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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阿彌陀佛◥_____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嗎?(《學佛群疑》)

(2010-04-20 08:58:37) 下一個
◣阿彌陀佛◥_____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嗎?(《學佛群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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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摘自《學佛群疑》)聖嚴法師
是的,有人作如此說,大修行者能代替有緣的眾生受報。比如有人說,虛雲老和尚遭受雲門事件,拷問毒打,遍體鱗傷,幾乎致死,是代全大陸的中國人受難。又有說某某大喇嘛或轉世者因害某種痛苦的疾病死亡,是為了替代全人類消業。或者某某大修行者,以種種苦行,如冬天雪中臥,夏天烈日下坐;或用其他的人為方式,來折磨肉體,為了祈求某些人或人類大眾的平安、健康。其實這都是似是而非的見解,不是佛法的正見。

佛法所講的因果,是眾生共同的,各自造作不同的別業受別報,多人造作相同的共業受共報;造惡業受苦報,造善業受福報。例如眾人都吃飯眾人都能飽,眾人不吃飯眾人皆饑餓;一人吃飯不能使得眾人皆飽,一人不吃飯也與眾人的饑飽無關。所以說,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正如《地藏經》說:‘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大修行者的修行力量,的確能夠影響其他的人:在某地有一大修行人,那地方的大眾都會受到益處;某時出了一大修行人,那一時代的人都會受到幫助,那是大修行者行持力的感應及其言行的感化,使得大眾趨善避惡,使得鬼神調柔護持;但這也是由於當時、當地眾生的福德所感,而有大修行者出現,不是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

如果大修行者也發生災難、惡疾,那有兩種可能:一是聖人示現凡夫相,視同凡夫,受災受難,是為了能接近凡夫大眾,感動凡夫眾生;二是因為大修行者本身的業報所感,最後身的佛及羅漢還要受報,何況是一般凡夫階段的大修行者。有的是因精進修行,使天魔恐懼,或往昔的冤家債主現生於神鬼道中者發愁,唯恐大修行人,出離生死之後,不再受其控製,無法索取所欠的債務,因此而有種種的大魔難、大疾病,紛紛降臨。也有由於大修行力,使得應墮地獄、畜牲、餓鬼的罪報,而以人間的災難、疾病來抵償,稱為重罪輕報。所以大修行者的災難、疾病都是好現象,不過不是為了代眾生消業障。

至於代受果報、代消業障的觀念,是沿襲神教的思想而來。比如,耶穌基督是代世人贖罪而死於十字架上;中國的民間信仰也相信菩薩能夠代眾生消業障,比如,相信藥師佛既號稱‘消災延壽’,必能代眾生消業,或認為地藏菩薩入地獄度眾生,也就是為了代眾生消業;更有人為了父母及親人的消災、延壽,而有發願自己吃素、出家,或者減壽、借壽等的信仰,這些觀念和做法雖出自一片好心,但和根本佛法的因果律卻不相應。

我們隻能以行善、持戒以及大修持的功德力量回向眾生,使眾生獲益;就像是用鏡子接受到陽光,折射至黑暗的所在,使得本是黑暗之處,也能得到光明一樣。可是如果是盲者,還是看不到光明的;能見到光明的,還是因為他有眼睛,那便是說本具善根的人,才能得到大修行者的幫忙。所以,佛教對於非理性的苦行以及借壽等的迷信行為,不予讚成。

有人認為修行人或者是通靈的靈媒,能夠為人消業、治病、趕鬼、驅魔,這在民間信仰的層次,的確受到肯定。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該受的果報,必須接受;民間信仰的宗教力量,雖也能夠有若幹的功效,但是不能夠解決根本問題。

用咒術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可為他人的業障做一時的阻擋,但是如果阻擋太多,或勉強阻擋,施術者或修行者的本身就會受到反擊而致疾病,甚至死亡;那好像是用三合板去阻擋山洪爆發,必定也將被洪流衝走,這不是代眾生消業,那是他自己造業而受到果報。因他違背因果,雖存心做好事而使人家暫時不受報,事實上卻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決沒有造了惡業,而能不受惡報的道理;違背自然,即是違背因果。

不論以咒術的神王之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助人,必須基於相對的原則,那就是受助者的善根以及心向的轉變,加上修行者的咒力或心力才能產生正麵的效果,那叫感應道交;這還是在合理的原則下,所產生的效果,不是代為消業。

2010-4-20 19:33 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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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有七種【代眾生受苦】的方法——圓供法師

