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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敬佛陀——入門須知(二)

(2007-09-05 10:58:26) 下一個
 回 向
  “什麽是回向?”你可留意到寺院中,早晚課 後大眾或個人的回向?你可見過佛教發心善信所印的各種書刊的後麵,每一本都有回向偈或詞?它的用意,就是要把個人或大眾所修的善業功德,指定方向或目標,去做某種你所希望要做的用途的意思。也就是把我們自己已做好的善行功德,希望自他皆成佛界,回向菩提。大乘義章九(卷)說:“言回向者:回自善法,有所去向(目標),故名回向。”往生論下卷說:“回向者,把自己所已行之功德,普施眾生,共見阿彌陀如來,生安樂國。”止觀第七卷說:“眾生無善,我以善施,施眾生已,正向菩提,如回聲入角,音聞則遠,回向為大利。”
  由於回向對自他都有很大的利益,所以一切菩薩之所行,無不悉皆回向眾生與菩提。
  我有一位師父(我皈依過七位師父)開示我說:“自己有功德,不要作有功德想;無論是念佛、持咒、禮懺……等一切善行功德,通通回向十方法界一切眾生。如此,你的功德卻更大。這正如你把每天的收入,都施濟了窮人,你自己已是一文不名了,這樣,還有那一個壞人會來打你的主意呢?但你卻擁有了無比的平安,這不是最大的利益麽?什麽冤債障類,他要的東西你已給他了,他又怎會來找你?六十多年來,我沒生過病,這就是證明……”
  我認為他的話很有道理,多年來我都如此仿行,希望所有學佛的先進大德們能參酌仿行。
  由於回向的功德非常之大,在《法華經》化城喻品中,十方梵天讚歎大通智勝佛偈文的後麵,易行品彌陀章讚彌陀偈、起信論……等之後麵,課誦本早晚課誦後,各種經典完了時,都有回向,古德們和今天諸先行大德們發心所印的書刊之後,更是各人有各人自己不同的回向偈或回向文。
  回向,也就是發願,所有大德們的回向文中,以雲棲宏大師的回向文最長,也最完善,大德們不妨找來參考參考。所以,你——佛的四眾弟子們——無論是念了經、持了咒、拜了懺或持了佛菩薩的聖號,或做了什麽慈善好事之後,你都要趕快回向。這比我們在世間積蓄財寶的利息不知要大多少倍呢!真可說是“舍一得萬報”,受惠無窮,千萬不可疏忽放棄。
  不過要注意:若僅為個人的福德回向,所得的隻不過是人天福報而已!必需為十方法界所有眾生著想,這樣才有超乎人天的更大利益。
  我的回向詞是這樣的:
  “以上功德,全部回向十方法界六道父母師長一切眾生和我若有如空無始以來的冤債障類。吉祥圓滿!”這是上午的。下午我就把“十方法界”改為“西方極樂世界。”
  以上禮佛部份,告一段落,讀者行持時,想當能舉一反三也。佛門裏的規矩
  這一篇我們所要談的問題,可以說是在家修學 佛法的居士們非常重要的,也是一定要知道的。
  佛門裏的許多規矩,所謂規矩,是一種定下的準繩。俗語說:“規矩能成方圓。”那是說任何一件事都有他規定的標準,循著這個規定的標準,那才能塑成一個完美的形體來;如果把規矩放在人格上,那人的人格一定是很完美的,今天我們把規矩的尺度衡量在佛門裏來,那麽佛弟子就沒有違規毀矩的了。
  大凡各種宗教裏,都有他們的規矩,佛教也不例外。所謂佛門裏的規矩,是指佛教裏無論修學那一宗派共同約守的一個清規,雖然不全是戒律,但那是由戒德所演化出來的。這個規矩,是不同於世俗的,是嚴肅的,恭謹的,如法的,而達到自律。這裏所談的是一般大家通用的規矩;好比禪宗、律宗、密宗,尚有其個別的規矩。就不在這裏贅述。
  (一)規矩的基本要素
  那些是規矩的基本要素:第一、恭敬的(意 )。第二莊嚴的(身)。第三、謹慎的(口)。這三者表示了身口意的清淨,它可以攝心一處,自然而然可以循規蹈矩,使佛門更能令眾生崇敬與歸向。
  第一、恭敬的——就是說一切思維言行與身、口、意三業,是發自內心的恭敬,而自然生起對三寶——佛、法、僧——的無上崇敬與仰慕,也就是說在佛門的一切一切不能離開恭敬心,舍開恭敬心,便不能有所利益,那麽佛門的規矩,就是以恭敬為起碼的條件,在在處處都對三寶五體投地的禮拜、歌頌、憶念與追隨。
  第二、莊嚴的——佛門內的佛相、寺院、經典、法器、僧伽,乃至一草一木,莫不是莊嚴的,莊嚴著無上的菩提。這一切都時刻在無語的開示著我們,隻是我們並沒有用莊嚴心態去觀察、去覺得,往往忽略了莊嚴給予人的啟示。在佛門裏,你不去莊嚴自己的心,如何能 體會莊嚴的道場?您更不用莊嚴道場的心,您又如何能莊嚴自性的佛陀呢?佛法是不舍離莊嚴的,舍離了莊嚴,那與汙穢的世俗又有何兩樣呢?
