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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區分企業開支和業餘愛好開支以獲得合理的抵稅

(2008-02-22 19:28:08) 下一個

 

業餘愛好的開支和個人企業的開支都能夠抵稅,區別是前者隻能用該活動自身的盈
利來抵稅,後者能夠用個人和家庭的其他收入來抵稅。所以,前者在沒有盈利的情
況下實際上就得不到抵稅,所以要盡一定不要把能夠歸於企業開支的項目歸到業餘
愛好。

那麽業餘愛好同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活動怎樣區分呢?假如你能夠在五年中獲得三
年以上的贏利,那麽基本上可以確定為企業活動。如果一項活動達不到這一要求,
但是幾項活動合並起來能達到這一要求,那麽也可以把它們合並起來獲得抵稅。如
果最後一項也達不到,甚至是完全虧損沒有贏利怎麽辦?那麽辦法還是有的,不過
比較麻煩,關鍵問題是要證明你的活動有贏利動機(a profit motive)。

那麽怎樣證明你的活動具備贏利動機呢?對這個問題,在Regulation Sec. 1.183-2(b)中
提出了九條標準來鑒別是否有贏利動機。

1) 是否以辦企業的方式來從事這項活動;

2) 是否研究和參照了同類企業的活動方法;

3) 從事這項活動所花費的時間。如果全時投入,沒有其他工作,並且這項活動不帶
有娛樂性質,那麽可以說明你在為贏利工作;如果不是全時工作,但你減少了其他
工作的時間來為這個項目工作,並且雇用了別人來從事這項工作,那麽也可算具有
贏利動機;

4) 資產是否通過這個活動增值;

5) 是否從事過類似的工作並獲得了成功。即使現在的工作不贏利,但是如果能夠說
明過去從事過類似的活動,並能夠把不贏利轉換成贏利,那麽也可認為具有贏利動
機;

6) 一般而言,多年不贏利就不能被認為有贏利動機。但是,如果能夠說明有外來的
不利因素,比如遇到自然災害,經濟不景氣等等,那麽也可認為有贏利動機;

7) 一般而言,如果隻有偶然的贏利,大部分情況都是虧損,就不能認為是贏利性工
作。但是,如果能夠說明這項活動具有重大的贏利潛力,那麽即使沒有一點贏利,
也能歸入贏利性工作;

8) 如果報稅人即沒有其他收入又沒有足夠的累計財富來養活自己,那麽他從事的活
動很可能被認為是有贏利動機; 如果他有其他收入來源或足夠的資產,那麽很可能
被認為是逃稅。

9) 一般而言,帶娛樂性的活動不能被認為有贏利動機。但是,如果除了娛樂之外同
時也有贏利的目的,那麽也可以被歸入具有贏利動機。

最後舉個非贏利動機的例子。

某人業餘製造馬達,每年做一台賣一台,賣一台虧損500元,連續做了幾年。這一案
例被認為不符合上麵各條,屬於不具備贏利動機。

除了個人企業之外,合夥企業,S企業,LLC都需參照這一標準把HOBBY活動同贏利活
動區分開來;而C企業不需做此種區分。

以上介紹僅供參考,差錯難免,報稅時需以有關法律為準。如有問題,本文作者不承
擔責任。

biz.ideali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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