一、明確地說自他相換完全可以成立。

自他相換是大乘菩薩的願行。菩薩見芸芸眾生輪回生死,感受無量無邊的痛苦,悲心難忍,立誓普代一切眾生受苦。

《普賢行願品》雲:“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瑜伽師地論》雲:“菩薩於世間,修習哀湣意樂及悲意樂,為利惡趣有情,誓處惡道,如己舍宅,願身代受,令彼惡業永不現行。”

翻開大乘經論觸目可見拔苦與樂代眾生受苦的內容,如《華嚴》、《法華》、《大悲》、《悲華》、《寶積》、《莊嚴經論》、《入行論》等等,曆代祖師大德的著作中也是屢見不鮮。

在《悲華經》、《寶積經》中都記載無等大師釋迦世尊因地如何發願代眾生受苦的宏願並付諸實踐的大願行。

智者大師在《法華玄義》中雲:“良以悲心熏於智慧,能拔他苦,慈心熏於禪定,能與他樂。”

《地藏十輪經》中廣說地藏菩薩入種種禪定拔除眾生的痛苦,賜與眾生安樂。

證得無生法忍自在焚身代眾生受苦的僧崖法師傳記(出唐·道宣律祖《續高僧傳》)中記載:“有人問法師說:‘菩薩常說代眾生受苦,真能代嗎?’答:‘既然發心代受,為什麽不能代呢?’問:‘眾生業報成熟,各自受苦,菩薩焚燒自己身,豈能代受?’答:‘一念的善根就能滅除惡業,難道還不算代受嗎?’正在焚身時對弟子說:‘我是凡夫,誓入地獄,代眾生受苦,願令成佛。’”

淨宗六祖永明延壽大師在《宗鏡錄》中雲:“若大悲誓願拔因果苦者,若有我所,尚不自出,況拔他苦。謂無我所故,所以發慈悲心,自拔拔他。若大慈誓願與因果樂者,若於十二因緣起無明癡愛,尚自無樂,況與他樂,今自無癡,能與他樂耳。”意思是佛菩薩證得人空法空的平等性,所以能以慈悲拔苦與樂。

2010-4-20 19:38 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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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華嚴宗四祖清涼國師在《行願品別行疏》講了七種代眾生受苦的方法。

(1)發起悲心願意代受,自已處在凡夫境地,在事上未必能代。雖然如此但也並非毫無意義,因為這樣修自他交換能夠增上菩提廣集資糧,伏斷我執。

(2)修習種種苦行,以後能作眾生斷苦的增上緣,所以稱為代受。

(3)故意留下煩惱不斷,投生三有中,為眾生說法,使他們不造惡業,自然不受苦果,所以稱為代受。

(4)見到眾生造無間惡業,當來決定感受極大痛苦,再沒任何方便能作幫助唯有斷掉他的命根才能製止惡行,此時菩薩斷彼命根,自墮地獄,讓他脫苦,所以稱為代受。《報恩經》中記載佛陀因地為救五百同伴而殺死盜賊頭領。梁譯《攝大乘論釋》雲:“菩薩能知如此事,有人必應作無間等惡業,菩薩了知其心,無別方便,令離此惡行,唯有斷命。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決行此業,長時受苦。菩薩念言:‘我必墮地獄,願我為彼受此苦報,當令彼人現世受少輕苦,於未來世受大樂故。如良醫治病,先加輕苦,後除重疾,行盜淫等亦然。”密宗中大成就的瑜伽士以猛咒誅殺惡魔及三寶公敵也屬此類情況。

(5)願力成熟常處三惡趣,如在饑疫時變為大魚等,消除眾生苦,所以稱為代受。全知麥彭仁切撰著的《釋迦牟尼佛廣傳·白蓮花論》中有詳細描述。

(6)大願與痛苦都同是一真法性,故以即真性之大願潛入到即真性的痛苦,使痛苦融入法界,所以稱為代受。

(7)佛菩薩以法界為身,證得自他平等無異,眾生受苦就是佛菩薩受苦,故能消除諸苦,所以稱為代眾生受苦。

對此七種大師歸納說,第一種僅是一種意樂,二、三是代苦的助緣,四、五是真實代受,六、七是稱合法界理體的觀照。並交待說雖然佛菩薩能夠代眾生受苦,但前提是必須要有緣才行。