  第三、謹慎的——指對言語和行為而說,這道出身教與言教的無形教育的重要性,我們時常將恭敬與莊嚴的心,處處表現出佛弟子不同於凡夫俗子庸浮散亂,時時為凡夫俗子的表率,經常由身教中去啟示人生宇宙的真理,叫別人一看,也可以皈向佛陀座下。所以佛門中的規矩,有了這個因素在,自然使它產生了自他二利的功效。
  (二)佛門中的規矩
  佛門中的規矩有那些:
  1、佛相——凡佛弟子見佛相必須恭敬、禮拜、供養、護持、雖然在是木雕、紙印、泥 塑,應觀做等同真佛,所以不論佛相在任何地方都應如是,不可分別相之好壞、大小、寺院或家庭,如是作觀,福不唐捐。凡“買”或“要”佛相時,一律要說“請”,不能說“買”或“要”,附帶說明:佛經、佛具、香花,如用錢買,或向他人要,也應一律說“請”,此是恭敬心。
  有的佛相是紙印的,日久欠淨,或有破損,實不能再供,應於佛前言明另請新相再供,此舊紙佛相可恭敬焚化,切不可任意撕毀棄置。如是所作即如出佛身血,罪墮無間,另木雕泥塑之相,如有損毀失修,佛弟子應護持聖相,發心修補,金漆剝落,當發心再貼金刷漆;因眾生禮佛,即能成佛故,可知佛相可度眾生,常令相好光明,令眾生起歡喜讚歎心。倘有金銀、瑪瑙、玉、翡翠等製佛菩薩聖相,不可毀壞,改做其他裝飾物品,如是所作,則獲重罪。有人製香,香上有觀世音菩薩紋形,焚香時顯現菩薩形狀,香熄之後,聖相塌毀。又有人以蠟燭做成觀世音菩薩形狀,上有燈蕊,以火燃化,燭燃相毀,以上兩則,殊大不敬,商 買之人,被財貨所迷,不知所造無邊重業。又有用佛相為商標者,眾生不察,難免任意丟棄,實非所宜,皆不知佛陀偉大,眾生濫用胡為,皆失謙恭,罪報難逃。
  若畫佛相,要用好筆、好墨、好紙。若繡佛相,要用好針、好線、好布。若印佛相,要用光澤好紙、形色清晰、印製精美,若雕佛相,以金、銀、銅、玉、翡翠及諸般寶石、或檀香、沉香等土木、瓷釉上料,印製雕塑諸佛菩薩聖相,應沐浴齋戒,燃香謹製,攝心一處,不令分心,感應道交,可獲得不可思議功德。
  配身小佛相之掛煉及配汽車之掛相,有欠恭謹,然作方便,未嚐不可。若存恭敬,尚可獲福,如有褻讀,仍自獲罪,所以配身小佛相不可當做裝飾品,那根本不是佛教徒所應有的 態度,而應有虔誠祈求加被護身一切吉祥想。
  還有一種卡片印的佛菩薩聖相,可以帶在上衣口袋。這種卡式小佛相,是為了個人在旅行、在作客、在單宿舍時,做功課取出供養禮拜,乃便所需。有人也兼用為護身平安之用,原無不可,但也以存恭敬心,難遭遇想。此種小佛相,隻宜放上衣口袋,如放褲子口袋,即為不敬,利而未獲,過咎先至。
  再有,一般不信佛的人,常將佛相當做藝術品做擺設陳列欣賞,或與其他物品雜陳並列,皆非正因。如能勸化他人勿做藝術品欣賞,而應恭敬、禮拜、供養,則為利他覺他的菩薩行了。佛教徒見到佛相,無論大小及任何形式,必須要恭敬、禮拜、供養,福得無量。
  此外,有見到每一佛者,皆應恭敬,如《地藏經》中有“稱佛名號品”,又如《千佛名經》及《萬佛名寶懺》中所載佛名,皆由世尊金口宣說。一一佛名皆常恭敬、禮拜、供養,功不唐捐。憶及前些時,因為商人把化妝品的英文名譯成“密斯佛陀”,此雖譯音,難免影射對佛失敬;凡譯音大可用其他字音者而不用,也有故犯過失,尤其女人化妝品,以此譯名,殊屬不當,這使世俗人看來象把佛陀女性化了,此種輕慢心、褻聖過,果報也不可思議。就此事件,在十年前曾在“覺世”旬刊上有正反之評見,結果不了了之。佛教輿論尚有讚成者一派,商人自可大作其廣告了。還有我們在家弟子不可把小孩名字取有“佛”字,此乃不堪受故,別人編我們為“佛”,恐怕沒有那麽大福份吧!不怕折壽嗎?另若於所印的及雕塑的佛相上,千萬不要刻印個人名字,大家都在頂禮膜拜,恐怕我們凡夫也吃不消呢!
  最後要知道的是迎請佛相時,無論是銅的、木的、瓷的、紙的、一概以難遭想,恭敬捧迎,不可輕率從事。佛相用雙手捧於胸前,切記不可放在腿上,不可像包東西一樣,用手一提。請紙相容易犯過失,把佛相拿著垂向膝下,或夾在腋下,如是種種不敬之過,看來沒什麽,其實不知不覺中已獲罪過。凡諸佛相,那必須視同真的報身、化身佛一樣的尊敬,此種功德又豈是凡夫俗子的我們所可揣摩到的呢?
  2、佛法——一切佛法皆由佛說,若無佛說法,眾生無由解脫。故知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得人身者未必能遇佛法,遇佛法者未必起信,此溯到其宿世有無種植淨因。今生既得人身,又聞佛法,又起正信,實屬稀有難得,此定久植淨因,恭敬三寶而來。佛法為三寶之一,如麵吾師、如受教誨、如示導歸,應常依教奉行,恭謹修持;況且佛法乃教人出世了脫生死之da法,非世法所可望其項背,因此稍具智慧之人,得遇佛法,如獲無價至寶彌足珍貴。時下,因印刷術之進步,較以前用木刻版印刷方便多多,流通量大增,學佛人多可輕易獲得佛經典籍,對佛法不知尊敬;恐有犯失意過而生輕慢心,致法益未受,徒增罪業,此又不得不說,故略述之以期互勉,提高覺照。
  考玄奘大師留學天竺,取經以還,大譯法音,廣宣妙旨,大師功德豈可思量?取經之時,跋涉數千餘裏縱橫於荒涼邊域,將經頂戴而回,大師對經典之迎請恭敬,值得吾人深思,由此觀之一,一切佛經所在,即為有佛,且有無量諸天護法聖眾,周匝圍繞。今人看經,漫不經心,任意放置,尤以聽經之時,許多人將經本放置腿上,乃大不敬,有則改之。又請經時(無論是用錢買或向人要的經,都應該稱做請經)應該雙手捧回,然今人捧經(雙手迎請佛經捧在胸前)者已少,拿者(單手)尚可,但不可過腰下,夾腋下亦不可,男居士更不可將佛書卷起放入褲袋中,女 居士不可將佛書塞入女用皮包中,女用皮包雜物太多,如皆不如法;小本佛經隻宜放入上衣口袋,否則犯失敬意,雖細微小節,也不可不知,知即改正,不應再犯。玄奘大師是頂經而回,我們怎可將經放在腿上、夾在腋下或放入褲袋中呢?豈可如此冒失。
