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我們需要為同情凶手的人作一下心理分析
(樓主:Easygoing)
1. 我認為同情朱的人都有割頭的傾向,是一種bad seed(by飛星)的表征。哪天氣候水土陽光等等適當條件湊在一起時,就是他們割人頭的時候了。
a. 這也太嚇人了!我寧願想這些人覺得朱殺楊與他們無幹係(by樓主)這也太嚇人了!我寧願想這些人覺得朱殺楊與他們無幹係--他們是魯迅小說裏麵的“看客”。所以,站在自以為是“中立”立場,認為,出了這種駭人聽聞的事,一定是victim的錯。要不咋沒出到我頭上呢?各打五十大板。缺乏同情心。然後,讓自己輕易地接受謠言。哪管victim 遭受第二次謀殺。
還有,可能因為被害是女性,罪在“不檢點”,哪怕是個莫須有的罪名。
第三,沒有尊重死者的概念。
2. 除非你假設朱天生就是殺人犯。否則就要找原因。以對楊負責,(by真是好玩) 對社會負責。
a. 不用假設,我們已經知道朱是殺人犯(by樓主) 也許是天生,也許是後天影響。不管怎樣,不能責怪受害者。否則,你也可以責怪那些慘遭日寇屠戮的南京民眾,為何撞到鬼子槍口上了。
i. 如果不是天生的,倆位都是受害者.盡管原因不同. (by荷塘曉月) 如何防止悲劇重演值得每個家長深思.
同意你說的找原因!=抹黑.
1. 在朱和楊的案子中,隻有一個受害者。這一點不要弄混淆了。(by樓主) 朱是凶手,楊是被害。這個應該是小蔥拌豆腐,一清二楚。
隻有在這個前提下,你才能再去為朱找犯罪的原因。
a. 朱是凶手是不爭的事實.我說的受害者是更廣意的.如果他(by荷塘曉月) 朱是凶手,楊是被害。這個應該是小蔥拌豆腐,一清二楚。" 你說的沒錯! 朱是凶手是不爭的事實.
我說的受害者是更廣意的. 如果他不是天生的凶手,如果他不是患有精神疾病的話, 那麽他一定是某種教育製度或教育方法不當的受害者. 如果不是患有精神疾病的話,他沒有任何理由作出那種慘絕人擐的決定. 小楊的被害,對朱楊兩人和兩個家庭都是悲劇. 如何防止悲劇重演值得每個家長深思.
探討原因 != 同情凶手
探討原因 不應該 抹黑受害者
b. 找原因和摸黑被害,責怪被害是兩回事(by樓主) 用莫須有的罪名摸黑受害人是不公正的。在找原因的過程中應該認清這點。
3. 俺不同情朱,但是讚同一句話,如果朱不是神經病(byannacis ) 那一定是事出有因,死者脫不了幹係。
從網上僅有的一些死者朋友的文章,可以看出幾點,1。 小楊有男友在國內,三月要結婚(男友一方之詞)。小楊會不會去結婚? 俺狠懷疑。是不是小楊答應了什麽其實根本無心去做。2。 小楊在加拿大大學二年級認識了一個男友,很幸福,但是距離現在起碼3年,國內的男友還沒有斷掉,還在一廂情願結婚。至於加拿大男友是不是傳說中的台灣人,不太清楚。3。小楊對男孩子不太設防,剛來美國就住人家家裏,如果事先認識朱,看來也不會是戀人關係,因為朱的朋友沒人知道。如果不太熟,楊住在陌生男人的家裏很奇怪,除非她有過這樣的經曆而且愉快。如果沒有利用人的心理,一般的女孩斷斷不會這樣做。如果是俺,絕對不會。男人的力氣大,節約了幾個小錢,可能會吃大虧。一般的女人都有這個常識的。總之,豬羊事件不簡單,如果簡單,那就是豬瘋了。
a. 嗯,你的信息來源都是來自網上哈,道聽途說,(by樓主) 網上的東西,連Wikipedia 都不能盲從。網上造謠欺騙很容易,都是免費的。但是一個人自願上當受騙,也那一定是事出有因。女的不能這樣,不能那樣,否則男的拿菜刀伺候---那倒是你可以接受的做法了!女性沒地位哈。
