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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周末,用了全天的時間,瘸著一條腿,上了一門課,考下一個證書。
什麽課,什麽證書?完全無關生計,無關前途。屬於發燒友的遊戲:槍支安全和使用的課程,可持槍的證書。
加拿大和美國政府不同,對槍械管理嚴格得多,而且是在聯邦政府層麵上的管理。在美國,居民可在任何一個體育或槍支店買下非管製類槍支(如獵槍,步槍,手槍等),隻要買槍者持有合法身份證明和無槍械犯罪記錄。但在加拿大,事情就沒這麽簡單。任何買槍和持槍(包括放在汽車)的人,都必須持有由加拿大聯邦政府頒發的槍證。槍證上有持槍人的詳細資料,像駕駛執照一樣。並顯示持槍人合法使用槍支的類別,如長槍,短槍等。
要獲得持槍證,首先必須交錢上課,並通過考試。然後,添寫四頁長的表格,詳細“交代”自己的信息;並由兩個其他人簽名做保(其中一個,必須是申請人最直接的親人,如夫妻,家長等)。上交了表格後,等於自願接受了政府的安全調查。能否獲得持槍證,完全取決於政府對你調查的結果。如果有過什麽犯罪的前科或其它精神健康的理由,被拒絕簽發槍證,課就算白上了,錢也就白交了。多少錢?不多,但也不少:上課, 160 元;槍牌, 60 元。
我是被忽悠去的。內弟是天生的玩家,對野外活動更感興趣;很多年我們在一起滑雪,野營,旅遊,玩得很開心。他還喜歡另外兩項活動,我參與不多,或根本不想參與。一個是釣魚,另一個是打獵。他說生活在加拿大,特別是在 BC 省,不參與這兩項活動,算是白在這裏住了,辜負了世界上最好的自然資源。他還不停地給我帶高帽,說你組織滑雪,野營和旅遊,搞得多好!要是我們的釣魚打獵由你來組織,一定更有成色。在他不斷說服下,去年我終於開始和他們一起釣魚,盡管我一直認為釣魚是個很無聊的活動。今年,他開始說服我考槍證,買槍去打獵。經不住他的苦口婆心,我上了賊船。
我對槍一直有點恐懼;對用槍射殺動物,更覺得是殘忍。上課時老師說,對食肉的人來說,強調射殺動物殘忍不人道,其實很虛偽。看來持和我一樣觀點的人不在少數,不然他不必一開始就強調打獵在人道主義上的合理性。這個話題,以後上打獵課時還會涉及,再和大家討論。關於槍,這次收獲不小。從小到大,到現在,我接觸真正的槍,也不過區區可數的幾次。第一次是剛進廠當工人時,戰備民兵訓練。實彈射擊,用大概是抗戰時的三八大杠,開三槍打靶。別的沒記住,就記住了開槍的後座力打得肩膀生疼,疼了很久。
後來,為慶祝國慶,參加民兵隊形訓練,發了真槍,是當時很先進的自動步槍(衝鋒槍)。當然啦,沒子彈,每天晚上槍要收回。林副主席死後的第二天(當時並不知道),突然接到上級通知,訓練立即停止,槍當場上交,人回原工作單位。過了二十多天後,才知道是國家出了大事,副主席要殺主席,沒殺成,把自己毀了。當時幾個哥們說,咱們是工人階級,又在北京,最該保衛毛主席。可一出事,先繳咱們的械,盡管連子彈咱都沒有。看來這工人階級是領導階級,也就是說說玩,當不得真;咱們不過就是耍耍花槍的。
幾十年後到加州,大哥喜歡到射擊場打靶,有時叫上我。用手槍玩過幾次,不反感,也沒上癮。對槍的看法還是沒變:那是武器,不是玩具,或運動器械,玩起來要格外的小心。這次上課,更加深了我的印象。老師反反複複強調的就是安全:安全收藏,安全運輸,安全使用。一旦以後發燒了,買杆槍冒充獵戶裝酷,這些知識確確實實是不可缺少的。所以,我從心裏感謝加拿大嚴格的管理和製度:它能避免多少由無知和衝動造成的傷亡啊。
昨晚和內弟聊天,商量以後買把什麽槍。他說他有兩杆步槍,夠我們用的。建議我買一隻雙管獵槍,不用來直接射殺像鹿、熊類的獵物,而是用於警衛生猛動物近距離襲擊,還可用來打野鴨野鳥之類飛禽。主意不錯,有參考價值,和我的想法一致:他打主攻,我於側麵警戒阻擊。同時也說明,他不把我忽悠到買下槍,加入到他的打獵隊伍中,是不會罷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