  蓋佛法為出世寶筏,不可與世間一般書籍混淆不清,世間任何書不可放佛經書上,陳列書櫥中也當佛經放置最上,世間書放下,最後分開放置為宜。佛書如按分類法放置時,大經先放右邊,依次順排;若置上下時,以大經置上。至於何者為大?依三藏言以經為先、律次之、論再次之;就經典言,以華嚴、法華、般若、方等、涅 、阿含依序而排,最要者不可將世法書與佛經雜列。又一切佛經書不可攜入廁所及夫婦房間及不潔淨之處,如果單身居 住,房隻一間,不得已而非故意犯者勉可通融。看佛經書均不得躺臥床上看,看時當洗手翻閱,翻閱佛書不可摺角,不可在上塗寫鉤書,如作紮記摘錄,也用別紙為之。翻閱時切忌用手沾唾液來翻。有破損不堪之佛經當於佛前言明無法再閱,送至寺院焚化爐中或染空地上火化。如有絕版佛經或有價值普及之佛經書,應發心集資影印流通。流通時當注意是否偽經,如“佛說三世因果經”,並非佛說,而偽造者冠以佛說,雖然內容多述因果勸善之作,仍有偽造佛經之罪,不宜流通。另有道家假籍佛教觀世音所造之經典甚多,不可不察,應查大藏經目錄中有無載入。又“白衣大士神咒”,不載入大藏,為夢授之,然時下也多傳誦,每有感應徵驗;蓋觀世音菩薩無刹不現身,道教也多崇拜之,此乃觀世音菩薩與中士眾生緣深,且也在神道中種種示現,以播淨種,此乃菩薩度眾生之方便苦心也。佛教人士初以“白衣大士 神咒”做方便前導可也,終當指歸勸誦“大悲咒”“普門品”方為合法,此依法不依人故。發願印“白衣大士神咒”者不可隻印單張者,易令人輕視,以印書本型為宜,甚或改印“大悲咒”“普門品”及觀世音菩薩靈感錄等與觀世音菩薩有關經典及講述菩薩之德誼者,令大家知道菩薩的來處及偉大也是一樣,功德等同。
  凡印佛經書,要慎選版本,要用好紙,裝訂牢固,設計精美,使令莊嚴,並嚴格校對,不令錯謬,總之不可馬虎從事。借閱他人佛經書,應按時送還。借閱公有之或別人之佛書,應視同己物般珍惜,切不可任意塗抹、竊剪、撕毀;依出世法論則為毀法,依世間法論有欠公德心。常住所有佛象經書,非經許可不要動用,私自動用,則犯過失;若私自取走不還,為盜僧祗物,而獲大罪。一切報紙型佛刊,不可作包紮物品之用,也不可任意丟棄、撕毀,應伺機轉贈他人閱讀。凡流通之佛書不宜存置,而應輾轉流通,鹹令受益。
  複之,看經之時,身應端正;不宣妄動;口應禁語,不宣雜言;意應集中,不可亂想,此為三業清淨,自能攝心一處,瀏覽經意。欲看時,淨手潔案,徐徐翻閱,一字一句,不令空過,燃香一枝,可令經行,心不外弛。用功行者,直看經文,不假注釋,閱之一遍,不明 大意,毋退心誌,三、四、五遍乃至十數遍時,自能體會妙旨。真用功者,不用妄識,一切經文,值了觀照,文字相中,般若性顯,久久與真心智海,打成一片。故古德宗密圭峰大師看圓覺經而心開意解;六祖惠能大師因聞金剛經“應無所往而生其心”而徹悟心源;天台智者大師誦法華至“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身心豁然而入定;亻炎虛大師著書說有劉文化居士因閱楞嚴而現妙境破了識蘊。以上諸德,足資楷範。可見一字一句,一頌一偈,一旦豁破,皆由自性流出般若智性,與文字般若互相呼應,融化為一,等無差別。
  無論誦經、看經,功德都大,經行之後,皆應普皆回向,令一切眾生入佛知見,開佛智慧,歸敬三寶,速證菩提。此為如法作,但願諸上善人,珍重法寶,禮拜恭敬,精而不懈,如是熏修。以是因緣,生生世世,不失自性,仍可值遇三寶,今得人身,複聞佛法,起信熏修,已入寶山,不空手歸,百千萬憶眾生中,吾人最為幸運,恭敬法寶,必獲淨智大慧。
  綜上已知,佛法為度眾之津梁、成佛之階梯、度往彼岸之寶筏,缺此無由解脫也。佛法自誠敬中求,故細微小節也不可犯,如獲寶在手,光芒四射,怎可使此寶物損毀汙穢?由是求法,法益自獲,莫因輕忽,而障自性。
  3、僧伽——這裏必先要說明的,有許多人以為出家的人叫做僧伽,其實僧伽是指受具足戒的和合眾,也就是說能守持戒律的行者,達三人以上的清淨團體;單獨的個人不能稱為僧伽。出家男,受具足戒的隻能稱為比丘(有乞士、破惡、怖魔三意)。出家女,受具足戒的隻能稱為比丘尼。比丘與比丘尼之個人,不能稱為僧伽,但可通稱為沙門。所謂沙門的譯意叫做勤息,就是指勤修佛道和息諸煩惱的意思;今人多指出家之個人為僧,那是錯誤的。我們把出家的沙門通稱為法師,其實法師也不應適用一般出家眾,因法師之稱必須具備精通三藏佛法,而能宏化的出家行者才能受之。今人又或對出家之皈依師稱為師父,這也是順俗之演化,如我們接受皈、接受戒、接受法的出家比丘,我們是應該專稱為和尚的。和尚譯義為力生,是親教之意的。我們既然求他授皈、授戒、授法,都有親教之意的,如對出家的比丘尊稱為和尚,那是至高無上的尊敬。
  世尊在世時,他的僧團中,凡證大乘果位的都稱為聖賢僧,對沒有證果位的自然都是凡夫僧了。但在家皈依三寶的佛弟子,無論對聖賢僧或凡夫僧都應一概恭敬、禮拜、供養,不可取分別心的;在家弟子見出家二眾不依法恭敬、禮拜、供養,是為犯輕慢罪。不隻於此,凡十方佛、十方法、十方僧皆是我師,皆當依法恭敬、禮拜、供養;也就是說:十方各地所有僧伽,其個人、團體皆為我師,更不隻限於所皈依時的皈依師,皈依師隻是在佛前做證明,證明你自今日起成為三寶弟子——為說三皈、懺悔、發願。有人說這是我師父,那不是我師父,這是“外行話”了。
  我們要問出家眾的尊稱法號時,要說:“請問師父(或和尚、或比丘、或沙門)的德號上下?”千萬不可問師父“您貴姓”,因為出家後皆依釋迦的法脈相傳 ,所以皆以釋姓為之,都隻以法號相稱。每一位出家眾有兩個法號,一個是內號,一個是外號。內號隻是他的剃度師、授戒師、傳法師可以呼的,我們在家弟子不可稱稱呼。在家弟子隻可稱 呼外號,稱呼外號也不可稱某某,依今例,稱為某某法師,或某某師。尊敬如法的稱呼,應 該稱為上某下某法師。我們對別的在家同修問起皈依那位法師時,應該說:“請問您皈依師的德號?”答時應稱:“我皈依的法師德號上某下某”。這種規矩不但每一位在家弟子要知道,更要將此一禮節養成習慣。
