最後一排也能聽得清清楚楚。上前申訴的百姓則需對著擴音話筒說話,如果沒對準話筒說話,坐在後邊的我就不知他們在說些啥。在百無聊賴而心中忐忑之中,也注意到這個法官的行為方式有點特別。他總是要問人是否有工作,是否有交付罰款的能力。人若答無工作,他便問:why not?  然後說罰款可以采用分期付的方式,每月二十五刀,某某日之前必付,如何?非讓人口服心服似的。之前他把隻能聽懂西班牙語的人的案子排在最前麵,說因為這些人需要依賴一個按鍾點付費的西語譯員,所以將他們的案子排在最先處理。看著時鍾的指針慢慢的一圈一圈轉過去,發現好像每判完一個案子,總有兩三人跟著離去。美國老百姓還是滿看重社會支持係統的。去法院出庭總還是一件大事,需要有兄弟姐妹同事朋友或父母家屬相伴而來。雖然法官判案的速度並不很快,但漸漸地原來滿滿登登一屋子人就走掉了不少。不過,等真正輪到我時,已經過了五點鍾,快到六點,該到下班時間了,法庭裏變得空曠起來。在我之後,除了台上的法官及其工作人員,台下的除了維持秩序的一名法警,隻有兩個人了。其中一個人還是已經帶著手銬在等待另一批警員來收留的。

此時法官做手勢讓我走近,不用站在離他的“審判台”還有一段距離帶有麥克風的“申訴台”前,而是直接走到他麵前來。問我:“你的英文怎麽樣?”我說,“還行。”又問,“你名字怎麽讀?”我告訴他怎麽讀。他又問,“北京奧運會的開幕式和閉幕式你在那兒嗎?”這明明是開玩笑了,我哈哈一笑,說,沒在那兒,但看了電視。氣氛一下子就輕鬆下來。他這才問,你的ticket 上說你開車超速,你是否認罪?我回答,我認,但有解釋。我說我不是有意超速的,那天遲到,想趕去聽一個自願者培訓班 (當大一新生的“猛托 (mentor)”,即與十個剛入學的新生保持聯係,詢問他們的入學適應情況,一學期與他們至少見三次麵:剛開學時,期中成績單出來時,以及期末考試之前。這並不是本人的本職工作,算是服務社區的義務勞動項目吧)。法官聽了,來了他的典型問題:“你有工作嗎?”我說有。“是州政府單位嗎?”我想了一想,說大概算是,是一個州裏的公立學校,得依賴政府撥款的那種。又問,你到本地有多久?告訴他有多久 。“到美國有多久?”答有多久 。然後他的判決是:給我一個警告。 說,“Welcome to the community!”我再次問,我不用通知 汽車保險公司嗎?他答,不用的。我問,你們每天都要工作這麽久到六點才下班嗎?他答是的。那一刻,輕鬆無比。

這一整個下午旁觀他人案子的過程中,看到法官在判超速案例中有三種判決。有不給選擇就讓其當場交付罰款的(大抵是一百五到兩百刀以下的),有讓其交付罰款但可以分期付款的,也有給予選擇: 交罰款若幹還是交三十塊錢 去上 defensive driving class  (駕校補習),一般人若給了選擇,都會選擇上學習班。這一下午的同樣案例中,對我可能是判的最輕的,隻給了一個警告,既不必上課,又不必交罰款!當然汽車保險是不會受影響啦。這是我當初最為擔心的,眼看隻是虛驚一場,讓我好不高興。
法官的寬容懷柔,使我心悅誠服。所以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告訴各位,開車一定小心,千萬不要超速!這一次是很誠心的。盡管沒有被罰款,可在法庭裏從兩點到六點親眼見到的這一幕一幕給我上了內容豐富的一課。學到了,遵守法規是重要的。在路上,遵守限速規定不超速。如果說我以前開車對這一點不是很看重,覺得人人都超速,我為何不超呢?時不時地小範圍超速(超過五邁,但不超過十邁),都形成了習慣。可現在,我誠心誠意:遵從法規不超速。

(個人經曆,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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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nightrose 回複 悄悄話 若是人人都超速,結果隻抓住你一個,這也太冤枉。
偶燈斯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烏鴉不知自己黑的評論:同喜樂,同哈哈。
那天的確是很幸運。不過,我想,judge並不是“看人下碟”,而是量刑判案。畢竟,超速不到十邁,且是為了做義工,還有那天在那裏等待了一下午,所以隻給了一個口頭警告。而這個警告也完全達到了應有的效果。嗬嗬。
烏鴉不知自己黑 回複 悄悄話 哈哈,好幸運!
原來judge也看人下碟呀,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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