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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當年差點朱海洋(四)

(2009-02-15 16:55:08) 下一個
同意foxinsnow的這個意見:"樓主缺少基本的道德準則,不能判斷基本的是非對錯"。
把自己類比與朱海洋,也就是暗指慘遭朱海洋凶殘地殺害的楊女士就是樓主xianhua7788 筆下的遭眾人齟咒的Z女。這樣看來樓主不光是思維糊塗,而且真正是“缺少基本的道德準則”,簡言之,“缺----德”。

怎樣對待一位不能自衛自辯的無端被害者,真是可以看出一個人做人的準則。


回複:回複:當年差點朱海洋(四)
來源: xianhua778809-02-13 21:31:21 [檔案]
   

回答: 回複:當年差點朱海洋(四)偶燈斯陋2009-02-13 20:51:32

聲明一下, 我隻不過是寫出我的故事, 沒有譴責任何人的意思. 希望大家從別人的事中得到啟發. 我可以題為"曾經差點殺人"或其他, 但都不重要. 根本沒有想對號如坐. 希望大家不要這樣理解.


回複:回複:回複:當年差點朱海洋(四)
來源: 偶燈斯陋09-02-15 16:54:19
   

回答: 回複:回複:當年差點朱海洋(四)xianhua77882009-02-13 21:31:21

"曾經差點殺人"這個題目要合適的多。為什麽不用?是因為這樣就難以吸引讀者的注意力?抓不住大家的眼球?造不成轟動效應?點擊數沒有那麽高?

你覺得“但都不重要"? 用“差點朱海洋”這樣的詞語,必然造成聯想,牽涉到朱海洋所殺害的楊忻。你有意無意的讓人做出兩個案子中涉及的女性相類似的聯想,這樣是極其不合適的,是對受害者的再次傷害。

做個換位思考的練習題吧!試想,(imagine, just imagine!)你自己不幸遇害。凶手叫“shashou5566”。於是有人出來說三道四。說xianhua7788為何會被殺,總是有原因?他可能行為不端?然後有人寫帖子,說“當年差點 shashou5566”,就因為對方偷了東西,很重要的東西。---讓人做出xianhua7788大概也偷了東西,盡管xianhua7788百口莫辯(被人殺害了,無法辯解了)。
你覺得怎樣?還是“但都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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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流浪者99 回複 悄悄話 我也認為標題起得不好,對死者楊不公道。他文中的那個女人利用了他,但他自己判斷能力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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