  凡夫僧是未證得果位時所稱,其實他的發心與修持上已超出一般凡夫太多太多了,這隻不過是對聖賢僧而言。現凡僧相者,因其執與惑未斷,或執斷或未斷,尚有習氣煩惱所束,在用功修持上、個性修養上、守戒威儀上有些欠缺,但在家居士不可背後批評指說,更不可將道聽途說、且未曾親見親聞所確知的消息加以渲染傳布,此則犯謗僧之過。如見出家眾犯了某些過失,可當麵虛心懇切地加以勸諫,如他不能采納,或仍我行我素,也當以恭敬心待之。但可遠離,不宜毀謗,所造因果他自擔當。如在家居士毀謗僧伽及破和合僧,皆獲重罪,不可不知。我們不但對出家眾不可念其過失,就是在家同修之間,也不可念其過失,儒家尚有隱惡揚善之美德,何況佛弟子的我們,更是不可念四眾過的。
  凡出家眾之僧團所有,是為常住物,常住為十方所共有,個人是無權動用的,凡所有物為十方僧伽所當均享,個人依法不可捉持。如果在家眾私自挪用常住物者,即為盜僧祗物 ,其罪過甚大。所以過寺院時,切要注意不可輕犯。在家男眾去尼庵,夜晚應予禁止,更不可居住,白日去時應有二人以上結伴同往,在庵中禮佛求法後,如無他事不可留連;在家女眾去寺院,夜晚應予禁止,更不可居住,白日去時應有二人以上結伴同往,在寺院禮佛求法後,如無他事不可留連,在家男眾與比丘尼應保持六尺之距,在家女眾與比丘也應保持六尺之距,更不可任意攙住。
  在家眾與比丘(或比丘尼)一起行路時,應以戒臘最高者先行,在家弟子居後隨行。若三人並肩行時,以比丘(或比丘尼)居中,居士在兩邊,與比丘隻二人並肩行時,以在家眾左手邊為上首,應讓比丘(或比丘尼)行,在家眾在比丘(或比丘尼)的右手方行。
  在家居士在寺院中時過堂用齋,悉依寺院清規。最好自己親手添飯取菜,如有出家眾為我們添飯取菜,我們豈敢受用!一起用齋時,在家眾不可與出家眾同坐一桌;如出家眾少,一定招呼在家眾同坐一桌,不得已時,也應身居下首。午齋時,食前應先合掌念供養文(或咒)。
  在任何地方遇見比丘、比丘尼,均應合十問訊,此是在家居士最起碼的禮節。在走路時及比丘臥床不必頂禮外,其他地方見到出家眾是應該頂禮的,且不論出家眾的年齡大小;即使是一位六十歲的在家居士,也應向一位二十多歲受具足戒的比丘頂禮的,此乃依法不依人,是折服我慢心、增長恭敬的最有效方法。
  每一寺院都以佛相為尊,一進寺院先往大殿禮佛,在禮佛前,不可先頂禮出家眾,但可先向出家眾問訊,禮佛後,當禮拜住持和尚及諸沙門。此外,在比丘說法時、傳戒時、法會時、共修時,必須要向主持的法師頂禮。
  僧人衣缽,在家人不可穿用、持用,在家眾受三皈五戒後可著海青。令在家眾受菩薩戒也搭縵衣,此衣為沙彌衣,不知始處。
  我們強調尊敬三寶,因為僧伽是專修淨業的集團,他們要放棄世俗的榮華富貴、功名利祿、要斷欲、要素食,甚至有的要持午,這不是一般凡夫俗子所能學的,他們是朝著聖賢僧的途徑邁進。可敬的僧伽呀!我們要五體投地的去尊敬他們,去讚揚他們!他們善於說法的,更是偉大無比,法無說不解,這些佛法,就是要出家的比丘、比丘尼來宣揚宏化,在修學過程——聞、思、修是很重要的,那麽在家居士能在清淨的僧團聞到佛法的利益,才能啟信熏修,也隻有清淨的僧團在專心一致的體悟佛法的真義以後,他們依照著佛陀的教化開示給我們,這是值得我們去景仰、去讚歎的。
  4、寺院——談到寺院,就得把佛教所屬的寺院庵堂和道教所屬的宮觀廟祠給分清楚。二者往往混淆不清,是不對的。先說佛教的寺,寺在漢代是朝廷所屬的宮署,當時漢代設有鴻臚寺,用以招待四方賓客之用,永平年代中佛法入中國,當時招待摩騰與竺法蘭二位印度法師,也是在這個寺;後因西域境內法師的漸多,乃建白馬寺於河南洛陽。 凡外來之僧侶皆招待於白馬寺,此為寺之立名的來曆。按寺的解釋就是嗣,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之意。然佛寺是指清淨眾人所聚居,生殖道芽聖果以續佛慧命之所在。寺乃僧團之總稱,院乃寺內之別舍,此為寺與院之略別。今有出家眾單獨用院之名稱,多規模略小。庵者多出家女眾所居。中國各省庵堂甚多,皆隻住比丘尼眾,此頗合佛製。堂是為簡單的隻有一個廳或隻有一間小殿之謂;佛道二教多有通用此名稱的,那就要看作供奉的像才能知道。另外尚有茅蓬,是屬於比丘個人在山林村野間,以簡單建材所造,行精進苦行的居所,佛教又有用精舍的,是指精進修行者所居之所,也表佛音演化之所;在我國漢代儒者教授他們學生的地方,也稱為精舍。佛教精舍之起源,始於印度給孤獨長者將買得祗陀太子之園林奉獻給佛陀,做為說法度眾之場所,故也稱祗園精舍,為最早的佛教精舍(按其園地為給孤獨長者向祗陀太子買的地而建精舍奉獻佛陀,惟其樹林繁茂,由祗陀太子自留其樹供養佛陀。)念佛修行者多用蓮社之名,蓮社是東晉蓮宗初祖慧遠大師集念佛人於廬山,創白蓮社,為蓮社名稱之始,凡念佛往生極樂世界的善男子善女子,皆以蓮花為化身之依所,故蓮社都以修持淨土法門為主修,今人設蓮社念佛即仿此之意。除以上所說的,還有用“講堂”“佛堂”“淨舍”“學舍”“學會”“學苑”“覺苑”“淨苑”“行苑”“佛社”“居士林”“念佛會”等等,皆是以寺院演變出的別稱。
  再者,宮、觀、廟、祠,不可用在佛教上,在世法上略重區別;這些都是道士所設專為打醮、祝禱、解厄,拜鬥或丹鼎派修心養性之所。其中廟和祠除了道教所用外,一般民俗祭祀祖先宗親也通用之。如有人說“寺廟”並談時,多指包含佛、道二教修行之所在地,單指佛寺不可說為寺廟;其實廟在君主時代的朝廷也多稱用。供奉神、仙、祖宗也用之,多為神道所設,如土地廟,是供土地神之用,又如北京的太廟,那是清朝皇帝祭拜皇族曆代祖先所設。惟觀者則為道教丹鼎派用之為多;什麽叫觀呢?按韻會說:“道宮謂之觀”。此乃道士所居之處所,但這句話沒有完全交代清楚,周代有尹喜的人,是函穀關令,結草為樓,精思入道,因老子西遊出關,可是尹喜也有了功夫,先觀見其氣,知真人當過此處,後老子果過關,麵授道德經五千言,遂與老子俱隱遁。由此可知,道教以內守而外觀,故修道所居之處所稱之,道宮稱觀自此始。宮是較高大廣闊的屋宇,過去皇帝所居之所在稱為宮,後人凡供奉天界神明也多稱為宮。祠是專為祭祀的地方通常很小的屋宇供奉祖先、宗親、先賢、烈土者屬之,如福德祠為供土地神及各家族之祠堂等是。
