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其實生命並不是最重要的東西.法律在很多時候是最大的惡.

(2008-11-19 10:00:22) 下一個
凡事必須要論先後次序,這在聖經裏都能找到依據. 因此絕不要首先
故意傷害他人,這是做人的第一原則!先故意傷害他人者必須想到其
承擔的任意後果.

人的尊嚴,公平和公正要勝過生命.

苟活一生是對邪惡的放縱.

中國幾千年的專製,發生的無數人間悲劇絕大多數是選擇忍讓造成的!

法律是屬於SATAN的東西,在正義公平的層麵上絕對地低於道德人心.
在西方生活這麽多年終於認識到這一點.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