4. 我們應當 同情一切犯了錯誤的人,這不是辯護,(by無為) 否則這個世界就沒有人有資格活著了。
至於說法律層麵的問題,需要你多說什麽呢? 你多說了難道會改變什麽嗎?一個正常的人,總不要在別人的悲慘/不幸的時候,興高采烈。我想,這大概是中國人的普遍心理,隻要是壞人,就一定要搞死他,搞臭他。我明確地告訴大家,這個想法是不對的,文革就是這樣讓每一個人審判別人的,結果搞得一團糟。 我們隻能希望每一個人 去改變自己,都做個好人。這難道是情緒嗎? 難道是心理嗎? 反正我認為是道理,即便就是老天爺 也不會希望惡人沉淪下去,他不喜歡看到惡人滅亡,到喜歡人人悔改,看到自己的不是。
a. 把同情給犯了錯誤的人,隨你。但是對於失去生命的被害呢?(by樓主) 把同情給予犯了錯誤的人,隨你。 但,對於失去生命的被害,你是否吝惜你的同情心?
對於失去生命,失去話語權的被害者,你應該如何表達你的同情心呢 (假設你對她懷有甚至一絲一毫同情心的話)?你不至於要放縱你的想象力,給被害者任意加上莫須有的罪名吧?
i. “給被害者任意加上莫須有的罪名吧?”這就是你的(by無為) 想象力了,與我何幹?而且,我要告訴你,你所作的一切並不是為了死者,而是為了活人,並且就是為你自己。 嗬嗬 你聽說過死人能夠聽到別人的評論嗎? 居然還有話語權? 這可不是招魂的巫術所能解釋啊~~你所在乎的不過是自己的一點點血氣/情緒,並沒有道理啊~~~~ 是不是這樣,女人啊?我並沒有瞧不起你的意思,隻是你的話已經把你自己噎著了:“你是否吝惜你的同情心?”這到底是什麽意思捏,革命幹將? 嗬嗬
1. 看來你對死者準備吝惜你的同情心。(by樓主) 你再好好讀一遍,人死了之後就失去了話語權了。逝者不再有話語權。但她仍然有尊嚴。懂嗎?尊重生命。這點應該沒有異見吧?
a. 尊嚴在於她以往所有的思想認識。隻要你能公正地(by無為) 發現其中的閃光點,在活人當中加以光大,陰暗點加以糾正,那就是對她生命最好的繼續。如果一味的強調你自己的情緒,不能端正思想,那她是不是白白地犧牲了? 錯誤還要繼續下去。每個人的錯誤都是是如此,在特定的光景下,都會發作~~~~ 一定要謙卑自己,接受真理才可以日漸改變。 嗬嗬
i. 你如何認定死者的“陰暗點”?(by樓主) 你如何認定死者的“陰暗點”?你對死者的了解有多少?信息來源是什麽?你認為網絡信息可信度如何?
如果隨便接受網上的謠言,摸黑死者,讓死者不但遭受住凶手的利導斬首的“第一次謀殺”,還要遭受網上流言的“第二次謀殺”,作為旁觀者,你能心安嗎?
再,你說"不能端正思想"---你的“端正的思想”是怎樣的?
5. Let her rest in peace-Easygoin(by羽球飛) 嘿嘿
a. Peace不peace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是活著的如何活下去。(by情歌力士)
i. 這個態度是對於生命的極端的蔑視(by樓主) 謝謝你提供這一份分析材料。能進一步談談為什麽讓不讓死者安息並“不是最重要的”嗎?很想知道為什麽有人會對生命持這種態度。蔑視所有的生命?還是隻是蔑視被害者一人的生命?
6. 難道凶手就沒有另一麵了嗎?難道被害人就100%無辜嗎?還是(by情歌力士) 要全麵地多角度地總結經驗教訓嘛。
a. 到現在為止,不是看不出被害人有什麽錯嘛(by羽球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