  現在已明白了寺與廟的分野之後,再進一步就是一進寺門,應該稱為山門,也稱為三門,如果隻有一個門,也稱三門,但一般大眾都稱之為山門(三門表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之意)。寺院按事相上說,以住持為一寺之主,依法理上說則以佛堂住世應化,此為道場故。所以進了寺院先要進大殿燒香禮佛。一般寺院將供佛之所在稱為“大雄寶殿”,簡稱大殿,大殿上通開三門,行者不可由正門入,因正門為住持大和尚進出之門,應由旁門進入。自右旁門入,右腿先跨入;自左旁門入,左腿先跨入。如大殿隻有一門,也應於大門右邊門框或左邊門框進入,進入時跨腿也如上述;絕不可大搖大擺由大門正中間衝入,此犯輕慢過失。已入殿內,自應淨手、燒香、禮佛、禮佛時先上香,上香時,以兩手之食與中指相夾香棍,無名與小指也要互相貼疊,二大拇指頂在香棍之底,徐徐坐在兩眉之間,成為上香問訊禮。當三枝香插入香爐時,以右手執香一枝先插中間一枝,再插右邊一枝,然後再插左邊一枝,均應插正,不令歪斜。隨後禮佛時。不應跪在中間的拜墊上,此中間之拜墊為住持所用。如果大搖大擺在中間拜墊頂禮,也是輕慢及失儀。拜佛最好不思拜墊,行者應擇一邊,不揀淨穢,就地而拜,拜時應自莊重,不苟言笑,旁視無人,也不必管別人對你的訕笑與輕視,甚至說你迷信,這是忍辱與消業障之時。拜佛不可用三拜九叩禮,宜用古印度之五體投地禮。所謂五體是指額、兩肘及兩膝;此五體(部位)悉投於地,不觸地麵則不如法,此點甚為要緊。在印度以頭頂為最尊,以足為最卑;對聖哲賢德之人,最恭敬禮,就是頭額觸地,兩肘、兩膝皆伏於地;雙手撫托受者足,如是為最敬之禮,此表達心悅誠服之意。外道多用作揖(兩手;抱拳手)、三跪拜、三叩首、佛弟子不可用外道禮儀,必須按佛教禮儀方為如法。
  禮佛後,應禮拜住持師,以表示恭敬僧伽及頂禮一切十方僧。頂禮法師時一拜即可;若再遇其他法師時,皆可以問訊禮行之,合掌當胸,合十為禮,此禮等於問好之意。問訊禮,更嚴謹的則先合當掌當胸(合十)稍彎身,合掌之手順著向地時,立即將右手之中、無名、小指疊於左手之中、無名、小指上,二手之食指尖相結作半圓形,不可為尖形,二手之拇指尖也相結,直身,此禮舉向上至兩眉際間,此手印叫毗盧遮那印。作此印時,我們本具之佛性,刹那與佛的法身結成一片,此是以心印心,佛即會意,理上問訊之最崇高大禮;行此問訊禮時,貴在三業清淨,都攝六根,一念不生,一念不滅,功德難思。
  對於寺院中有許多職位名相也應知道。如寺之主持方丈,在中國各寺院皆稱寺主為方丈,實為住持之住所;方丈即今之住持。住持之意即住於世而保持法統之傳承。此外就是監院。監院就是現在所稱的當家師,小的寺院隻有一位,大的可以兩位以上。維那師司寺中法務者,在法務時於念經、誦戒或作佛事之領眾者,過去的叢林有犯清規戒律者,也由維那執行處分之事;維那有維持紀綱之意。香燈師是管佛殿事務的。知客師是接待雲水僧及賓客者,並管理清眾的告假與銷假事務。若細分之,在禪林製度中的職位名目繁多,在台灣省內的大叢林已不多見,許多職位更少用了。
  還有僧寺所住的叫清眾寮。掛單的行腳僧所住的叫雲水寮,廚房叫做香積寮,病僧所住的叫如意寮。
  此處須一提的是掛搭,也稱掛單;凡到處參訪的行腳僧,在十方叢林僧堂之鉤上,將衣缽錫袋懸掛其上,寺主默然許可,即可依止。這些常識在家居士都應該知道。
  5、其他——在家居士吃飯也有規矩,這規矩隻限用素食,葷腥食為凡食,不得用此法。凡吃飯前先合掌稱念(人少默念亦可):“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供養一切眾生。”念畢放掌,以左手指觸筷子尾端,以右手捏筷子上端。佛教齋堂擺筷子都是橫式擺法,主要怕所披之僧衣大袖把筷子打落地上。筷子拿起來先以筷子觸手端著右邊飯米粒默念:“願修一切善。”次用筷子觸左邊飯米粒默念:“願斷一切惡。”再用筷子觸中間飯米粒默念:“願度一切眾”。此是禪門規矩,行者加此運用,功德更大。用齋時不可打妄想、不得偏食、不得雜語、筷碗均不可有碰撞聲,吃食也不可有吞吐聲,要默然無聲,碗內及麵前菜盤內俱不可剩有殘食。食畢稱為結齋,在大眾用齋時有僧值師,見大眾用齋畢居中向上站,默示結齋,維那師舉腔,大眾隨念:“薩多喃,三藐三菩陀,俱胍喃,怛女至他 , ,折隸主隸準提娑婆訶”。接念:“飯食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然後順序出堂。禪宗把吃飯的地方叫做觀堂,把飯菜卻藥石,觀餓為病,觀飯為藥,禪宗以禪悅法食,故在未達此法食時,作此觀想。
  齋的意思是,也就是時食(午前食)之意。諸天早食、佛午食、餓鬼於夜間出覓食,以咽喉出三毒火故,雖食不得,佛以慈悲故,乃過午不食,稱之為持午。所以我們凡夫不能持午而需晚間一食的,不必念供養文,不必念結齋咒偈,隻要發慚愧心即可。後人將齋之意思改為吃素不吃肉,這也是慈悲的轉化吧!其實齋的意思很廣泛,不限於吃素,因其中尚有淨心止念屏絕嗜欲的意思。吃素的人不能說成不吃葷,應該說不吃葷腥。要知道葷是指五辛而言,所謂辛是指有辛味的蔬菜,這種帶辛味的蔬菜,雖然吃素的人也不可吃。什麽是五辛呢?是指蒜、蔥(含洋蔥)、薤(像蒜之樣子,但不是一瓣一瓣的,而是如洋蔥一層一層的),韭、興渠(一說是中藥的阿魏)等五樣。其中常見的是前四種。後一種興渠,相傳生長西域於闐,中國不生。此五辛何以稱葷,其氣上衝於腦可令頭暈,依戒律言,若故食犯輕垢罪,實則此五種辛物皆有穢氣味,天龍八部不樂此昧,而護法遠離,魑魁精怪反喜此物,而障正道,複多增淫欲,故佛律此。止葷不指肉而言,甚為明確。獸、畜、水族類為腥,皆帶有腥臭臊膻之味,此味障慈悲心,惟羅刹喜好此味,故不可食,今言吃素者,不可說不吃葷,應該說不吃葷腥,才是正確的全名。