由以上兩段的論述,得出一個結論:佛菩薩決定可以為有緣眾生代受痛苦。

永明延壽大師說,否定佛的威神加被護念等是斷見。所以,認為根本不能代受是一種錯誤的觀念,如果不能代受,那麽隻能承認佛菩薩、祖師大德們發的願隻是空願而已,真正的佛弟子誰也不會如此承認。認為無因無緣佛菩薩就把眾生的痛苦代盡而安坐成佛同樣也是錯誤的觀念,佛不度無緣人故。

2010-4-20 19:40 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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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華嚴宗四祖清涼國師在《行願品別行疏》講了七種代眾生受苦的方法。

(1)發起悲心願意代受,自已處在凡夫境地,在事上未必能代。雖然如此但也並非毫無意義,因為這樣修自他交換能夠增上菩提廣集資糧,伏斷我執。

(2)修習種種苦行,以後能作眾生斷苦的增上緣,所以稱為代受。

(3)故意留下煩惱不斷,投生三有中,為眾生說法,使他們不造惡業,自然不受苦果,所以稱為代受。

(4)見到眾生造無間惡業,當來決定感受極大痛苦,再沒任何方便能作幫助唯有斷掉他的命根才能製止惡行,此時菩薩斷彼命根,自墮地獄,讓他脫苦,所以稱為代受。《報恩經》中記載佛陀因地為救五百同伴而殺死盜賊頭領。梁譯《攝大乘論釋》雲:“菩薩能知如此事,有人必應作無間等惡業,菩薩了知其心,無別方便,令離此惡行,唯有斷命。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決行此業,長時受苦。菩薩念言:‘我必墮地獄,願我為彼受此苦報,當令彼人現世受少輕苦,於未來世受大樂故。如良醫治病,先加輕苦,後除重疾,行盜淫等亦然。”密宗中大成就的瑜伽士以猛咒誅殺惡魔及三寶公敵也屬此類情況。

(5)願力成熟常處三惡趣,如在饑疫時變為大魚等,消除眾生苦,所以稱為代受。全知麥彭仁切撰著的《釋迦牟尼佛廣傳·白蓮花論》中有詳細描述。

(6)大願與痛苦都同是一真法性,故以即真性之大願潛入到即真性的痛苦,使痛苦融入法界,所以稱為代受。

(7)佛菩薩以法界為身,證得自他平等無異,眾生受苦就是佛菩薩受苦,故能消除諸苦,所以稱為代眾生受苦。

對此七種大師歸納說,第一種僅是一種意樂,二、三是代苦的助緣,四、五是真實代受,六、七是稱合法界理體的觀照。並交待說雖然佛菩薩能夠代眾生受苦,但前提是必須要有緣才行。

由以上兩段的論述,得出一個結論:佛菩薩決定可以為有緣眾生代受痛苦。

永明延壽大師說,否定佛的威神加被護念等是斷見。所以,認為根本不能代受是一種錯誤的觀念,如果不能代受,那麽隻能承認佛菩薩、祖師大德們發的願隻是空願而已,真正的佛弟子誰也不會如此承認。認為無因無緣佛菩薩就把眾生的痛苦代盡而安坐成佛同樣也是錯誤的觀念,佛不度無緣人故。


三、自他相換與自作自受看似牴牾,其實並不矛盾。

可以說自他相換就是自作自受。自作自受並不是造業感果時,任何其它人或物的因緣都不需要或不能屆入,而恰恰相反任何業果都是因緣法,必須依賴因緣方能成就。

比如道友協助我放生,對我而言可以說我自作,當來果報成熟時我感得長壽健康,又比如修淨業的人,在念佛時阿彌陀佛護念攝持,往生後靠佛力加被感得殊勝的依正二報,單憑自力根本不可能成就極樂淨土和那羅延身的殊勝果報,但仍然說自己念佛自己往生受樂。

其實,這是業增長廣大的定律,也就是小因能感大果的道理,自他相換也是如此。

賢首國師、清涼國師、永明禪師異口同聲地說有因緣才能被代受,經中說沒有善根的一闡提佛也無法救度,由此可知被代受的眾生決定有善根,換言之,眾生之所以感受拔苦與樂的果報,是因為往昔自己造過善根的緣故。這是由善惡苦樂決定、未作不遇、已作不失的三大定律得出的結論。

宗喀巴大師在《廣論》中說:“佛弟子能受用大師佛陀修積無數資糧所感的所有正法妙果,雖然不必積集成就教法的一切因,然而一定須要積集其中一分因。”同樣,感受佛菩薩賜予的拔苦與樂果報的所有因不必全部積集,但其中一分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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