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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親身經曆: 給那些崇拜法律的人

(2008-11-19 12:15:33) 下一個
前段時間,我家遇到BURGARY, 根據美國法律,我知道我有權當場殺了那個NATIVE AMERICAN BURGLAR,但我還是沒殺他.我是個膽氣十足的人,同時也知道生命的寶貴,並不同意美國法律以前對那個關於被殺的日本小孩的判例.

我把BURGLAR放跑後,你猜發生了什麽事情? 我當時是非常冷靜,
好,道德上我救了你美國人一命,但法律上我還是要報警,不要讓你以為沒事可以安心偷下一家. 報警後,來了兩警察,你知道他們怎麽說? 他們說我可以不REPORT! 好嘛,原來你們是警匪一家,那我就第二天到警察局裏找DETECTIVE,填表,預約,然後我被告知兩天內DETECTIVE會來. 來了沒有? 反正到現在快半年了也沒來!

以前我還有過遇到100%確定的無恥欺詐,損失過了十萬美元,訴諸法律不僅沒有帶來公正,卻浪費了我的時間和更多的金錢,加深了痛苦和傷害的事情. 法律的無能和忽悠,在我身上不是一件兩件事反映了!

關於吳,我相信我和這裏其他人一樣沒有完全的證據. 我是從常理上推斷吳先被害,然後反擊. 至於那些站在印度人一邊或自以為是超種族主義者的中國人其實也沒有掌握直接的證據就判斷
吳的做法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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