  又在家居士皈依之後,是否一定要吃素呢?吃肉食的眾生,是多生累劫的習氣,互相啖食,無有了期。但是一旦信佛,立刻叫他吃素,或許很難斷,甚至退道心;所以佛開方便有三淨肉之說,即“見殺不吃,聞殺不吃,為我而殺不吃”,除此三淨肉之外,皆與殺因太近,尚未修行,業報現前,要注意的是,一切大小生命,絕不可殺害,否則殺生必定墮落,沒有僥幸可言。三淨肉也非佛教就此準許可以吃肉了,乃是不得已所開的方便之門。在家居士應學習漸斷葷腥,起初可以早齋(早晨一餐吃素)朔望齋(農曆初一、十五日)、六齋日(農曆每月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卅、如逢月小則廿九日改廿八日)、準提齋也稱十齋日(農曆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如逢小月則廿八改廿七)、觀音齋(農曆正月初八、二月初七、初九、十九、三月初三、初六、十三、十九、四月初八、廿二、五月初三、十七、六月十六、十八、十九、廿三、七月十三、八月十六、九月十九、廿三、十月初二、十一月十九、十二月初八、廿四)、月齋(農曆每年正月、五月、九月等三個月)。以上吃素日期,是為漸斷葷腥之法。或有利根者,也可一次斷盡葷腥。有人念佛,念久一吃葷腥就嘔吐幹淨,此為身心不受,自然斷卻。如果仍未吃素的,不要吃牛、狗、蛇、狐、貓及各種野獸肉,以及無鱗魚之類,如鱉、龜、泥鰍、鱔魚、河蚌,有鱗魚如鯉、鯽魚等。十方佛、菩薩皆以斷肉食而興慈運悲,所以學佛的人最後一定要斷肉食,修行才有進步和成就,否則如蒸沙成飯,決無成功的道理;所以楞嚴經上說的很好,如果修行人,不斷肉食的,不管智慧如何現前,仍要依因果律往羅刹鬼道裏去報到受報一番,那又何苦來哉?!因為肉食者的行為是與羅刹相通的。大乘菩薩要長養慈悲心,最後是一定要斷肉食的,才能與佛、菩薩相應。
  或有人問蛋可以吃嗎?依佛法言不可食,因胎、卵、濕、化,皆屬有情生命,就雞蛋未被公雞所乘,以其由雞身所生,仍是不淨腥物,故不應為食,乳類為肉體中榨出者,真苦行者必不會食,實在可以豆漿代乳,更為營養,故乳類非不得已時才可食,今人則以營養為說,古人逢年過節才有雞肉之食,也未有短命的,今人日日大雞大肉之食,不但未長生不老,營養過剩的糖尿病、心髒病都來得很凶,甚至癌症,至今醫學束手無策!古德一日一食成就甚多。虛雲老和尚在山中隻食芋而能人定,密宗米勒日巴祖師食麻而身能飛騰,足資精神重於物質,精神克服物質。世尊六年苦行,過尼連禪河,行中流身雖難支,以定力故,而達彼岸,由牧羊女供乳,此皆示不得已而食之表法。真修行者,概不重物質條件,由此更可明矣。
  回向是為做功德的回轉方向之出處;當然佛教裏指的回向,是回向到無邊際的法界中去,此是大乘行者獨特處;不回向如同自了。所以行者做一切功德,乃至纖細功德都要回向。做功德切忌執著功德相,當將功德性引向法界之後,千萬不可再有所憶念。回向略別之又有一般回向、個別回向、大回向、普回向、總回向等等,其實一般回向就含有普回向,大回向之中也有總回向之意義;但為了要說的明白,就分開來講:一般回向都載在課誦本中,所謂一般是指祖師將其經驗體悟到的,能獲得自他二利者寫出簡要的偈語來,在用何種功課,以何種功德而定。個別回向是對症下藥集中力量之法,往往為了某人、某事、或團體、或冤家債主、或超度薦拔、或消災延壽皆可,其回向文偈可臨時擬用。大回向是加入了無上的悲心與願力凝結而成的回向,大多是文句較多的偈語。普回向是依普賢菩薩的普皆回向的願王而來;此種回向全以一切眾生作出發點的,是無我的觀念,此為悲心至極的表彰。總回向是特定一個時期,如佛七、結夏、水陸道場、法合等圓滿之時。或一年之歲尾之再一次總的回向之意,有加深回向的意思在內。
  以上所有回向的略別。在形體上、文字上或略有不同,但其主旨以發揚大乘行者的精神則是一個,所以回向在修行者來說,是不可免卻的。
  佛教徒對外講話不可以太“外行”,因為您的言行舉止充分代表了已受過佛陀救教化的人。譬如有人問您甚麽是佛,這個問題都解答不出,就未免太疏忽了。如果您說佛跟神差不多,就是為人求平安的,這種似是而非的語病,不但失去了宏法的意義,而且助長邪見,那就得不償失了。因此在這個新時代的大乘菩薩道的學佛者,應具備了出世法之慧學及世法上的一般知識,才能在自利利他、自覺覺他的菩薩行當中勝任愉快;尤其今日社會組織形態上的錯綜複雜,人際關係接觸頻繁,當然這是一個宏法利生最恰當的時期,因為人們在物質享受之餘,他們心靈上的空虛是不能用所有物質條件所可彌補的,我們要接引眾生,就要了解眾生,更要充實自己的學識(世法的)啟發自己的心智(出世法的),那麽“外行話”和“語病”必須格外小心,不要被人貽笑大方。
  諸如“靈魂”是異教所用,佛教應叫做“神識”;宗教家指人死後的靈性精神,現代講的四次元靈的世界,充滿了這種幽靈。西洋宗教學者及我國道家也多用“靈魂”來表示人身死後的另一生命的形成,惟獨佛教說為“神識”,此處所說的神是指那一點靈明不昧的精神,而寄於第八識中,人在死後所有識的反射次第消失,歸於第八識,第八識依業輪回受報,此說為圓滿,佛教用“神識”而不用“靈魂”一詞甚明。“禮拜”也是異教所用,其意指七天一次的教堂祈禱,“星期”是指每七天輪為一周期而言,佛教徒每日做課,也可說時時做課,不規定在周日,所以不宣稱星期日為“禮拜日”。佛教談“慈悲”,異教徒談“愛”。因為有“愛”就有占有欲,有占有欲就有我執堅固的決定性,所以佛教不說愛而言慈悲,悲者拔苦,慈者與樂,足見佛陀平等度世的偉大,他不但拔除一切眾生的痛苦,同時還要灌注給眾生一切法樂——無苦之樂,因佛陀已破我執,豈有占有、貪愛,假如配合今天時代潮流所需,以方便而用“仁愛”“愛心”也無可厚非,問題是能這樣說就可以度脫他們,如果能度脫他們,用用又何妨。這裏要說明如此運用的方便行也是很不得已的,就以“慈悲”來說,是澈底解決人生痛苦的方法,佛教不隻是標榜、不隻是表麵化,而是出自內心。“慈悲”比之“愛”的含意是兩種不同的方向,“慈悲”是比“愛”來的更偉大、更遼闊。當然類此用語很多很多,一個佛教徒的言行立場很是要緊,祈勿忽略。
  再者,有關居士求法的問題,末法當中以修淨土法門為最捷徑,也最穩當;因為皈依以後,師父教一句“阿彌陀佛”聖號,直下承當,行往坐臥,不離這句,一旦攝住了心,淨念相繼,包管最後有個好去處。因為這是末法中三根普被、眾善同歸的無上法門,老人、小孩、忙人、閑人、有學問的人、沒學問的人、士、農、工、商、學,上者達官顯貴,下者販夫走卒,若肯萬緣放下,執持佛號,就是乘上了da法船,不達彼岸船是不停的。而且妙的是不管那位過來人,告訴你這一句佛號,就決定度定了。明朝以後許多大禪師,到了參破話頭,漆桶脫落,回過頭來,還是修淨土法門,發願往生,成就宏偉,曆代高僧,斑斑可誇。那為了什麽還回頭去修淨土呢?因為雖然悟了法界空性,畢竟在事相上要經過大三阿僧祗劫絕對不是一悟就可以成佛的;那麽依止空法並非究竟,就是見思二惑已斷,然而那無明、塵沙二惑尚未斷盡,若不相信,請自己觀照一下,業障多重?習氣幾多?您心裏總有個數,就是那些隱居深山的老禪師,開悟了就判位說也還是在三賢位或登地的菩薩,如說一開悟就成了像釋迦佛一樣,現在千佛、未來千佛中恐怕沒有您我的名字吧!肯定說不是一悟,就能成佛,故爾回向往生淨土,此為方便依止,以往生西向不通轉故。就是許多智慧極高的利根行者,先求得開悟(上根修行方法),然後再依止淨土,成佛做祖是跑不掉了。今天末法找位有功夫的禪師,是難以尋找的。為什麽參禪要找禪師指導,此是法脈傳承問題,沒遇到傳法的,等於不得法,也就沒有傳承的加持力;尋了到禪師傳法,等於沒有緣得法,如果與禪沒緣,可千萬不要盲修瞎煉,不然中途出了差錯,就隻有隨業受報去了。這傳承的法牒,依法而受就是規矩,佛教徒當然要懂得。末法當中,我們凡夫業重障深,法未修成,障先現前,所以說沒有有經驗的禪師指導,如履簿冰,如入深淵,一不小心,就此休了。更當知道的是禪宗的書籍,有許多公案解答,千萬不要去看!如果你看了那一則公案,那一則公案的話頭你就永遠參不透消息了!何以故?一切文字相皆是葛藤,把人纏住不肯放鬆,吾人修法常以自我知見,依文解義,與法相背,去聖日遙,不以智照,性何以顯?當知,禪宗離文字相,絕諸戲論,取性不取相。就凡夫言,思惟則以先入者為主,否定客觀因素;取著文字相,不肯舍離,故文字相一經滲入,必為所縛,萬難拔除,那麽古德又寫下公案的機鋒又為了甚麽呢?那是為了透了本參以後,乃至重關、牢關的諸般消息的印證而已。其實也是多餘,真正開悟以後,以心印心,還 要印證些甚麽?彼此會心一笑,或者語默寂然,皆可印證,文明的說法,就是玄秘的默契啊!
  密宗更注重傳承,傳承的上師加持力量很大,所以密宗要皈依金剛上師受灌頂後才能修寺,上師傳甚麽法,就得修甚麽法,是次第而修,先傳的去一定要修完指定的數目,修行圓滿,才能再傳進一層的法,非常著重各派傳承,不許雜修,如果未皈依,也未受灌頂而偷學,是為盜法論。一切密部之法本,未經上師許可,不得翻閱修習,手印也不可隨意而作,否則也是盜法。這裏又有普傳之密,則不在此限,如西藏的諾那上師,為了悲心,就在中土有許多普傳的咒語,叫“諾門普傳真言集”像早課中的“大悲咒”“十小咒”,更是人人可持誦的,但其中“大悲咒”尚有壇城之羯磨作法,則又需要上師之傳法了,而不得自行修持。此外又在一九三九年,有位金慧暢居士所著“安樂妙寶”,發心以梵音注音的密咒,初修甚為方便,其中有的似乎仍應請上師指導才好。何以禪與密的修法要這麽嚴格規定呢?如無師父指導,往往出了境界,不知所措,遇了魔障,不知排遣,走火入魔,又能怪誰?有師父指導,重重關險,如履平原,才能化險為夷而成就無上菩提。有師傳承得有四種方便利益:一者得法、二者卻魔、三者印證、四者成就。今略解如下:一者得法,以法傳承故,其法一經傳授,自然得到,與原具法性匯通。二卻魔,一切魔障現前出了毛病岔誤,有師可解。三者印證,一切境界現前,或正或邪,或真或幻,或深或淺,由師證明指導。四者成就,以根本曆代祖師傳承之加持力,以及佛法不可思議力與本具佛性感應道交,佛我無二,凝結一體,成就無上菩提。過去在中國各地叢林和深山茅蓬,常有十萬雲水僧,都是到處參學,如果因緣成熟就可以遇到高僧指點;如今末法時期,即使訪師求道,也難得大因緣了。
  出家人誦戒時,在家居士或凡夫不可故意聽。出家人之戒本及其注釋,皆不可翻閱,故意聽及閱出家律,皆有罪過。此防在家身、口、意三業造作;人之習作,常揭人之短私,實則自己尚未修為,而先口傳出家是非,苦報先受,況且影響佛門清淨,令人退失道心,皆難逃因果律處分。
  尤其要注意的,千萬不要修諍謗禪,修禪謗教,修此斥彼,修彼排此,皆有謗法過失。佛就八萬四千法門,乃針對眾生八萬四千種病,對機施藥,可起沉屙,涓滴流水,悉入大海,學人若不慎思明辨,理事圓融,則障生無疑。
  我們繼續談談寫信的規矩:今天以科技為主的時代中,人們似乎成為天之驕子,反把文、史、哲的人本精神給埋沒掉了,所以人心不古啦!人情淡簿啦!世風敗下啦!道德淪喪啦!都為之來臨,那因為人類自私自利的現實觀念很重所致,短視刻簿的思想油然而生,追求物質享受不遺餘力,不要說道德問題了,文學上的修養也大大的打了折扣,就是寫信的禮貌問題,也幾乎蕩然無存。就以佛教徒來說,我們所追求的應屬精神範疇內的,那最起碼的文學修養、禮節修儀,總得要講究的。所以借這一章也要交代一下。
  寫信抬頭的稱謂,也不是隨便的。已出家受具足戒的男女眾,今依俗稱一律稱法師,或隻稱師也可,未受戒的出家男女眾,隻可稱為沙彌師(男)或沙彌尼師(女),不得稱為法師。對德高望重的稱為和尚(和尚義譯為力生,也就是說依著師父、佛法的傳承力來啟發之法力,有親教師之意,在佛教內之和尚一詞,是極為恭敬的)、年高可加“老”字僧、戒臘俱高,有威德可服眾的,稱為長老或上人。給法師寫信恭敬一點,就加上某下某,較為莊重與尊崇。法師們都有兩個法號,一個內號,一個外號;內號隻有他的皈依師、剃度師、尊證師才能稱的,因此我們稱呼他的內號就不應該。佛教徒對一般人信件來往之稱謂與俗家一樣,如先生、小姐、女士、兄、弟等等,但與在家居士通信就有不同,如已確知皈依過三寶的,才能稱為居士,不能確知皈依過三寶的,隻能稱為大德,居士不是隨便稱呼的。
  寫信抬頭的稱謂弄清楚以後,在稱謂之後就是要寫○鑒,鑒就如同用鏡子照著一樣,以辨別的信件內容不是虛偽之意,換言之,這封信的表達是出於至誠的。對德高年長的法師,如同麵對我們的父母一樣,我的父母傳給我們生命,師父是傳給我們慧命的,生命是世法的延續,慧命是永恒的持延;因此,對父母寫尊鑒,對師父也是要寫尊鑒,尊者至高無上之意。對法師及居士們,都可寫淨、慧、慈、法鑒等。社會上寫的惠、偉、鈞、勳、台鑒等在此並不太適合,有人用如晤、如握,有欠謙虛,那隻限在俗中之兄弟及至友,尤其禮鑒是大忌諱,對方有喪服在身才用的,不可不知。信寫完了,有一個結尾祝頌詞,對長上的應寫敬頌、敬祝、敬請,平輩者除上麵所述也可應用外,熟一點的可寫順頂(祝)、並頌(祝)。其中詞句以簡潔有意即可,如:淨安、淨綏、法安、法樂、禪悅、福綏、福安、慧綏、慧安、法喜充滿,法喜無量、福慧增上、吉祥如意等等。署名之下居士彼此之間寫“合十”即可,不必寫“頂禮”,如甲居士寫給乙居士的信,署名之下寫了“頂禮”二字,乙居士回信時一定也要寫“頂禮”二字,以示回拜。和南以華譯即為頂禮,在此附帶一提。居士們對出家二眾應以尊敬心,必須寫“頂禮”二字,凡受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不論其年齡大小皆應如此,此是依法而言;至於世俗上的叩上、拜上、謹啟、敬啟,都不太適用。居士彼此寫信署名上自稱“末學”、“後學”、“晚學”、“無學”、“不慧”,如給法師寫信時,應自稱“三寶弟子”、“佛弟子”、“弟子”(不必稱門生或徒),向戒師父可自稱戒弟子。總之,無論細微小節,也不可忽略,為佛弟子,做眾生楷模,以正知、正見、正信、正法之身教,示範於眾生之前,則眾生易於接引,實非難事。
  四眾佛弟子,以在家居士易犯威儀不整、言行失態之過咎,諸如東張西望、神不守舍、鉤肩搭背、綺語嬉笑、隨地吐痰等等,其原因以出家眾依律搭衣,於世俗上易於辨認。在家弟子,則以衣著與世俗無二,故爾放浪形骸,常失身份,應常自念,我為在家佛子,整肅儀容,自重莊嚴,為眾表率,令人欽敬,言談不苟,行不乖違,常提正念,不令散亂,舉止安詳,易製一心,在家行者,為真修行。世俗稱“禮節”是指以禮的形態來節製約束自己的身、口、意三業,“禮貌”是指以禮的威儀,來端正莊嚴自己的行為。佛教是以戒律及其演化的威儀及清規,為主體的發揮,做三業的指導原則。因此佛弟子的一舉一止,皆應三思而慎獨。
  居士在社會上可以有種種事業,以維生命,養護家族;但應從事正當職業。一位正信佛教徒,如果做非法職業在修持上必有重重障礙,非但不能成就淨業,反而造業而墮惡道,則又苦無出期了。尤其是對世法上觸犯國家的法律,更不可原諒,諸如:販毒、走私、開設賭場、以及違反國家與社會之安全等職業。此外如舞廳、歌廳、酒家、影戲院、暗咖啡廳、暗茶室、旅館、賭具、捕魚具、釣魚具、獵具、淫藥物具、墮胎業、養畜禽水族(奶業除外)買賣、肉商、野味商、葷腥菜館及攤販、漁夫、屠夫、獸禽蟲類之藝品商、色情書刊、外道書刊,販賣禁藥(迷幻藥、速賜康)等。凡從事交易,絕對公平,不貪暴利,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從事任何行業,並不防礙自身修持,惟以上各行業乃不正業與五戒有關,因果甚速,故不宜為。如已做者盼能漸漸轉其他行業,萬一暫不能轉,應存慚愧心、懺悔心,也應時刻存心轉業,此事對在家居士來說,甚為緊要。
  大乘精舍藏書甚豐,筆者的所有佛教書千冊,都是捐獻精舍,擬成立完善的資料圖書室,所以加上資料二字,是表示可以供給專家 學者到我們這裏查考研究之所需。當然,借閱佛書也有規矩,不但是借閱佛書,就是一般圖書館也要遵守他們的規定章程,何況佛書。佛經典籍,是無上智慧的凝結,所以說“佛經所在,即是有佛”,此即人恭敬心。況且佛陀金口宣說,乃至菩薩及祖師們的論鈔注疏,以及諸上善人依佛所說,廣疏正見,自應一一頂禮讚歎,所以請閱佛書應有十五點規定:一、閱前請先淨手。二、閱時雙手恭讀。三、閱時或置淨桌。四、閱後請放淨處。五、請勿攜入閨房。六、請勿攜入便所。七、請勿臥躺閱讀。八、請勿放置腿上。九、請勿放床椅上。十、請勿粘唾揭頁。十一、請勿畫塗汙染。十二、請勿撕破折角。十三、請勿損毀封麵。十四、請勿卷疊夾腋。十五、請勿持經過腰。今天各位同修家中,或多或少皆藏有佛經佛書,這十五點規定,應予遵守。但願大家智慧增長,莫因忽略小節而獲無邊罪過。尊敬經書 珍惜物力。
  “經”是佛陀經過三大阿僧祗劫修習,降魔成 道後化度眾生所說的真理;祖師的著作是數十年修證的心得;經書得指示昏昧中眾生由迷趨覺的明燈,了生脫死的大道。佛在行菩薩道時,為了求半句偈,寧願舍身供養,經書的珍貴勝過生命,我們應如何的尊敬、弘揚才好。
  自從宗教政策落實後,過去毀滅、湮失的經書,逐漸得到補充。雖然印了不少,但遠遠沒有滿足一般粗淺需要,更何況精深齊備。我國人口多,信佛教的有一億多人,印一萬冊書,一萬多人才能看到一本。弘揚佛法是佛教的中心任務,佛教團體對此事是責無旁貸的。
  在一般念誦、閱讀、研究的同道家中,都有數十種到一二百種以上經書。這些經書除常用的幾種外,大多數一年內難得去翻它一翻,讓它閑置著;另一部份要看的人,卻到處購不到,我們建議凡是信佛者都有對同道出借經書的義務,農村和城市道友集中的地方,更應互通有無,能辦出借閱覽室更好。
  經書貴在流通,每本經都稱讚流通功德。這好比人身上的血液,流通順暢,百病不生,阻滯不通,精神痿頓。佛經是法寶,應該讓它去廣度眾生,放著讓蟲蛀、鼠咬、自然腐朽,多可惜呢!對結緣的經書,給初機人看時,借給比送給的效果好,如來還不便,可請他轉送其他有信仰的人,或交給佛教團體及佛教徒,物盡其用,輾轉流通,使fa輪常轉,慧命長存,也免毀失福之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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